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师阿巴
阿来
早上,江边村的云丹把两匹马牵来了。
两匹马和它们的主人站在院子里,散发着热腾腾的腥膻气息。阿巴还在屋子里就闻到了这种气息。二十多年前,马就从云中村人的生活中消失了。只有阿巴还固执地养着两匹马。但那两匹马在地震中死了。他从移民村家具厂给仁钦打电话,他说:我要回来,给我准备两匹上山的马。
您要马干什么?您明知道整个瓦约乡都没有一匹马。不要说瓦约乡没有,整个县都没有。再说,地震后,毁了的道路都没有修复,那条路,人走起来都困难,马怕是上不去了吧。
阿巴跟仁钦要马,好像是在为难他,好像马在地震中死去是他的责任一样。这是震后老百姓一种普遍的情绪。他们不能责怪地震,不能责怪老天爷。他们责怪干部,责怪政府。阿巴也一样,哪怕政府的干部是自己的亲外甥。
阿巴在电话里不由分说:给我准备两匹马,我要回去,我要上山。
仁钦在电话里叫苦不迭:瓦约乡哪来的马呀!
阿巴什么也不说,结束了通话。他对身边的人说:这小子骗我!他以为我们不知道瓦约乡现在又有马了。
他想,再说下去,仁钦会叫苦,会跟他商量别的上山方案。他好像看见仁钦摊开双手,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提要求也要合情合理。他从县政府机关下来,这个大学毕业才两年的年轻人,大灾之后就来应付复杂的人心和局面,应付老百姓各种各样的要求。他总是说,困难是真实的,但要求要合情合理。他把摊开的手握成拳头,或者伸出来攀住某个人的肩膀,来吧,我们一起来想办法,看看还有什么解决方案。
阿巴打电话的时候就想,不能为难干部,不能为难仁钦,他是乡长,也是自己的外甥。可是,话已经说出口了。
阿巴在电话里说:机耕道毁了,拖拉机上不去,我要两匹马。
仁钦又把电话打过来,这回他爽快地答应了:好,我给弄您两匹马,您回来吧。我也想舅舅了。
离开家具厂,他跟李老板结清了工钱。
阿巴拍打着身上的木屑,说:谢谢你,你对我一直很好。
李老板说的也是干部常说的话: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临行前,阿巴去了从云中村移民来的每一户人家。每一户人家都住着政府统一修建的安置房。青瓦白墙。
每户人家都说:阿巴来了。
他说:我要回去了,你们捎点东西给那里的人吧。
是的,每家每户都有在“那里”的人。在那个毁弃的云中村。那个被地质隐患调查队判定,最终会和巨大的滑坡体一起坠入岷江的云中村。每家人都有人在“那里”。没有哪家人没有在地震中失去亲人。气氛立即变得悲伤了。他们找出酒、糖果、上小学或幼儿园孩子的一幅画。阿巴很惭愧,他不该又来揭开正在愈合的伤口。让这些伤口又流出血来。但他是村子的祭师,他是非物质文化。他说,对不起,我让大家伤心了。乡亲们流着泪,说,请告诉他们我们没有忘记他们。有乡亲用额头抵着阿巴的额头。有人用鼻尖蹭磨阿巴的鼻尖。别人的泪水流进了他的嘴里,阿巴尝到了盐的味道,悲伤的味道。
悲伤的味道又苦又咸。悲伤像一股电流,互相在身体中传导,使得阿巴浑身震颤。
他一户一户一家一家收集东西,装满了整整一个褡裢。
李老板把他拉到村口饭馆喝了一顿酒。李老板还请老板娘唱个歌。那是一首思乡的歌。李老板听不懂歌词,但眼睛还是湿了。
老板娘用菜刀割下一绺头发,用红丝带细细扎好。阿巴,这个给我女儿,告诉她妈妈的心死了一半。
说完,总是笑脸迎客的老板娘抱着阿巴的腿,跪在地板上放声大哭。
阿巴紧紧攥住那绺头发,说:唉,我又勾起大家的伤心事了。
阿巴说:放心吧,我要让他们好好的,他们会知道亲人都在想着他们。
阿巴离开那天,整个移民村都出动了。一共十二辆小面包车坐得满满当当。他们一直把他送到汽车站。
那天,阿巴表情严肃,气度威严。他脱下家具厂的蓝色工装,穿上了藏袍。哔叽呢的灰面料,闪闪发光的云龙纹的锦缎镶边,软皮靴子叽咕作响。
有人要流泪,阿巴说:不许悲伤。
那我们用什么送阿巴回家?
用歌唱,用祈祷。用祈祷歌唱。让道路笔直,让灵魂清静。
于是,一村人都在汽车站唱起歌来。一村人聚在一起,他们的歌声在汽车站的屋顶下飘荡。他们在水泥站台上摇晃着身体,就像被风吹动的森林一样。歌唱像是森林在风中深沉的喧哗。岩石在听。苔藓在听。鸟停在树上。鹿站在山岗。灵魂在这一切之上,在歌声之上。
云中村的全体移民送阿巴归乡。送云中村的祭师回乡。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第二段中,写“二十多年前,马就从云中村人的生活中消失了”,与第一段中云丹把两匹马牵来形成对照,从侧面表现了仁钦买马的辛苦和对舅舅的想念。 |
B.阿巴听到外甥仁钦在电话中说瓦约乡没有马的事情后,还是执拗地要仁钦给他准备两匹马;电话挂断后,又说仁钦在骗他,足见阿巴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
C.总是笑脸相迎的老板娘,在托阿巴给女儿带一绺头发时,突然跪在地板上放声大哭,这种失态其实是一种宣泄,表明对亡故亲人的怀念让老板娘压抑痛苦。 |
D.小说前半部分写阿巴给仁钦打电话要马,表明要回云中村的态度;后半部分写阿巴从云中村移民来的每户人家中捎带给亡灵的东西,表现灾后人们的内心创伤。 |
3.小说中现在与过去交织穿插,这种叙述方式有哪些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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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
阿来
军分区的侦察参谋,银巴;农牧局的小车司机,秦克明;我呢,专业给文工团歌手填写歌词。我们是偶然凑在一起的狩猎伙伴,大家的身份脾气极不相同,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几乎我们渴望到手的飞禽走兽都受到法律保护了。
我们沿着小径向深山里进发。四周一片静谧,在树林变得稀疏的地方,出现了黑色圆润的新鲜獐子粪便。再后来,就看到了那个棚寮,那个以前许多猎手相继过夜、相继修缮过的棚寮。
我们坐下来歇气,突然,一只獐子从棚子里飞蹿而出,连银巴也来不及举枪就蹿下山坡了。它站在对面一座孤立的小山冈上向我们嘹望,距离太远了,超过了枪的射程。
天很快就黑了。还有只獐子在周围逡巡不去,一直弄出许多声响。银巴说:“要出来你就出来吧。”不久,那獐子果然就从一团灌木后探出了脑袋,双眼十分明亮。①我端起小口径运动步枪,瞄准致命的额头的中央,勾动枪机,一声枪响,獐子纵身一跃,黑暗中传来一串树枝摇动的声音。
“是只母獐。”秦克明很有把握地说。
“算了,睡吧。”我躺上了吊床,秦克明裹件大衣半倚在底下藏过獐子的松枝上,银巴钻进了睡袋。
睡着一阵,醒来。天上的星光消失了,下雨了,只听到树叶在雨声中沙沙作响。恍惚中,我还看到了雾气从谷底慢慢升向我们过夜的这个地方。
轰然一声枪响,把我从似梦似醒的状态中彻底震醒了。②“麝香!”银巴端起枪大叫,显出一副极不平静的样子,“我都看到它的獠牙了!”
