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 餐
[英]毛姆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她的。如果不是有人提及她的名字,我想我都认不出她了。
“哦,好多年没见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你请我吃了一顿午餐。”
我怎么能不记得!
那是二十年前了,我在巴黎,收入刚够维持生计。她读了一本我写的书,来信谈论这本书。我回信表示感谢。不久我又收到她的信,说她路经巴黎,想同我谈谈,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她在福约特餐厅随便吃点什么。福约特是法国议员光顾的地方,它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我从来不敢问津。但她的恭维话让我无法对一位女士说“不”。我还有八十个法郎可以维持到月底。一顿便餐不会超过十五个法郎,如果后半月不喝咖啡的话,我没准可以对付过去。
她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年轻、迷人。实际上,她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她那一口为数众多、超过了实际需要的牙齿,又白又大又平整,给我印象颇深。她很健谈,好像很愿意谈论关于我的事情,我洗耳恭听。
菜单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钱比我预料的要贵得多。但她说的话叫我放了心。
“我午餐从来不吃什么东西。”她说。
“嗨,别那么说!”我慷慨地答道。
“我向来只吃一道菜。我或许可以吃点鱼,不知他们有没有鲑鱼。”
吃鲑鱼的季节还略嫌早了一点,但我还是问了侍者。有的,刚刚进了鲑鱼,这是今年的头一条。侍者问她还要不要吃点什么。
“不,我向来只吃一道菜。”她答道,“除非你有点鱼子酱,我是从不介意的。”
我的心微微一沉。我知道我吃不起鱼子酱的,但我又不能直说。我告诉侍者一定要拿鱼子酱来,我为自己点了最便宜的菜——羊排。
“我认为你吃肉是很欠考虑的,”她说,“你吃了这种油腻的东西后怎么工作?”
接下来是饮料。
“我午餐从来不喝什么东西。”她说。
“我也不喝。”我马上也说。
“除非有白葡萄酒,”她接着说,就像我没说话似的。“法国白葡萄酒非常清淡,极有利于消化。”
“你想要点什么?”我问道,口气很客气,但不十分热情。她对我友好地粲然一笑,露出她雪白的牙齿。
“我的医生只让我喝香槟。”
我想我有点面色苍白了。我要了半瓶香槟酒,并漫不经心地提到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香槟。
“那你喝什么呢?”
“水。”
她边吃边愉快地谈论着文学艺术。而我心里却盘算着这顿饭得花多少钱。当我的羊排上来后,她很严肃地批评起我来。“我看,你已经成了习惯,午餐爱吃油腻的东西。这绝对是一个错误。你为什么不学我的样子只吃一道菜呢?我敢肯定那样你会舒服得多。”
侍者又拿着菜单走过来,我便说:“我是打算只吃一道菜。”
她轻轻一个手势,让侍者站在一边。
“不,不,我午餐从不吃什么东西,只吃一丁点,决不多吃,我吃那点东西也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借此谈谈话。我恐怕吃不下任何东西了,除非他们有那种大芦笋。吃不到芦笋就离开巴黎我会很遗憾的。”
我的心一沉。我知道价格贵得吓人。
我使劲盼着侍者说“没有”。愉快的笑容展现在他脸上,“我们有这种罕见的珍品!”
“我一点都不饿,”我的客人叹道,“但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不介意吃点。”
我点了芦笋。
“你不吃点吗?”
“不,我从不吃芦笋。”
“我知道有人不爱芦笋。事实上,你吃肉太多影响了食欲。”
我陷入恐慌,现在不是能剩下多少生活费,而是够不够付账。如果我还差十法郎,不得不向她借,那将十分难堪。我不能让自己陷入那种境地。如果账单超过了这个数目,我打定主意把手伸到口袋里,然后戏剧性地大叫一声,说钱包被偷了。当然,如果她的钱也不够付账就更难堪了。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把我的表留下来并说好我以后回来付账。
芦笋上来了,我一面看着这可恶的女人贪婪地吞咽着芦笋,一面彬彬有礼地谈论着戏剧。她终于吃完了。
到现在我已无所顾忌了,所以我给自己叫了咖啡,给她叫了冰淇淋和咖啡。她边吃冰淇淋边说:“我是从不吃午餐的,顶多吃一道菜!”
“哦,我明白了。”
接着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那个侍者,又提着一只装满了硕大桃子的大篮子走来,这些桃子红得像纯真少女的脸蛋,不过,桃子真是还没到上市的季节啊,天知道它们值多少钱!
