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美玉似的敦煌
阿来
对我来说,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地方,那样反复阅读在心,又从未身临其境。不是没有机会,而总是觉得要再做准备,再做些准备。这个地方,就是敦煌。这次因为不能推辞的活动,不得不上路了。
今年又重读唐代的边塞诗与凉州词,读斯坦因和伯希和的考古记录,读林则徐和谢彬的西行日记。其间敦煌这个地名,是最吸引我的字眼。当然,还有那些传法和求法路上中西僧人的行迹。
还有那么多不同民族的身影在这条曾经的国际大通道上出现过,那么多不同的语言在这个时空中响起过。他们彼此刀兵相向,用那些语言嘶喊;他们交易,用那些语言讨价还价;他们和亲通婚,用那些语言歌唱。他们传播并接纳彼此的文化……
有记载说,张骞通西域发现中亚的汗血宝马时,发现一种马嗜食的草料,就是中国没有的苜蓿。于是,他从大宛国带回苜蓿种子,还有如今广泛种植的葡萄。这些植物已然改变了中国大地的面貌,也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
飞机下降,敦煌在望。我从舷窗俯瞰,看见过去称为南山的祁连,积雪的山峰,绵延的山脉。雪水顺着清晰的沟岔流下,有些流进了绿洲。这时,我想到的不是敦煌那些著名景点,只是专注地眺望着雪山水浇灌的绿洲。最迫切的愿望就是要亲手触摸到融雪水滋润的绿色,要到绿树环绕、田畴整饬的绿洲上走走看看。
一下飞机,我就走向绿洲。我看到了田野里的葡萄园,看到了刚过花期的苜蓿草。两千年过去,它们已经从汉代皇家宫苑中种植的西方异草,逸生为寻常的野生植物。
敦煌此地,即便不从复杂的历史、文化、语言寻找入口,就是从一株野草闲花、一种看似寻常的植物入手,其蕴含也是如此丰富。我走过一些麦地、一些瓜田、一些果园,灌溉这片绿洲的渠水在白杨树阴凉下哗哗流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西域的植物经过敦煌东来中国。中国的植物也借由丝绸之路,经过敦煌去了世界。美国人劳费尔著的《伊朗中国编》就说道,中国的桃和杏就是借由这个通道传到了外国。劳费尔说:“尽管出产野杏树的地带从突厥斯坦一直延伸到逊加里亚,蒙古东南部和喜马拉雅山,但中国人从古代起就最先种植这种果树,这却是一件历史事实。”
晚上,在酒店吃着醒酒的瓜,又想起这些汁液甘甜的果实的来历,想起它们对不同自然条件与文化习惯的适应,想起因此而起的品种改良与增加。更想起它们的流布,敦煌都是一个绕不开的中转站,是一个国际性的文明集散地、文化中转站。
这里发生的故事,不止有不同族群间的流血冲突,不只是不同文化在生存竞争中一较高下,还有交往、交流、交融。交融是最终的结果。
第一个敦煌之夜,我把一些涌入脑海的零碎想法记在纸上。
马可·波罗曾经写下他在中国见到的造纸方法:“取下某一种树的皮,其实就是桑树,叶子是喂蚕用的。这种树非常多,到处都是,所取下来的是树里面的木质与外面厚皮之间的白色薄皮,把这薄皮制成很像纸张的东西,但却是黑色的。纸张造好了时,便裁成大小不同的块。”马可·波罗记载的纸,不是普通的纸,而是用于制造纸币的纸。
其实在更早的唐代,敦煌这个地方就开始造纸了。敦煌文书里就有多则涉及到造纸匠人的记载。特别是从唐末到宋初的归义军统治时期,敦煌地区大部分时候与内地隔绝,但此地因为佛教的昌盛而对纸张有大量的需求。归义军时期,敦煌有很多造纸作坊,由以经商才能闻名于世的粟特人开办经营。如此看来,粟特人不仅全民族投入古丝绸之路的商贸流通,也在从事着节节转递先进技术的工作。
1907年,斯坦因就在敦煌地区的汉长城遗址中发掘出了汉代的纸——八封干干净净用古窣利文字体写在纸上的书函。他把这些纸带回欧洲请造纸史权威进行了研究,“证明这些书函的材料是现在所知道的最古的纸。”
造纸术在敦煌繁盛的时期,纺织业也在这一地区得到发展。除了传统中国麻的纺织、丝的纺织,更有意味的是棉纺织业在敦煌的出现与发展。
短暂的两天多时间,我要离开敦煌了。下午四点,飞机起飞。这一回,我只看着那片绿洲,那些蓬勃生长的树;那些围绕着村庄的田畴,水渠和道路将田野擘划出规则的图案。飞机向东飞去,而太阳正在沉向西方的地平线,终于,地面的绿色消失了,消失在西斜的太阳放出的万道金光中。
如此,敦煌在我心中已是一个绿意葱茏的具体存在。
在与中原隔绝的归义军时期,为表达对故国的忠心与向化,敦煌常遣人向唐,向五代诸国,向宋进献美玉。那时用的一个关于玉的计量单位是团。公元924年,“沙州曹议金进玉三团”。932年“沙州进玉三十六团”。965年,“甘州回鹘可汗,于阗国王及瓜州皆遣使朝宋,献玉五百团”。
当敦煌渐渐从视线中消失时,我依然注视着绿洲上的绿,任凭那绿意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远。这时的敦煌,在我眼前幻化成一块美玉,绿意漾动,悬挂在黝黑、赤红、金黄的色块相互交织的大戈壁胸前。敦煌就是那些东来西去的植物染绿的最美的美玉一团!
再见,敦煌!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对敦煌早有所闻,因对其历史、文化等相关知识了解不够,唯恐对敦煌文化的认识有所遗漏,故迟迟没有成行。 |
B.在前往敦煌的飞机上,作者驰骋想象,勾勒出一幅幅中西文化交流的具体场景,丰富了文章的历史内容和画面形象。 |
C.张骞出使西域将中国的物产带了出去,也带回了西域的苜蓿草、葡萄等,这些植物也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 |
D.作者出于对绿色植物、特别是沙漠绿洲的喜爱,所以在飞机上关注的是沙漠绿洲,一下飞机,最想触摸的也是绿洲。 |
A.文章洋洋洒洒,古今中外,旁征博引,材料翔实,作者又运用联想和想象,使描写生动形象。 |
B.作者调用多种表达方式,特别是在叙述之后,加以恰当的议论,起到了画龙点睛,突出主旨的作用。 |
C.文章语言或质朴流畅,既给人清新自然、耳目一新之感;或繁丽华美、炫人眼目,给人历史厚重感。 |
D.文章最后两段写与敦煌告别,将逐渐消失的绿洲幻化成一块绿意漾动的美玉,照应了标题,又充满了诗情画意。 |
4.“一团美玉”在文中有哪些含义?请结合文章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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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一:
界 限
阿 来
我是在夜里到达这个地方的,采撷优美的言辞是我文学创作的不竭源泉。
黑暗中,凭气味我知道自己是到了一个草原小镇。这种气味是马匹和街道上黄土的气味。白天,马匹们在阳光下穿过满是浮尘的街道,或者停留或者不停留,如今,已在某片草原上沐浴清风与星光,却把壮健与自由的气息留在了这个地方。
就在这么美好的自然中,却是这样粗糙的饮食,这样简陋而肮脏的房子,好在小饭店的后门打开,我就听到了潺潺的水声,夜的清凉之气立即席卷而至。走出这小门,背后的灯光把身影拉长,投射到一道小桥上面。店主人说:“小心,过了桥就是我们甘肃了。”
在此地流连的几天里,我都不断被人提醒:这溪流是一条界河,北岸是甘肃,南面是四川。
雾气还未完全散开时,最先是溪流两岸山坡上的两座寺院跌入了眼帘,寺院下面是一村庄。村子就是一片低矮的土屋,那样地灰颓,没有光彩。好在家家门前都有一个院子,用整齐的树篱围成。好在院子都辟成了菜地,灰颓中有了一畦畦翠绿。这是一个回民聚居的村子,所有土屋都拱卫在清真寺的周围。清真寺高耸的塔尖擎举着一轮新月,使这群土屋凝聚起来了。这也自有一种精神上的力量。
再往下,就是这个镇子新建的部分了——在这草原上显得最为唐突的部分,显示了人类所可能有的仓促与草率。一方面,所有建筑怕冷似的挤在一起,显示一种团结紧张的思想;另一方面所有这些房子的门窗都朝向各自的方向,好像唯其如此,才能显示自己的存在一样。所有这些饭馆、商店、仓库……就这样蛮横地破坏了草原的美感。这样,它就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所有这种偏远小镇的味道——它们自身却是作为现代文明的代表而备感骄傲的。