“公獐子都有獠牙,它们的肚脐眼就是价比黄金的麝香。”我觉得他大惊小怪。
而经常为一点小事神经过敏的秦克明这时倒过分平静了。他们两人重新拨燃火,默无声响地喝起酒来了。
我的吊床在轻轻地左右摇晃。他们好像有心事。而我能深入他们的内心吗?我们只是在狩猎时建立起一种短暂的伙伴关系……
终于,那些松鸡嘎嘎地叫开了,天就要亮了。雨仍然下着,雨水渐渐被天色照亮,被雨水淋湿的树叶也被渐渐照亮了,那是一种柔和、纯粹、圣洁的光亮,竟然令人产生置身于仙境的感觉。
我们附近的潮湿的泥地里,一夜之间长出了蘑菇!银巴说:“我打个赌,你吃不完这些蘑菇。”说完,他就提枪钻进了树林。果然,周围地上,那些被松针覆盖的土正被一点点拱起,开裂,最多半个来小时,一群蘑菇又破土而出了。
我们背后突然传来羊子似的哀叫声。
一声,两声,焦灼、悲哀、凄凉。那羊子似的叫声渐渐近了。终于一只母獐子从雨水中走了出来,它被雨水完全淋湿了,丰满的乳房里奶水自己渗漏出来。看来,它很久没有给幼獐喂奶了。
棚寮深处的干枯松枝底下传出了一个幼獐的声音,它和我们悄然过了一夜而我们竟然毫无知觉。我们两人同时跃起扑向那堆松枝,底下传来一声惨叫。我们抱出那只哆嗦不已的幼獐,它的一只腿在我们的扑击下折断了。那只母獐仍然在前后左右奔窜跳跃,用越来越凄凉的叫声搅得我们心烦意乱。秦克明端起了他的大口径双筒猎枪,子弹射到獐子的脚下,掀翻了一大片泥土,獐子也被翻了个肚子朝天,滚下了山坡。
我们两个一人削好一个桦木片,再把这木片当成夹板固定到幼獐的断腿上,用不久就会腐烂的棉布条扎好。棉布条用去了我内衣上的两个袖口。
也就是这个时候,雨水渐渐停了。一抹阳光终于钻破了云层,照亮了我们,照亮了周围的景物。
银巴回来了。他遇见一只狼,它吃掉了昨晚那头麝香,他又打死了那头狼。他把那只麝香捣出来,放在我们面前,他想我们会吃惊的。后来倒是他吃惊地看到我们把饼干泡软一点点喂那只小獐,呆立一阵,从我手中接过茶缸细心地喂了起来。喂完,他又采来一把嫩草放在小獐的嘴边,说:“我为你爸爸报了仇了。”
小獐子像小羊一样叫了一声,真像是小小羔羊的声音。我禁不住也学叫了两声。“不要叫了,”秦克明说,“母獐子就要来了。”我和银巴大笑起来。说话间,母獐真就来了,我们听见它穿过树林时一路碰掉露水的声音,很快就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一伸手摸枪,它就跳开了。
③秦克明说:“叫它来吧,没听说过哪个真正的猎手要杀喂奶的东西。“我和银巴又笑,听从他的吩咐放下了枪。
我们躲到低处的一个山洼里,并肩在温煦的阳光中坐了下来,等那只母獐来领走它的孩子。突然,秦克明说:“看呐!”我们抬头仰望,先看到山包上棚寮的剪影,继而看到那头母獐正在给受伤的小獐子哺乳。此情此景确实有些令人胸口发紧发热。
银巴对獐子挥挥手,说:“回你家里去吧。我们也要走了。”
一路上,我们不断回头,望到的都只是满眼夕阳下熠熠生辉的绿树的不可思议的光芒。
(原文有删减)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交代了狩猎三人的不同职业、不同脾气,为后文公獐出现,银巴端枪大叫,我觉得他大惊小怪,而秦克明过分平静的情节埋下伏笔。行文自然、合情合理。 |
B.银巴是军分区的侦察参谋,“我”是文艺工作者,秦克明是小车司机,枪法都不够好,在狩猎中既不能命中公獐,也让母獐两次逃生。这切合人物的身份。 |
C.小说的叙述者是“我”,通篇都采用有限视角进行叙述和描写,这样亲切自然,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拉近了作品与读者的距离,便于抒发情感。 |
D.小说有成熟的叙事品质,语言自然、简约、朴素。如写蘑菇雨后生长,“那些被松针覆盖的土正被一点点拱起,开裂”,这一描写细微、妥帖。 |
A.从狩猎经过谈人的关系。三人由相处不深、心有隔阂,到后来逐渐融合、情感趋同,启发我们思考人与人如何建立和谐的关系。 |
B.从獐子命运谈生命与爱。公獐、母獐对幼獐充满爱意,在危难中表现出的执着而深沉的情感,让人震撼,启发我们对于生命与爱的思索。 |
C.从尊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角度,谈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银巴打死了凶恶的狼,我们为小獐子疗伤,让母獐带回小獐子,启示我们要热爱保护小动物。 |
D.从两者关系谈动物之爱对人的启迪。动物的灵魂深处的爱意推动了人的互相理解和体认,启发我们用心灵体察情感世界,深入认识万物共生的世界。 |
4.小说以景做结,结尾的景物描写蕴含丰富的涵义,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分析。
翻越鹧鸪山口
阿来
我转过身穿过鹧鸪山口,那短短的几十米坑洼不平的路笼罩在群山阴影中,这是公路两边山坡的阴影,走到山口的另一面时,阳光又落在了我的身上。
这道山脊也是一道重要的分水岭,东面,是岷江流域,而展现在我面前的,那些森林与草地中流出的众多溪流,却是大渡河纷繁的枝蔓了。
这次,再举目远望时,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东面的山野雄峻峭拔,而西边的群山,每一座都渐渐变得平缓而低矮,就像我现在登上山口时发出的一声浩然的长叹。(1)东面的山坡上满坡森林,而西边这些浑圆平缓的山坡却是大片大片的高山牧场。初秋时节,近处的草还绿着,但远远望去,草梢上那一点点黄色便越来越浓重,在云烟将起处变成了一片夺目的金黄。这时,我已经踩着群山的阶梯,真正登上了青藏高原。
我离开山口,离开了从山腰上盘曲而下的公路,直接切入了一条俯冲而下的峡谷。(2)
从山口望去,还可以看见一条隐约的道路。这是荒废了几十年的驿道留下的隐约痕迹。我循着这条荒芜的古驿道走下峡谷,却在峡谷底下一道清浅的溪流边失去了那条道路。
剩下的时间,我都在为突破灌木丛的包围而奋力拼搏。最后,一个猎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他看见我出现在这个地方应该感到有些吃惊。但他只是浅浅地笑笑,说:“怎么陷到这里头去了。”我有些气急败坏:“路被荒了。”
他伸出手,把我从一团夹缠不清的小树中拉出来。这时,已经是夕阳衔山的黄昏时分了。四周森林响起了滚滚的林涛声。好在,这时,我已经在猎人的带领下回到了路上。他从一个树洞里掏出了两只野鸡。这是他预先放在这里的猎获物。我看两枪都打在头上。他看着我笑了。说:“我看见树林里有东西,还以为是一头熊呢。因为熊才这么不管不顾地四处乱钻。”说完,他还拍了拍手里的抢,并顺手把枪背在了背上。
我说:“幸好你没有开枪。”
他说:“我是一个好猎人,好猎人要把猎物看得清清楚楚,才会开枪。”我笑了。
他说:“你还不错,好多人,进了城,胆子就变小了。”
转过两个山弯,山路变得平缓起来路边那些小小的沼泽中浸润出来的泉水,也慢慢汇聚成了一线潺潺的流水。
溪水两岸开始,出现一块一块的平整的草地。草地上结出一穗穗紫色果实的野高粱在风中摇摆。对我的双眼来说,这已经是一个阔别已久的景象了。我贪婪地呼吸着扑人鼻腔的清冷冷的新鲜空气。空气中充满了秋草的芬芳。天黑以前,山谷突然闪开一个巨大的空间,黑压压的杉树林也退行到很远的地方,一块几百亩大的草地出现在眼前。(3)风在草梢滚动,一波波地在身子的四周回旋,我再也不想走了,我感觉到双脚与内心都在渴望着休息。于是,一屁股坐了下来。风摇动着丛丛密密的草,轻轻地拍打在我的脸上。
我说:“走不动了,也不想走了。”
他在我身边坐了一阵,看看天色,说:“那你在这里等我,我过一会儿叫你。”
于是,他从我身边走开了。我就顺势在草地上躺了下来。
我的脸贴在地上,肥沃的泥土正散发着太阳留下的淡淡的温暖。然后,我感到泪水无声地流了出来。(4)泪水过后,我的全身感到了一种从内到外的畅快。我就那样睡在草地上,看着黑夜降临到这个草地之上。看到星星一颗颗跳上青灰色的天幕。这时,整个世界就是这个草地。每一颗星星都挑在草梢之上。
黑夜降临之后,风便止息下来了,叹息着歌唱的森林也安静下来,舞蹈的草们也安静下来。一种没有来由的幸福之感降临到我的心房。泪水差点又一次涌出了眼眶。(5)远处响起了那个猎人的喊声。他没有叫我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我的名字。他的喊声只是一声长长的呼吼。呼吼在山间引起了一串回声。
我站起身来,看到森林边的小木屋里闪出明亮的火光。
木屋在溪流的那一边。他摆开了晚餐,主菜就是两只野鸡中的一只,与土豆烧在一起,野与野茴香的气味在热气中氤氲开来。把土豆与野鸡肉从锅里盛出来以后,他又在汤里煮了一些新鲜的蘑菇。
我正后悔出发时没在背包里放一两瓶白酒。他已经从身后摸了一瓶酒在手里,给我倒了一个满碗。
火塘里的火苗忽忽抖动,木柴上散发着松脂的香味。那天晚上,我大醉了一场。
早上醒来的时候,猎人已经出门干活了。我扶着门框,看见他在草丛深处用力地挥舞着刀。回身,我看见地板上躺着三个酒瓶。
我在清冷冷的溪水中洗脸的时候,他回来了。在火上把蘑菇汤煨好。喝完汤,临别的时候到了,我在背包里摸索半天,最后,只有一把瑞士军刀算得上是对他有用的东西。我便把这东西送给他。
我怕他不接受,便说:“留在这里吧,明年我还要来。”
他双眼扫视整个木屋,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他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但我明白他的意思,是说,没有什么可以送给我。
我走出很远了,他还站在路口。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没有挥手,也没有喊再见。直到我转过山弯,再回头时,我们彼此便消失在对方的视线里。
(选自于《青年文学》2001年第6期,有删节)
1.下列对文中划线内容和艺术手法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1)处“东边的山野雄峻……浩然的长叹”一句运用通感,写出了山势的雄浑、舒缓。 |
B.(2)处“直接切入了一条俯冲而下的峡谷”,可以看出“我”性格中葆有的血性、大胆。 |
C.“山谷突然闪开……草地出现在眼前”,这是“我”在极度疲惫情况下出现的幻觉。 |
D.(4)(5)处写“我”流泪或几欲流泪,体现出我”与这片土地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 |
3.文中的多处环境描写,有哪些方面的作用?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云中记(节选)
阿来
阿巴看了一眼老柏树。老柏树在地震来之前,在云中村被毁灭之前就已经死去了。
手表咔嚓一声,似乎就再没有了响动。那个写在书上的时间,那个在广播里电视上被重复了很多次的时间,下午2时28分04秒,潜伏的巨兽咬断了岩层的牙齿,剧痛产生力量,闪电一般蹿过层层叠叠的岩层,在云中村东边几十公里,蹿出了地表。一股洪流把破碎的岩石、入睡时间各不相同的岩石喷出了地表。那一刻,地震发生!大地因为自身的黑暗力量而感到恐惧的快意,浑身颤抖,隆隆咆哮。应该就是此时,云中村人听到了大地轰轰作响。世界停顿了一下。鸟没有惊叫,渠水没有翻腾,风停在麦田和果园中间,人仿佛陷入了梦魔。世界,和推动世界的时间都在那一瞬间停了下来。
地震到来时,人们感受到的力量是不一样的。
幸存者总要频繁地回忆起那个瞬间。聚在一起时,他们当笑话一样说。独自回味时,心中却充满恐惧与哀伤。
共同的回忆中,有一刻,那越来越大的,像是有无数辆拖拉机齐齐开进的轰隆声突然停止了。世界静止。接着,大地猛然下沉,一下,又一下,好像要把自己变成地球上最深的深渊。而另一些人感到的不是下沉,而是上升。大地上蹿一下,又猛地上蹿一下,好像要把自己变成比阿吾塔毗还高的雪山。
大地失控了!上下跳动,左右摇摆,轰隆作响,尘土弥漫!
