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史实 | 结论 |
A | 建国初期提出“另起炉灶”的外交方针 | 肃清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 |
B | 1953年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突破意识形态束缚,成为解决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
C | 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 |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布局形成 |
D | 倡议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 巩固和发展周边关系成为中国外交首要任务 |
A.A | B.B | C.C | D.D |
A.消除了意识形态对外交的影响 | B.拓展了民间外交的新空间 |
C.彻底打破了美国的封锁和孤立 | D.旨在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 |
材料 一十九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建立以及全球化的兴起,在没有统一的“全球法”或者说“超国家法”的情况下,国际领域亟须通过第三方权利的权威裁判来化解纠纷。两次鸦片战争使得中国维系了几千年的“朝贡体系”趋于崩溃,晚清统治:者及民众不得不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以及“中国为天下共主”的迷梦中苏醒。当时的中国也被迫从“传统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型,以主权为最高权威的民族国家观念萌芽。在《南京条约》规定领事裁判权后,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沦丧,并成为列强撕裂、瓦解中国主权的重要切口。晚清政府也逐步认识到了司法权与主权之间的密不可分、唇亡齿寒的关系。
——摘编自章安邦《制度竞争视野下清末司法主权的论丧与维护》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于中国在国际法律体系中的立场和地位的确立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一直以来,国际法长期处于西方主导之下,中国等亚非国家被这一体系边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改变这一格局的一次尝试,它提出了代表亚非国家观念的国际法新思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全球性国际法属于一个体系。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它不仅仅是对《联合国宪章》的简单重复,而是选取了一些方面予以强调,表明了中国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同各国交往的基本出发点和总体思路,成为中国进入国际体系、参与国际法律制度建设的基调。
——摘编自何志鹏、孙露《大国之路的国际法奠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认识到司法主权重要性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法制意义,并指出新中国能够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谈一谈对司法主权的认识。
A.帝国主义国家从此放弃了对中国侵略 |
B.新中国坚决抗击英国侵略行径 |
C.国民党政府实行丧权辱国的外交政策 |
D.中共捍卫国家主权独立的决心 |
A.“求同存异” | B.另起炉灶 | C.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 | D.一边倒 |
材料一 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外交战略的总特点是“一边倒”,即倒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但之后有不断弱化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新中国的外交政策经历了一系列变化:从新中国成立至朝鲜战争结束,严格执行“一边倒”的外交政策;朝鲜战争结束后,随着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国际局势的缓和,实行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随着新中国国内政治氛围的“左”转和中苏关系的破裂,政策转向依靠美、苏之外的“中间地带”。虽然经历了变化,但大体来说,中国的外交政策并没有突破“一边倒”战略,只是在中苏同盟的基础上进行有限调整。
——摘编自陈少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
材料二 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调整对外政策,改变了20世纪70年代实施的针对苏联的“一条线”外交战略。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即主张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和促进经济共同繁荣。所有国家一律平等,并努力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恢复和发展正常关系,而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亲疏、好恶。决不依附于任何一个超级大国,也决不同它们任何一方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深刻、最成熟的一次。
——摘编自颜永琦《从结盟到不结盟——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外交政策调整背景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外交政策调整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外交政策的具体表现,并分析当时调整外交政策的意义。
A.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 | B.提出"求同存异"方针 |
C.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D.倡导成立上海合作组织 |
A.日本苏联 | B.英国苏联 | C.德国法国 | D.英国法国 |
A.“一边倒” | B.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
C.“另起炉灶” | D.“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 |
A.清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势力 | B.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的地位 |
C.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外交的基本格局 | D.成为解决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