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2012年购得一套限价商品房屋,次年就将房屋出售给了王女士,双方约定具备产权转让条件时办理过户。2015年冯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因为双方买卖的房屋属于限价商品住房,根据相应政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冯先生取得产权证后因房价上涨后悔卖房,遂以合同无效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返还房屋,同时按每月4500元的标准赔偿租金损失。王女士则反诉,要求冯先生返还购房款6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11978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51.2万元。庭审中,经评估房屋市场价值为276 万元,最后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李某和王某均是郑州某小区的业主,双方是上下楼的邻居。2021年初小区交房后,李某于2021年3月全权委托装修公司对自己的毛坯房进行装修,然而李某的新房刚装修没几天,楼下邻居王某就发现自己房子的屋顶出现裂缝,遂找到李某协商解决办法。李某则表示,其家中地面无任何裂缝和异常,不愿意对王某房屋进行维修或赔偿。双方就王某家房屋受损部位进行维修和赔偿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协商未果。王某遂以李某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赔偿其房屋修复方案设计费、加固等费用。本案诉讼过程中,根据王某申请,法院依法委托了鉴定公司对房屋的损坏情况和安全程度进行鉴定。依据鉴定报告显示,王某房屋房顶天花板有开裂现象,部分墙体有开裂现象。鉴定结论为王某房屋顶板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楼上装修对其顶板裂缝的产生及发展有影响。王某为此支付了20000元的鉴定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存在过错,对原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①某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规定,应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②某超市应退还货款并赔偿张某首次购买造成的损失
③张某行为存在着主观故意,某超市可以起诉张某侵权
④双方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李先生带8岁儿子小李到冰雪场地游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两人站在雪地坦克车的上车地点。此时,成年游客张某驾驶雪地坦克车将小李撞倒,致小李腿部骨折。李先生以小李的名义将张某和雪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张某认为,事故应是三方共同原因导致,雪场设置不规范、未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情况进行告知及安全警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且李先生存在监护不当。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支持张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甲观点认为:如果张某是雪场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雪场承担侵权责任。请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对甲观点加以评析。
①乙公司以误导的方式对甲公司的商业信誉构成商业诋毁
②对于乙公司侵权行为的证据提供应当实行举证倒置原则
③乙公司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对甲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④乙公司未在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内自由地行使民事权利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小明在购买新皮肤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②小明在购买新皮肤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皮肤
③小明充值购买角色皮肤的行为需要经过小明母亲追认
④游戏公司应当返还充值钱款并要对小明母亲赔礼道歉
A.①③ | B.②③ | C.①④ | D.②④ |
①当事人双方可在法庭调查阶段提交证据
②原告如对判决不服,须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提起上诉
③原告起诉后诉讼即进入第一审程序
④被告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甲同学: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②乙同学: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③丙同学:外甥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
④丁同学:民间习俗也有糟粕,不能随意上升到道德层面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拾得遗失物,有保管、返还的义务
②要强化道德对法律规范的支撑作用
③李先生致使手机遗失,应承担刑事责任
④李先生的行为有违民法中诚信和友善原则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由于自己有错在先,孙女士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②孙女士可以与汪先生协商,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打车损失
③为尽快解决出行问题,诉讼是孙女士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远亲不如近邻,双方要坚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