我的客人,边说着话边心不在焉地拿起一个来。
“你看,你用肉塞满了肠胃,”——她指的是我那一块可怜的羊排——“你什么也吃不下去了;而我只随便象吃点心一样地吃了点儿,我还可以享受个桃子。”
账单来了,付完账后,我的钱还不够付像样的小费。她的目光在我留给侍者的三法郎上停了一小会儿,我知道她是觉得我很吝啬。可我已是囊空如洗了。
“学我的样子,”当我们握手道别时,她说,“午餐顶多吃一道菜。”
“今后我会做得比那更好,”我回敬道,“我今天晚餐什么都不吃了。”
……
但我终于报了仇,我并不是爱报复的人,但当上帝插手这件事,我情愿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个结局。现在她的体重已达三百磅。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打破常规,作者用插叙的方式讲述故事,帮助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
B.小说对人物外貌的描写妙趣横生而又富有暗示意味,对女人牙齿的描写就体现了这一特征。 |
C.“今后我会做得比那更好”一语双关:“我”表面接受批评,实则暗示“我”要吸取教训。 |
D.小说采用对照映衬的手法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形象,寓冷嘲热讽于字里行间,而又不露声色。 |
3.小说以“现在她的体重已达三百磅”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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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奔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
A.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
B.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
C.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
D.“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表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
4.请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刀锋(节选)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埃略特具有一种神奇的判断能力。他在里维埃拉附近看到一艘内河炮舰,就猜到这里又要成为达官名流休养的地方。他对这段海岸很熟悉。过去他到罗马为教廷办事,归途中在蒙特卡洛的巴黎旅社住上几天,或者在戛纳某个朋友的别墅里逗留几天。但那都是在冬季。近来他听到传言,人们已开始把这地方当作夏季休养地而大谈特谈。那些大旅社依旧在营业;巴黎《信使报》的社会栏里登载着夏季住这些旅馆的旅客名单,埃略特谈到这些熟悉的名字赞不绝口。
“这世道我已经厌倦了,”他说,“如今我到了享受自然之美的年纪。”这话说得没头没尾,有点
他决定拿这笔钱在里维埃拉岸上买一幢房子。他选中了昂蒂布作为他透世的隐居地。这地方介于戛纳和蒙特卡洛之间,位置很好,从两个地方往这里来都很方便;但是,到底是天意,还是他那可靠的本能,使他选了一个很快就将是名流云集的地方,谁也说不上来。住在一个有花园的别墅里有点儿土气,不符合他那挑挑剔剔的情趣,因此他在旧市区买了两所面海的房子,打通成一座,装了暖气设备、浴室及美国推销到欧洲的那些卫生设施。那时正时兴酸洗,因此,他在房子里布置上经过良好酸洗处理的古老的普罗旺斯家具,也适当地照顾了现代化,在房子里布置了一些现代织品。他仍然不愿肯定某些盲目崇拜者所大肆吹捧的毕加索、布拉克等这样一些画家,但他过很久之后终于赞成了印象派,因而在他的房屋四壁挂上了一些非常好看的图画。我记得有一张莫奈画的河上行舟,一张毕沙罗画的塞纳河码头和桥,一张高更画的塔希提风景,一张雷诺阿画的金发少女侧面像。他的房子布置停当,看起来鲜净、明快、脱俗,并且很朴素,而这种朴素你一看便知,只有投入巨资才能做得到。
接着埃略特一生中最辉煌灿烂的阶段开始了。他把他的优秀厨师长从巴黎带来,很快人们都说在里维埃拉就数他家的饭菜烹调最佳。他招待客人的宴会极其丰盛但又从不过分。地中海沿岸到处都有欧洲各国的王亲贵族。有来自俄国的罗曼诺夫皇族,有来自奥地利的哈普斯堡皇族,有来自西班牙、西西里和帕尔马的波旁皇族。埃略特招待他们。还有来自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和比利时的非皇家血统的王爷王后、公爵和公爵夫人、侯爵和侯爵夫人。埃略特招待他们。冬季,瑞典国王和丹麦国王曾在这儿的海滨小住,西班牙的阿方索王室时而也到此做短暂访问。埃略特招待他们。埃略特接待他们时的举止风度,一直令我钦羡不已,在他优雅、恭敬地向这些皇亲国戚鞠躬行礼时,他依然能保持一个据说是人人生而平等的国家公民的独立风范。
我到处游历几年之后,在费拉角买了一所房子,因而常常见到埃略特。承蒙他看得起,我的地位已大大提高了,有时候他举办最豪华的宴会也请我参加。
“老弟,照顾我的面子,请来吧。”他常说,“我和你一样明白,有皇室王族的人在,宴会就开不好。但是其他人想认识认识他们,我对他们这些可怜虫也得表示一点儿意思吧。不过,天晓得,他们根本不配。他们是世界上最忘恩负义的人,他们利用你,当你对他们不再有用的时候,他们就把你当作破烂撂到一边,他们受了你数不尽的好处,但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会跨过马路来给你帮一点点忙,作为对你的报答。”
