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
1 . 美国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的自由女神像,举世闻名。她右手高擎象征自由的火炬,左手拿着一本书,脚下是打碎的手铐、脚镣和锁链。据所学知识推断,此书应是( )
A.《联邦党人文集》 | B.《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
C.《1787年宪法》 | D.《独立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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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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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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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卷引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清源高级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学考)试题
2 . 下表中,历史材料和结论相符的是
A.A | B.B | C.C | 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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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中说:“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体现的是
A.社会契约 | B.三权分立 | C.民主共和 | D.天赋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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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表反映出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的共同之处是
《独立宣言》 | 《人权宣言》 |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 |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 |
A.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 | B.号召人民争取民族独立 |
C.废除了贵族特权和封建地租 | D.确立了分权制衡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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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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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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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卷引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5 . 美国《独立宣言》声明:“政府从被统治者的同意获得公正的权力”,“任何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的,人民即有权变革或废除它,并且建立新的政府,根据这些原则奠定它的基础,并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的方式组织它的权力”。以下是关于这段表述的评论,其中恰当的是
①体现人民主权的思想 ②源于伏尔泰的启蒙思想
③体现北美人民反封建的愿望 ④表明北美人民追求民主自由
①体现人民主权的思想 ②源于伏尔泰的启蒙思想
③体现北美人民反封建的愿望 ④表明北美人民追求民主自由
A.①③④ | B.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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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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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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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卷引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第一中学2020届高三9月月考历史试题
名校
6 . 美国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曾说:“如果不是伴随着在政府的原则和实践方面的革命,美国的独立只会被认作是从英国的分离,是无足轻重的事情。”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独立战争使北美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 | B.独立战争为民主制度建立奠定了基础 |
C.民族独立解放应与民主政治建设同步 | D.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更具有深远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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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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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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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卷引用:2014届江苏徐州市高三第三次质检历史试卷
7 . 拿破仑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以下对“这样东西”的解读不准确的是
A.继承和发展了罗马法 | B.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 |
C.适应了资产阶级需要 | D.打上了资产阶级的烙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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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中华民国约法》
(注: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军阀袁世凯政府一手炮制的)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原则和政治体制分别是什么?
(2)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
(3)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扩大其目的是什么?
(4)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中华民国约法》
(注: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军阀袁世凯政府一手炮制的)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原则和政治体制分别是什么?
(2)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
(3)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扩大其目的是什么?
(4)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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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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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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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卷引用:2012-2013学年江苏省苏州五中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