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各项参政员候选人推出后……报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资格审议会置委员九人,其人选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定。
国民参政会有听取政府施政报告暨向政府提出询问案之权。
——《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1938年4月)
材料二
毛泽东等人发表对国民参政会的意见称:“虽然在其产生的方法上,在其职权的规定上,国民参政会还不是尽如人意的全权的人民代表机关;但是,并不因此而失掉国民参政会在今天的作用与意义……共产党人除继续努力于促进普选的、全权的人民代表机关在将来能以建立外,将以最积极、最热忱、最诚挚的态度去参加国民参政会的工作。”
——摘编自《新华日报》1938年7月5日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指出国共两党在国民参政会问题上的不同主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国民参政会的历史作用。
A.改变了农村原有土地制度 |
B.彰显了边区政府的合法性 |
C.纠正了王明“左”倾路线 |
D.有利于各阶层的抗日联合 |
3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材料二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任何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及这些阶级的利益,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不得其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没有说话的权利,要想把国事弄好是不可能的……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
——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1941年11月6日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是如何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并分析其原因。
4 . 材料1942年12月2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土地租佃条例草案》,在法律上对不的租佃形式的租额进行减免或者规范。在中央政策与地方习惯发生冲突后,中共中央做了适当的调适,指出:“边区各地减租率不一定限于二五,而地主所得地租也不一定就是千分之三七五,……我们认为各地应当维持过去合法的减租率。”由于中共中央在减租政策上的变通,使地方政府有了随时调整减租率的权力。1943年春,某些地区有地主未经佃户同意将土地佃权大加变动,或不顾佃户生活,而随便撤回租地,致使佃户不安心,生产亦难进行。于是,在政府的调查落实下,佃户的佃权问题得到解决。在减租斗争中,发动群众,培养积极分子,成立各种群众团体,如农会、减租会、租户会、减租保地会等,议定实施减租的办法。农民在各种减租组织的领导下清算了地主多收的地租,在减租清算中地主用土地顶替退租,或出卖土地。地主富农出卖土地而从事工商业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
——摘编自黄正林《地权、佃权、民众动员与减租运动》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陕甘宁边区减租运动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陕甘宁边区减租运动的意义。
材料一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就实行了“三三制”原则,即在政府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这一政策容纳了各方面人士,调动了各阶级、阶层抗日的积极性,壮大了抗日力量,也为后来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经验。
解放战争时期,在新老解放区的农村,建立起由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在城市,一般先邀请各界代表人物共商当地事务,然后再召开具有民主协商性质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些制度都以人民的权利为基础,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材料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完成:
(1)依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怎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坚定国人抗战决心,抗战救国,以战求存,支持中华浴火重生 |
B.是用封建伦理道德维护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加强其军界的所谓精诚团结 |
C.将国人的道德和信仰都纳入国民党所设计的“救国道德”和“建国信仰”之下 |
D.抗战负有抗日和建国的两大重任 |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世纪60年代,英国中等妇女是最受社会约束的阶层,她们也最先起来进行斗争。“妇女选举权全国联盟”等妇女组织先后以各种方式进行斗争以争取普选权,但英国政府视而不见。一战爆发后,大量妇女听从英国政府劝说到工厂从事以前由男人从事的工作。1917年俄国纪念国际妇女节直接引发了二月革命,后来的十月革命又催生了布尔什维克政权……英国妇女争取普选权运动风声再起,1918年英国下议院通过了《人民代表法案》,给予30岁以上、拥有财产的妇女投票权。
——摘编自陆伟芳《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等
材料二 表:陕甘宁边区关于妇女工作的部分文件
时间 | 颁布机构 | 文件名 | 内容或结果 |
1937年5月 | 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 | 《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 | 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妇女与男子在选举和被选举权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
1937年9月 | 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 | 《关于边区妇女群众组织的新决定》 |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妇女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识字运动,增加她们的救亡知识,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 |
1939年3月 | 中共中央 | 《关于开展妇女工作的决定》等 | 中国女子大学在延安落成,它先后培养了1000余名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的妇女干部。 |
1939年4月 | 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 | 《关于目前妇女运动的方针和任务的指示信》 |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原则。 |
1943年2月 | 中共中央 | 《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 | 陕甘宁边区妇女的生产运动逐渐走向高潮。 |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一战后英国妇女获得投票权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英国妇女解放相比,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的特点,并分析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的历史意义。
A.注重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 |
B.企图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
C.力图维护一党专制的局面 |
D.努力调和与其他党派的矛盾 |
材料一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就实行了“三三制”原则,即在政府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这一政策容纳了各方面人士,调动了各阶级、阶层抗日的积极性,壮大了抗日力量,也为后来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经验。
解放战争时期,在新老解放区的农村,建立起由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在城市,一般先邀请各界代表人物共商当地事务,然后再召开具有民主协商性质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些制度都以人民的权利为基础,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材料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完成:
(1)依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怎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材料一:作为舶来品,“宪政”一词何时在中文世界出现难证其详。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梁启超早在1899年4月《清议报》上发表的《各国宪法异同论》中已经使用宪政一词,至于是否属于最早使用尚有待考证。梁启超在其著述中将宪政解释为立宪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两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政体);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立宪政体,亦名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无限权之政体。有限权者云者,君有君之权,权有限;官有官之权,权有限;民有民之权,权有限。”……清末预备立宪启动后,宪政一词的使用渐渐增多。 ——张一兵主编《政治哲学关键词》
材料二:清政府最终决定“预备立宪”是资产阶级立宪派长期斗争的结果……以慈禧为首的最高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最高利益,为了消弭革命,为了笼络立宪派士人和实力派官员,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具有君主立宪国家宪法性质的文献——《钦定宪法大纲》,包括附件在内总共有40条。尽管《钦定宪法大纲》的核心是强调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却不能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此外,还规定了议院、选举方面的内容,确定立宪预备期为9年。无论如何,《钦定宪法大纲》含有资产阶级宪政的性质,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根据资产阶级“主权在民”原则,确立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约法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构造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现代政治体制。
——杨宁一主编《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材料三:今天(1940年2月20日)延安各界人民代表开宪政促进会的成立大会,是为了发扬民意,战胜日本,建立新中国。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孙中山曾说过“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世界上历来的宪政,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宪法去确认它。中国则不然,中国的革命尚未成功,国内除边区等地而外,尚无民主政治的事实。所以现在的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这是一个大斗争,决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及其实践。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的特点及其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