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遏制经济强权
材料 1888年,美国联邦参议员约翰·谢尔曼开始引入反垄断法案,1889年他将法案提交给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他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讨论中说:“我所提出这个法案的一个目标是引入美国的法院救助,以应对给公民的工业自由带来损伤的联合行为。工业自由是每个人所享有的在任何合法的职业中工作、劳动和生产的权利。它是所有权利和特权平等的基础。”“托拉斯的唯一目标是使竞争变成不可能。它能够控制市场,提高或降低价格,并且以此来最好地提高它的自身利益,降低特定区域的价格和破坏竞争,在没有竞争的领域则随意地提高价格。自私和不受竞争控制的法律将促使托拉斯企业不顾消费者的利益。”
1890年4月,参议院以52票对1票的压倒多数通过了司法委员会提出的《谢尔曼法》,众议院也以242票对0票一致通过了这项法案。1890年7月2日,该法案经哈里森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
1890年7月2日,《谢尔曼法》在美国诞生,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反垄断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
——摘编自李晓新《溯源美国反垄断法:一切为了遏制经济强权》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述美国出台《谢尔曼法》这一历史现象。(要求:观点明确,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表述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