我想自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情趣也比较古典。我想这些房子不要如此狭长死板,色彩不要这么暗淡,不妨栽种点树木花草,它们的表情就会自然松弛,而不那么倨傲紧张了。但是它们不,它们就那样挤在一起,中间狭窄的通道也无人去平整。这样也就只好终日面对雨天的泥泞与晴天的尘土。
问一个医生,为什么不把小镇弄得干净一点,他翻翻眼皮说:“我们甘肃关四川人屁事。”
原来,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跨到溪流的北岸去了。你不能把这条溪流仅仅只看作是一条小溪,而要看作一条界河。界河不仅仅存在于国家之间,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上去遥远宁静的地方,也同样地规范着人们的言行,也在人们思想中制造可怕的东西。有了这种东西,人们表示敌意或轻蔑就有了一个可靠的依托。
这个地方,历史上有过的是民族间的冲突,而现在,民族关系日益融洽,种族限制也日益模糊。近百年来,一旦明确了那小溪是一条界线,冲突也就转移到了两座佛寺之间,争夺供养之地和教民。而当我到达的时候,小小的一个回民村子则为遥远的波斯湾战争而激动,他们当然倾向于穆斯林兄弟打胜仗。《金枝》一书的作者弗雷泽在澳大利亚曾看到这样的情形:当一个部落感到生活空间的狭小、感到界限的束缚时,他们就派遣使者去要求更改,这种要求在大多数情形下都会被拒绝。于是,前者便派人去说,他们要来夺取所要的东西。后者便回答说,那样他们就要向邻近的近亲部落请求主持正义和进行援助。于是双方准备战争。会见时像平常一样说上多少愤激的言辞,最后同意次日每方以相等的人数来打个水落石出。但到了次日,却只进行一场个人决斗便解决了争端。
我喜欢这样的方式:直接,明快,自尊而又富于人情味。现在这种界限却暗暗腐蚀着人们的心灵。而这条作为界限的又是一条多么美丽的溪流啊!好似一条大江之源。水流哺育着文明、生命和天地万物。而当人们注视界限的时候,都会服从集体的冲动。我去参观甘肃那边的寺院,那儿的喇嘛也因为我虽和他是同族但籍贯在四川而向我关闭了他智慧的窗扉。四川这边寺院允许我随意参观多半是因为那边寺院拒绝。寺院住持去过印度,我向他打听佛教早期寺院的情形,比如对汉藏佛教均有过巨大影响的那烂陀寺。这个善辩的喇嘛警惕地看我一眼,答非所问,说,印度嘛,印度不好,印度的蚊子比苍蝇还大。我知道,这是又一种界限作祟的缘故了。
剩下的时间,我顺着溪流往上游走去。草地的尽头出现了岩石。事先就有人告诉我可以在这些岩石上看到佛教史上有大功德者留下的圣迹,一些说明这个地方如何吉祥的胜景,但我都没看。我只是顺着溪流一直走向上游。沿着小溪的小路渐渐模糊,溪水也隐入了这片草原上唯一的一片森林,小路终于消失了。起初,森林中还有一些为建筑小镇而斫伐的痕迹。后来,就只有树木、苔藓和水了。每一株大树的根子,每一道岩石的缝隙都是水的来源。我只是想,人们又是如何替源头之水区划一条明确的界限?
我不想再回到山下的小镇。于是,翻过一个不算太高的山峰,眼前豁然开朗,又一片更加宽广的大草原展现在眼前。
(节选自阿来《界限》,有删改)
文本二:
我们生长在一个地理空间里边,就要了解这片土地,了解这片土地上的语言。那么,中国当今很多文学作品为什么软绵绵的,立不起来,就因为里边没有一个确切的空间,作家们写了这个村,但你读完连这个村子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反正我自己的写作,
(节选自《阿来:连语言都不好,即使作品能红极一时,也不会传之久远》)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到的界河,既是作者思维展开的触发点,也是作者的情感寄托和心灵归宿。 |
B.作者喜欢马匹的自由气息和自然的美好,但是却对小镇新建建筑的风格难以认同。 |
C.作者引用弗雷泽在澳大利亚的所见,说明个人决斗是解决民族间冲突的最佳选择。 |
D.作者顺着溪流探究河流的源头,其用意在于寻找到河流两岸互相排斥的合理解释。 |
A.作者从草原小镇到溪流北岸,最后去往溪流上游,行踪交代清晰,于见闻中抒发感想,文章的思路自然顺畅。 |
B.本文借采风一事,深刻反思现代文明高速发展带来的不适,批评了人们思想中因界限产生的种种狭隘观念。 |
C.本文从界河谈到地域界限,又联系现实谈及民族间的冲突及宗教观念间的对立,丰富并深化了界限的内涵。 |
D.文章以小溪贯穿全篇,围绕“界限”展开联想,内容虽杂但主题鲜明,体现了散文“形散神聚”的艺术特色。 |
4.请结合文本二中的文学创作观点,谈谈文本一独特的“空间感”体现在哪些方面。
蘑菇圈(节选)
阿来
蘑菇季快结束的时候,阿妈斯炯拿起手机,她想要给做州长的儿子胆巴打个电话。
她要告诉儿子,自己老了,腿不行了,明年不能再上山到自己的蘑菇圈跟前去了。
第二天,丹雅就上门了。
丹雅带了好多好吃的东西,阿妈斯炯,我替胆巴哥哥看望您老人家来了。胆巴哥哥让我把您送到他那里去。
阿妈斯炯说,我哪里也不去,我只是再也不能去找我的蘑菇圈了。
丹雅说,那么让我替你来照顾那些蘑菇吧。
阿妈斯炯说,你怎么知道如何照顾那些蘑菇?你不会!
丹雅说,我会!不就是坐在它们身边,看它们如何从地下钻出来,就是耐心地看着它们慢慢现身吗?
阿妈斯炯说,哦,你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知道!
丹雅说,我知道,不就是看着它们出土的时候,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吗?
阿妈斯炯说,天哪,你怎么可能知道!
丹雅说,科技,你老人家明白吗?科学技术让我们知道所有我们想知道的事情。
阿妈斯炯说,你不可能知道。
丹雅问她,你想不想知道自己在蘑菇圈里的样子?
阿妈斯炯没有言语。
丹雅从包里拿出一台小摄像机,放在阿妈斯炯跟前。一按开关,那个监视屏上显出一片幽蓝。然后,阿妈斯炯的蘑菇圈在画面中出现了。先是一些模糊的影像。树,树间晃动的太阳光斑,然后,树下潮润的地面清晰地显现,枯叶,稀疏的草棵,苔藓,盘曲裸露的树根。阿妈斯炯认出来了,这的确是她的蘑菇圈。那块紧靠着最大栎树干的岩石,表面的苔藓因为她常常坐在上面而有些枯黄,现在,那个石头空着。一只鸟停在一只蘑菇上,它啄食几口,又抬起头来警觉地张望四周,又赶紧啄食几口。如是几次,那只鸟振翅飞走了。那只蘑菇的菌伞被啄去了一小半。
丹雅说,阿妈斯炯你眼神不好啊,这么大朵的蘑菇都没有采到。她指着画面,这里,这里,这么多蘑菇都没有看到,留给了野鸟。
阿妈斯炯微笑,那是我留给它们的。山上的东西,人要吃,鸟也要吃。
下一段视频中,阿妈斯炯出现了。那是雨后,树叶湿淋淋的。风吹过,树叶上的水滴簌簌落下。阿妈斯炯坐在石头上,一脸慈爱的表情,在她身子的四周,都是雨后刚出土的松茸。镜头中,阿妈斯炯无声地动着嘴巴,那是她在跟这些蘑菇说话。她说了许久的话。周围的蘑菇更多,更大了。她开始采摘,带着珍重的表情,小心翼翼地下手,把采摘下来的蘑菇轻手轻脚地装进筐里。临走,还用树叶和苔藓把那些刚刚露头的小蘑菇掩盖起来。
看着这些画面,阿妈斯炯出声了,她说,可爱的可爱的,可怜的可怜的这些小东西,这些小精灵。她说,你们这些可怜的可爱的小东西,阿妈斯炯不能再上山去看你们了。
丹雅说,胆巴工作忙,又是维稳,又是牧民定居,他接了你电话马上就让我来看你。
阿妈斯炯回过神来,问,咦!我的蘑菇圈怎么让你看见了?丹雅并不回答。她也不会告诉阿妈斯炯,公司怎么在阿妈斯炯随身的东西上装了GPS,定位了她的秘密。她也不会告诉阿妈斯炯,定位后,公司又在蘑菇圈安装了自然保护区用于拍摄野生动物的摄像机,只要有活物出现在镜头范围内,摄像机就会自动开始工作。
阿妈斯炯明白过来,你们找到我的蘑菇圈了,你们找到我的蘑菇圈了!
