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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英美两国的《权利法案》都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宪法性文件。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威廉签署由议会提出的《权利宣言》。内容包括: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向国王请愿是臣民的权利,侵犯即为非法;国会内演说、辩论及议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议员选举自由。此宣言经议会正式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

——摘编自袁传旭《英国光荣革命琐谈》

材料二   《权利法案》作为美国的宪法修正案,更侧重于从侧面保护公民的权利,其从如下几方面限制立法权:首先,第一条   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得立法的事项来保护公民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请愿权;其次第三至八条修正案通过赋予公民宪法上的程序性权利来维护其实体权利。“不得立法”条款在立法权行使的边界上建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国家的立法权始终不能逾越公民基本权利的藩篱,有利于立法者时刻反思自己的权力界限,并通过程序正义和公平去维护实质正义和公平。

——摘编自张凌飞《浅析《权利法案》对美国立法权的限制》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权利宣言》的规定所体现的原则,并归纳《权利法案》被视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奠基性文件的最主要依据。
(2)据材料二,概括美国《权利法案》保护公民权利的主要方式;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美国对立法机关的约束机制。
(3)综合上述材料,简析两部《权利法案》对世界各国实践依法治国的影响。

2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民主体制和随之而来的自由,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演变。根据近代早期的英国法律,表达对政府的批评言论,无论书面还是口头,都会受到惩罚。英国殖民者将上述法律带到了大西洋彼岸。1735年,纽约报纸发行人彼得·曾格,因发表批评纽约总督威廉·科斯比的言论,而受到指控,罪名是煽动诽谤。但是,曾格的律师成功地说服陪审团判曾格无罪,理由是曾格所发表的情况属实。科斯比诉曾格案成为一个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案例。

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言论和出版自由”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由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权利引申出一个新的权利诉求:“人民知情的权利”,即禁止政府对公众获取信息的来源加以限制。人民知情的权利与新闻自由密切相关。“如果把民主体制理解为亚伯拉罕·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那么,政府的事务实际就是人民的事务,而这也是自由的新闻机构的角色与公民的民主关注的汇合点”。

——摘编自梅尔文·乌罗夫斯基《人民的权利——个人自由与权利法案》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新闻出版自由权利得以确立的历史条件。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言论和出版自由”是美国民主社会的一个基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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