大地在哭泣,为自己造成的一切破坏和毁灭。
大地控制不住自己,它在喊,逃呀!逃呀!可是,大地早就同意人就住在大地上,而不是天空中,所以人们无处可逃。
大地喊:让开!让开!可是人哪里让得开。让到路边,路基坍塌!让到山前,所有坚硬的东西都像水向下流淌,把一切淹没!
大地喊:躲起来!躲起来!人无处躲藏!躲在房子里,房子倾倒。躲在大树下,大树倾倒。躲进岩洞里,岩洞崩塌!
那天,那一刻,阿巴正带着两匹马,走在山道上。
此时,阿巴却产生了一个幻觉,地震发生时,他不是在山道上,而是坐在自己家院子里,正在研磨祭神的香料。大地开始抖动。他捧着香料的手变成了一个沙漏。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么快的一个沙漏,一瞬间,他的手掌里就空空如也。这样快的流逝,使得时间也失去了意义。只剩下空间本身猛烈地颠簸摇晃。他看见那些香料的粉末变成了一股烟尘。院子里的石板地裂开,合拢,裂开,合拢,喷吐出来的也是大股的烟尘。院墙像是变软了,像一匹帆布一样晃荡。背后的整座房子抽风一样扭曲了身子,挣扎几下之后,像用光了力气一样,瘫坐下来。先是屋顶塌向中央。然后,四周的墙壁也向塌陷下去的屋顶扑了过去。阿巴想站起身来,但他站不起来。房子倒塌了,把他淹没在呛人的尘土里。这些尘土,把一座老房子所有的气味都释放出来。燃烧了上百年的火塘的烟火,年年归来的雨燕的泥巢,停歇在房梁上猫头鹰的梦境,存粮的香气,盐和茶,肉和菜,病人的痛苦,新婚的欢愉,怀念,梦想,石头,粘连石头的泥巴,木头,连接木头的木头,原来都深藏在一座老房子的某个地方,现在都变成了尘土,混合在一起,把坐在那里的阿巴淹没了。
当阿巴终于站起身来时,他浑身上下都是尘土。四周平静下来,他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只剩一个豁口的院门。村子正渐渐从浓重的尘土中显现出来,几个人鬼影一般,无声地站在尘土中,或者像他一样失了魂魄般在尘土中行走。每一个人身上,脸上都扑满了尘土。
寂静无声。
突然,尘烟中传来一声惊悸的尖叫。
然后,声音就起来了。撕心裂肺的哭叫声响成了一片。当尘土散开,哭叫声笼罩了整个村庄。
真实的情形是,地震过去,大地停止摇晃,他从灌木丛中爬起身来,一身尘土,一身忍冬花瓣。跌跌撞撞,哭喊着向着蒙难的村子奔跑。阿巴往村后山上望了一眼。现在,阿巴仿佛看见自己惊惶的身影,连滚带爬,从山上下来。
“大地不用手,把所有尘土扬起,
大地不用手,把所有的石头砸下。
大地没有嘴,用众生的嘴巴哭喊,
大地没有眼睛,不想看见,不想看见!”
阿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脑子里轰响着云中村古老史诗中的唱段。
他睁开眼,云中村就是五年前地震刚过,人们刚刚清醒过来时看到的样子,房屋倒塌。只不过地没有摇晃,尘土没有弥漫,没有惊惧而绝望的哭喊。两匹那时不在这里的马正在荒芜了的云中村田野里啃食青草。
【注】《云中记》是阿来于汶川地震十周年纪念日动笔,写给“5·12”地震中的死难者、消失的城镇与村庄的著作。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作者落笔在一棵已经死去的老柏树上,看似与本文描写的地震无关,但实际上预示着地震来临后云中村的悲惨命运。 |
B.小说引用了云中村古老史诗中的唱段,仿佛在诉说着尘埃下痛苦的历史宿命,大地虽然满怀悲悯,但也逃不出大自然的巨大力量。 |
C.小说运用了大量的环境描写,既有破碎喷射的岩石,也有停顿寂静的鸟和渠水,表现了地震的巨大破坏力,烘托出当时的恐怖氛围。 |
D.小说现状与回忆相交织,既能展示地震发生时的惨烈情状,又能利用时间拉开距离、沉淀记忆,使这篇灾难小说的情感更浓烈外放。 |
3.作者阿来说:“写作这本书时,我心中总回响着莫扎特《安魂曲》的吟唱。”故而《云中记》也深沉空灵,包含悲情的抒情。请结合选文内容,对此特色进行分析。
说书人
师陀
我第一次看见说书人是在这个小城里。在城隍庙月台下面,他放一张断腿板桌,周围——前面和两旁,放几条板凳。他是个中年人,穿一件蓝布长衫,脸很黄很瘦。他有一把折扇——黑色的扇面已经不见了,一块醒木,一个收钱用的小笸箩,这便是他的一切。他说武松在景阳冈打虎,说李逵从酒楼上跳下去,说十字坡更快活林,大名府与扈家庄。他的声音不高,并且时常咳嗽,但是很清楚,有时候他要学鲁智深大吼,喽啰们呐喊。他用折扇打、刺、砍、劈,说到关节处把惊堂木一拍,听书的每次给他一个或两个制钱。
这无疑是一种贱业。我不知道别人对于这种职业抱的态度;但是如其有人教我填志愿书,我会在我自己的大名下面,毫不踌躇的写上——说书人,一个世人特准的撒谎家!
我很难说出所以要如此决定的理由;也许这是唯一的理由,我觉得这种职业可爱,另外,或者我应该说我被他迷住了。
实际上我们全被迷住了。他从傍晚直说到天黑,一会儿定更炮响过,接着是寺院里的大钟,再接着,鼓楼上的云牌。当这些声音一个跟着一个响过之后,摊肆全被收去,庙里安静下来,在黑暗中只有说书人和他的听客。其实只剩下大盗刘唐或莽夫武松——这时候,即使过后回想起来,还有什么是比这更令人感动的?一切曾使我们欢喜和曾使我们苦痛的全过去了,全随了岁月暗淡了,终至于消灭了;只有那些被吹和根本不曾存在过的人物,直到现在,等到我们稍微安闲下来,便在我们昏暗的记忆中出现,永远顶生动顶有光辉。跟这些人物一起,我们还想到在夜色模糊中玉墀四周的石栏,一直冲上去的殿角,在空中飞翔的蝙蝠。天下至大,难道还有比这些更使我们难忘,还有比最早种在我们心田上的种子更难拔去的吗?