如今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找不到的,阿妈斯炯,我们找到了。
阿妈斯炯心头溅起一点愤怒的火星,但那些火星刚刚闪出一点光亮就熄灭了。接踵而至的情绪也不是悲伤,而是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那种空洞的迷茫。她不说话,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只有丹雅在跟她说话。
丹雅说,我的公司不会动你那些蘑菇的,那些蘑菇换来的钱对我们公司没有什么用处。
丹雅说,我的公司只是借用一下你蘑菇圈中的这些影像,让人们看到我们野外培植松茸成功,让他们看到野生状态下我公司种植的松茸怎样生长。
阿妈斯炯抬起头来,她的眼睛里失去了往日的亮光,她问,是为什么?
丹雅说,阿妈斯炯,为了钱。那些人看到蘑菇如此生长,他们就会给我们很多很多钱。
阿妈斯炯还是固执地问,为什么?
丹雅明白过来,阿妈斯炯是问她为什么一定要打她蘑菇圈的主意。
丹雅的回答依然如故,阿妈斯炯,钱,为了钱,为了很多很多的钱。
阿妈斯炯把手机递到丹雅手上,我要给胆巴打个电话。
丹雅打通了胆巴的电话,阿妈斯炯劈头就说,我的蘑菇圈没有了,我的蘑菇圈没有了。
电话里的胆巴说,过几天,我请假来接你。
过几天,胆巴没有来接她。
胆巴直到冬天,最早的雪下来的时候,才回到机村来接她。离开村子的时候,汽车缓缓开动,车轮压得路上的雪咕咕作响。阿妈斯炯突然开口,我的蘑菇圈没有了。
胆巴搂住母亲的肩头,阿妈斯炯,你不要伤心。
阿妈斯炯说,儿子啊,我老了我不伤心,只是我的蘑菇圈没有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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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叙写
阿来
过去我们听说小说,首先是一个叙事性的文学,叙事性的文学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它为什么不是叙述而是叙写?
在“述”的状态下,我们写作小说,就容易把对于小说丰富文本的关注只放在事件上。今天看到的小说,大部分都是设计人物关系,构建故事框架,然后,推进情节。这种推进没有延宕,小说进入一个故事的时候缺少节奏感,没有快慢,没有回旋。这种小说就像农村人工渠道里的水,流得很快也不会浪费,用于生产很有效率。但人工渠道,一样的宽度深度,也规定它是一样的速度,一渠水这样一泻往前奔流,没有什么观赏性。
而叙事文学是有美学效应的,它永远相伴于审美活动。如果叙述是一条人工渠道,那么叙写就是一条山溪,蜿蜒曲折,快的时候比所有快都要快,慢的时候比所有慢还要慢,它要回旋。叙写和叙述相比,当然一样关注情节的进展,但不仅仅是讲一个简单的故事、一味地推进情节,它需要在不同的地方停下来进行延宕。
如果说我们承认是写,写一篇有意味的小说,充满语感的、想象力的小说,它一定在故事之外另外写了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小说一定要有旁枝斜出,一定要有言外之意。
(选自《当我们读论文学时,我们在谈些什么——阿来文学演讲录》,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阿妈斯炯接连四次说丹雅不知道怎么照顾蘑菇圈,写出了阿妈斯炯肯定、惊讶,到最后怀疑的心理变化和情感的起伏变化。 |
B.小说细腻地描绘了阿妈斯炯雨后采蘑菇的场景,通过动作、神情、心理描写传神地表达了她对蘑菇的珍视和对大自然馈赠的敬畏。 |
C.小说采用有限视角叙事,讲述了阿妈斯炯守护的蘑菇圈被丹雅的公司追踪拍摄,丹雅准备利用拍摄的影像欺骗大众以此挣钱的故事。 |
D.小说两次写到阿妈斯炯给儿子打电话,可儿子都没有回来,这表明阿妈希望儿子能继承自己的蘑菇圈,但儿子对阿妈的蘑菇圈并不在意。 |
A.小说赞扬了阿妈斯炯对自然认识的纯朴,对资源的珍视敬畏。阿妈斯炯对待野生蘑菇细心有爱,懂得要和鸟儿分享,表明她感恩、珍惜大自然的馈赠。 |
B.小说批判了以丹雅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中为了利益、金钱而漠视情感,欺骗大众,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 |
C.阿妈斯炯面对时代变化显得茫然失措,作者同情她的失落和无助。但作者以冷峻的目光,留给我们反思:科技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心应怎样面对时代的变化。 |
D.阿妈斯炯喜爱蘑菇,但年纪大了,无法再照顾蘑菇,希望儿子能接替自己,儿子却不在意,最后蘑菇圈被人利用了。这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在事业的传承中如何培养继承人。 |
4.作者认为小说要有自己的语言风格,《蘑菇圈》具有“诗”的语言风格,请简要分析。
火车穿越的身与心
阿来
①离开格尔木,从海拔4100多米的玉珠峰车站开始,我们一路都在用汽车追赶试运行的火车,借此反复感受青藏高原上从未有过的机械与钢铁巨大力量的冲击。
②我驾驶着吉普在高旷的青藏路上奔驰,一次次冲到火车前方,等待火车蜿蜒着驶近,感受火车从面前不远处轰隆着经过时,脚下的地面传导到心中的轻轻震颤,再目送它从某个山口处消失。
③然后,一踩油门,开始新一轮的追赶。这样直到海拔高度达到5000米以上的唐古拉山。
④当我看到铁路在高原灿烂的阳光下强劲地延伸,火车在亮闪闪的两股铁轨上呼啸而至时,内心的感觉远非兴奋这样的字眼可以形容。20世纪80年代刚刚工作时,去一个一百来公里的地方,只能牵着马,驮着行李与书籍,翻越两座雪山,徒步行走三天时间。后来,我坐着汽车、火车、轮船、飞机去过很多地方。记得在科罗拉多州的某个地方,在美国的高原上,有一天开着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驱驰,公路两边的金黄秋草中不断有马匹出现,草原尽头是裸露着岩石筋骨的落基山脉,这景色自然就触发了一个旅人的思乡病,让我想起了景色相仿的青藏高原。有一次,在公路与铁路交叉处,我们停下车来,看长长的铁路线上,长长的一列火车在草原和积雪的山脉之间蜿蜒而过。那时,我就想,要是也有这样一条铁路穿过青藏高原,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当即,我就要求朋友帮忙退掉机票,要坐这条线上的火车,穿过落基山脉,直到美国的西部海岸。
⑤这是一种情感的代入法,这样,几乎就有了在青藏高原上乘坐火车的感觉。没有想到的是,才过了几年,就在青藏高原真切地看到火车奔跑了。
⑥此次青藏之行前,我正在我的小说中写到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马车,马车在一个藏族村庄的出现。
⑦此前村子里有马,也有马上英雄的传奇,但是没有车,没有马车。其实,不只是这个村子,方圆好几百里,上下两三千年,这个地区都没有这个东西。
⑧但是,有一天,突然就有马车出现了。
⑨我怀着欣喜的心情,用天真的笔调在小说中描述这些新事物的出现。而且,也正是在文字展开的时候,的确真切地体味到这些事物一出现,生活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在另一篇小说中这样描述一座小水电站的出现:“一双从来没有写下过一个字母的手合上了电闸,并将整个村落的黑夜点亮时,大家都有一种如在梦境的感觉。可这真是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光亮。”
⑩这种光亮出现了,世界的面貌与人的内心都因此发生深刻的变化。是的,“变化”,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是多么热爱这个字眼,而又深受着它的驱迫啊!
⑪不同的交通工具带来不同的速度,不同的速度带来完全不同的时间感与空间感。从唐古拉山下来,离开藏北重镇那曲,我们暂时离开了铁路线,去到纳木措。坐在湖边,听水波拍击湖岸,非常有重量的火车所带来的速度感与因此而起的兴奋感就消失了。望着湛蓝的湖水,湖对岸念青唐古拉山那些亘古如此的雪峰就渡到心中来了。晚上宿在帐篷中,听风声呼呼地从半空中掠过,忧然看见传说中的巨灵披着宽大的黑色大笔在星空下飞翔。于是,身心又重新沉浸在古老的西藏了。
⑫醒来之后,似梦非梦的感觉消失了。穿上衣服来到曙色一点点降临的湖边,白天那些喧哗的游人消失了,湖岸深处,那些深浅不一的岩洞有修行者的灯火在闪烁,身体处于这亘古的寂静之中,脑子里却轰轰然有火车隆隆地奔驰。几天来高度的兴奋过后,这时,身体的内部突然有一种撕裂感。这在我,是一种熟悉的感觉。从理性上讲,我们应该为每一件新事物的出现而欢呼,而深受鼓舞。与此同时,在身体的深处,血液中有种古老的东西会起作用,会拉响警报,提醒我们出现了某种危机。这种感觉的出现是因为一些具体事情吗?是的,就在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就在纳木措,看到的种种情形,有理由让我们感到处理不好,好的变化也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关于这一切,大家都说得够多了。我真正想说的是,对于本人这样的青藏高原的土著来说,选择的理性与本能的感性不需要理由也会在身体中冲突起来,让人体会到一种清晰的撕裂的隐痛。因为血液深处,会对即将消失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眷恋。整个青藏高原已经不可逆转地与现代文明遭逢到一起,而在身体内部,那些遗世独立的古老文化的基因总要顽强地显示自己的存在。
⑬天一亮,当我们重新回到青藏线上,心中那些模糊不清的情绪就消失了。虽然我知道,某一天置身于某一种特别的情境中,这种情绪或者又会重新涌上心头。但一路往南,拉萨在望,看到铁路在渐深渐低的峡谷中穿过一个个正在播种的村庄,我们的心情又像汽车得到越来越多氧气的引擎,欢快而高亢了。
(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文中“我”的心理变化过程。2.本文是以什么线索组织文章的?试简要分析。
3.请分析这篇散文的行文思路。
4.请简要分析本文的构思特色。
5.第⑫⑬段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
6.文章在叙述追赶火车的过程中穿插了过去的经历和自己的小说等内容,有什么作用?