埃略特费尽心机和地方当局拉上了关系,地区行政长官和教区主教,在司教总代理的陪同下常常光顾他的宴会。这位主教在进入教会以前当过骑兵军官,在大战期间指挥过一个团。他脸色红润,身体肥胖,爱像在兵营里那样信口开河,他的那位面色苍白、一本正经的司教总代理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生怕他说出些有失身份的话。但是,这位主教对管理他的教区一职非常胜任,他在饭桌前的俏皮话逗人发笑,他在教堂讲坛上滔滔不绝的讲道也异常感人。他称赞埃略特对教会的虔诚慷慨,他喜欢埃略特待人和气、提供美食;这两人成了至交。埃略特于是自诩自己在两界左右逢源,如果我能冒昧直言的话,他是在上帝与财神爷之间做了非常令人满意的工作安排。
埃略特对自己的房子甚为得意,急于向妹妹炫耀,想让她看看他现在生活起居的派头,见见与他交往的高贵朋友。她过去对他不完全赞成,现在,她将不得不承认他成功了。
(有删改)
文本二:
我们要注意到两个关键性的词,一为“讲述”,一为“显示”。所谓“讲述”,就是叙述者时不时地到场亮相,他要告诉读者,这个故事是他讲的;他会对小说中人与事加以一定的解释与判断,流露出对那些人与事的感情。如契诃夫的《装在套子里的人》。而所谓的“显示”,就是这个叙述者差不多完全地消失在文字的背后,让读者在阅读时独自面对一段生活,面对一个人、一件事。这个不肯露面的叙述者,只是客观地将那些人与事呈现出来。
(摘编自人教版选修教材《外国小说欣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一在介绍埃略特的宴会客人时进行了繁复的罗列,强调客人来自五湖四海,身份都是王公贵族,显示了埃略特的宴会规格之高。 |
B.从文本一埃略特的话语中能看出他对皇室王族的人不屑一顾,只因其他人想认识他们而邀请他们参加宴会,这说明埃略特善解人意。 |
C.文本一中埃略特以被“当作破烂”的比喻说法和他们不会“跨过马路来给你帮一点点忙”的细节来极言皇室王族之人的无情无义。 |
D.文本一借描写埃略特的房屋和宴会塑造其形象,体现了“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创作原则,这与契诃夫对别里科夫居所的描写作用相似。 |
3.文本二介绍了两种叙述方式,请简要分析“讲述”这一叙述方式在文本一中是如何体现的。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著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她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
3.毛姆说:“讲故事的人只需从自己的视角讲他确定的事。”请据此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快手刘(节选)
冯骥才
童年,有时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离家很近的那个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那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而赤黄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一块绢子似的黄布铺在地上,两只白瓷小茶碗,四只滴溜溜的大红玻璃球儿,就这再普通不过的三样道具,却叫他变得神出鬼没。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难道这球儿是从地下钻过去的?他就这样把两只碗翻来翻去,一边叫天喊地,东指一下手,西吹一口气,好像真有什么看不见的神灵做他的帮手,四只小球忽来忽去,根本猜不到它们在哪里。
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禁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 “不会吧! 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
“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自信使我的声音非常响亮。
谁知快手刘哈哈一一笑,突然把右边的茶碗翻过来:“瞧吧, 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只有碗口压在黄布上一道圆圆的印子。
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击:“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边。怪,怪,性:四边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
“怎么样,你输了吧!不过在我这儿输了决不罚钱,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平中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人圈后边去。从此我只站在后边看了,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年壮,精饱神足,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蹲在那里活像一只站立着的大白象。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发亮而外突的眸子四处流盼,照应八方;满口不住说着逗人的笑话;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那四个小球就在这双手里忽隐忽现。
