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呜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及随后的心理描写,都表现了她面对自己的日渐衰老仍能淡然、乐观。 |
B.对老者拖锹、抽烟、吐痰的描写,表现老者粗犷豪放、不拘小节、不修边幅的特点,为后文“她”误认做了铺垫。 |
C.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前后逆转,具有极强的戏剧性效果,既符合人物生存艰辛的生活实际,又发人深思。 |
D.小说结尾她迎着鼓声回家的情节,写出她从中受到了警醒,感悟到生活应有老而不衰、不抱怨、不消沉的态度。 |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塑造人物,如儿子“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这一平常细节,把儿子对母亲的孝心刻画得淋漓尽致。 |
B.小说运用暮色中坚强有力、催人振奋的鼓声,烘托了母亲虽然已近暮年却仍然不屈服于现实的坚强品格,同时也使小说韵味无穷。 |
C.母子二人衣着寒碜、饮食粗陋、工作繁重,而她却“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对比中批判了她的奢华腐朽。 |
D.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文字也朴素平实、简约凝练,但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
4.“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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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告别者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会住这间。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来舅舅家之后。这次和往常不同:朱丽是逃婚而来,或者用流行的话说,这次的朱丽是个“落跑新娘”。
这一次,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又沮丧又难为情。舅舅全家商定,事情既已发生,先别急着刨根问底,还是让她一个人先静一静。她这一“静”,将近两个星期了。从前她来北京是早出晚归,这次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里躺着,只在吃饭时才下楼。
她翻个身,窗外的声音还在继续,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叔叔、阿姨说拜拜!”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或者“拜拜”。可是,名叫小宝的孩子似乎不乐意合作,朱丽迟迟没有听见由孩子口中发出的告别之声。接着就是客人们的打圆场了:“小宝还认生呢是吧?小宝心里已经跟我们说再见了是吧……”
客人终于离去,院子里又响起哪个大人的声音,是埋怨小宝的:“唉,这孩子!唉,这孩子!”仍旧没有小宝的回应。
朱丽在窗和床之间徘徊,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不可。很可能,他从来就不想跟他们再见面呢。他既不认识他们,又不了解他们。和说“再见”相比,看上去他更喜欢说“蜗牛”。也可能,他一直就没弄明白“再见”是什么意思,就好比朱丽她自己——朱丽从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
在婚礼上,朱丽注意到喜盈盈的母亲,她突然看见特地为这婚礼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错觉,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现在,邻家的小宝也使她对孩子有了一些假设:如果她未来的孩子像小宝这样别别扭扭,拒绝同大人合作,她可怎么办是好?
入伏后的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是邻居又在送客了,她又听见了早已熟悉的大人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小宝,和叔叔、阿姨说拜拜!小宝,和露露说拜拜!”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嘁嘁喳喳——这是她以前未曾听过的,孩子们的嘁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童音,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小宝说出的不是别的,正是大人们长久以来苦口婆心敦促他说出的告别语:“再见!”
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声“再见”,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冲着露露的背影喊,声音比刚才要高。
“再见!”露露扭过头回答着小宝,声音也比刚才要高。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露露站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见!”露露也拖起长声,还有点要迈步跑向小宝的意思。
“再见再见再见!”小宝口中响起“连珠炮”。
“再见再见再见!”露露不示弱地紧跟着。
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两边的大人不得不开始劝阻各自的孩子,主人说:“好了好了叔叔阿姨还有事呢。”客人说:“好了好了过几天我们还来看小宝呢!”
小宝却不听劝,再次大喊起“再见”。他拧着眉头,嘴角一撇一撇的,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露露也大喊起“再见”,人已被她的父母领出院门。
小宝更激烈地跺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挡地向那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他憋红了小脸,倒着气,汗流浃背的,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露露全家开车走远,小宝的父母也回了房间,小宝仍然站在廊下,对着空气高喊着“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再哎哎哎哎见!”