泸沽湖
(1)“泸沽湖有多么美?”人们总爱这么问。
(2)只能这么说:面对泸沽湖,任何一个傻瓜用一种傻瓜相机,顺手这么一按——行了,这张照片准能参加全国影展,说不定还能得奖!
(3)这就是泸沽湖。
(4)“神仙姿态”“天上人间”这一类的华丽辞藻你都可以给她,她当之无愧也不稀罕。像所有遗世独立的无名风景区一样,她们的美是孤傲的,是拒绝世俗的探访的,因为她们的美原本是由于世俗社会的遗忘和冷漠而造成的。九寨沟也好,张家界也好,哈纳斯湖也好,现在都著名了。泸沽湖也会著名的,但是,随着著名而来的是什么呢?有时候真希望制定一个参观这类风景区的法规,规定只有高教养的人才有资格参观。不然,这类风景区很快就会荡然无存。
(5)泸沽湖是摩梭人的伊甸园。
(6)她是人类遥远的母系社会时期遗失在今天这个世界上的一粒最后的种子,一册字迹不清的孤本,一部有关远古先民们的电影,一滴保存到了本世纪末的单纯水珠儿。
(7)我不想多说自然,自然风光如若没有人和其他一些生命,便是浑然无觉的。开辟鸿蒙,盘古创造了世界。作为先祖和先知,他临终看到的是一个生机无限的世界。但是盘古没有料到,仅仅只过了3000年,人口已经膨胀得使地球的自转减速,也使整个地球变得乖僻起来。
(8)他留给我们的那些伟大的本钱,已经快花光了。
(9)而泸沽湖,恰是当初不小心遗落在某个角落的一枚。它还存在,是因为人们在忙乱中没能注意到它,就像一个人偶然从过去的裤子口袋里翻出了一枚钱币。
(10)咦?他看着它,奇怪而又欣喜。
(11)他会用它赶快去酒馆再喝一杯酒吗?
(12)没准儿。
(13)但是摩梭人不会花它。摩梭人也许没有经济头脑,但绝对有生命意识。他们视这枚遗落的金币为自己的族徽,为自己生存的依据;他们虽然没有导弹而只有弓弩,却学会了和谐地与泸沽湖共存。
(14)摩梭人!
(15)当夜晚来临,当清澈的湖水轻轻舔着沙滩,款款涌向村落;当村落较为空旷的一角点燃了篝火,火光和短笛的声音首先召唤了青年男女,然后是小孩,然后是老人……
(16)舞蹈就自然而然地跳起来了,摩梭人!
(17)男子多为高大健美的,穿着类似藏民的袍子,戴着硬边的礼帽,有些像牛仔。女子多是美丽轻盈的,穿了镶边的长裙,像一排舞蹈演员似的整齐。
(18)男子和女子很自然地拉起手来,臂挽着臂;他们很自然,看起来心理活动单纯而健康。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影子,也没有理论上赞美劳伦斯①实际上却受困于朱熹的矛盾。他们非常坦然,因坦然而纯洁无邪;我们却有些窘迫,因窘迫而证明我们想得太多。这不太好,可是我们正是因为念头复杂才进化成“文明人”的呀?这时候,我们或多或少会发现自己回不去了,想使自己单纯已经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了。
(19)但是摩梭人舞蹈起来了!
(20)一支短笛引领着舞蹈,高大的青年男子在前面,姑娘们拖曳着白裙随着舞步整齐地抖动;男子和女子挽着手臂有节奏地摇起又落下;男子的腿长而有力,踏跺和旋扭如同一群骏马的腿不停地运动着,节奏强烈,充满着粗犷单纯的力度;女子的面部表情是一种平静的微笑,是含蓄的陶醉,她们间歇着唱歌和呼喊;所有的女子都天赋地拥有金属般的嗓音和唱歌的天才,这一切都在夜色的掩护和篝火的照耀下得以凸现,显得神秘,显得光彩迷人!
(21)围绕着火又被水围绕,水和火这一对不相容的美丽的矛盾,就这样和谐地共存了。
(22)至于“歌星”这样的词,我想会使摩梭人惊讶不解的。在他们看来,每一个人都会唱歌,就像每一只百灵鸟都会唱歌一样自然。另外,我们现在使用得很多的名词和概念,我想也会令他们费解。譬如“离婚”这个词吧,我猜他们会这么问:“就是他和她的阿助(摩梭人语,朋友)不好了吧?”
(23)“对,是这么回事儿。”
(24)“那她的阿助就不会再来她家了。”
(25)“这……一言难尽!”
(26)究竟是我们文明呢还是他们文明?我们进步了3000年怎么还没走到人类的起点呢?摩梭人可能什么主义都没有,什么古典主义,什么浪漫主义,什么超现实主义,她们都不懂。但是都比我们像一些,唯独我们,正搁浅在昨天与明天的礁区,拼命挣扎。
(27)摩梭人,小心啊!
(28)泸沽湖——最后的伊甸园。
(29)这湖畔派兼高蹈派的舞蹈就这么跳着,精力充沛不狂不躁地舞蹈着,欢唱着,直到深夜。
(30)连续好多个夜晚,我的耳朵里总是升起那短笛的声音,若隐若现;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在很近的地方响着。
【注】劳伦斯:通称D·H·劳伦斯,20世纪英国小说家、批评家、诗人、画家。代表作有《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A.所有遗世独立的无名风景区一旦声名鹊起,世俗社会的探访很快会使风景区荡然无存。泸沽湖被人发现后,她的美将会消失。 |
B.文章开篇虚写泸沽湖的自然美,只需一个傻瓜用一种傻瓜相机顺手这么一按,照片准能参加全国影展,有吸引读者急于卒读下文之功效。 |
C.第⑹段用排比兼夸张的修辞手法,充分地表现了泸沽湖的弥足珍贵。 |
D.第⑼-⑿段作者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再现了世人发现泸沽湖后的奇怪而欣喜的心态,也表现出作者隐隐的担忧——泸沽湖会被人糟蹋掉。 |
E.第(26)段写“唯独我们,正搁浅在昨天与明天的礁区,拼命挣扎”,写出了现代人 |
在生活中遭遇困难后的挫败感,表达了作者渴望回归自然的感情。
2.第⑺段首句“我不想多说自然,自然风光如若没有人和其他一些生命,便是浑然无觉的”在行文结构上起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3.作者一开篇就提问“泸沽湖有多么美?”文中体现了泸沽湖的哪些美?请简要概括并分析。
拣麦穗
张洁
当我刚刚能够歪歪咧咧地提着一个篮子跑路的时候,我就跟在大姐姐身后拣麦穗了。
有一天,二姨看着我那盛着稀稀拉拉几个麦穗的篮子说:“看看,我家大雁也会拣麦穗了。”
然后,她又戏谑地问我:“大雁,告诉二姨,你拣麦穗做哈?”我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备嫁妆哩!”二姨贼眉贼眼地笑了,还向围在我们周围的姑娘、婆姨们眨了眨她那双不大的眼睛:“你要嫁谁嘛!”
是呀,我要嫁谁呢?我忽然想起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说:“我要嫁那个卖灶糖的老汉!”
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子一样嘎嘎地叫着。
笑啥嘛!我生气了。难道做我的男人,他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吗?
卖灶糖的老汉有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那些皱纹,给他的脸上增添了许多慈祥的笑意。
我的话,很快就传进了他的耳朵。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呀,你要给我做媳妇吗?‘对呀!”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了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样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一齐抖动着。
“你为啥要给我做媳妇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哩!”