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他也这样称呼自己,以致在我们居住那一带无人不知他的大名。
我上高中是在外地。高中二年级的暑期,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怦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子。10年不见,他好像度过了20年。模样接近了老汉。单是身旁摆着的那只木箱,就带些凄然的样子。它破损不堪,黑糊糊,粘腻腻,看不出一点先前那悦目的绿色。横板上插糖的洞孔,多年来给棒糖的竹棍捅大了,插在上边的棒糖东倒西歪。再看他,那肩上、背上、 肚子上、臂上的肉都到哪儿去了呢,饱满的曲线没了,衣服下处处凸出尖尖的骨形来;脸盘仿佛小了一圈,眸子无光,更没有当初左顾右盼、流光四射的精神。
这双手尤其使我动心——他分明换了一双手! 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是,当年一切神秘的气氛和绝世的本领都从这双手上消失了。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 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央着哪!”在这喊声里,他慌张,手就愈不灵,科抖索索搞得他自己也不知道球儿都在哪里了。无怪乎四周的看客只是寥寥一些孩子。
“在他手心里,没错!决没在碗底下!”有个光脑袋的胖小子叫道。
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
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摸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 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一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度把手心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
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 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孩子们给骗住了,再不喊闹。一两个孩子掏钱买糖,其余的一哄而散。
随后只剩下我和从窘境中脱出身来的快手刘,我一扭头,他正瞧我。他肯定不认识我。他皱着花白的眉毛,饱经风霜的脸和灰蒙蒙的眸子里充满疑问,显然他不明白, 我这个陌生的青年何以要帮他一下。
1.通读全文,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故事内容。2.阅读文中划线句子,结合文意,赏析下列两个句子中“挤”的表达效果。
(1)从此我只站在后边看了,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2)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
3.班刊编委想将此文编入班刊《底层的光辉》,你认为可以吗?请说明理由。
4.请从结构和内容两个角度,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夹克衫
王溱
陈立这些日子燥的牙花子都肿了。
陈立是理发员,在市政府大楼里的理发室工作。
一天,吃了午饭,陈立坐在沙发上刚要眯眼休息一会儿,一个小伙领着一位穿着夹克衫的中年男人走进来。陈立定眼一看,是市长。以前在电视上见过。
这天陈立下班回家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老婆体捡发现肺上有块阴影。老婆哭了。第二天复查得知,是肿瘤,假不了,但良性恶性要活检才能最后确定。陈立立马觉得头都大了,无论怎样,手术避免不了。这一做手术,钱就会像流水般花出去。陈立的背上像压上了一尊石磨。
祸不单行,女儿所在的饭店经营不善,闭门歇业。女儿失业了。
陈立有些落魂失魄,拿着推子两眼分神,以至于被剪发的那位科长都看了出来,忙问怎么了?陈立说没事没事,只是昨晚睡得晚了,精神不好而已。人家科长不是好糊弄的,非要刨根问到底。陈立只好如实相告。科长说,我只负责透个信给你,最近市里一家私企马上要上市,他们那里的待遇非常高。你女儿如果能进这样的企业就好了。科长给陈立留下了这个企业的名字,然后说你找找人帮忙,未必没希望。
副秘书长来理发,理了一半,陈立说,不好意思啊秘书长,有件私事我想请您帮忙。副秘书长说只管说来,能帮肯定帮。陈立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副秘书长听罢摇摇头说,这个私企老板很牛,我在他眼里未必是个人物,开不了这个口啊!
开口求市长吧,看来只有他能帮上这个忙。陈立又不敢对市长开口。
那天市长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但那天市长的声音很大,陈立从言谈中听得出,因为一个属下要市长帮着给他的亲属安排工作,市长正对下属发火。放下电话,市长又对站在一旁的秘书说,以后记住,凡是找我办这种事的统统给我挡出去。八项规定说得多清楚了,还抱幻想。
陈立听了,庆幸自己没开口,否则一顿批评是少不了了。
中午市长又来了,依旧穿着那件深蓝色的夹克衫。陈立发现市长很喜欢穿那件夹克衫,除了炎热的夏天,夹克衫几乎不离身。有一次陈立给市长理完发,拿衣服时发现,衣领都有些发白了。陈立纳闷,市长怎么就不换件新夹克衫?
