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契约生活这一领域,官方主流文化习惯以“义利”关系来衡量人们实际契约生活中的具体交易行为。这种“重义轻利”观念的宣扬使得古代中国契约生活的道德性更为突出,在官方主流文化看来,契约的互惠性应该让位于契约的互助性,他们视契约为老百姓之间相互救助的重要手段。在儒家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双重“绑架”下,中国古代的契约制度缺少天然的商业属性,其被赋予了更多“救助”的责任。这就使得,如果“义字当头”,“利”就可以让位,甚至可以被忽略。而这种“义”需要到怎样的程度呢?似乎只要有道理就可以了。而助人为乐、与人为善这些传统美德则顺理成章地成为最理想的“借口”,于是白纸黑字契约在“良心”和“道德”面前变得一文不值,你若较真,别人还会倒打一耙。
——摘编自万珊珊《从中西方契约文化看当今社会契约精神缺失》
材料二 地理大发现、封建经济关系的崩溃、罗马教廷的衰落以及新教的出现、宗教信仰的多样化取代信仰的一致性、身份地位被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平等交往所取代,这一切变化导致非常重要的结果:一是个人主义的崛起,对个人的生命、安全、财产、自由等诸项权益的保护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趋势和必然要求;二是民族国家的兴起,以前那种概念模糊的“神授”王权、“天赋”帝国被具体的、强大的国家统治权力所代替。近代最早完整地提出社会契约理论的是荷兰思想家格劳休斯,往后的斯宾诺莎以及英国的霍布斯、洛克,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这些人推开上帝、离经叛道,明确反对君权神授,用理性主义代替神秘主义和愚民政策。他们都相继提出了各有独立见解的社会契约理论。在这些思想家那里,有的利用社会契约理论来为君主专制制度辩护,但更多的则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借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来论证主权在民、主权利民以及自由、平等的政治主张,来论证进步的民主思想。
——摘编自罗国亮《试析近代西方社会契约理论的由来及其特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契约关系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近代社会契约理论形成的背景及对西方社会产生的影响。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蜂起,百家争鸣,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辉煌时代。这个时代中国形成了自具特色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出现的原因有几点:首先,秩序的变化使得过去天经地义、不言而喻的“知识”和“思想”不再拥有不言自明的权威性,重新建立思想与知识对于世界的有效解释,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次,王室的衰微使过去独占的文化、思想与知识流入诸侯的领地,而诸侯国的长期稳定和富庶则逐渐生养了一批新的文化人,这些文化人在王朝格局中地位的上下移动,使他们的思想和知识处在变化之中;再次,“知识——思想”体系在不同职业的文化人中,有不同的侧重点,王官失守之后,文化人的分化则使“知识——思想"也在分化之中,并形成了不同的思想流派。
——摘编自葛兆光《中国思想史》
材料二 贾谊是汉初儒家的代表人物,但他的思想呈现出明显的“驳杂"性特点,既有法家渊源,道家痕迹,也包含阴阳家的成分。此外,墨家思想以及在战国大显其道的纵横家思想等,贾谊也都有所汲取。但毋庸置疑,贾谊学术思想的本质属性还是归于儒家,与儒家思想一脉相承。
——摘编自汪高鑫《汉初儒学思想的“驳杂”性特征——以陆贾、贾谊为中心》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时期形成自具特色思想体系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贾谊思想的特点及其形成的原因。
A.官员升迁依赖统治者喜好 | B.文化专制趋势较为明显 |
C.黄老治国已成为社会共识 | D.治国理念影响文化发展 |
A.中央集权逐渐强化 |
B.儒学思想出现质变 |
C.儒家的政治化趋势 |
D.儒学的不断世俗化 |
A.知识分子热衷于政治活动 |
B.士人国家认同的发展趋势 |
C.知识分子的地位逐渐降低 |
D.儒家思想影响越来越深远 |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代的“先王”们都是“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们“临事设刑,不豫设法”的做法,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法的历史推进到成文法时代。春秋人之所以频繁的引用制、常、典、则等多种法律形式,说明他们的时代不存在大规模的法典。到了战国时期,平民数量急剧上升,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平民已经有了诉讼要求,在这样的时代,法治思想就不应再表现为当政者的“临时制刑”,而应当是事前“为刑辟”,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形式较为统一的成文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摘编自徐祥民《法家法律思想研究》
材料二 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过程中,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种特别的司法制度,就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思想越来越多受到以“礼”为核心的纲常原则的指导。“以礼制刑,礼法合一”是对唐朝法律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
今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法治思想已经深入到国民的意识当中。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在法律的制定修订中,把历史上的或者外国的制度拿来加以改造以为我所用。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很好的古代法治理论,在选择新的治国方略中,它与领会西方法治理论对我们具有完全相同的价值。
——整理自张苏阳《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的趋势并分析这一趋势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法律思想对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影响。
A.儒家经典在民间被神圣化 |
B.儒学正统地位开始确立 |
C.思想界出现三教合一趋势 |
D.儒学影响中医治疗方法 |
材料一 先秦儒学是在特定的时代气候之下,植根于前代文化的丰厚土壤而成长起来的。它既承担着前代文化传统传承接续的历史使命,也必须回答当时社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春秋时代剧烈变化着的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军事、伦理、文化等方面都向当时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之上以后,人群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交往、社会组织日趋复杂化而引发出来的,而其核心问题是社会政治与伦理道德问题。这也是先秦儒学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摘编自徐克谦《先奏儒学及其现代阐释》
材料二 韩非子曾说:“世之显学,儒、墨也。”然而,实际情况却复杂得很。孔子为了宣传自己的学术理想,寄希望于周游列国,却以失败告终;孟子时代,则是“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秦始皇更是实行了“焚书坑儒”的决策。虽然,汉初儒学偶有机会露面,但很快就被道、法强势逼退,至汉武帝时,这一局面才逐渐被打破。公元前134年,董仲舒在武帝举贤良对策中崭露头角,并提出“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的主张,获得汉武帝的采纳,“五经”成为法定的经典。
——摘编自钱耕森《董仲舒:儒学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先秦儒学产生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先秦至汉代儒学地位的变化,并分析这一变化产生的原因。
A.统一国家的巩固 | B.中央集权体制的确立 |
C.太学教育的衰落 | D.主流意识形态的转变 |
材料
文献 | 记载内容 |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 共列录先秦时期儒生七十七人,其中齐鲁人四十五人,约占58.44%;卫宋陈楚吴人十二人,约占15.58%;秦人二人,约占2.60%;籍贯不明者十八人,约占23.38%。 |
《史记·儒林外传》 | 共列录西汉前期著名儒生三十九人,其中,齐鲁人二十八人,约占71.79%;燕人、砀人、温人、广川人、雒阳人共计七人,约占17.95%;籍贯不明者四人,约占10.26%。 |
《汉书·儒林传》 | 综合西汉一代著名儒生的区域分布,齐鲁人占45.60%,其他地区约占46.11%,籍贯不明者约占8.29%。著名的儒学学者中,有远至蜀、淮南、九江、江东,甚至苍悟的。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三辅(京畿地区)名儒约占总数的5.18%,三河(畿辅之地)名儒约占总数的5.70%。 |
《后汉书·儒林列传》 | 东汉著名的儒学学者,齐鲁人约占36.36%,其他地区约占63.64%。其中,关中学者约占6.82%,河南、河内、南阳学者约占7.95%,会稽、九江、豫章学者约占6.82%,巴蜀学者约占10.23%。 |
根据材料指出从先秦到两汉儒生区域分布变化呈现的规律,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