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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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6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1 . 学者认为,西汉中期,循吏群体在发展壮大。循吏在地方行政中以德治为本,坚持“教化而后诛罚”的原则,对无孝义者“以礼让化之”,让其“感悟自革”。循吏的行政实践(     
A.促成儒学取得正统地位B.体现了儒表法里的特征
C.适应国家治理方式调整D.推动了宗族势力的发展
2023-03-14更新 | 498次组卷 | 7卷引用:广西桂林、河池、防城港三市2023届高三二模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关于盐铁政策的辩论汉武帝时,在地方设置盐官、铁官、均输官。公元前87年,汉昭帝(汉武帝之子)即位,国势衰弱,民生困苦,霍光、桑弘羊受武帝遗诏辅政。公元前81年,汉朝的高级官员和政治家们在一起讨论当时的政治问题。下面是对话的节选。

御史大夫桑弘羊贤良、文学之士
是以先帝建铁官以赡农用,开均输以足民财;盐、铁、均输,万民所戴仰而取给(取得供给)者……通委财(流通囤积货物)而调缓急。罢之,不便也。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而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愿罢盐、铁、均输。

——摘编自西汉·桓宽《盐铁论》


根据材料,谈谈你对汉代盐铁政策辩论的认识。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杨恽是西汉晚期著名的士大夫,他轻财好义,但恃才傲物,后被罢免赋闲。当年发生日食天象,有小吏告发说,此晦象乃杨恽所致。汉宣帝下令查证,结果在杨恽家搜出了《报孙会宗书》(其中有对宣帝的诸多怨言),接报后,汉宣帝震怒,将其腰斩于市。据此可知
A.新儒学理论成为杨恽悲剧的催化剂B.法家思想在西汉晚期再度得以复兴
C.汉代的刺史制度有极高的监察效能D.汉宣帝通过打击政治谣言巩固皇权
2022-04-09更新 | 329次组卷 | 5卷引用:广西桂林、崇左、贺州、河池、来宾市2022届高考联合模拟考试文科综合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4 . 画像石不仅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绘画艺术品,而且是珍贵的实物史料,包含许多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下面是画像石《讲经图》,“讲经图”出现的相关历史背景应是
A.儒家思想被统治者确立为正统思想B.中国的“大一统”局面开始出现
C.“中国画”的艺术形式逐渐成熟D.儒学吸收佛道思想发展为理学
2022-04-01更新 | 141次组卷 | 1卷引用:广西2022届高三下学期学业水平测试模拟卷A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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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5 .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材料一   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为保证嫡长子的纯洁性,周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周礼》记载:“王者立后、三夫人、九缤、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以备内职焉”。西周礼制还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男女未成年不得成婚。《礼记·曲礼》记载:“男女无媒不交。”西周婚姻的成立,程序上必须符合“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完成六礼后,婚姻关系才算成立。

材料二   汉代统治者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和礼的调整作用,注重引礼入法。汉代不仅遵循一夫一妻制度,还强调和倡导女子从一而终。其中,汉代的“三纲五常”是伦理道德准则,也是立法的最高原则,其中“夫为妻纲”为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地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妻子必须遵循丈夫的想法和决定,以丈夫为尊。在结婚要件中,汉代遵循“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和“六礼”;汉朝从人性出发,认为男女年龄太小做父母是不理性的,鼓励晚婚。

材料三   唐代,由于当时社会风气开化,社会理念开放,以及受到少数民族婚姻习俗的影响,唐代的礼俗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变化。例如:离婚比较自由;妇女地位较高。在婚姻成立上,《唐律疏议·户婚》记载“为婚之法,必有行媒”,说明“媒约”的介绍是唐代婚姻成立必不可少的条件。另外唐律首次提出了同姓不婚、亲属不婚、良贱禁婚以及宗教民族等一系列结婚的禁止性条件。


(1)阅读材料一、二,指出汉代婚姻制度和西周婚姻制度的异同,结合所学分析汉代婚姻制度注重“引礼入法”的原因。
(2)阅读材料三,概括唐朝时期婚姻制度的主要特点。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世纪初,晚清政府引进资产阶级法律思想和制度,以外国法律制度为蓝本,起草制定了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规。直到1906年,清政府在内忧为患的重压下,为了配合立宪改革,采用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原则,改革官制。1910年,清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191127日,清政府颁行《法院编制法》,这是清末制定并公布生效的各级审判机关组织法,完全否定了中国传统的审判诉讼制度。还通过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等多部近代法典,清末司法体制转型过程中所留下的经验和教训影响深远。

——摘编自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材料二   1949年至1956年,新中国法制建设经历了由“破”到“立”的特殊历史时期。人民政府在司法改革中肃清了司法队伍中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在惩治贪污和镇压反革命斗争中采取了教惩结合、严打慎刑、宽严相济、详查区分的原则。1952年,掀起的司法改革运动实现了对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的有力批判,实现了司法领域指导思想、工作方法、机构性质的全面转型。

——摘编自刘莹《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思想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司法改革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建国初期司法改革的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