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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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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儿童:成长、保护与发展

材料一   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

年龄段称谓称谓由来(摘自《礼记》等)
1-3岁孩提孩提之童,吾不知爱其亲者
10岁以前孺子孺子早寝晏起,唯所欲,食无忧
满10岁幼学人生十年曰幼,学
13-15岁(男)舞勺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一种文舞)
15岁左右(男)束发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15岁(女)及笄十有五年而笄(笄礼)
15-20岁(男)舞象成童,舞《象》(一种武舞),学射、御
满20岁(男)弱冠二十曰弱,冠(冠礼)

(1)礼乐制度是维护宗法社会的重要基础。表中能够反映礼乐制度对儿童要求的称谓有哪些?简析在先秦社会礼乐制度是如何渗透到儿童成长过程中的。

材料二   大约在17、18世纪,新的儿童观念逐渐形成。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儿童时代有属于它自己的独特观察、思维、感知方式。”

18世纪末,童工约占西方工人总数的1/10,平均每天工作13-14小时,1821年,法国爆发了反对雇佣童工的抗议。19世纪,英法等国先后颁布一系列法律,限定童工的最低工作年龄及工作时间,并规定儿童要接受教育。1884年,伦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成立。在此前后,英法等国先后制定法律,保护儿童免受肉体及精神侵害;剥夺虐待儿童的家长的监护权。

1904年,法国设立儿童福利部,1908年,英国设立儿童法庭。1924年,第一份《儿童权利宣言》提出儿童应受特殊保护。1946年,联合国设立儿童基金组织。1989年《国际儿童公约》确认每个儿童均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现已有196个国家签署该公约。

(2)阅读材料,概括18-19世纪儿童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概括20世纪以来儿童保护的新特点。

材料三   古人云:孝者,“百行之本”“始于事亲,中于事君”“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

材料四   三纲之根本义,阶级(等级)制度是也。所谓名教,所谓礼教,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之制度者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

父子母子不必有尊卑的观念,却当有互相扶助的责任。同为人类,同做人事,没有什么恩,也没有什么德。要承认子女自有人格,大家都向“人”的路上走。

—吴虞《说孝》(1920年)

材料五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孝亲尊师善待人”

—《中小学生守则》

(3)阅读上述材料,对“孝”这一观念的历史演变进行解读。

2017-08-04更新 | 2416次组卷 | 9卷引用:第一单元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单元测试)-高中历史备课精品导学案+单元测试(选择性必修三文化交流与传播)【北京专用】
2 . 1958年之后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鼓掌逐渐成为一种表决方式,后来甚至出现用热烈的鼓掌代替了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直到1979年,相关法律才再次对票决进行明确。这表明改革开放后我国
A.确立依法治国理念B.人大制度得以恢复
C.健全各项法律制度D.逐步完善民主制度
3 . 政治生活的有序化、法制化是人类进步的重要表现和保障。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帝国时期查士丁尼皇帝敕定的《法学总论》中明确界定:“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享有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法制史学者将唐高宗时颁行的《唐律疏议》与 “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华法系的代表著作。《唐律疏议》首篇开宗明义:"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可见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实质上是"以法制国(the   rule by law)”而不是”法治(the rule of law)”,不过是君主用刑罚律令来控制臣民罢了。
材料二 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材料三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止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仅以1982——1992年为例,我国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工会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矿山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水法、草原法、渔业法、森林法等。
——摘编自赵惜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比较罗马法和中国传统法律精神(或原则)的不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
2016-12-12更新 | 512次组卷 | 2卷引用:单元复习03法律与教化【过习题】-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单元复习过过过(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