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钦定宪法大纲》 |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C.《中华民国约法》 | D.《中华民国宪法》 |
选项 | 史料 | 历史解释 |
A | 《天朝田亩制度》:“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 | 提出了新的经济政策,试图回答农民革命应当向何处去的问题 |
B | 《马关条约》:“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 | 拓展了列强对华商品输出的途径 |
C | 《辛丑条约》:“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 | 八国联军侵华的根本目的是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
D | 《临时约法》:“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 为防止袁世凯专权,实际上确认了责任内阁制 |
A.A | B.B | C.C | D.D |
材料一 经过耶稣会士们近百年的传播,终于从1685年到1789年,在欧洲形成了100年的“中国的文化热”。……在新的历史时期到来之前需要有近百年的思想准备。这个思想准备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新思想,耶稣会士传入欧洲的儒家思想,这两种思想之精华的整合。
——引自《中国儒学与欧洲启蒙思想》
材料二 启蒙思想对中国近代思想的解放起到了重要作用。…孙中山主张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其领导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思想充分表达出来,是对启蒙思想的一次完整体现。
——人民网
材料三 最初,邓小平并没有一个总计划。他只有一种务实意识,为了能使改革取得成功,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有中国的特色,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在这一点上,他与毛泽东不无相似之处
——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回答:(1)材料一所说的“儒家思想”的创始人是谁?文艺复兴的“新思想”指的是什么?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孙中山吸收了欧洲启蒙思想中的哪些内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大重要理论成果。
A.《钦定宪法大纲》 |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材料一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一章 总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摘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材料一中的法律条文体现了什么政治原则?该法律文件颁布于何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新中国初期确立的三大政治制度。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两部宪法的性质。
A.实行三权分立 | B.限制总统权力 | C.规定主权在民 | D.保障自由平等 |
法律,是制度文明的重要体现。
将下列法律与其内容一一对应(填写字母)。
材料一 (十二铜表法)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作了某些调整。……它是保护贵族奴隶制利益的。但是,因为法律已经编制明确的条文,在审判和量刑定罪时,须依据法律条文。
——《历史材料与解析》
材料二 第一条 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
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第六条:本宪法和依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各州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和各州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应宣誓拥护本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第三章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四章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十二铜表法的历史作用。
(2)据材料二、三,两部宪法的内容有何共同点?它们都反映了什么精神?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它们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3)据上述材料,你认为制定法律或宪法最重要的依据应该有哪些?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是什么?它对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归属作了怎样的规定?
(2)根据材料二,指出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3)材料三是“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被批斗时说的一番话,读了它,你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