他把旱烟锅子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不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着急了。他要是死了,那可咋办呢?我那淡淡的眉毛,在满是金黄色的茸毛的脑门上,拧成了疙瘩。我的脸也皱巴得像个核桃。他赶紧拿块灶糖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那块灶糖,我又咧着嘴笑了:“你别死啊,等着我长大。”
他又乐了。答应着我:“我等你长大。”
“你家住哪哒呢?”
“这担子就是我的家,走到哪哒,就歇在哪哒!”
我犯愁了:“等我长大,去哪哒寻你呀!”
“你莫愁,等你长大,我来接你!”
这以后,每逢经过我们村子,他总是带些小礼物给我,还乐呵呵地对我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我呢,也学着大姑娘的样子要我娘找块碎布,给我剪了个烟荷包,还让我娘在布上描了花。
我缝呀,绣呀……烟荷包缝好了,我娘笑得个前仰后合,说那不是烟荷包,皱皱巴巴,倒像个猪肚子。我让我娘给我收了起来,我说了,等我出嫁的时候,我要送给我男人。
我渐渐地长大了。到了知道认真地拣麦穗的年龄了。懂得了我说过的那些个话,都是让人害臊的话。卖灶糖的老汉也不再开那玩笑了。不过他还是常带些小礼物给我。我知道,他真疼我呢。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倒真是越来越依恋他,每逢他经过我们村子,我都会送他好远。
年复一年,我看得出来,他的背更弯了,步履也更加蹒跚了。这时,我真的担心了,担心他早晚有一天会死去。
有一年,过腊八的前一天,我约摸着卖灶糖的老汉,那一天该会经过我们村。我站在村口上一棵已经落尽叶子的柿子树下,朝沟底下的那条大路上望着,等着。那棵柿子树的顶梢上,还挂着一个小火柿子。小火柿子让冬日的太阳一照,更是红得透亮。那个柿子多半是因为长在太高的树梢上,才没有让人摘下来。真怪,可它也没让风刮下来,雨打下来,雪压下来。
路上来了一个挑担子的人。走近一看,担子上挑的也是灶糖,人可不是那个卖灶糖的老汉。
我向他打听卖灶糖的老汉,他告诉我,卖灶糖的老汉老去了。
我仍旧站在那棵柿子树下,望着树梢上的那个孤零零的小火柿子。它那红得透亮的色泽,依然给人一种喜盈盈的感觉。可是我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哭那陌生的但却疼爱我的卖灶糖的老汉。
后来,我常想,他为什么疼爱我呢?无非因为我是一个贪吃的,而又生得极其丑陋没人疼爱的小女孩吧?
等我长大以后,我总感到除了母亲以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朴素地疼爱过我——没有任何希求,没有任何企望的。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通过“贼眉贼眼”“眨了眨她那双不大的眼睛”“像一群鸭子一样嘎嘎地叫”等语句,含蓄地嘲讽了好事、爱逗乐的二姨。 |
B.小时候的“我”扬言要嫁给卖灶糖的老汉,只不过是想天天吃到美味的灶糖,令人捧腹的言行很符合孩子幼稚天真的特点。 |
C.文章语言口语化,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如“你拣麦穗做哈”“婆姨”“你家住哪哒呢”等,亲切自然,鲜活真实。 |
D.文章卒章显志,表达了作者对人世间温情的渴望,凸显了老人“朴素地疼爱”的珍贵价值,也隐含着生命孤独的淡淡哀愁。 |
3.文章主要讲述了“我”与“老汉”的故事,为什么却以“拣麦穗”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一份久远的歉疚
阎连科
宛若我不知道我的出生年月一样,也说不清我是何年何月开始读书的。家在中原的一个偏穷村落,父母计时一般都依着农历序法,偶然说到公元年月,村人们都要愣怔半晌。在中国乡村,时间如同从日历上撕下的废纸。之所以有着时间,是因着某些事件。事件是年代的标记,如同老人脸上的皱纹标志着的岁月。
20世纪70年代,我由初中晋升高中时,因对阅读小说过分迷恋,而对人生,也变得有些迷惘。想横竖反正,我的命运就是同父母一样种地,不得不作于日出,息于日落;因此,并不相信你考取高中就可以不再耕田种地,可以让你变为不是农民的城里人了。也就无为而治,随遇而安,陪着同学们如同打哄看戏一样,参加了那年的升学考试。其时,录取的政策是凡有城镇户口的同学,必须百分之百地予以录取;而对农村户口的学生,既要看考试分数,还要看大队和学校的共同推荐。就分数而言,二姐的分数远高于我;就推荐而言,我姐弟二人,就只能有一人可读高中。
话是午饭时候父亲从门外带进家的。那是夏天,知了的叫声,在果实累累的树枝上,叫得人烦躁不安。父亲坐在我家的院里,说了我和二姐只有一人可以读书上学的景况之后,他看着我和二姐,有些为难、又有些犹豫地说道,家里的境况,你们也都明白,人多嘴多,谁都必须吃饭,又要给你们大姐看病(我大姐那时常年有病),这样,也是确实需要你们有一个留在家里种地,挣些工分。父亲说完,我和二姐在那个时候都端着饭碗,僵在父亲面前,谁都没有说话。有一瞬间,时间生硬,再也不会如水样细软地流动。就像时间成了石块,无形地砌在了我与二姐和父亲之间。
就这样过了许久许久,母亲从灶房端着饭碗出来,说都吃饭吧,吃完了饭,再说这事。
就都各自吃饭去了。
忘记了二姐是端碗进了屋里,还是端碗去了别处。而我,端着用红薯叶子煮了红薯面条的一碗粗粮汤饭,到了门外的一棵树下。树下空无他人。我就在那乡村的空无里,却是无论如何也无心食咽那碗汤水饭食。也就在这个时候,在所谓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在我正苦恼于上学还是不上的迷惘里,下乡到我们村里的一个知青,男,穿着蓝色制服,三七分头,高个,他款款地从村街上走过,还和熟人点头说话。说话的顺序,是村人恭敬地先和他说。而他自己,只是懒懒洋洋地点头哼哈着答话别人。
他答着去了。
可我,在他走后很长的时间里,都还看着他的背影,就像看着一条通往远处的道路。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猛烈地,想要继续读书,想要去念我的高中。也就匆匆地吃饭。匆匆地回到家里,看见二姐也正端着空碗,从哪儿出来到厨房盛饭。
我们在院里对望了一眼,谁也没有说话,就如彼此谁都不太认识对方一样。
下午,下地劳动,不知为何二姐没去。
晚饭,二姐也没有在家吃饭。
饭后,二姐也没有很快回家。
我问母亲,二姐呢?母亲说,找她同学去了。也就这样,把一段命运暂时搁着,就像把一个疮疤暂时用膏药糊了一般,也就睡了。月明星稀,窗外有清明夜色,有蛐蛐的叫声,还有半透明的潮润的夜气。睡到半夜时候,也许我刚要睡着,也许我已经睡着,刚好醒来,就在这个时候,我家大门响了。二姐的脚步,轻柔地落在院里。接下,那脚步的声响,到了我睡的门口,滞重下来,仿佛是犹豫之后,二姐推开了我睡的屋门,进来站到了我的床前。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
二姐说:“你没睡?”
我以“嗯”做了回答。
二姐说:“连科,念高中,姐不去了,还是你去念吧。”
说完这话,二姐似乎借着窗中的月色,看了看我。我不知道那时的二姐,看见了我什么表情。而我,却隐约看见,二姐的脸上仿佛挂着凄淡的笑容。笑着转身走时,还又对我说道:“你好好读书;姐是女的,就留在家里种地。”
然后,就是漫长地等待高中的开学。在开学的前一天里,二姐给我买了一支钢笔,送给我时,她眼里含着泪水,却是依然笑着说道:“好好读书,连二姐的那份也给读上。”
现在,三十年之后,我给我的孩子和侄男甥女们说起这些他们都有些愕然,有些不敢相信。不是不敢相信二姐因是女的,方才让我这个男孩读书,而是不敢相信,有个漫长的时代,作为父母,普遍无力去供他们的孩子吃饱肚子,并读完初中、高中。这是一个时代给所有做父母和子女的人们,留下的一份社会自己早已忘记了的歉疚。
我想,我应该把这份歉疚记述下来,不说留给别人,也该留给我的孩子和我的那些侄男甥女们。
(选自《今日文摘》2020年第14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自己村子里的人们对时间的概念,可以看出当时“我”的家乡以及整个中国农村的贫穷落后,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 |
B.“我”在开始时对考高中的态度很随便,“无为而治”“随遇而安”,后来我看到人们对村里的知青的态度,激发了内心读书的愿望。 |
C.在开学的前一天,二姐送“我”钢笔时眼里含着泪,却依然笑着叮嘱我,既有自己不能继续读书的伤感和痛苦,也有对弟弟的期望与祝福。 |
D.我的后辈们听了我和二姐的故事后“都有些愕然,有些不敢相信”,表明了两个时代差异很大,两代人之间无法理解和沟通。 |
3.文章的标题“一份久远的歉疚”有哪些含义?
