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实现君主立宪目标 | B.限制袁世凯专权 |
C.结束清朝封建帝制 | D.确立总统共和制 |
A.《钦定宪法大纲》 |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C.《中华民国约法》 | D.《中华民国宪法》 |
材料一 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请辞临时大总统,并在他任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尽管后来袁世凯践踏了这个约法,但它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任何人所得而私,这便是它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和其他各项民主改革胜利完成,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日益巩固,《共同纲领》的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国家新形势的需要。根据1953年选举法的规定,通过普选产生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为制宪权的行使提供了政权基础和组织条件。在此基础之上,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编自刘兰兰《我国六十年宪法修改的反思与前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1954年宪法通过的历史背景及其先进之处。
A.责任内阁制 | B.三权分立制 | C.开明君主制 | D.君主立宪制 |
A.主权在民的原则 | B.限制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初衷 |
C.民主共和的理念 | D.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意志 |
A.结束清朝统治,加强中央集权 | B.限制总统权力,维护民主共和 |
C.借鉴西方政体,实行三权分立 | D.明确职权分工,提高行政效率 |
A.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 B.宣告了封建制度的终结 |
C.宣示了中华民族独立 | D.开启了政治民主化进程 |
材料一
(金陵机器制造局 摄于1872年)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我在乡间第一次听到陈独秀的名字,也第一次接触到胡适的白话诗。最先是白话代文言而成为雅俗共享的文字媒介,这是胡适首倡而得到陈独秀的有力响应所造成的,即所谓“文学革命”。其次则是陈、胡及其他同辈学人通过《新青年》《新潮》等刊物和北京大的讲堂不断地攻击旧礼教、传播新思想,终于激起了青年学生求新求变的热情。
——摘编自《余英时回忆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图片中企业的性质和创办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该法律文献体现的理念。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各阶层探索国家出路的特点。
A.临时大总统公布法律和总揽政务 |
B.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 |
C.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令 |
D.国会拥有自行集会和闭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