“再哎哎哎哎见!”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了他们的生命。
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镜子里有一张皮肤平滑的苍白的脸。脸上那副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就在这时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她就琢磨,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继而想到,她应该先找舅舅借十个手机充电器。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朱丽从前住舅舅家都是早出晚归,而这次逃婚投亲未外出,才得以观察到邻居家的事。 |
B.小宝不愿意跟客人说“再见”,是因为他不明白“再见”的意思,也不想再和他们见面。 |
C.朱丽逃婚主要是害怕自己的命运也会和母亲一样,可见她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 |
D.朱丽对“再见”这个词是漠然的,而小宝“再哎哎哎哎见”激励了她与过去的人和事来一场告别。 |
A.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介绍了朱丽居住房间的情况,“窗外是邻居的前院”让后文写朱丽听到小宝的告别有了合理性。 |
B.小宝用清脆的童音说出“再见”,这超出了大家的预期,小说中将其比作“盲人睁眼,哑人发声”,突出了其难得。 |
C.小说中小宝与露露多次所说的“再见”一一对应,几个回合的一系列的对话、动作描写使画面感极强。 |
D.最后一段中“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就在这时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运用比喻的手法写出了朱丽内心的情感。 |
4.铁凝说:“女人真正成熟的境界是,在穿越了悲伤、内心的不平静、诸多的麻烦之后,仍然能升起来一种对生活保持明亮的心境和善意。”请围绕这句话结合文本概括“朱丽”心理变化的过程。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得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2015年荣获首届《作家》“金短篇”小说奖,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会所里的暮鼓有点喑哑和憋闷,但依然是生命的勇敢呐喊,六十岁的“她”迎着鼓声回家,此刻,生命的积极鼓点在她心中敲响了。 |
B.文章中描写“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表达出城市的“她”对农民工母子生活方式的羡慕。 |
C.在“她”的眼里,那一对站在路边嚼着馒头的母子更像是一对父子,仅仅是因为老年母亲的外貌和行为方式实在像一位父亲。 |
D.小说中的“她”是一位城市的暮年女性,对自己保持全部的青春感颇为自信。“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生活和生命的启迪。 |
A.小说人物描写细腻传神,体型壮实的儿子急切地反复呼喊“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一个憨厚孝顺的儿子形象跃然纸上。 |
B.小说环境描写关联全篇,十分生动。如开头“日落之后,天黑以前”的描写,渲染了城市的“黄昏”氛围,烘托人物暮年感伤的心理。 |
C.小说情节平实,语言简约洗练,比喻生动形象,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让人感动,字里行间让人领会出人生启悟。 |
D.小说以“暮鼓”为题,富有艺术魅力,是串联故事的线索,使文章情节紧凑,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且在结束部分以此点明主旨。 |
4.“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本一:
山地回忆
孙犁
从阜平乡下来了一位农民代表,参观天津的工业展览会。我们是老交情,已经快有十年不见面了。我陪他去参观展览,他对于中纺的织纺,对于那些改良的新农具特别感兴趣。临走的时候,我一定要送点东西给他,我想买几尺布。
为什么我偏偏想起买布来?因为他身上穿的还是那样一种浅蓝的土靛染的粗布裤褂。这种蓝的颜色,不知道该叫什么蓝,可是它使我想起很多事情,想起在阜平穷山恶水之间度过的三年战斗的岁月,使我记起很多人。这种颜色,我就叫它“阜平蓝”或是“山地蓝”吧。
他这身衣服的颜色,在天津是很显得突出,也觉得土气。但是在阜平,这样一身衣服,织染既是不容易,穿上也就觉得鲜亮好看了。阜平的天气冷,山地不容易见到太阳。那里不种棉花,我刚到那里的时候,老大娘们手里搓着线锤。很多活计用麻代线,连袜底也是用麻纳的。就是因为袜子,我和这家人认识了,并且成了老交情。那是个冬天,该是一九四一年的冬天,我打游击打到了这个小村庄,情况缓和了,部队决定休息两天。
我每天到河边去洗脸,河里结了冰,我登在冰冻的石头上,把冰砸破,浸湿毛巾,等我擦完脸,毛巾也就冻挺了。有一天早晨,刮着冷风,只有一抹阳光,黄黄的落在河对面的山坡上。我又登在那块石头上去,砸开那个冰口,正要洗脸,听见在下水流有人喊:
“你看不见我在这里洗菜吗?洗脸到下边洗去!”
这声音是那么严厉,我听了很不高兴。这样冷天,我来砸冰洗脸,反倒妨碍了人。心里一时挂火,就也大声说:
“离着这么远,会弄脏你的菜!”
我站在上风头,狂风吹送着我的愤怒,我听见洗菜的人也恼了,那人说:“菜是下口的东西呀!你在上流洗脸洗屁股,为什么不脏?”