对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朱卫国
霓虹初上之时,闹腾的城市开始缓过劲来,空气中也有了闲适的气息。老仁的“私人定制假发店"也才清静下来,他的额头被明亮的灯光烙上了温暖的黄,他习惯性地抬起头,望着对面肿瘤医院的大楼,沉默良久,目光中也泛起了温润的光芒……
有客人进来,是一对挽着手的年轻夫妻,衣着不太讲究,妻子的面容很精致,虽显出病态的苍白,但依然那么美丽。老仁热情地招呼着。
妻子的情绪很低落,丈夫强作欢颜,仍掩不住内心的悲戚。老仁知道这是对面医院的化疗患者。
妻子显然是被那些漂亮的假发样品打动了,脸上浮现出病容里难得的笑意。老仁细心地一一介绍,旁边的丈夫也替妻子出主意。
都好漂亮呀。女人爱美的天性让她像个孩子。
其实定制才是最舒服最漂亮的。老仁像一位父亲那样慈祥,语气很真诚。
然后请夫妻俩进了里间的休息室,室内温暖如春,音乐低缓悠扬。主顾三人很快熟悉起来。
交谈遇到了障碍,算不上是意外。妻子不肯摘下帽子,她很难有勇气向这个世界袒露自己不堪的病容,昔日那头飘逸的秀发是她最大的骄傲。
丈夫安慰她,这是暂时的,头发还会再长起来的。乖,宝贝。还有我陪着你呢。
丈夫边说边拿掉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一个轻光瓦亮的头。老仁点着头笑了。
但妻子没笑,只是看着丈夫的光头,不说话,眼里涌出了泪。
丈夫赶忙戴上帽子,拉着老仁到外间,细说了病情原委。妻子的化疗很痛苦,头发早已掉光,后期的治疗也不乐观,为了缓解她的焦虑,他自己偷偷剃了个光头,想陪着她一起扛,没想到妻子发了大火。他记得那天的她像变了个人似的,声嘶力竭地冲着他吼,出了一个丑光头,还想再出一个啊!
她吼完哭着说,你们都要好好的。
老仁听后,轻声说,我知道,来我这儿定制假发的夫妻,很多都是陪着一起光头的。
老仁安慰道,年轻人,不容易啊。这坎搁谁身上都不好过。
转进里间,妻子的眼角还留着泪痕。老仁用多年的职业经验缓解着顾客的情绪。老仁说,你以为这个世上只有你一个人光着头吗?
不是。老仁自己回答道。
老仁缓缓地摘掉了丈夫的帽子,露出一个光头,又缓缓地摘掉了自己的头发,像魔术一样,露出一个光溜溜的头,两个大光头,如两个温暖的太阳,绽放出夺目的光芒。
妻子愣在那里,眼睛里潮湿起来。
老仁说,你看看,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有多少帽子里头,有多少假发里头,其实是一个光头。你以为自己是最不幸的那一个,其实,很多人的不幸你是看不到的……
我也是光头,我也没有头发。老仁的声音里像藏着太多的往事。
妻子在泪光中缓缓地摘下了帽子,第一次在外人面前露出了那个不愿看见的自己,丈夫的眼里也闪动着泪花。
一周后,丈夫来替妻子取定制的假发。
看得出,丈夫的面容愈加憔悴。丈夫告诉老仁,妻子戴上漂亮的假发,还想去拍结婚三周年纪念照呢。
只是,不知道她还能戴多久。丈夫说着哭了起来,像个无助的孩子。
老仁的目光缓下来,轻声说,年轻人,给你讲个故事吧——十年前,有一位丈夫带着年轻的妻子来到对面医院做抗癌治疗,他的妻子得了脑瘤,需要做放疗,得先把一头披肩秀发剃光。夫妻二人来到一家理发店,妻子在理发师的推剪下号啕大哭,丈夫也泣不成声,丈夫说,还有我呢。
丈夫也剃光了自己的头发。
那位理发师一直流着泪,他的手颤抖着。当他剃光夫妻二人的最后一维头发时,他把发剪推向了自己的脑袋,他说,这是我唯一能替你们做得到的。
可以确定的是,理发师扬着一个光头,对夫妻二人说,还有我呢。
后来,妻子还是走了,那位丈夫给自己立了一个誓言:此生,永远陪妻子留着一个光头。他在想,一个理发师可以对陌生的不幸者温柔相待,我还有什么不能温柔以报呢……
那位丈夫振作精神,努力打拼,几经磨难,成了一名低调的慈善小老板。
老仁说完,眼睛湿润了,他摘下假发,露出轻光瓦亮的头,对年轻人说,我就是故事中的那位丈夫。钱我是不收的,这套假发送给你妻子,快去吧!你妻子等着你呢。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写老仁清静下来后“习惯性地”望着对面大楼沉默,目光温润,这些细节描写为下文埋下伏笔,暗示他在那儿曾经有过难忘的经历。 |
B.小说插入老仁夫妻和理发师的故事,使文章内容更加丰富,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同时也突出了“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的主题。 |
C.“两个大光头,如两个温暖的太阳”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妻子内心的感受,既突出了丈夫对妻子的爱,又表现出妻子对“光头”认识的变化。 |
D.丈夫偷偷剃光头发本想缓解妻子的焦虑却遭到训斥,表现出妻子无法面对自己光头的现实,和不愿见到丈夫光头的心理反应。 |
3.这篇小说在写法上有哪些特色?请简要分析。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凝
①那时的清晨我在冀中乡村,在无边的大地上常看雾的飘游、雾的散落。看雾是怎样染白了草垛、屋檐和冻土,看由雾而凝成的微小如芥的水珠是怎样湿润着农蒙的墙头和人的衣着面颊。雾使簇簇枯草开放着簇簇霜花,只在雾落时橘黄的太阳才从将尽的雾里跳出地面。于是大地玲珑剔透起来,于是不论你正做着什么,都会情不自禁地感谢你拥有这样一个好的早晨。
②后来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城市在冬天常有大雾。城市因为有了雾,会即刻实在地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了,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③我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步行着上了路,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庆幸我对这走的选择,大雾引我走进了一个自由王国,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这气派使我的行走不再有长征一般的艰辛。
④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像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雾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夜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
⑤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⑥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一一老头走路是两条腿的僵硬和平衡;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固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衫,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舞起双手倒着一阵走,正着一阵走,侧着一阵走。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动了我自己。
⑦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于是你和我不得不继续古怪着自己擦肩而过,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⑧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⑨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只因为我们都在大雾里放肆地走过。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还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⑩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⑪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选自《铁凝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前两段描写了冀中乡村与城市的雾景,既展现了两种不同的雾景的特征,也表达了作者对两种雾不一样的感觉。 |
B.作者用“驾”字来形容自己在雾中行走时的状态,与在雾中“不知所措”的人们相比,显得轻松而无拘束,真爽快。 |
C.“我”在雾中“得意忘形”地演绎着不同的角色,在稀奇古怪的走姿中,忘记了训诫,寻找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 |
D.雾中的姑娘也在“踉跄”中行走,作者与她就像是镜子内外的影像,两人都仿佛从对方看到了自己,心照不宣地走开。 |
A.文章第②段,作者观察细致,运用比拟,生动展现了大雾让城市运转忽然改变的场景,为“我”的“得意忘形”埋下伏笔。 |
B.文章第⑥段,作者以一句“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为总起,在自己走出的各种不同步态中,展示了一个与平日不同的自己。 |
C.文章以雾作为主线,描写了自然界中各式各样的雾,又着眼于人物在雾中的想象和心情,感性的描绘中,也充满理性的光辉。 |
D.文章在具体的生活中捕捉细节的同时,也在探寻着人生的意义:“我”与“你”都要大胆地将自己本真的状态无拘束地显露。 |
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4.文章主要叙写“我”在大雾中的“得意忘形”,为什么却以“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三幅画
宗璞
戊辰龙年前夕,往荣宝斋去取裱的字画。在手提包里翻了一遍,不见取物字据。其实原字据已莫名其妙地不知去向,代替的是张挂失条,而连这挂失条也不见了。
业务员见我懊恼的样子,说,拿走罢,找着以后寄回来就行了。
我们高兴地捧了字画回家。一共五幅,两幅字三幅画,一幅幅打开看时,甚生感慨,现只说这三幅画。三幅画均出自汪曾祺的手笔。
老实说,在1986年以前,我从不知汪曾祺擅长丹青,可见是何等的孤陋寡闻。原只知他不只写戏还能演戏,不只写小说散文还善旧诗,是个多面手。40年代初,西南联大同学上演《家》。因为长兄钟辽扮演觉新,我去看过戏。有两个场面印象最深。一是高老太爷过世后,高家长辈要瑞珏出城生产,觉新在站了一排的长辈面前的惶恐样儿。哥哥穿件烟色长衫,据说很潇洒。我只为觉新伤心,以后常常想起那伤心。一是鸣凤鬼魂下场后,老更夫在昏暗的舞台中间,敲响了锣,锣声和报着更次的喑哑声音回荡在剧场里,现在眼前还有那老更夫的模样,耳边还有那声音,涩涩的,很苦。
老更夫是汪曾祺扮演的。
时光一晃过了40年。80年代初,《钟山》编辑部要举办太湖笔会,从苏州乘船到无锡去。万顷碧波,洗去了尘俗烦恼,大家都有些忘乎所以。汪兄忽然递过半张撕破的香烟盒纸,上写着一首诗:“壮游谁似冯宗璞,打伞遮阳过太湖,却看碧波千万顷,北归流人枕边书。”我曾要回赠一首,且有在船诸文友相助,乱了一番,终未得出究竟。而汪兄这首游戏之作,隔了5年清晰地留在我记忆中。
1986年春,偶往杨周翰先生家,见壁悬画图,上栖一只松鼠,灵动不俗。得知乃汪兄大作时,不胜惊异。又有一幅极秀的字,署名上官碧,又不知这是沈从文先生笔名。杨先生则为我的无知而惊异,笑说:“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实在是的,我常处于懵懂状态,这似乎是一种习惯。不过一经明白,便有行动,虽然还是拖了许久。初夏时,我修书往蒲黄榆索画,以为一年半载后可得一张。
不想一周内便来了一幅斗方。两只小鸡,毛茸茸的歪着头看一串紫红色的果子,很可爱。果子似乎很酸,所以小鸡在琢磨罢。
这画我喜欢,但不满意,怀疑汪兄存有哄小孩心理,立即表态:不行不行,还要还要!