时光于是悄悄的过去,说书人所有的仍旧是那把破折扇,那块醒木,那个收钱用的小笸箩。我每次到这小城里来第一个总想到他。渐渐的他比先前更黄更瘦;他的长衫变成了灰绿色;他咳嗽,并且吐血。间或他仍旧吼,但是比先前更衰弱,他的嗓子塌了,喑哑了。听书的也由每次一个或两个制钱给他增加到三个,后来五个。
“再请八个,一个馒头的钱。还有六个;还剩四个;只剩三个了,哪位一动手就够了。时常将收到的钱数一下,他叹息日子艰难,让客人另外给他增加。
他的老听客慢慢减少了,年老的一个跟着一个死了;年少的都长成大人,他们有了大人的职务,再不然他们到外乡去,离开了这个小城。而最重要也是最不幸的,乃是他时常发病,他不能按时开书,有时候他要在中间停好几天。
最后一次我到这小城里来,就在不久以前,我已经好几年不曾听说书人的书。我到城隍庙里(城隍庙早已改成俱乐部),在月台下面,原来说书人放桌子的地方停着一个卖汤的。我感到一阵失望,城隍庙原先我们看来多么热闹,现在又如何荒凉;它的大殿原先在我们心目中是多么雄伟,现在又如何卑陋;先前我们以为神圣的现在又如何可怜了啊!
“说书的还没有来吗?”我忍不住问。
卖汤的说他正害病——
“他好几天没有来了。”
第二天说书人死了。我正在城外漫不经意走着,一副灵柩从后面赶上来,我停在路旁让他们过去。他们是两个杠手,另外跟着个拿铁铲的。
“你们抬的是谁?”
“说书的,”他们中间有人回答。
“说书的死了?”
他们大概认为我的话没有意思,全不作声。
“他怎么死的?”因此我接着问。
“吐血。”
“他病的很长远吗?”
“他家里人呢?他家里有人吗?”
“不,不长远;七八天前他还说书。”
“他压根儿没有家。”
“那么他也没有儿子吗?”
“谁知道!我们没听说过。”
他们顺着大路到郊野上去。天气是很好的,大路上照满了阳光;游丝在空中飞动,有的挂在草上;郊野上,一望几乎看不见行人。我跟在他们后面。这所谓灵柩,其实只是一卷用绳子捆着的芦席,说书人的脚从席子里露出来,不住随着杠手的步骤摆动,他的破长衫的一角直垂到地上,一路上扫着路上的浮土。
我们全不说话。不久便越过一个土坡,在乱葬岗上停下来了。就在这里,他们在荒冢中间掘了个坑,然后把说书人放下去,将泥土送下去。
“现在你好到地下去了,带着你的书。”当他们把说书人放下去时候,内中有一位嘲弄的说。我在旁边看着,毫不动弹的站着。一点不错,说书人,现在你的确应该带着你的书到地下去了;但是当你还活着的时候,你可曾想到你感动过多少人,你给了人多少幻想吗?你也曾想到你向这个沉闷的世界吹进一股生气,在人类的平凡生活中创造了一个世人永不可企及的、侠义勇敢的天地吗?埋葬的人走了,郊野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这是怎么回事?十字坡现在在哪里?小商河在哪里?隋炀帝赏过的琼花又在哪里?凡是回忆中我们以为好的,全是容易过去的一逝不再来的,这些事先前在我们感觉上全离我们多么近,现在又多么远,多么渺茫,多么空虚!……我抬头望望前面,这个小城的城外多荒凉啊!
1.文中三处写到说书人的长衫,请分析其在表达上的作用。2.划线部分巧妙地描写出了说书人说书的魅力,请对此加以赏析。
3.以文中“我”的身份,为说书人写一段简短的悼词(现代汉语、100字以内)
善人
老舍
汪太太最不喜欢人叫她汪太太;她自称穆凤贞女士,也愿意别人这样叫她。她丈夫很有钱,她老是不客气地花着;花完他的钱,而被人称穆女士,她就觉得自己是个独立的女子,并不专指着丈夫吃饭。
穆女士一天到晚甭提多忙。不说别的,就先拿上下汽车说,穆女士——也就是穆女士!——一天得上下多少次。哪个集会没有她?哪件公益事情没有她?换个人,那么两条胖腿就够累个半死的。穆女士不怕,她的生命是献给社会的;那两条腿再胖上一圈,也得设法带到汽车里去。她永远心疼着自己,可是更爱别人,她是为救世而来的。
穆女士还没起床,丫环自由进来回话。她嘱咐过自由们不止一次了:她没起来,不准进来回话。丫环就是丫环,叫她“自由”也没用,天生的不知好歹。她真想抄起床旁的小桌灯向自由扔去,可是觉得自由还不如桌灯值钱,所以没扔。
“自由,我嘱咐你多少回了!”穆女士看看钟,快九点了,她消了点气,是喜欢自己能一气睡到九点,身体定然不错;她得为社会而心疼自己,她需要长时间的睡眠。
“不是,太太,女士!”自由想解释一下。
“说,有什么事!别磨磨蹭蹭的!”
“方先生要见女士。”
“哪个方先生?方先生可多了,你还会说话呀!”
“老师方先生。”
“他又怎样了?”
“他太太死了!”自由似乎很替方先生难过。
“不用说,又是要钱!”穆女士从枕头底下摸出小皮夹来:“去,给他二十,叫他快走!”
穆女士的早饭很简单:一大盘火腿蛋,两块黄油面包,草果果酱,一杯加乳咖啡。吃着火腿蛋,她想起方先生来。方先生教二少爷读书,一月二十块钱,不算少。不过,方先生到底可怜,她得设法安慰方先生:“自由,叫厨子把鸡蛋给方先生送十个去,嘱咐方先生不要煮老了,嫩着吃!”
穆女士咂摸着咖啡的回味,想象着方先生吃过嫩鸡蛋必能健康起来,足以抵抗得住丧妻的悲苦。继而一想,以后索性就由她供给他两顿饭,那可就得少给他几块钱。他少得几块钱,可是吃得舒服呢。她总是给别人想得这么周到;不由她,惯了。她永远体谅人怜爱人,可是谁体谅她怜爱她呢?想到这儿,她觉得生命是个空虚的东西。工作,只有工作使她充实,使她睡得香甜,使她觉到快活与自己的价值,她到书房去看这一天的工作。
她的秘书冯女士已在书房等一点多钟了。冯女士才二十三岁,长得不算难看,一月挣十二块钱。穆女士的交际多么广,做她的秘书当然能有机会遇上阔人;假如嫁个阔人,一辈子有吃有喝,岂不比现在挣五六十块钱强?穆女士为别人打算老是这么周到,而且眼光很远。见了冯女士,穆女士吸了口气:“哎!今儿又有什么事?说吧!”她倒在个大椅子上。
冯女士把记事簿早已预备好了:“穆女士,盲哑学校展览会,十时二十分开会;十一点十分,妇女协会,您主席;十二点,张家婚礼;下午……”
“先等等,”穆女士又叹了口气, “张家的贺礼送过去没有?”
“已经送过去了,一对鲜花篮,二十八块钱,很体面。”
“啊,二十八块的礼物不太薄,下午一共有几件事?”
“五个会呢!”
“甭告诉我,我记不住。等我由张家回来再说吧。”
穆女士不想去盲哑学校,可是又怕展览会相片上没有自己,怪不合适。她决定晚一会儿,正赶上照相才好。这么决定了,她很想和冯女士再说几句,倒不是因为冯女士有什么可爱的地方,而是她自己觉得空虚,愿意说点什么……解解闷儿。她想起方先生来:“冯,方先生的妻子过去了,我给他送了二十块钱去,和十个鸡蛋,怪可怜的方先生!”穆女士的眼圈真的有点发湿了。
冯女士早知道方先生是自己来见汪太太,她不见,而给了二十块钱,可是她晓得主人的脾气,说 “方先生真可怜!可也是遇见女士这样的人,赶着给他送了钱去!”
穆女士脸上有点笑意: “我永远这样待人;连这么着还讨不出好儿来,人世是无情的!”
“谁不知道女士的慈善与热心呢!”
“哎!也许!”穆女士脸上的笑意扩展得更宽了些。
“二少爷的书又得荒废几天!”冯女士很关心似的。
“可不是,老不叫我心静一会儿!”
“要不我先好歹地教着他?我可是不很行呀!”
“你怎么不行!我还真忘了这个办法呢!你先教着他得了,我亏不了你!”
“您别又给我报酬,反正就是几天的事,方先生事完了还叫方先生教。”
穆女士想了会儿,“冯,你就教下去,我每月一共给你二十五块钱,岂不是很好?”
“就是有点对不起方先生!”
“那没什么,遇机会我再给他弄个十块八块的事;那没什么!我可该走了,哎!一天一天的,真累死人!”