“你怎么骂人?”我站立起来转过身去,才看见洗菜的是个女孩子,也不过十六七岁。风吹红了她的脸,像带霜的柿叶,水冻肿了她的手,像上冻的红萝卜。她穿的衣服很单薄,就是那种蓝色的破袄裤。
十月严冬的河滩上,敌人往返烧毁过几次的村庄的边沿,在寒风里,她抱着一篮子水沤的杨树叶,这该是早饭的食粮。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心平气和下来。我说:“我错了,我不洗了,你在这块石头上来洗吧!”她冷冷地望着我,过了一会才说:
“你刚在那石头上洗了脸,又叫我站上去洗菜!”我笑着说:
“你看你这人,我在上水洗,你说下水脏,这么一条大河,哪里就能把我脸上的泥土冲到你的菜上去?现在叫你到上水来,我到下水去,你还说不行,那怎么办哩?”
“怎么办,我还得往上走!”
她说着,扭着身子逆着河流往上去了。登在一块尖石上,把菜篮浸进水里,把两手插在袄襟底下取暖,望着我笑了。
我哭不得,也笑不得,只好说:
“你真讲卫生呀!”
“我们是真卫生,你们是装卫生!你们尽笑话我们,说我们山沟里的人不讲卫生,住在我们家里,吃了我们的饭,还刷嘴刷牙,我们的菜饭再不干净,难道还会弄脏了你们的嘴?为什么不连肠子肚子都刷刷干净!”说着就笑的弯下腰去。
我也觉得好笑。可也看见,在她笑着的时候,她的整齐的牙齿洁白放光。“对,你卫生,我们不卫生。”我说。
“那是假话吗?你们一个饭缸子,也盛饭,也盛菜,也洗脸,也洗脚,也喝水,那是讲卫生吗?”她笑着用两手在冷水里刨抓。
“这是物质条件不好,不是我们愿意不卫生。等我们打败了日本,占了北平,我们就可以吃饭有吃饭的家伙,喝水有喝水的家伙了,我们就可以一切齐备了。”
“什么时候,才能打败鬼子?”女孩子望着我,“我们的房,叫他们烧过两三回了!”“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八年。可是不管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我们总是要打下去,我们不会悲观的。”我这样对她讲,当时觉得这样讲了以后,心里很高兴了。
“光着脚打下去?”女孩子转脸望了我脚上一下,就又低下头去洗菜了。
我一时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问:“你说什么?”
“说什么?”女孩子也装没有听见,“我问你为什么不穿袜子,脚不冷吗?不会求人做一双?”
“哪里有布呀?就是有布,求谁做去呀?”
“我给你做。”女孩子洗好菜站起来,“我家就住在那个坡子上,”她用手一指,“你要没有布,我家里有点,还够做一双袜子。”
她端着菜走了,我在河边上洗了脸。我看了看我那只穿着一双“踢倒山”的鞋子,冻的发黑的脚,一时觉得我对于面前这山,这水,这沙滩,永远不能分离了。
第五天,我穿上了新袜子。
女孩子的父亲是个生产的好手,现在地里没活了,他正计划贩红枣到曲阳去卖,问我能不能帮他的忙。部队重视民运工作,上级允许我帮老乡去作运输,每天打早起,我同大伯背上一百多斤红枣,顺着河滩,爬山越岭,送到曲阳去。女孩子早起晚睡给我们做饭,饭食很好,一天,大伯说:
“同志,你知道我是沾你的光吗?”
“怎么沾了我的光?”
“往年,我一个人背枣,我们妞儿是不会给我吃这么好的!”我笑了。女孩子说:
“沾他什么光,他穿了我们的袜子,就该给我们做活了!”又说:
“你们跑了快半月,赚了多少钱?”
我们一同数了票子,一共赚了五千多块钱,女孩子说:“够了。”
“够干什么了?”大伯问。“够给我买张织布机子了!这一趟,你们在曲阳给我买架织布机子回来吧!”
