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彰显了保障民主制度的原则性 | B.增强了宪政规则的权威性 |
C.说明了依法治国方略的灵活性 | D.体现了宪法制定的务实性 |
A.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B.削弱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开始重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
A.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 B.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C.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D.适应经济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
A.反映了我国处在历史性转变重要时期 |
B.新宪法的制订适应了当时国家的需要 |
C.说明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开始实现转移 |
D.说明“文革”后拨乱反正工作的结束 |
材料一 1912年初,孙中山颁布的《内务部通妨保护人民财产令》提出:“凡在民国范围之内人民所有一切私产,均应归人民享有”。《临时约法》规定:“人民自由保有财产”“人民营业自由”。临时政府实业部还宣布商人呈诸开办厂矿,“只要资本实在”“无有纠葛”,符合注册条例章程,政府皆视为“当务之急”,“于民生主义,国计前途,均大有裨益”,即予照准,并“力为保护”,以便“注重公司财产,保卫债主权利,上以裕国课之支艰,下以顺商户之吁恳”。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历年设厂数,1910年为986家,1911年为787家,1912年猛增为1504家,1913年仍有1378家,1914年为1123家。
——摘编自贾孔会《论南京临时政府的经济立法实践》
材料二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91年9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摘编自《中国经济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临时政府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颁布经济法律法规的背景,并说明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