(节选自《老舍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与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穆女士拖着两条胖腿赶场式地奔忙于各种集会上,其为救世而不辞辛苦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感动不已。 |
B.自由和冯女士是被上流社会奴役的人物代表,虽然身份不同,但都善良淳朴,对方先生的不幸遭遇比较同情。 |
C.穆女士虽然很关心二少爷的学业,但也理解因方先生妻子去世而要荒废几天的实情,由衷同情方先生的不幸遭遇,资助他钱,给他送鸡蛋等。 |
D.小说主要由穆女士处理方先生丧妻之事,享用早餐并赠予方先生鸡蛋,听取冯女士汇报日程这三个场景构成,情节紧凑,并有助于集中刻画人物形象。 |
3.老舍先生的中短篇小说有力地揭露了二三十年代的“城市文明病”,这篇小说在叙事上有何特色及效果,简要分析。
狩猎
阿来
军分区的侦察参谋,银巴;农牧局的小车司机,秦克明;我呢,专业给文工团歌手填写歌词。我们是偶然凑在一起的狩猎伙伴,大家的身份脾气极不相同。
我们沿着小径向深山里进发。四周一片静谧,在树林变得稀疏的地方,出现了黑色圆润的新鲜獐子粪便。再后来,就看到了那个棚寮,那个以前许多猎手相继过夜,相继修缮过的棚寮。
我们坐下来歇气,突然,一只獐子从棚子里飞蹿而出,连银巴也来不及举枪就蹿下山坡了。它站在对面一座孤立的小山冈上向我们瞭望,距离太远了,超过了枪的射程。
天很快就黑了。还有只獐子在周围逡巡不去,一直弄出许多声响。银巴说:“要出来你就出来吧。”不久,那獐子果然就从一团灌木后探出了脑袋,双眼十分明亮。我端起小口径运动步枪,瞄准致命的额头的中央。扣动枪机,一声枪响,獐子纵身一跃,黑暗中传来一串树枝摇动的声音。
“是只母獐。”秦克明很有把握地说,“算了,睡吧。”
我躺上了吊床,秦克明裹件大衣半倚在底下藏过獐子的松枝上,银巴钻进了睡袋。
睡着一阵,醒来。天上的星光消失了,下雨了,只听到树叶在雨声中沙沙作响。恍惚中,我还看到了雾气从谷底慢慢升向我们过夜的这个地方。
轰然一声枪响,把我从似梦似醒的状态中彻底震醒了。“麝香!”银巴端起枪大叫,显出一副极不平静的样子:“我都看到它的獠牙了!”
“公獐子都有獠牙,它们的肚脐眼就是价比黄金的麝香。”我觉得他大惊小怪。
而经常为一点小事神经过敏的秦克明这时倒过分平静了。
他们两人重新拨燃火,默无声响地喝起酒来了。
我的吊床在轻轻地左右摇晃。他们好像有心事。而我能深入他们的内心吗?我们只是在狩猎时建立起一种短暂的伙伴关系……
终于,那些松鸡嘎嘎地叫开了,天就要亮了。雨仍然下着,雨水渐渐被天色照亮,被雨水淋湿的树叶也被渐渐照亮了,那是一种柔和、纯粹、圣洁的光亮,竟然令人产生置身于仙境的感觉。
我们附近的潮湿的泥地里,一夜之间长出了蘑菇!银巴说:“我打个赌,你吃不完这些蘑菇。”说完,他就提枪钻进了树林。果然,周围地上,那些被松针覆盖的土正被一点点拱起,开裂,最多半个来小时,一群蘑菇又破土而出了。
我们背后突然传来羊子似的哀叫声。
一声,两声,焦灼、悲哀、凄凉。那羊子似的叫声渐渐近了。终于一只母獐子从雨水中走了出来,它被雨水完全淋湿了,丰满的乳房里奶水自己渗漏出来。看来,它很久没有给幼獐喂奶了。
棚寮深处的干枯松枝底下传出了一个幼獐的声音,它和我们悄然过了一夜而我们竟然毫无知觉。我们两人同时跃起扑向那堆松枝,底下传来一声惨叫。我们抱出那只哆嗦不已的幼獐,它的一只腿在我们的扑击下折断了。那只母獐仍然在前后左右奔窜跳跃,用越来越凄凉的叫声搅得我们心烦意乱。秦克明端起了他的大口径双筒猎枪,子弹射到獐子的脚下,掀翻了一大片泥土,獐子也被翻了个肚子朝天,滚下了山坡。
我们两个一人削好一个桦木片,再把这木片当成夹板固定到幼獐的断腿上,用不久就会腐烂的棉布条扎好。棉布条用去了我内衣上的两个袖口。
也就是这个时候,雨水渐渐停了。一抹阳光终于钻破了云层,照亮了我们,照亮了周围的景物。
银巴回来了。他遇见一只狼,它吃掉了昨晚那头麝香,他又打死了那头狼。他把那只麝香捣出来,放在我们面前,他想我们会吃惊的。后来倒是他吃惊地看到我们把饼干泡软一点点喂那只小獐,呆立一阵,从我手中接过茶缸细心地喂了起来。
小獐子像小羊一样叫了一声,真像是小小羔羊的声音。我禁不住也学叫了两声。“不要叫了,”秦克明说,“母獐子就要来了。”我和银巴大笑起来。说话间,母獐真就来了,我们听见它穿过树林时一路碰掉露水的声音,很快就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一伸手摸枪,它就跳开了。
秦克明说:“叫它来吧,没听说过哪个真正的猎手要杀喂奶的东西。”我和银巴又笑,听从他的吩咐放下了枪。
我们躲到低处的一个山洼里,并肩在温煦的阳光中坐了下来,等那只母獐来领走它的孩子。突然,秦克明说:“看呐!”我们抬头仰望,先看到山包上棚寮的剪影,继而看到那头母獐正在给受伤的小獐子哺乳。此情此景确实有些令人胸口发紧发热。
银巴对獐子挥挥手,说:“回你家里去吧。我们也要走了。”
一路上,我们不断回头,望到的都只是满眼夕阳下熠熠生辉的绿树的不可思议的光芒。
(选自《阿来作品集》,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注重伏笔、照应。如开头交代“我们是偶然凑在一起的狩猎伙伴”,后文写发现公獐时三人分别“极不平静”“觉得他大惊小怪”“过分平静”,具有逻辑合理性。 |
B.小说语言自然而不求绚丽,简约、朴素而充满艺术魅力。如写蘑菇雨后生长,“那些被松针覆盖的土正被一点点拱起,开裂”,描写细微、妥帖,富有动作性。 |
C.银巴是军分区的侦察参谋,打死了吃掉公獐的狼;“我”是文艺工作者,秦克明是小车司机,枪法都不够好,不能命中,母獐两次逃生。这样写,切合人物的身份。 |
D.小说详略得当。略写公獐,详写母獐。写母獐,略写天黑时在棚子周围逡巡不去的情形,详写天亮后在雨中哀叫着接近幼獐的样貌。这样处理,各得其宜、各尽其妙。 |
3.小说结尾句中的“光芒”有丰富的意蕴,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扛 包 工
戴玉祥
①五娘去世,我过去奔丧,碰见星球。
②星球是我高中同学,二十多年没见,都高兴。
③乡下办丧事,来奔丧的,是要记账的,记账后,要吃过饭才能离开。星球显然是记账后,过来等饭,碰见我的。我正坐在餐桌前,看晚阳趴在桌沿上,看苍蝇在晚阳身上飞。星球一把拽住我,说老同学多年没见了。我说是呀,好多年了。星球看着我,很快松开了手。星球坐到我对面。见星球铜色的脸上冒着酒气,我说老同学,中午喝了?星球有些得意。星球说,上午没活干,就喝了。星球说过后,目光就搁我脸上,碾过后,问,中午没喝两杯?我说,公务员中午不准饮酒。星球听了,一脸得意。星球说,没我自由!说后,放声大笑。我使眼色,星球才觉得这样的场合,不适宜,止了笑。
④阳光不知啥时候溜走了,电灯亮起。
⑤支客的在招呼过来奔丧的人入座,准备开饭。
⑥我给星球倒了杯白开水,说老同学多喝点水,解解酒。星球感动,边喝着白开水,边跟我叙着往事。星球说,当年村里初中毕业三十多人,考上高中的,才七人,还记得吧?我说,怎么能不记得?还说,领录取通知书回来的路上,我们还偷摘了队里的香瓜,躲红麻地里吃,说是庆贺。星球说,记得记得。还说,我们七个,后来你与荣考上了大学,其余的,只好修地球了,不过……星球突然转移了话题,说,修地球其实很好的,你看我们吃的,那才是原生态的绿色食品,你们城里人吃不到吧?我们住的,院子想要多大就可以多大,搁你们城里,那要多少钱呀!星球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得意。后来,竟有些飘飘然了。
⑦开饭了。
⑧星球开了瓶白酒,给我也倒了杯。我说五娘去世,我不能喝酒。星球说,你五娘九十多了,活这大岁数才走,是白喜事,得喝!见我没动杯子。星球灌了口酒,说知道你是公家人,讲究多,咱老百姓,没啥讲究,但实诚。老同学,你要是实诚,就喝了。我只好“实诚”了。几杯酒下肚,星球显然是有些醉意了,话多起来,人也精神了。铜色的脸上,反射着灯光。星球说,老同学,你现在一个月拿多少钱?我说,七八千吧。星球乜了我一眼,很不屑。星球说,不是跟你吹,我有天扛水泥,往十楼扛,一袋十块钱,我两个小时扛五十袋,挣五百块,这样算,比你挣得多!说后,咕咚,又灌了口酒。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主动端杯,与星球碰。我们都喝了很多酒。
⑨翌日酒醒后,我跟老婆说了星球的事。老婆听了,说他能那样对待生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我觉得老婆的话有道理,心里就好受多了。渐渐,也就将星球忘了。
⑩我正在键盘敲字,手机响了,是大哥打过来的。大哥说,星球死了,摔死的。我惊诧,急问怎么摔死的。大哥说,扛包时,星球为了赶速度,多扛,下楼时,直接在窗户上拴条绳子,然后顺着绳子往下滑。昨天,可能是中午喝多了,绳子没拴牢,从十楼摔下来,当场就没气了。我放下手机,就跑出去了。
⑪我决定去送送星球。
⑫坐在车上,我开始打盹。星球向我走过来,铜色的脸上,冒着酒气。星球说,上午扛了四百六十块钱,狠狠心,要了一盘菜,花二十块钱买了瓶好酒,喝得那个痛快呀……星球得意地说,喝了酒,趁着酒劲,继续扛。星球突然不说了,目光搁在我脸上,慢慢碾。好久了,星球才说,知道我为啥比别人扛得多吗?星球继续得意。星球说,别人下楼走楼梯,我下楼——星球用手比画着拴绳子的动作——直接手攥着绳子滑下来,那个快呀!星球继续得意,还说,你老同学厉害吧?我说,厉害!