大家都没人反对女孩子这个正义的要求。我们到了曲阳,把枣卖了,就去买了一架机子。大伯不怕多花钱,一定要买一架好的,把全部盈余都用光了。我们分着背了回来,累的浑身流汗。
这一天,这一家人最高兴,也该是女孩子最满意的一天。这像要了几亩地,买回一头牛;这像制好了结婚前的陪送。
以后,女孩子就学习纺织的全套手艺了:纺,拐,浆,落,经,镶,织。
当她卸下第一匹布的那天,我出发了。从此以后,我走遍山南塞北,那双袜子,整整穿了三年也没有破绽。一九四五年,我们战胜了日本强盗,我从延安回来,在碛口地方,跳到黄河里去洗了一个澡,一时大意,奔腾的黄水,冲走了我的全部衣物,也冲走了那双袜子。黄河的波浪激荡着我关于敌后几年生活的回忆,激荡着我对于那女孩子的纪念。
开国典礼那天,我同大伯一同到百货公司去买布,送他和大娘一人一身蓝士林布,另外,送给女孩子一身红色的。大伯没见过这样鲜艳的红布,对我说:
“多买上几尺,再买点黄色的。”“干什么用?”我问。
“这里家家门口挂着新旗,咱那山沟里准还没有哩!你给了我一张国旗的样子,一块带回去,叫妞儿给做一个,开会过年的时候,挂起来!”
他说妞儿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还像小时那样,就是喜欢新鲜东西,说什么也要学会。
1949年12月
(选自《白洋淀纪事》,有删改)
文本二:
孙犁的作品伴随了我这一代人的成长。当我一再重读孙犁先生的作品时,那些女孩子们——年轻的、美好的、鲜亮的生命,有如初春的平原上绯红的朝霞,就会被重新召唤出来,让人惦记,让人怀念。我怀念水生嫂、吴召儿、妞儿们,那是因为,她们身上有孙犁先生一生所信仰和追寻的“美好的东西”。孙犁先生运用类似中国写意画的技法来书写抗日战争时期坚忍乐观的中国军民。那些女孩子们,就是孙犁心目中人民的代表,“美”与“善”的化身。
(选自铁凝《怀抱着胸中那一簇火焰——孙犁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有删改)
[注]踢倒山:旧时山区农村常穿的老式布鞋。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想给农民代表买几匹布,既有对他穿着土气粗陋的不忍,同时也包含了对他们一家当年给予自己慷慨帮助的感激。 |
B.“我”到河边砸冰洗脸,遭到女孩子的训斥,一番争吵之后,女孩子主动表示做一双袜子送给“我”表达歉意,让“我”感动。 |
C.一篮子水沤的杨树叶当早饭,房子被日本鬼子烧过两三回,反映了抗战时期的人民生活的苦难和艰辛,也交代了故事的背景。 |
D.小说围绕一双袜子展开故事,通过河边“争吵”、贩枣、买织布机子等生活片段,再现地方风俗之美,表现抗战军民鱼水之情。 |
A.小说以倒叙的方式叙述故事,由阜平乡下来的一位农民代表的穿着引发回忆,回忆结束后又回到故事的起点接着叙述,结构完整。 |
B.小说中的“我”既是事件的参与者,又是故事的叙述者,这种笔法不仅使小说具有真实感,还能让读者更好地体会“我”的情感。 |
C.小说以小见大,把送袜子、做国旗等生活琐事与国家、民族情怀紧密联系起来,在细微之处中凸显时代特点。 |
D.小说通过语言、动作、神态等描写刻画人物,女孩妞儿是本文的主人公,她和铁凝笔下的香雪都是战争年代“美”与“善”的化身。 |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盲人夫妻
迟子建
吴自民和王瑶琴是一对盲人夫妻,吴自民是十六岁的一场大病后失明的,而王瑶琴则先天失明。为了弥补王瑶琴的不幸,吴自民常常向妻子讲解颜色,他把绿说得更绿,红说得更红,而王瑶琴对那变幻多姿的颜色仍然困惑不已。
早饭后他们到长虹街口卖报去。报纸无非写着最具刺激性的一些话题,由乞丐摇身一变成为富翁的秘诀呀,银行发生特大抢劫案等等。
黄昏时分吴自民回到家,推开门,没有闻到饭菜的气味,他心里紧张一下,放下报夹和报纸就召唤妻子。
“怎么哭了?”吴自民抚摸着妻子的脸颊。
“我怀孕了,我担心这孩子生下来是个瞎子,”王瑶琴的眼泪又纷纷下来了,“我不能让他失明。”
“医生说这病遗传吗?”吴自民说,“我是后天失明的。”
“可我是先天失明。医生说是不遗传,可现在哪有不遗传的病?”王瑶琴说,“我们不能造孽啊。”
吴自民用手指揩干妻子的泪痕,他想起了十几年前可以尽情享受光明的日子,他不能想象他的孩子会永远看不见这些颜色,这颜色可是上帝赐予的呀!