突然,陈立的手机响了。市长被铃声惊醒了,诧异地抬起头来望着陈立。对不起领导,我接个电话,是女儿的。陈立边说边按下键盘,秘书想上来阻挡,市长挥挥手让他退到一边。女儿的哭声传来了,陈立一下子收紧了心。陈立已经明白,女儿的哭声便是坏消息。果然,老婆的胃部又发现了阴影。
陈立的手颤抖着,声音也在颤抖,眼里的泪水在打转。
市长见陈立扣上电话,忙问,怎么回事?
陈立强忍着痛苦摇摇头说,没事,没事。继续拿起剪刀。
好了,先说你的事。市长一把扯下身上的围布对陈立说。
真的没事。陈立的眼圈都红了。
别忍着。有什么困难说出来,我毕竟是市长,有些忙帮得上。
陈立哽咽着把老婆有病的事告诉了市长。
好了,我知道了。调车送陈立去医院。市长对秘书说。
您的头发——秘书迟疑着说。
我的头发怎么了,比病人还重要?别紧张,也别惊慌。有句话叫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要有信心。市长拍拍陈立的肩头安慰道。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是大圆满。陈立老婆在市里最好的医院,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肿瘤切除。女儿如愿进了那家私企。这一切都是市长关照的结果。
陈立和老婆商量,无论如何要感谢一下市长。怎么感谢也犯了难,市长缺什么?什么也不缺。陈立想起市长那件夹克衫。
市长坐在理发椅里看着陈立托着那件跟老婆跑了好几家商场买来的夹克衫,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好啊,谢谢你们。我收下了,我喜欢夹克衫。但要付钱。这是原则。你们帮我买来就是情谊,我收了就是领情。
后来陈立发现,市长还是一直穿着那件旧夹克衫。他悄悄问秘书,秘书告诉他,你知道那件夹克衫是谁给他买的?市长的母亲。老人家已经不在了,但市长一直不肯丢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着力刻画了市长清正廉洁、讲究原则的形象,有正面描写,有侧面描写,有对市长语言、动作的描写,也有对其神态、心理的描写。 |
B.为了让身患癌症的老婆有点希望,看到曙光,陈立决定在老婆病入膏肓之前,替女儿找份像样的工作,就主动向副秘书长寻求帮助。 |
C.小说开头简洁明了,开头写“陈立这些日子燥的牙花子都肿了”,设置了悬念,激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
D.小说以理发室为场景,通过对陈立一家遭遇的叙述,把市长和陈立两个地位悬殊的人物关联起来,塑造了市长一身正气、讲人情的好干部形象。 |
3.小说以“夹克衫”作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嘱咐
孙犁
经过的村庄街道都很熟悉。这些村庄经过八年战争,满身创伤,许多被敌人烧毁的房子还没有重新盖起来。水生望着树林的疏密,辨别自己的村庄,他的家就在白洋淀边上。与日寇殊死搏斗了八年的水生,随部队经过平原时,请假回家。家近了,就要进家了!他想起许多事。父亲确实的年岁忘记了,是不是还活着?父亲很早就有痰喘的病。还有自己女人,正在青春,一别八年,分离时她肚子里正有一个小孩子。房子烧了吗?他走的很慢,他从积满泥水和腐草的水洼望过去,微微地可以看见白洋淀的边缘。
他在门口遇见了自己的女人。她正在那里悄悄地关闭那外面的梢门。水生热情地叫了一声:“你!”
女人一怔,睁开大眼睛,咧开嘴笑了笑,就转过身子去抽抽搭搭地哭了。水生看见她脚上那白布封鞋,就知道父亲准是不在了,心里一阵痛,站了一会没动。
他走进屋里,女人从炕上拖起一个孩子来,含着两眼泪水笑着说:“来,这就是你爹,天天闹看见人家有爹,自己没爹,这不现在回来了。”说着已经不成声音。
那孩子从睡梦里醒来,好奇地看着这个生人,这个“八路”。水生抱了孩子一会,说:“还睡去吧。”
女人安排着孩子睡下,盖上被子。孩子却圆睁着两眼,再也睡不着。
女人说:“你想过家吗?”
水生说:“想过。”
“在什么时候?”
“闲着的时候。”
“什么时候闲着?……”
“打过仗以后,行军歇下来,开荒休息的时候。”
“你这几年不容易呀?”
