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民主与法制,反对专制与独裁是世界各国人民的不懈追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丞相经历了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独相”阶段,到常常七八个宰相在一起议事的“群相”阶段,再到兼相——丞相没有了。这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历程中的一个典型特征,更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读史札记》
材料二 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的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
——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三 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西方大国确立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图示: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在秦、唐、明三代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中图一所示并结合所学,概述英国民主政治中“权力制衡”的具体表现。
(4)据材料如图二所示,概括出1787年宪法的立法原则。概述美国权力部门之间的“制衡关系”。
材料一 《1787年宪法》
材料二 周秦以来,中国形成了自创一格的“中华法系”,成为公认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到清末却始终未变。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典基本上是刑法典,但又包含有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民商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别的法律结构。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材料三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官的地位突出,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作出新的解释。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位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大陆法系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据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上述图示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并简要说明该宪法的局限性。
(2)据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确立标志,并简要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之处。
A.宰相不对议会负责而对君主负责 | B.帝国议会行使立法权 |
C.实质是打着民主幌子的君主专制 | D.国家元首“统而不治” |
科技革命与国际秩序逻辑关系图示
——摘自郑华《科技革命与国际秩序变迁的逻辑探析》
从图中提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要素,自拟一个具体的论题,并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加以阐述。(要求:观点正确,史实准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一
材料二 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经过唐代的发展,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起来。这样,士人可以不经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从而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用人做官大权的状况。
——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北宋南北方籍进士所占比例
时间 | 960—997年 | 998—1020年 | 1021—1063年 | 1064—1085年 | 1086—1100年 | 1101—1127年 |
北方占比 | 38.42 | 18.63 | 12.49 | 6.61 | 5.17 | 2.86 |
南方占比 | 61.58 | 81.51 | 87.51 | 93.39 | 94.83 | 97.14 |
——摘编自乔亦婷《宋代进士的时空分布及成因》
(1)根据所学知识,材料一图示③④应填写什么
(2)据材料二,概括隋唐时期选官制度的主要特点和所蕴含的积极的作用。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时科举进士分布特点及成因。
A.君主专制的强化 | B.政区划分犬牙交错 |
C.南北经济不平衡 | D.地方势力尾大不掉 |
根据所学知识,将上述图示填写完整
① ② ③ ④ ⑤
A.左侧图示为郡县制,右侧图示为行省制 |
B.从左到右的变化反映了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
C.这两种地方行政制度都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 |
D.这两种地方行政制度都被后世历代沿用 |
A.秦朝 | B.唐朝 | C.北宋 | D.元朝 |
A.帝国议会处于权力中心 | B.议会形式粉饰门面 |
C.百姓真正成为国家主人 | D.虚位皇帝统而不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