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28年,英、法、美、德等15个国家的代表共同签署了《非战公约》,规定“各缔约国以各自人民的名义郑重宣布,它们斥责为解决国际争端而诉诸战争,并放弃将战争作为彼此关系中的国家政策工具。各缔约国同意,除非通过和平手段,否则不得寻求解决或解决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性质或起因的一切争端或冲突。”
——摘编自吴于廑等《世界史·现代史编》
材料二 《非战公约》并未给各国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整个20年代各国之间的摩擦不断,法国一直苦于寻求自身的安全保障,首倡非战公约。美国也是非战公约签订的实际主导者,其真实用意则是“体面的孤立”。公约中各缔约国同意放弃将战争作为彼此关系中的国家政策工具。但公约没有规定集体执行该公约义务的办法,更为严重的是,当时主要大国甚至那些倡导国都对公约做了有利于自己的变通和保留。二战的事实也构成了对非战的巨大讽刺。而从二战后纽伦堡审判的整个过程来看,正是由于《非战公约》的事先存在以及战胜国的引用,才使得审判有法可依,有理为据。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建立和对战犯的审判,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对国际战争罪犯进行的审判,对国际法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摘编自王立桩《非战公约历史定位的转变》
(1)据材料一,概括《非战公约》的主张。结合所学,指出其出台的背景。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20世纪20、30年代《非战公约》“并未给各国带来安全”的原因。概述二战后国际法实施运用的新发展及其局限。
材料 1928年8月27日,英、法等国代表签订《巴黎条约》(即《非战条约》)。同一天,美国向18国国家发出了邀请,建议加入公约。中国南京政府代表于1928年11月27日在华盛顿签字加入该条约。1928年4月至8月期间,苏联对美、法未邀请苏联参加签署非战公约表示不满,一方面表明苏联愿意加入公约,另一方面谜责把苏联排除在外。苏联要求加入公约的目的是为了争取和平和扩大苏联的国际联系与合作。苏联最终于9月5日正式签字加入公约。但苏联对公约提出保留,苏联的保留为:“公约的最先参加国在外交文书往来中提出的保留对苏联没有约束力”。此外,“苏联政府认为不但是宣布战争,而且连由任何国家已开始的一切实际军事行动,不管这些行动有如何辩白理由,均应视为破坏公约的行为”,先后有60多个国家加入非战公约。
——摘编自王绳祖《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非战公约》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苏联加入《非战公约》的目的。
材料 美国不同时期的对外政策一览表
政府 | 对外政策 | 主要内容 |
杰斐逊政府 (1801—1809年) | 孤立主义 | “中立、不结盟、不介入欧洲事务”,最大限度地保护美国在本土的一切利益,完善独立自主的外交地位。 |
麦金莱政府 (1897—1901年) | 合伙主义 | 与欧洲国家合伙控制亚洲落后国家,针对中国提出了“门户开放”政策。 |
威尔逊政府 (1913—1921年) | 国际主义 | 积极推行通过结盟和建立国际制度实现多边国际合作,提出著名的“十四点计划”。 |
杜鲁门政府 (1945—1953年) | 遏制战略 | “要按美国的构想来改造世界”,遏制苏联,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反苏、反共的广泛联盟。对新中国实行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军事包围的政策。 |
尼克松政府 (1969—1977年) | 尼克松主义 | 全球战略收缩,要求盟国在政策上协调一致,共同对付苏联;维持美苏之间的均势;打开对华关系大门,利用中国制约苏联。 |
——摘编自雷兴长《论美国外交政策的演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美国外交政策的演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予以说明。(要求:看法具体明确,说明须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