⑬开车的司机问我,在说谁厉害呢?
⑭我这才醒来。
⑮我说,一个同学。
⑯还说,他真的很厉害!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20.04 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开篇,交代了“我”因长辈去世奔丧而遇到高中同学星球一事,引出了后文情节。 |
B.小说第六段中,二人回忆考上高中时一起偷瓜吃瓜庆贺的情景,营造了温馨欢乐的气氛。 |
C.文中写星球有没有活干都喜欢喝两杯,喝得痛快等内容,为后文星球因酒丧命埋下伏笔。 |
D.星球在提及他的收入比“我”高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表明“我”对星球的嫉妒。 |
3.文章在结尾处设置了“打盹”这一情节,这样设计有何作用?请简要回答。
湖 殇
熊久红
①当一双脚站在干涸的湖底的时候,其实,那种心痛的感觉,就像是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
②我说的是,在西部腹地,看着被戈壁荒漠一寸寸吞噬掉的艾比湖;我说的是,面对一片白色的盐碱,以及狂风掠过时卷起的漫漫沙尘。
③对湖而言,它首先带给我们的,应该是那粼粼的波光,是鸥鸟的翔鸣,是蓝天白云的倒映,是渔歌唱晚的恬静,这些特征是湖带给我们的生活体验,也是湖应有的生命品质。而我脚下的艾比湖,正在丧失这些青春,就像一个散失了光鲜的干瘪水果,躺成一汪奄奄一息的物证。那些越来越多从湖底裸露出来的丑陋的盐碱污泥,总是让我联想到一具行将风干的木乃伊,一个湖的木乃伊。
④青年时期的艾比湖有着1200平方公里的水面;有着几万乃至十几万只野鸭水鸟嬉戏的场面;有着浩浩荡荡芦苇环卫的辽阔水域;有着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的宁静旷远。这些深深的怀念,使得我对眼前的景象,有着撕心裂肺的悲怆。
⑤在蛮荒的疆域里安插一个湖,应该是上帝对自己分配不公的一个补偿,她带给我们的是对绝望灵魂的抚慰,是对生存状态的重估,是能枕着入眠的一个梦境,这个梦,曾经真真实实地存在过,在记忆的回望里,碧波荡漾。
⑥那是八十年代中期,一直对巴金的《海上日出》心存缱绻,期待感受红日出海的璀璨景象。新疆离海太远,便只好以湖的水域,模仿海的苍茫了。从首府放暑假回来,邀几位同学,骑车六十多里,去艾比湖看日出,以弥补对海的贫瘠和渴望。
⑦由于道路的崎岖,到湖边时,太阳早已三尺竿头了。虽没赶上看日出,却被眼前一望无际、绵延至深的芦苇荡所震撼,清风拂过,波涛汹涌,一如百万雄兵拥围着这一城的浩淼,湖的浅滩上,密密麻麻布满了野鸭、灰鸭、斑头雁,随便朝水中甩一片卵石,都会惊飞几十只水鸟,空中盘旋两圈,又栖落水中。湖面很宽,即使极目远眺,也看不见对岸的轮廓。水边是一排沙滩,赤脚从上面走过,可以感受到温热潮润的细沙与脚趾间密切接触的惬意。几行浅浅的脚印,一段浪漫的行程。
⑧二十多年的时间,都无法淡化湖在往事里的色彩,这幅精美的画面早已长在岁月深处,每一次温故,都在重新涂染一遍色彩,所以,停靠在回忆中的湖,其实,一直都很鲜艳,多少次在梦里,潮涨潮落,清波涟涟。
⑨但眼前的残败,总让人恍若隔世,觉得这个每年被大风从湖底卷起无数沙尘和盐尘的,这个每年以几平方公里的速度一点点消失的,这个在干涸湖底随处可见禽鸟尸骨和枯苇干枝的,不是记忆里的那个湖啊!它与往日被我们时常念想的碧水清波毫无瓜葛。
⑩多么希望艾比湖的枯萎是一次误诊!
⑪但更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串数字。近50年,我国失去的湖泊有243个,其中,新疆的数量最多,达62个。罗布泊消失于1972年;台特玛湖消失于1974年;玛纳斯湖消失于1974年;艾丁湖消失于1987年。这听上去多少有些像宣读阵亡名单,但它们确实是从我们眼前一个一个消失的。
⑫那些缭绕碧波的绿茵,那些水中游戏的鱼鸟,那些湖面泛舟的渔人,那些环湖晚炊的村庄,都随着湖的消失而泯灭了。
⑬通过同伴的结局,艾比湖一定看到了自己悲情的归宿,所以,湖才有了泪的咸涩。如果能发出呐喊,我想,湖是一定要向上天控诉的,控诉那贪婪者、破坏者、无知者、傲慢者,控诉他们以自己的短视,替子孙们挖掘着墓穴。
⑭时常看到一些赞美艾比湖的文章,对它仅剩的三分之一的水域,进行热情歌颂,听上去就像是对着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赞美她美丽的服饰和迷人的发髻。不知道在鱼缸里长大的鱼,会不会朗诵有关海的诗句。
⑮我在为一个湖悲哀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那些鸟,那些以湖为生的水禽,它们的翅膀,如何才能越过灾难,飞抵梦想的天堂。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用“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来比喻“站在干涸的湖底”的感觉,表现出痛感的切身、剧烈;用“骨头”突出湖的干涸带给人的强烈感受;骨头是身体的一部分,隐含湖与人不可分割的意思。这一比喻贴切形象,具有很强的表现力。 |
B.作者描绘了八十年代中期游湖所见景色,用意是以记忆中艾比湖难以忘怀的美丽来反衬现实中艾比湖的残败,表达痛惜之情。 |
C.误诊,是错误的诊断。文章第⑩段写到“多么希望艾比湖的枯萎是一次误诊!”这句话表明作者认为艾比湖的受破坏情况没有看上去那么严重,并不会枯萎。 |
D.“殇”的本意是指没有到成年就死去。“湖殇”意思就是因为湖的消亡而感到的悲哀遗憾。本文以“湖殇”为题,准确地揭示了文章的内涵,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
3.以第⑫~⑮段为例,评析本文语言运用上的特点。
定 风 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里去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了,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自己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去。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日: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日: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已愈数十年,且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达,艺不精矣!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
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日: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A.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定风珠本是神话传说中的除妖降魔的法宝神器,作家在此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新的阐释和含义,结尾令人回味。 |
B.小镇屠夫每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里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屠夫人品的信任。 |
C.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两句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
D.老者将给屠夫置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蜈蚣断了猪血喂养,定风珠被毁,也怕被了解实情的屠夫敲竹杠。 |
3.小说中的“老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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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一:
快嘴王
李海庆
“快嘴王”这名号可不是白来的,一分钟能从他的嘴里蹦出多少个字儿来,没有人数得过来,蹦出那些字儿像珠子一样噼里啪啦地散落,纵是你多长个耳朵,也会有收不到的音儿。
偌大一个说书的场子,快嘴王一出场,扇子一摇,醒木一拍,全场顿时敛起声,针鼻大的气儿都不会出了。
旧社会牡丹江老道巷子这地儿,各色人等混杂其中,这说书场子更是囊括林林总总,没名没号的且不论,有头有脸的坐成了片,能把这么大个场子震得住,且让你的喜怒哭笑任由摆弄,非快嘴王莫属了。
快嘴王高挑个儿,人群中一站,本是高人一头,看官们坐在台下,又会矮人一截。仰头,伸脖,目不斜视,一场下来,看官们的脖子都酸了吧唧的,怪只怪快嘴王这张嘴了得,隔着八百年的事都能说得活灵活现的,更让你听得如醉如痴。
台下靠台子的地方摆了两排八仙桌,旁边摆着十来把太师椅,能坐在太师椅上听书的,自是老道巷子不一般的炮儿,是走黑道的走白道的且不论,人一屁股往那儿一坐,店伙计就会上前来,屁颠屁颠地给人家端茶倒水。
大耳周就是前排听书的常客。
大耳周坐下后,跷起矮粗腿,摇着纸折扇,时而喝下一口浓茶,时而冒出一句粗话,一把太师椅,硬是让他坐得地动山摇,吱吱直响。
大耳周在日本关东军当差,认日本人当干爹,背上背的匣子枪,就是日本人亲手送给他的。
而快嘴王一张嘴就是两样子的了,大耳周立马销了声,歪着胖脸,眯眼盯住快嘴王,竖起肥大的耳朵,生怕遗落了一个字。就有人传得非常邪乎了,快嘴王说书场子上讲过的段子,大耳周听过后,回去跟姨太太重述一遍,竟不差毫厘。
大耳周这异人之处是否真实,且不去考证,有一件事是确有其事——
大耳周充当了日本人手底下的鹰犬,支楞着大胖耳朵四处探听消息,搜罗情报,把打听到的信儿,全盘汇报给日本人,因而博得了日本人对他的信赖,让他在关东军里挂了个衔。
大耳周成了老道巷子的土皇帝,只要手头一紧,随手把匣子枪往谁家的店铺柜台上一放,店铺老板就会麻溜儿地掏出银票来,且必须满脸堆笑,苦着脸还不成,啪啪两个嘴巴会让你哭不出腔来。
老道巷子这地儿,活生生地被搅成了一摊烂泥。
大耳周四处吃白食,偏偏独好听书这一口儿,他来听书,专挑快嘴王的场子。
快嘴王随意吐出一串儿话,钻进大耳周的耳朵,就会让大耳周稀罕得不得了——这快嘴王除了银票不会印,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儿啊,胸中皆智慧,腹内藏乾坤呢!