“你说句实话,人能看见一切究竟有什么好?”王瑶琴用下巴颊抵了抵丈夫的肩膀。
“其实也没什么好的,街道又脏又乱,人们脸上挂着阴险的笑容,到处是无聊的应酬。”
吴自民觉得这样答话会增强妻子的信心。
“咱们假设这个孩子是个瞎子,该怎么办?”王瑶琴问。
“给他治,给他换最好的眼睛。”吴自民脱口而出。
“你不是希望这孩子能看见东西吗?”王瑶琴叹了口气,“我们上哪弄那么多钱给他换眼睛?”
“卖报。”吴自民想起了他自己的眼睛。
“我们应该募捐。”王瑶琴忽然想起了一个好办法,“前段不是有个孩子得了白血病没钱医治、家长公开向社会募捐吗?听说一下子筹到好几万元!”
“可咱这孩子还没生下来,不知是不是盲人呢。”
“等到知道他是个盲人就晚了。”
“万一不是盲人,我们筹钱不是昧良心了吗?”
“那有什么,我们把钱再捐给其他盲人儿童。”王瑶琴的思路来得很快。
几天后、长虹街口的盲人报摊前果然挂出了一则告示。告示下方是一个装鞋用的空纸盒,人们在买报的同时也顺便看上一眼,有的发了恻隐之情就势投进去几个零钱,有的满怀蹊跷地望着女盲人的身影摆动而去。
整整一个秋天,他们为这个孩子而操碎了心。孩子出生后该起什么名字,穿什么样式的衣服、孩子受了欺负该怎么办。当然,他们想得更多的仍是盲与不盲的问题。他们期望孩子的眼睛是光明的,可这与他们背道而驰的光明却令他们深深恐惧。
“也许,孩子是个盲人会更好。”王瑶琴吐着新鲜的山楂籽说,“孩子会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黑暗中生活的,因为他的父母就是这样子的。”
“可这孩子不能总生活在你我之间,孩子会接触社会,当孩子明白他与别人不一样时,他会自卑和绝望。”吴自民发自肺腑地长叹一声。
“我们还是不要这孩子了吧。”王瑶琴哭了起来,忙乱中她竟然吞下了几粒山楂籽。
盲人报摊的生意一直很红火,募捐者倒是寥寥无几了。半个月下来,只筹措到了二十多元钱,对于医治眼睛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他们为此忧心忡忡。
院里出事了,刘奶奶用剪刀挑了她孙子的前胸。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强强是独生子,娇生惯养,整日指东要西,一家人供若神灵。刘奶奶这晚上要喝稀的,可孙儿偏要吃饼,儿媳妇便去烙饼,刘奶奶就多说了一句:“现在的孩子可真了不得!”
“老不死的!”强强接过话头骂自己的奶奶,“你这个白吃闲饭的!我妈说你咋不早死呢!”奶奶将剪子朝强强扎去,原想吓唬一下,不想因为怀了怨气,就假戏真做了。强强被送到医院,晚上老太太寻了短见。
吴自民和王瑶琴决定不再为未来的孩子搞募捐。
“不能把孩子的一切都给准备好了,”王瑶琴抚摸着腹中的胎儿说,“要让他有点什么不足,缺陷会使人更加努力。”
“就像我们一样。”吴自民说,“全院子只有我们是不吵嘴的夫妻,因为我们相互看不见,在我心目中,你是世上最美最好的女人。”
“你也一样。”
失明的痛苦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孩子不管是否盲人,都是上天赐予的,他们会加倍爱惜那孩子的。
那一夜王瑶琴做了一个梦。梦见街道两侧排布着一座座紫色的房屋,浓绿的太阳青翠欲滴,使人间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她和吴自民走在这样的道上,夹着狸红色的报夹,报纸则五颜六色,姹紫嫣红,他们要卖的报纸全是有关他们孩子的。
盲人的梦里竟是一片光明灿烂。
(选自《逝川》,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吴自民把街道说得又脏又乱,把“能看见”说得很不好,希望妻子不要为孩子可能是盲人而忧虑。 |
B.“忙乱中她竟然吞下了几粒山楂籽”,这一细节体现出王瑶琴内心世界的犹豫、慌乱、纠结和不安。 |
C.小说中写“刘奶奶用剪刀挑了她孙子的前胸”为盲人夫妻思想的转变作铺垫,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
