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单选题-单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6875 题号:14068717
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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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 较难 (0.4)
【推荐1】隋朝成书的《颜氏家训》,内容全面,涉及修身、治学、理家、处世等方面,当时同类书籍极少;宋代,家训自成系统且普及,“处己”和“治学”的内容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到族规、家训之中。这一变化反映了(     
A.家训巩固理学的正统地位B.活字印刷术促进家训书籍的普及化
C.家训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D.教化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2023-02-09更新 | 182次组卷
单选题-单题 | 较难 (0.4)
【推荐2】《大清律》基本沿袭《大明律》,但清代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它是明代中期后依例司法的继续发展。有些狱讼没有相应的条例依照,就用“比照法”去“比引科断”。如“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绞”。这主要说明清代(     
A.承袭明朝法律变动不大B.立法司法实践水平较低
C.法律维护封建尊卑制度D.弥补了法律治理不足
2023-04-20更新 | 198次组卷
单选题-单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北宋《宋刑统》规定:对于丧夫的妇女,“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宋真宗时,下诏:“不逞之民娶妻,给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宋代这些规定
A.反映出妇女政治地位的提升B.表明理学正统地位出现动摇
C.说明妇女再嫁受到官方反对D.有利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2022-05-11更新 | 50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