快嘴王说书的时候,满眼冒光,环视四周,独独不往大耳周那儿扫上一眼,权当大耳周坐着的地儿是白地。
这些天,大耳周不光自己听,还唤了自己的爪牙来听,说书场子本来就挤得慌,这一下子里三层外三层地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周遭散发着的汗臭味,久久挥之不去。
有一天,《曹刿论战》《伍子胥过关》《岳飞大战朱仙镇》——接连的这三个段子,一次又一次把说书场子推向高潮,看官们直呼过瘾,全力叫好。
就在看官们期待快嘴王会拿出更出彩的活儿的时候,却再未见到快嘴王的身影,竟不知其去向。一股股热浪之后,却瞬间退潮,大家未免落寞。
又让人咋舌的是,自快嘴王没了身影之后,大耳周在老道巷子也消失了踪迹。
老道巷子一下子没了两个人。
两个消息一好一坏,让人一喜一忧。
本是扑朔迷离的事儿,更添了些许虚无缥缈的猜想。有人说,快嘴王向东投奔了抗日联军,临走送大耳周上了西天;也有人说,大耳周是个耳朵贼拉灵的汉奸,探听到快嘴王和抗联军队有联系,便加紧了对说书场子的盯防,可毫无收获,未见快嘴王和任何人接触;更有人说,快嘴王把日本岗哨守卫松懈的消息在说书之时,加以描绘传递给接头人,又暗示自己身份让人怀疑,让接头人趁早脱险。
人们一拍脑门,一下子领悟到快嘴王那天要选那几个段子的缘由——《曹刿论战》应是在传达彼竭我盈的信息;《伍子胥过关》在暗示接头人要金蝉脱壳;至于《岳飞大战朱仙镇》的段子,快嘴王犹似在描述小日本碉堡被端掉时的鬼哭狼嚎……
解放后,牡丹江地区文化站成立,第一任站长姓王,高挑个儿。有记者采访他,当年为什么要放弃说书场子去从戎?他只说了一句:国家这个大场子危急存亡,我岂可在一个小说书场子里苟且偷安……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文本二:
小小说从民间崛起,是智慧的结晶,是艺术的精灵,是大众化的文体,是一种平民艺术。平民艺术的质朴与单纯,简洁与明朗,加上理性思维与艺术趣味的有机融合,使小小说具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亲和力,成为大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选自杨晓敏《小小说是平民艺术》,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朱仙镇之战中,岳家军势如破竹,击溃金兵,大获全胜,所以快嘴王选《岳飞大战朱仙镇》展现了克敌制胜的决心。 |
B.长勺之战,鲁国士气高昂,率先出击,以弱胜强,所以快嘴王用《曹刿论战》传达“彼竭我盈”“敌疲我打”的信息。 |
C.民间传说伍子胥在东皋公的帮助下,更衣换装,混过昭关,所以快嘴王借《伍子胥过关》提醒接头人要“金蝉脱壳”。 |
D.“快嘴王”因国家危急存亡而不愿苟且偷安,放弃说书而从戎,所以《快嘴王》表达了对家国情怀的歌颂和弘扬。 |
A.小说开场采用渲染烘托的手法,不断蓄势,快嘴王的形象呼之欲出,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增强了文本张力。 |
B.小说中牡丹江老道巷子、说书场的杂乱环境和各色人物,是抗战时期敌占区的生活写照,体现了故事创作的时代性。 |
C.快嘴王在解放前突然不知去向,解放后化身文化站站长的情节,使故事具有一定的神秘色彩,增强了艺术魅力。 |
D.小说通过对快嘴王的外貌及其说书时动作、神态、语言的细致描写,成功地塑造了一位丰满立体的说书人形象。 |
4.请根据文本二的观点,分析文本一所体现的“平民艺术”特点。
祖母的季节
苏童
祖母天天坐在门槛上听雨,神态安详。那是去年秋天的事情。去年秋天是祖母的弥留之际。我们家的人都记住了那些下雨的日子。
春天的时候,祖母还坐在后门空地上包粽子呢。有一只洗澡的大木盆装满了清水,浸泡着刚从湖边苇地里采来的青粽叶,我家屋前屋后都是那股凉凉的清香味。 我走过去把手伸进木盆,挨祖母骂了,她不让人把码齐的青粽叶搞乱了。
祖母去五里外的白羊湖边采青粽叶,我跟着她。“这水里有小青蛇。小青蛇游过的水里,长的苇子都是甜的。”祖母采着青粽叶,时不时俯视身下的湖水,湖水波动着,把她穿蓝袄的影子搅碎了。有一次她俯视着那个影子,突然手里抓的苇叶掉落了。祖母颤抖着告诉我她刚才看见了祖父的脸。“老家伙来拉我走了。”祖母对着湖水自言自语。
家里人猜祖母是看见了水下游过的小青蛇。祖父属蛇,村上人都喊他小蛇儿。他十七岁时娶了祖母,祖母就成了“小蛇儿家里的”。
去年端午节前后,祖母坐在后门空地上不停地包粽子,几乎堆成了一座粽子山。
“小蛇儿从前最能吃粽子,一顿能吃八个。”有一天村西的老寿爷踱过我家门前,看见了门楣上一捆捆的粽叶,这样对我父母亲说。
我祖父也死于秋天。死于一个叫石码头的地方。 据说他是在新婚的五天后出走的,走了就没再回来。祖母守着他留下的老屋过日子,闭口不谈祖父的事许多年了,村里人还是喊我祖母“小蛇儿家里的”。有一年老寿爷跟着贩米船,来到湖北的一个码头上,遇见了我祖父。他正在码头的石阶上为一个瞎女人操琴卖唱。他跟着老寿爷上了贩米船,帮着村里人把船上的米袋卸完,拉着老寿爷进了一家小酒店。就是那次我祖父酒后吃了八只粽子。“你回去吧,你儿子会满村跑了。”老寿爷说。祖父摇着头说:“出来了就不回去了。”后来祖父把他的二胡交给米船上的人带回家。
从我记事起,那把二胡一直高高地挂在房梁上。有一年过年前,我母亲想找块布把那把二胡擦一擦,但是猛听见祖母惊恐的喊声:“凤英子,你不要动它。”
“我把它擦擦干净。”母亲回过头来说。
“不要擦。”祖母固执地说,她盯着我母亲的手,眼神里有一种难言的痛苦。
去年秋天不是好季节,那没完没了的雨就下得不寻常。祖母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她向每一个走过家门的村里人微笑,目光里也飘满了连绵的雨丝。
“活不过这个冬天了。”我听见父亲对母亲说。
就是那个雨天的午后,祖母第一次让我去把房梁上的二胡取下来。我站在梯子上向那把二胡靠近时,心止不住地狂跳起来。“刚才你看见他的脸了吗?”祖母问我。她的脸上浮起了少女才有的红晕,神情仍然是悠然而神秘的。我摇头。“你这个傻孩子,我死了二胡就是你的了。”祖母说,她闭着眼睛回忆着什么,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那老鬼天天跑到我梦里拉琴,拉得好听着呢。”有一个瞬间我感到紫檀木二胡在怀里躁动,听到了一阵陌生的琴声从蛇皮琴筒里涌出来,越过我和祖母的头顶,在茫茫的雨雾里穿行。我抓住了马尾琴弓,琴弓挺轻的,但是似乎有股力量要把我的手弹回来。“你这个傻孩子,你怎么不拉呢?”祖母焦灼起来,她猛地睁开眼睛,带着痛苦的神色凝视那把二胡。
秋天下最后一场大雨的时候,母亲从箱子里找出了祖母的老衣。母亲把红色的老衣挂在祖母的房里,光线黯淡的房间便充满了强烈的红光后来母亲打开了祖母常年锁着的一只黑漆木盒,木盒里空空的,母亲眼里闪过一丝慌乱,急忙走到后门去。
“没有了。”母亲对父亲说。“什么没有了?”“那块金锁。”母亲说。
父亲沉默了一阵子,来到祖母身边,轻轻地把她从昏睡中唤醒。“娘,你的金锁呢?”