D.小说以“颜色”为线索,写了盲人夫妻吴自民和王瑶琴对颜色的追求,给读者以思考回味的空间。 |
A.迟子建的小说常常采用全知视角,叙述者是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既能够看到人物、事件的外部状态,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感知其所思所想。 |
B.迟子建竭力批判城市阴暗的一面,渴望以乡土文明的纯净来抵抗城市文明的浮华。她想要在文学作品中构筑一个完美的乡土世界,以作为她精神上的故乡。 |
C.迟子建不仅是给我们描述一个个悲剧,更是在寻觅悲剧背后的原因,比起简单的描写底层生活的小说,她的作品显然超越了表象的痛苦,直抵命运的本质。 |
D.迟子建坚守着民间立场的写作原则,对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她的作品钟情于书写小人物在他们平凡的生命历程中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
4.孙绍振认为:“情节的功能,就是把人物打出常规……把人物隐藏在深层的心态甚至潜意识心态揭示出来。”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哪些情节体现了“把人物打出常规”。
一位没有战功的老军人(节选)
徐怀中
师职干部离休,可以安排在省城,或是其他中小城市。余清泉提出要回老家去,不是回太行山老家,是要回妻子家乡去。
虽时隔多年,自然风光并无多大改变,山河依旧,夕阳如初,一切都保持了先前的老样子。还是那条石板小路蜿蜒而上,通向村寨。石板大小均匀,铺得又很规整,迈一步正好踏一块过去,从山脚至坐落在山坳处的村寨,直到进屋,脚步不错乱,始终不会踩到石头缝缝的。
那天,余清泉带了警卫员从县城出来,照例在夜色朦胧中踏上这条石板小路。忽然听见树棵里窸窸窣窣响,他警惕地摸到了腰间的左轮枪。原来是大妹,她笑眯嘻儿说,她打猪草转来晚了,正巧可以和余同志一路回家。大妹裤管卷过膝头,裸露出两条颜色健康的小腿。由于长年不受鞋袜的约束,脚趾分得很开,大脚板踏下去显得稳实有力,大妹许是感觉到了余清泉在注意她的脚,说:
“我这样光脚板很难看,是啵?”
“不!此地兴的就是打赤脚。”
“你们大军同志总是鞋子袜子,严严实实捂着,不觉得烧脚吗?”
“我们习惯了。”
“你脱了鞋子试试看,光脚板走在石板上好安逸哟!……”
昨日一场雨,路沟里积满了水,余清泉部长以及军分区和县人武部陪同他一起来的几位同志,全都脱了鞋蹬水过去。随后余清泉便把鞋子拎在手上,赤脚从石板小路向上去。年代久远了,那石板磨得平光溜滑,踏上去冰凉冰凉。阳光照射了一天,冰冷中又透着一丝儿温暖,脚板心麻酥酥的。余清泉又有好多年没有体验到这种冰冷而又温暖的麻酥酥的感觉了,心里说不出的舒坦。
天要黑了,牛背的社员们已经各自回家,主妇们在忙着做晚饭,男人则泡一杯细茶——他们不再满足于自家采制的苦丁茶了,靠在沙发上听着半导体收音机,所以余清泉他们进村,没有遇见什么人。他们刚刚踏上那石板台阶,一只黑狗尖厉地叫着扑过来,龇出一口牙齿,好凶恶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会捡起石头,或是寻找一根棍棒以自卫。余清泉竟一动不动,任凭那狗扑到面前。他诧异着,本应该是一只肥胖的老黄狗,那吠声也不对了,瓮声瓮气的才是。黑狗几乎要咬到他腿了,他本能地起脚踢去,狗向一边跳开了,随即又攻击过来。
一个妇女出现在门口,她举起拳头威吓那狗说:
“瞎了眼的,不看是大军同志吗?!”
余清泉自己也很难想象他是如何惊疑不定地望着这个女人,好一阵望着,以至那女人侧转身去,不敢再抬起头来。
余清泉第一次到牛背来,正是这样的情形。那只肥胖的老黄狗首先迎接了他,随即就见一个姑娘出现在门口,喝叫说:
“瞎了眼睛的,不看是大军同志吗?!”
于是老黄狗便乖乖地退到一旁去了。老黄狗很有灵性,从此同这位陌生的客人取得谅解,余清泉每次到涂家来,它总是不声不响,连连摇着尾巴表示友好。
“大军同志!你们找哪个?”女人怯生生地问。
初次见到,大妹不也是这样怯生生地喊他“大军同志”的吗?