“嗯,自然你们也不容易。”水生说。
“嗯?我容易,”她有些气愤地说着,把饭端上来,放在炕上:“爹是顶不容易的一个人,他不能看见你回来……”她坐在一边看着水生吃饭,看不见他吃饭的样子八年了。水生想起父亲,胡乱吃了一点,就放下了。
孩子睡着了,睡得是那么安静,那呼吸就像泉水在春天的阳光里冒起的小水泡,愉快地升起,又幸福地降落。女人呆望着孩子的脸。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孩子,好像不是她生出,不是她在那潮湿闷热的高粱地,在那残酷的“扫荡”里奔跑喘息,丢鞋甩袜抱养大的,她好像不曾在这孩子身上寄托了一切,并且在孩子的身上祝福了孩子的爹:“那走得远远的人,早一天胜利回来吧!”好像她并没有常常在深深的夜晚醒来,向着那不懂事的孩子,诉说着翻来复去的题目:“你爹哩,他到哪里去了?打鬼子去了……他拿着大枪骑着大马……就要回来了,多好啊!”
现在,丈夫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她好像是想起了过去的一切,还编排那准备了好几年的话,要向现在已经坐到她身边的丈夫诉说了。
“你能猜一猜我们想你的那段苦情吗?”
“猜不出来。”水生笑了笑。
“我们想你,我们可没有想叫你回来。那时候,日本人就在咱村边。可是在黑夜,一觉醒了,我就想:你如果能像天上的星星,在我眼前晃一晃就好了。可是能够吗!”
从窗户上那块小小的玻璃上结起来的冰花,知道夜已经深了。水生说:“明早就要去参加保卫冀中平原的战斗。”
女人呆了。她低下头去,又无力地仄在炕上。过了好半天,她说:“那么就赶快休息休息吧,明天我撑着冰床子去送你。”
鸡叫三遍,女人就先起来给水生做了饭吃。这是一个大雾天,地上堆满了霜雪。女人把孩子叫醒,穿得暖暖的,背上冰床,锁了梢门,送丈夫上路。
在河边,他们上了冰床。女人站在床子后尾,撑起了竿。女人是撑冰床的好手,她逗着孩子说:“看你爹没出息,当了八年八路军,还得叫我撑冰床子送他!”
她轻轻地跳上冰床子后尾,像一只雨后的蜻蜓爬上草叶。轻轻用竿子向后一点,冰床子前进了,像离开了强驽的箭,摧起的冰屑,在它前面打起团团的旋花。
太阳从冰面上升起来,冲开了雾,形成了一条红色的胡同,扑到这里来,照在冰床上。女人说:
“爹活着的时候常说,水生出去是打开一条活路,打开了这条活路,我们就得活,不然我们就活不了。八年,他老人家焦愁死了。国民党反动派又要和日本一样,想把我们活着的人完全逼死!”
“你应该记着爹的话,向上长进,不要为别的事情分心,好好打仗。八年过去了,时间不算太长。只要你还在前方,我等你到死!”
在被大雾笼罩,杨柳树环绕的丁家坞村边,水生下了冰床。
女人忍住眼泪,笑着说:“好好打仗,快回来,我们等着你胜利的消息。”
一九四六年河间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第一段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水生对久别家乡的生疏,对即将到来的重逢的矛盾,也有对家中亲人的担心。 |
B.孩子“是她在那潮湿……丢鞋甩袜抱养大的”,从侧面控诉了日寇的侵略罪行,表现了人民为抗战做出的牺牲。 |
C.听到水生说明天一早就要出发参加战斗,女人犹豫、伤感、不舍,但随后表现出对丈夫的支持,表现了女人的深明大义。 |
D.这篇小说写了一个战士回家探望亲人的故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爱夫顾家,以民族大局利益为重的女人。 |
A.小说语言朴实简练而内蕴丰厚,耐人琢磨,如水生见到妻子叫的一声“你!”和妻子说的“只要你还在前方,我等你到死!”等。 |
B.这篇小说情节简单,着重通过肖像描写、人物对话和心理活动描写来塑造人物。 |
C.“嘱咐”是小说的标题,也是小说的高潮,作者写八年分别、短暂相逢和再次离别的情景,其立意正在于烘托出妻子最后的“嘱咐”。 |
D.小说没有描写前线的刀光剑影,而是通过心理描写等方式表现后方根据地人民反“扫荡”斗争中的艰难,通过夫妻间的生活细节表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