第二幅画也很快来了。这是一幅真正的赠给同行的画,红花怒放,下衬墨叶,紧靠叶下有字云:“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临风亦自得,不共赤城霞。”画中花叶与诗都在一侧,留有大片空白,空白上有烟灰留下的一个小洞。曾嘱裱工保留此洞,答称没有这样的技术。整个画面在临风自得的恬淡中,却有一种活泼的热烈气氛。父亲看不见画,听我念诗后,大为赞赏,说用王国维标准来说,这诗便是不隔。何谓不隔?物与我浑然一体也。
这时我已满意,天下太平,不再生事。不料秋末冬初时,汪兄又寄来第三幅画。这是一幅水仙花,长长的挺秀的叶子,顶上几瓣素白的花,叶用蓝而不用绿,花就纸色不另涂白。只觉一股清灵之气,自纸上透出。一行小字:为纪念陈澄莱而作,寄与宗璞。
把玩之际,不觉欷歔。谢谢你,汪曾祺!
澄莱乃我挚友,和汪兄也相识。50年代最后一年,澄莱与我一同下放在涿鹿县。当时汪兄在张家口一带,境况比我们苦得多了。一次开什么会,大家穿着臃肿的大棉袄在塞上相见。我仍是懵懵懂懂,见了不认识的人当认识,见了认识的人当不认识。
澄莱常纠正我,指点我这人那人都是谁:看我见了汪兄发愣,苦笑道,汪曾祺你也不认识!澄莱于1971年元月在寒冷的井中直落九泉之下,迄今不明缘由。我曾为她写了一篇《水仙辞》的小文。现在谁也不记得她了,连我都记不准那恐怖的日子,汪兄却记得水仙花的譬喻,为她画一幅画,而且说来年水仙花发,还要写一幅。
从前常有性情中人的说法,现在久不见这词了。我常说的“没有真性情,写不出好文章”的大白话,也久不说了。性情中人一定写文章,而写出好文章的,必有真性情。
汪曾祺的戏与诗,文与画,都隐着一段真性情。
三幅画放到1987年才送去裱,到1988年春节才取回。在家里翻手提包,那挂失条竟赫然在焉。我只能笑自己的糊涂。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恰当的一项是()A.文章回忆了挚友汪曾棋三次赠画的始末及其逸事,在浓墨重彩的叙述和描写中展现了汪曾祺多才多艺、真实坦诚的性情中人的形象。 |
B.“小鸡思果图”仿佛一个涉世不深的人在品味人间的酸甜苦辣,观察和思考着社会与人生,汪曾祺借这一可笑的形象,暗暗嘲讽实璞单纯幼稚。 |
C.“红花墨叶图”恬淡、活泼和热烈,既是汪曾祺豁达、真诚特性的自然流露,同时也堪称宗璞性情的映射,更有对友人和美好生活的祝愿和期许。 |
D.第二幅画上的空白处有烟灰留下的一一个小洞,“我”送裱时“嘱裱工保留此洞”,意在有机会提醒汪曾祺注意身体,体现了对挚友的关爱之情。 |
3.有人认为,文章所写内容并不限于三幅画,但以“三幅画”为题,远胜“汪曾祺其人”“我与汪曾祺”等标题,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
昆仑的歌
昆仑的山是彩色的山。红色、黄色、白色、褐色……一层层叠加、一块块点缀、一笔笔勾勒,把昆仑山打扮得五彩斑斓。也许因为与天近,也许因为与土亲,上苍把它所有的色彩都恩赐给了昆仑,任意地挥洒。昆仑山就是天生丽质,无论它怎么涂抹,哪怕是随意地泼墨,都是那么自然,那么绚丽,那么俏美,那么和谐。
你看,一条小河从它脚下流过,仿佛是为它的花裙绣上了裙边;你看,一片庄稼种在它脚下,仿佛是为它穿上了绣鞋;你看,一头牦牛悠闲在雪峰下,仿佛是它在俏皮地玩耍……
昆仑山的色彩,是大自然最慷慨的赐予,是大自然最朴实的画语。
昆仑山刚柔并具。无论是峻峰,还是断坡,她的线条都是那么流畅:一笔勾出女人的眉,一笔勾出男人的肩。尤其是雨后的昆仑,云雾从大山的每个角落升腾起来——这里的尖峰利岩,那里的刀脊斧崖,都有一团团云雾缠绕,若隐若现,好似泼墨山水画一般,人入其中,如进仙境。云雾中的山啊,一会儿是女人圆圆的脸蛋,一会儿是男人高挺的鼻梁……昆仑山啊,是女人的温柔,是男人的倔强;是男人的伟岸,是女人的娇美。
昆仑的山是坚强的山。在海拔5200米的红其拉甫口岸,一道道城墙,它们肩靠着肩,手挽着手,高挺起胸,似一个个坚岩硬石筑就的战士,日夜守卫着祖国的草原、蓝天,炊烟下的每一个家园。
这里的山,四季顶着皑皑的白雪,阳光下,熠熠发光。寒风呼啸时,树枝冻得咔咔作响。你问它,冷吗?它耸耸肩,把背挺得更直,把头昂得更高。大雪刷刷地下,把树枝压断,把房屋压塌。你问它,累吗?它抓一把积雪,挤出一溪浪花,把笑哈哈的回答,让溪水带给草地,让浪花捎带给河流……
这是勇敢者的身躯,这是无畏者的铁掌,这是王者头上的皇冠啊!
昆仑的山是欢乐的山。在海拔3400米的地方,有一个几千人口的小城,这个名叫塔什库尔干的县城,全县只有3万多人。但就是在这个高原小城里,到处都洋溢着欢歌笑语。小城的集市上传来欢笑,小城的饭馆里传来欢笑,小城的花园里传来欢笑,小城人的脸上挂满欢笑……就连小城边的草甸里,草甸里的小溪边,到处都能听到歌声和笑声。
在雪山下的草地上,几个教师正带着一群孩子歌舞。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雪山是那么的近,笛声是那么的脆……昆仑山上的塔吉克人,笑声是那么的甜。
这是一个音乐的民族,他们用鹰骨制成笛子,用牦牛皮做成手鼓。悦耳的笛声在塔吉克男人的嘴边流淌,铿锵的鼓点在塔吉克女人手指间跳跃……这美妙的音乐啊,世世代代把一个民族传唱。
这是一个舞蹈的民族,你看,老者的手脚是那么灵活,每一个动作都抖出生活的快乐;你看,孩子的腰肢是那么柔巧,每一步跳动都舞飞理想。
他们是昆仑山的儿女,他们是昆仑山的骄傲!
他们的心灵,像雪一样纯净;他们的胸怀,像草原一样宽广;他们的思想,像大山一样厚重;他们的欢乐,像笛声一样悠扬……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11月16日第八版)
1.文章开头网段描写了昆仑山的哪些特点?联系全文,简述作者写昆仑山的这些特点有什 么用意?