刚刚解放那段时间,此地群众几乎每天站在路口高呼“欢迎解放大军”的口号,于是乎对军人一律沿用了“大军同志”的称呼。同样喊他“大军余同志”,而在余清泉听来,大妹那轻声轻语中却含有格外的亲切和热情。
余清泉告诉女人,他不找哪个,只是想来看看这老地方,从解放到土改,他在这屋里住过几年的。女人略假思索,省悟过来,显然她已经知道这位风尘仆仆的老军人是谁了,连忙邀请他和几位同志进屋。
在岁月的剥蚀下,屋门槛已经残破不堪,只剩得矮矮的一截。余清泉迈过门槛,却把腿抬得老高。为了防止小鸡雏儿飞出去,大妹总是把好宽的一块木板堵在门口,工作队长出出进进,习惯了把腿抬得老高老高。
让余清泉愈加感到惊异的是,这屋里也同样有一对老夫妇,想必正是女人的双亲了。女人忙着用几个饭碗为客人泡茶,这女人同当年的大妹相比,无论就年龄或相貌而论,都相去甚远。但余清泉却久久不能从第一眼看见她所产生的那种惊疑恍惚中清醒过来。他甚至闪过这样一个背离唯物主义的念头:是不是大妹一家隐去自己身形,假扮了这一家三口,仍旧住在涂家老屋呢?
邻近的几家人先跑来看望大军余同志了,讲起来才知道,那女人原是后坪大队的。因为兴修水库,后坪搬迁了几百户人家,分散安置在附近各社队……
(有删改)
【注】大妹,余清泉的亡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写余清泉离休后要求回到妻子家乡去,以此设下悬念,自然引出下文回乡后的记叙,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
B.小说中提到社员们“靠在沙发上听着半导体收音机”,巧妙地写出乡村生活日益富裕的变化,使得小说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 |
C.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在余清泉的回忆中对大妹进行了多角度的侧面描写,刻画出一位质朴、勤劳的农村妇女形象。 |
D.“没有战功的老军人”是一个离休的师职干部,有着朴实的灵魂和人类真实而可贵的情感,表达了作者对美好人性的赞扬。 |
3.这是一篇有别于传统小说的“诗化小说”,有一种诗意之美,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百合花
茹志鹃
回到包扎所以后,我就让他回团部去。他精神顿时活泼起来了,向我敬了礼就跑了。走不几步,他又想起了什么,在自己挂包里掏了一阵,摸出两个馒头,朝我扬了扬,顺手放在路边石头上,说:“给你开饭啦!”说完就脚不点地的走了。我走过去拿起那两个干硬的馒头,看见他背的枪筒里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多了一枝野菊花,跟那些树枝一起,在他耳边抖抖地颤动着。
他已走远了,但还见他肩上撕挂下来的布片,在风里一飘一飘。我真后悔没给他缝上再走。现在,至少他要裸露一晚上的肩膀了。
包扎所的工作人员很少。乡干部动员了几个妇女,帮我们打水,烧锅,作些零碎活。那位新媳妇也来了,她还是那样,笑眯眯的抿着嘴,偶然从眼角上看我一眼,但她时不时的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什么。后来她到底问我说:“那位同志弟到哪里去了?”我告诉她同志弟不是这里的,他现在到前沿去了。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刚才借被子,他可受我的气了!”说完又抿了嘴笑着,动手把借来的几十条被子、棉絮,整整齐齐的分铺在门板上、桌子上(两张课桌拼起来,就是一张床)。我看见她把自己那条白百合花的新被,铺在外面屋檐下的一块门板上。
天黑了,天边涌起一轮满月。我们的总攻还没发起。敌人照例是忌怕夜晚的,在地上烧起一堆堆的野火,又盲目地轰炸,照明弹也一个接一个地升起,好像在月亮下面点了无数盏的汽油灯,把地面的一切都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了。在这样一个“白夜”里来攻击,有多困难,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啊!我连那一轮皎洁的月亮,也憎恶起来了。
……
前面的枪声,已响得稀落了。感觉上似乎天快亮了,其实还只是半夜。