“没了,早没了。”祖母那会儿依然清醒,她定定地看着父亲的脸。“娘,我们不要,让你老带走。”母亲说。“我不带走,死了还带金锁干什么?”祖母说完真切地微笑了一下,那是她一辈子最后一次微笑。祖母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微笑也渐渐消退。
清明去扫墓的时候,母亲带着锡箔和纸钱,我拿着一株迎春,父亲却在臂弯里挟着祖父留下的那把二胡。 祭坟以后,我看见父亲把那把紫檀木二胡放在坟头上, 坟上的火光猛地黯淡了一下,随之又蹿出一簇枫叶般的火苗来。
祖父的紫檀木二胡被点燃了。在一片寂静中,那把二胡在火苗的吞噬下发出一阵沉闷的声响,似乎有什么活物在琴筒里狠狠地撞击着。“是你爹的声音吗? ”母亲的声音打着战。“不,是娘的声音。”父亲庄严地回答。当蛇皮琴筒发出清脆的开裂声时,我看见了从琴筒里滚出来的金光闪闪的东西。那东西滚过火堆,滚过父母的身边,停在我的脚下。那是祖母的金锁。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她向每一个走过家门的村里人微笑,目光里也飘满了连绵的雨丝”运用了动作描写,表现出祖母对待生死的达观。 |
B.小说注重以细节描写来表现人物心理,如母亲“眼里闪过一丝慌乱,急忙走到后门去”,表现出母亲害怕被婆婆发现的紧张心理。 |
C.二胡在小说中有重要作用,在祖母心中,二胡代表着祖父;祖父让贩米船上的人将二胡带回,表明他对祖母及爱情的忠贞。 |
D.小说不靠情节取胜,作者在叙事过程中不动声色地表情达意,如包粽子、金锁被藏在二胡之中等情节都具有深意。 |
3.如何理解小说标题“祖母的季节”的含义和作用?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本一:
秀色(节选)
铁凝
沿太行山西麓一直向上,是个名叫秀色的村子。秀色山高路陡,树木也欠茂,只聚集着几十户人家,可秀色有名。秀色的出名,在于它的缺水。老辈子人说,远自光绪年间,这里的水源就绝了。但是祖祖辈辈的秀色人就这么活下来了,他们无一户迁徙,就那么渴着自己,茫然而又孤傲地守着干涸的家园,守着村里唯一的一眼枯井。老辈子人说,这口井闹日本那时候就是干的。说它是井,不如说是个井的意思,一个曾经有水的象征。①秀色的人家就生活在水的象征里。
吃水要走100里路下山去背,100里外的半山腰有一股芦苇粗细的泉眼,是秀色人的命根子。秀色村里的男人们背上半人多高的木桶,揣上干粮,日夜兼程地赶到泉眼。排队,等水,从天亮等到天黑,在秀色的男人们是平常的事情。他们一个整天也没人说话。他们闭住嘴,用耳朵听着泉水,就仿佛枯干已久的耳朵也需灌满水声。待到自己的木桶也终于满得不能再满时,他们会疯了似的匍匐在泉眼上,敞开喉咙再把自个儿灌个死去活来。然后他们背桶上身,腾出位置,或单独,或搭伴地重返原路,日夜兼程地回到秀色。回程是艰辛的,水的重量自不必说,紧要的是水的金贵。男人屏息敛气地在山路上跋涉,力争不让一滴水丢落在途中。跋涉令他们很快就耗尽了体内的水分,他们受着脊背上那水的诱惑,恨不能跳进桶里淹死自个儿。但因为他们是男人,他们想到了责任。他们至多会在歇脚时探头桶内看一看这水的形状,嗅一嗅这水的气息。清亮的泉水照见了男人皴皱的脸,也似乎映出了一家人渴望的容颜。于是他们鼓起力气,再次启程,拔开精瘦的双腿赶路。也有人家使毛驴下山驮水的,可更多的人家觉得不划算。在秀色,多一个畜生与人争水,就不如没有这畜生。
水被男人长途跋涉背回家来,是要上锁的。在秀色,值得上锁的东西只有水。家家都有阔大的桦木水橱,木桶安放进水橱,水橱用铁锁锁住。三几寸长的铁钥匙挂在一家之主的腰间,显示着主人的尊严,也显示着水的神圣不可侵犯。秀色人都知道那条与邻人相处的规矩:借米借面不借水。外村人来秀色串亲戚,也都知道不带米不带面只需带水,水就是最珍贵的礼物。大人拎个大瓦罐,小人拎个小瓦罐,拎着水瓦罐的亲戚在秀色会被待为上宾。
秀色人使水也讲究,一瓢水先是洗脸,再是洗菜,然后馏锅。等锅里的饽饽蒸熟,舀出馏锅水或喂猪,或待到下顿饭再折回锅里。
说到洗脸,那大半是姑娘家的事。娘儿们汉们是不洗脸的,他们已经没有洗脸的概念。水的匮乏使姑娘们的眼睛失却着光泽。她们面色暗淡,呼吸也不够清爽,②发辫荒草一样纠缠在头上。水的匮乏不仅截断了秀色人的欢颜,还使秀色人即令在悲痛时刻也悲痛得不那么彻底,不那么专注。他们会在痛哭的高潮中猛地发现眼里流出来的是水而不是泪,他们便想方设法让眼中溢出的咸涩液体井然有序地再流进自己的嘴。而姑娘们大哭时更注重的是容貌的需要,她们不失时机地伸出双手以泪洗面。以泪洗面之后的姑娘,容貌异常鲜灵,加之眼皮的微红,鼻翼的微肿,上了艳妆一般,在村眉土眼的乡亲中间,闪电似的,煞是耀眼。悲痛在这时就退到了一个尴尬的角落。悲痛是什么,还有比没水更大的悲痛么?
秀色人是名副其实地靠天吃饭。村口最洼处垒了个蓄水池,他们盼望夏日池中有雨水,冬季池中落白雪。虽然,这两样东西在秀色并不多见。下雨的日子是秀色人狂欢的日子,他们会倾巢出动,站在大雨中淋浴,娘儿们汉们一律半裸着自己。而后是搬出家中所有的器皿迎雨水进家。下雪的日子也是秀色人狂欢的日子,他们会倾巢出动,不分男女老幼地趴在雪地上,没时没晌地吞咽积雪。他们往往被雪撑胀了肚子,孕妇一般叉开腿歪坐在雪地上,吭哧唉哟地叫着,难受得不行。难受着,手却止不住,手依旧大捧地往嘴里塞着雪;难受着,才想起把吃不尽的漫坡大雪归入村口那长年空旷的蓄水池。雪在池中结成了冰,村干部便将冰块砸碎,拿秤约着分给村民。有个叫李老哲的村长,有一年他倚仗权势给自家多分了十斤,结果被斗得不轻。
秀色的名声更远了,方圆百里的村寨,那些当娘的吓唬闺女时就说:“小丫头片子再不听话,长大把你嫁到秀色去!”秀色的现任村长李哲(李老哲的儿子)道:“除了没水,我们什么没有哇?”有人就更显尖刻地说:“连水都没有,还能有什么呢?”一句话噎得李哲羞愧难当。
③连水都没有,还能有什么呢!这是咒语。
④那么,该找水脉吧,该打井吧,该上县、上省请打井队吧……
(有删改)
文本二:
作者由于缺少生活实感,生硬编造出一个百里内无水的“山高路陡”的秀色。这个秀色里的村民,吃水要靠男人们背了“半人多高的木桶”,“揣上干粮”上一百里外的地方背,那是怎样一种情况?步行一百里,是个简单的数字吗?一木桶水,又能有多少?要知道,有生命的东西,就需要水。秀色的人吃水靠背,那么,秀色的牲口、植物,又靠什么弄水来养护呢?难道是也靠男人从一百里以外背水来吗?
(摘编自丁夫《秀色能“永远”吗?》)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秀色”这个村名与其严重缺水干涸枯寂的实际状况形成反差,带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
B.一家之主腰间挂钥匙的“尊严”,姑娘们才能洗脸的“特权”,简洁的笔触写出秀色人缺水的无奈。 |
C.秀色人在痛哭时连眼泪都舍不得浪费,表明因为缺水,他们已经完全不在乎生活中其他的痛苦。 |
D.当娘的用“长大把你嫁到秀色去”来吓唬小闺女,这一情节极具生活化,写出了外面村寨对秀色的看法。 |
A.句子①描写出秀色村缺水之严重,秀色人祖祖辈辈坚守着干涸的家园,表达出对水的渴望。 |
B.句子②将发辫比喻成荒草,生动形象地写出秀色人因惜水而不洗头的状貌,正面写出秀色缺水的状态。 |
C.句子③与前文形成呼应,揭示了村长李哲心中的隐痛,“咒语”暗示他要为秀色村找水的决心。 |
D.句子④在写出找水的系列规划后戛然而止,这一留白给读者丰富的想象空间,既有实施过程的艰难,也隐含着希望。 |
4.文本二对《秀色》合理性的质疑,你是否同意?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