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改实录(部分)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出台,将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从乡级扩大到县级。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规定: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
1986年《选举法》第二次修订,把三人以上附议推荐候选人修改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修改方案: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名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据《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程序问题研究》等
提取材料信息,说明上述材料对研究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史料价值。
A.第一次完整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
B.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治国方针 |
C.以根本大法形式确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原则 |
D.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根本大法 |
材料 1954~200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简表
时间 | 立法 |
1954~1958 | 1954年,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此后,通过的法律共60件,包括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
1959~1978 | 1966年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停止工作。除1975、1978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新中国第二、三部宪法外,全国人大共通过法律6件,包括商标管理条例等 |
1979~1992 | 除宪法修改3件和1982年宪法外,共通过法律126件,包括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
1993~2003 | 除宪法修改2件外,共通过法律153件,包括立法法、行政复议法、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拍卖法、票据法等 |
——摘编自陈斯喜《新中国立法60年回顾与展望》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表中某一时段或若干时段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予以说明。(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条理清晰。)
A.适应新时期政治经济建设的需求 |
B.从法律上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C.巩固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 |
D.旨在确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 |
①做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
②确立了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
③成为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④由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A.①③ | B.②③ | C.②④ | D.③④ |
A.中共十五大 | B.中共十六大 |
C.中共十七大 | D.中共十八大 |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轨迹有自己的特色。宗法家族社会的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子告父母,告者罪”。西汉以后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和法家化表现为确立族权本位(礼治)与皇权本位(法治)的双向法统。《唐 律疏议》开宗明义在“名例”篇的序言中宣布:“德礼为政教之 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凡涉及民事纠纷、经济权益,国家均视为“细故”,尽量用调解而非法律解决。
——摘编自武树臣《法家法律化通论》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 《国籍条例》 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捂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摘编 自李正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法律建设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建设的意义。
材料一 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摘编自古罗马法
材料二 世界上历来的宪政……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 ,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毛泽东选集》(第2卷)
材料三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至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 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仅以1982——1992年为例,我国就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 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渔业法、森林法等诸多法律。
——摘编自赵惜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1)根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结合史实说明罗马法与近代西方国家法律的关系。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来英国在革命成功后颁布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及其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
时间段 | 制定或修订的主要法律 |
改革开放初期至20世纪90年初期 | 《1982年宪法》《选举法》《刑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党的十五大召开前 | 《公司法》《银行法》《劳动法》《合伙企业法》《价格法》…… |
1997年至今 | 《证券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侵权责任法》《立法法》《反分裂国家法》《物权法》《社会保障法》…… |
A.注重经济立法 | B.突出社会立法 | C.维护国家统一 | D.完善法律程序 |
材料 1949 -2008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简表
续表
——摘编自陈斯喜《新中国立法60年回顾与展望》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表中某一时段或若干时段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予以说明。(要求:看法具体明确,说明须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