外边月亮很明,也比平日悬得高。前面又下来一个重伤员。屋里铺位都满了,我就把这位重伤员安排在屋檐下的那块门板上。担架员把伤员抬上门板,但还围在床边不肯走。一个上了年纪的担架员,大概把我当做医生了,一把抓住我的膀子说:“大夫,你可无论如何要想办法治好这位同志呀!你治好他,我……我们全体担架队员给你挂匾……”他说话的时候,我发现其他的几个担架员也都睁大了眼盯着我,似乎我点一点头,这伤员就立即会好了似的。我心想给他们解释一下,只见新媳妇端着水站在床前,短促地“啊”了一声。我急拨开他们上前一看,我看见了一张十分年轻稚气的圆脸,原来棕红的脸色,现已变得灰黄。他安详地合着眼,军装的肩头上,露着那个大洞,一片布还挂在那里。
“这都是为了我们,……”那个担架员负罪地说道,“我们十多副担架挤在一个小巷子里,准备往前运动,这位同志走在我们后面,可谁知道狗日的反动派不知从哪个屋顶上撂下颗手榴弹来,手榴弹就在我们人缝里冒着烟乱转,这时这位同志叫我们快趴下,他自己就一下扑在那个东西上了。……”
新媳妇又短促地“啊”了一声。我强忍着眼泪,给那些担架员说了些话,打发他们走了。我回转身看见新媳妇已轻轻移过一盏油灯,解开他的衣服,她刚才那种忸怩羞涩已经完全消失,只是庄严而虔诚地给他拭着身子,这位高大而又年轻的小通讯员无声地躺在那里。……我猛然醒悟地跳起身,磕磕绊绊地跑去找医生,等我和医生拿了针药赶来,新媳妇正侧着身子坐在他旁边。
她低着头,正一针一针地在缝他衣肩上那个破洞。医生听了听通讯员的心脏,默默地站起身说:“不用打针了。”我过去一摸,果然手都冰冷了。
新媳妇却像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依然拿着针,细细地、密密地缝着那个破洞。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低声地说:“不要缝了。”她却对我异样地瞟了一眼,低下头,还是一针一针地缝。我想拉开她,我想推开这沉重的氛围,我想看见他坐起来,看见他羞涩的笑。但我无意中碰到了身边一个什么东西,伸手一摸,是他给我开的饭,两个干硬的馒头。……
卫生员让人抬了一口棺材来,动手揭掉他身上的被子,要把他放进棺材去。新媳妇这时脸发白,劈手夺过被子,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自己动手把半条被子平展展地铺在棺材底,半条盖在他身上。卫生员为难地说:“被子……是借老百姓的。”
“是我的——”她气汹汹地嚷了半句,就扭过脸去。在月光下,我看见她眼里晶莹发亮,我也看见那条枣红底色上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这象征纯洁与感情的花,盖上了这位平常的、拖毛竹的青年人的脸。
1958年3月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百合花》是一篇将战争主题和人性审美意蕴巧妙结合的佳作,对战争的描写用笔俭省,而对通讯员、新媳妇则不惜笔墨,从中我们能体会作者的审美感受。 |
B.“只见新媳妇端着水站在床前,短促地‘啊’了一声”,表明此时她发现伤员竟是那个小通讯员,非常惊讶;“新媳妇又短促地‘啊’了一声”,表明她被小通讯员英勇的举动感动,并为他的牺牲而痛心。 |
C.小说中有不少意蕴丰富的意象,如“百合花”,一方面指被子上的百合花图案,预示新婚夫妻百年好合;另一方面又象征了小通讯员和年轻媳妇的质朴与纯洁。 |
D.《百合花》中的英雄人物——小通讯员,是一位“高、大、全”式的完美英雄,有惊天动地的救人壮举,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 |
A.《百合花》以解放战争时期某地前线包扎所作为具体环境,讲述了战争年代人与人之间真挚的友情,赞美了小战士平凡而崇高的品格,流露出作者对美好人性的呼唤。 |
B.“新媳妇却像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依然拿着针,细细地、密密地缝着那个破洞”,表现出新媳妇对烈士的敬佩和痛悼之情。 |
C.当“我”说不要缝了时,她“却对我异样地瞟了一眼”,写出了新媳妇对“我”的不满,从而表现出新媳妇的愤怒之情。 |
D.“‘是我的——’她气汹汹地嚷了半句,就扭过脸去”,新媳妇这一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伤心和内疚,表现了她的善良和对人民军队的热爱。 |
4.文中划线句子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概括并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