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一道道城墙,它们肩靠着肩,手挽着手,高挺起胸,似一个个坚岩硬石筑就的战士, 日夜守卫着祖国的草原、蓝天,炊烟下的每一个家园。
(2)就连小城边的草甸里,草甸里的小溪边,到处都能听到歌声和笑声。
3.文章结尾处为什么说昆仑山的儿女心灵纯净,胸怀宽广,思想厚重?请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4.纵观全文,作者是采用哪些方法来描绘昆仑山和昆仑山的儿女的?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 感情?请举两个例子简要分析。
森林中的绅士
茅 盾
据说北美洲的森林中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野兽,这就是豪猪,这是“森林中的绅士”!
这是在头部,背部,尾巴上,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所谓绅士相处,应如豪猪与豪猪,中间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因为太靠近了彼此都没有好处。不过豪猪的刺还是有形的,绅士之刺则无形,有形则长短有定,要保持相当的距离总比无形者好办些,而这也是摹仿豪猪的绅士们“青出于蓝”的地方。
但豪猪的“绅士风度”之可贵,尚不在那一身的钢针似的刺毛。它是矮胖胖的,一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老是踱着方步,不慌不忙。它的潇洒悠闲,实在也到了殊堪钦佩的地步:可以在一些滋味不坏的灌木丛中玩上一个整天,很有教养似的边走边哼,逍遥自得,无所用心,宛然是一位乐天派。它不喜群居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
若非万不得已,它决不旅行,整年整季,它的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一连几星期,它只在三四棵树上爬来爬去;它躺在树枝间,从容自在地啃着树皮,啃得倦了,就打个瞌睡;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
它也不怕跌落水里去,它全身的二万刺毛都是中空的,它好比穿了件救生衣,一到水里,自会浮起来的。
而这些空心针似的刺毛又是绝妙的自卫武器,别的野兽身上要是刺进了几十枚这样的空心针,当然会有性命之忧,因为这些空心针是角质的,刺进了温湿的肌肉,立刻就会发胀,而且针上又遍布了倒钩,倒钩也跟着胀大,倒钩的斜度会使得那针愈陷愈深。因此,遇到外来的攻击时,豪猪的战术是等在那里“挨打”,让敌人自己碰伤,知难而退。因为它那些刺毛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掉落,而又因其尖利非凡,故一碰之下未有不刺进皮肉的。
然而具有这样头等的自卫武器的它,却有老大的弱点:肚皮底下没刺毛,这是不设防地带,小小的老鼠只要能够设法钻到豪猪的肚皮底下,就是胜利者了。但尤其脆弱者,是豪猪的鼻子。一根棍子在这鼻尖上轻轻敲一下,就是致命的。这些弱点,豪猪自己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遇到敌人的时候,它就把脑袋塞在一根木头下面,这样先保护好它那脆弱的鼻子,然后四脚收拢,平伏地面,掩蔽它那不设防的腹部,末了,就耸起浑身的刺毛,摆好了“挨打”的姿势。当然,它还有一根不太长然而也还强壮有力的尾巴(和它身长比较,约为五与一之比),真是一根狼牙棒,它可以左右挥动,敌人要是挨着一下,大概受不住;可是这根尾巴的挥动因为缺乏一双眼睛来指示目标,也只是守势防御而已。
敌人也许很狡猾,并不进攻,却悄悄地守在旁边静候机会,那时候,豪猪不能不改变战术了。它从掩蔽部抽出了鼻子,拼命低着头(还是为的保护鼻子),倒退着走,同时猛烈挥动尾巴,这样“背进”到了最近一棵树,它就笨拙地往上爬,爬到了相当高度,自觉已无危险,便又安安逸逸躺在那里啃起嫩枝来,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
这真是典型的绅士式的“镇静”。的的确确,它的一切生活方式——连它的战术在内,都是典型的绅士式的。但正像我们的可敬的绅士们尽管“得天独厚”,优游自在,却也常常要无病呻吟一样,豪猪也喜欢这调门。好好地它会忽然发出了声音摇曳而凄凉的哀号,单听那声音,你以为这位“森林中的绅士”一定是碰到绝大的危险,性命就在顷刻间了;然而不然。它这时安安逸逸坐在树梢上,方正而持重的脸部照常一点表情也没有,可是它独自在哀啼,往往持续至一小时之久,它这样无病而呻吟是玩玩的。
据说向来盛产豪猪的安地郎达克山脉,现在也很少看见豪猪了,以至美国地方政府不得不用法令来保护它了。为什么这样“得天独厚”,具有这样巧妙自卫武器的豪猪会渐有绝种之忧呢?是不是它那种太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使之然呢?还是因为它那“得天独厚”之处存在着绝大的矛盾,——几乎无敌的刺毛以及毫无抵抗力的暴露着的鼻子,——所以结果仍然于它不利呢?
我不打算在这里来下结论,可是我因此更觉得豪猪的“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
1945年5月21日。
上杂谈一则,昨日从一堆旧信件中检(捡)了出来。看篇末所记年月日,方才想起写这一则时的心情,惘然若有所失。当时写完以后何以又搁起来的原因,可再也追忆不得了。重读一过,觉得也还可以发表一下,姑以付《新文学》。
1945年10月14日记于无阳光室,重庆。
(选自《茅盾散文速写集(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从豪猪“待人接物”的方式,对敌人的战术和无病呻吟等几方面突出表现豪猪的“绅士”风度。 |
B.豪猪不得不改变的“战术”无非就是拼命低着头,倒退着走,依然以被迫进攻为主,安全后即安逸起来。 |
C.豪猪有如此“得天独厚”的优势,仍免不了渐有绝种之忧,文章以多个设问意在引导读者走向深层寓意。 |
D.附记里作者坦言“惘然若有所失”,并落款“记于无阳光室,重庆”,影射“绅士们”世界的命运。 |
A.文章巧妙运用略显古典色彩的词语表达形式,如“长短有定”“殊堪钦佩”“尊躯”,穿插在文中显得轻松诙谐。 |
B.“挨打”“背进”“镇静”“得天独厚”在文中都加了引号,用意是需要特别指出的“反语”成分。 |
C.文章从杀伤力效果和战术两方面展示豪猪刺毛功能,和后文“老大的弱点”“渐有绝种之忧”形成鲜明对比。 |
D.文章主要写豪猪习性,顺带提及绅士风度,让绅士式的豪猪和豪猪式的绅士互相比照,似有言外之意。 |
4.结尾说“我因此更觉得豪猪的‘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你认为这种生活方式隐含了什么深意?
文本一: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今朝教育:jzjy365.com收集。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
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文本二:
契诃夫式的幽默讽刺在于对庸俗的生活场景和片断的戏仿,欧·亨利则擅长利用“偶然”“巧合”,以出其不意的情节营造幽默讽刺效果,欧·亨利不像契诃夫那样漫不经心地描述生活中的一些见怪不怪的事,而是着意于编排精巧曲折的情节,利用生活中的巧合和偶然,让出人意料的结尾给小说增添幽默效果。再者,欧·亨利小说中夸张大胆的情节设计也着实让小说的幽默感得到升华。
叙述语调与作家的创作个性,艺术风格有非常直接的联系。契诃夫属于那种天生冷静、沉稳、含蓄而又不乏幽默感的人,他向来主张要客观冷静地反映生活。欧·亨利的大部分作品叙述语言非常幽默,充满抒情和主观的议论,这使得作家的叙述语调显得热烈而夸张。作者在小说中不时会以叙述者的口气作一些幽默调侃,有时是对作品中人物的评论,有时是对某种观点的界定。尽管契诃夫与欧·亨利都描绘了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和命运,其小说都独具幽默和讽刺的魅力,但是在传达幽默讽刺层面两者的艺术表现方式有着截然不同的特色。
(节选《一样的幽默,别样的风格》)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烘托了鲍勃紧张的心情,又照应文章开头“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为下文做铺垫。 |
B.鲍勃领带扣针“镶着颗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
C.鲍勃看完小纸条时,手却抖得厉害。手“抖”的细节描写表现他当时意识到原先的巡警竟然是吉米时的惊愕。 |
D.作者尽量用简练的笔墨,主要用对话的方式叙述故事,两位主人公的言语形成鲜明的对比,西部客话直、言浅,警察则语隐、言深。 |
A.吉米去见20年前的好朋友时,不急不喜,“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一只手把警棍耍出许多复杂而美妙的花样,体现出一个“公安护卫”形象。 |
B.警察在巡街时,“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为后文他发现鲍勃是通缉罪犯后机警的表现埋下伏笔。 |
C.小说借鲍勃与警察的对话,给我们讲述了二十年前鲍勃与好友吉米的故事,吉米的故事是小说主线,是实写。 |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解谜,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 |
4.如欲以“论幽默”为题写一则《二十年后》的小评论。请结合文本二,列出评论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