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语文综合库 > 作家作品 > 外国文学 > 英国 > 毛姆
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213 题号:15221290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午 餐

[英]毛姆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她的。如果不是有人提及她的名字,我想我都认不出她了。

“哦,好多年没见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你请我吃了一顿午餐。”

我怎么能不记得!

那是二十年前了,我在巴黎,收入刚够维持生计。她读了一本我写的书,来信谈论这本书。我回信表示感谢。不久我又收到她的信,说她路经巴黎,想同我谈谈,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她在福约特餐厅随便吃点什么。福约特是法国议员光顾的地方,它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我从来不敢问津。但她的恭维话让我无法对一位女士说“不”。我还有八十个法郎可以维持到月底。一顿便餐不会超过十五个法郎,如果后半月不喝咖啡的话,我没准可以对付过去。

她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年轻、迷人。实际上,她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她那一口为数众多、超过了实际需要的牙齿,又白又大又平整,给我印象颇深。她很健谈,好像很愿意谈论关于我的事情,我洗耳恭听。

菜单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钱比我预料的要贵得多。但她说的话叫我放了心。

“我午餐从来不吃什么东西。”她说。

“嗨,别那么说!”我慷慨地答道。

“我向来只吃一道菜。我或许可以吃点鱼,不知他们有没有鲑鱼。”

吃鲑鱼的季节还略嫌早了一点,但我还是问了侍者。有的,刚刚进了鲑鱼,这是今年的头一条。侍者问她还要不要吃点什么。

“不,我向来只吃一道菜。”她答道,“除非你有点鱼子酱,我是从不介意的。”

我的心微微一沉。我知道我吃不起鱼子酱的,但我又不能直说。我告诉侍者一定要拿鱼子酱来,我为自己点了最便宜的菜——羊排。

“我认为你吃肉是很欠考虑的,”她说,“你吃了这种油腻的东西后怎么工作?”

接下来是饮料。

“我午餐从来不喝什么东西。”她说。

“我也不喝。”我马上也说。

“除非有白葡萄酒,”她接着说,就像我没说话似的。“法国白葡萄酒非常清淡,极有利于消化。”

“你想要点什么?”我问道,口气很客气,但不十分热情。她对我友好地粲然一笑,露出她雪白的牙齿。

“我的医生只让我喝香槟。”

我想我有点面色苍白了。我要了半瓶香槟酒,并漫不经心地提到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香槟。

“那你喝什么呢?”

“水。”

她边吃边愉快地谈论着文学艺术。而我心里却盘算着这顿饭得花多少钱。当我的羊排上来后,她很严肃地批评起我来。“我看,你已经成了习惯,午餐爱吃油腻的东西。这绝对是一个错误。你为什么不学我的样子只吃一道菜呢?我敢肯定那样你会舒服得多。”

侍者又拿着菜单走过来,我便说:“我是打算只吃一道菜。”

她轻轻一个手势,让侍者站在一边。

“不,不,我午餐从不吃什么东西,只吃一丁点,决不多吃,我吃那点东西也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借此谈谈话。我恐怕吃不下任何东西了,除非他们有那种大芦笋。吃不到芦笋就离开巴黎我会很遗憾的。”

我的心一沉。我知道价格贵得吓人。

我使劲盼着侍者说“没有”。愉快的笑容展现在他脸上,“我们有这种罕见的珍品!”

“我一点都不饿,”我的客人叹道,“但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不介意吃点。”

我点了芦笋。

“你不吃点吗?”

“不,我从不吃芦笋。”

“我知道有人不爱芦笋。事实上,你吃肉太多影响了食欲。”

我陷入恐慌,现在不是能剩下多少生活费,而是够不够付账。如果我还差十法郎,不得不向她借,那将十分难堪。我不能让自己陷入那种境地。如果账单超过了这个数目,我打定主意把手伸到口袋里,然后戏剧性地大叫一声,说钱包被偷了。当然,如果她的钱也不够付账就更难堪了。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把我的表留下来并说好我以后回来付账。

芦笋上来了,我一面看着这可恶的女人贪婪地吞咽着芦笋,一面彬彬有礼地谈论着戏剧。她终于吃完了。

到现在我已无所顾忌了,所以我给自己叫了咖啡,给她叫了冰淇淋和咖啡。她边吃冰淇淋边说:“我是从不吃午餐的,顶多吃一道菜!”

“哦,我明白了。”

接着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那个侍者,又提着一只装满了硕大桃子的大篮子走来,这些桃子红得像纯真少女的脸蛋,不过,桃子真是还没到上市的季节啊,天知道它们值多少钱!

我的客人,边说着话边心不在焉地拿起一个来。

“你看,你用肉塞满了肠胃,”——她指的是我那一块可怜的羊排——“你什么也吃不下去了;而我只随便象吃点心一样地吃了点儿,我还可以享受个桃子。”

账单来了,付完账后,我的钱还不够付像样的小费。她的目光在我留给侍者的三法郎上停了一小会儿,我知道她是觉得我很吝啬。可我已是囊空如洗了。

“学我的样子,”当我们握手道别时,她说,“午餐顶多吃一道菜。”

“今后我会做得比那更好,”我回敬道,“我今天晚餐什么都不吃了。”

……

但我终于报了仇,我并不是爱报复的人,但当上帝插手这件事,我情愿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个结局。现在她的体重已达三百磅。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打破常规,作者用插叙的方式讲述故事,帮助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B.小说对人物外貌的描写妙趣横生而又富有暗示意味,对女人牙齿的描写就体现了这一特征。
C.“今后我会做得比那更好”一语双关:“我”表面接受批评,实则暗示“我”要吸取教训。
D.小说采用对照映衬的手法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形象,寓冷嘲热讽于字里行间,而又不露声色。
2.心理刻画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点。请简要分析“我”在“她”用餐时的心理描写的作用。
3.小说以“现在她的体重已达三百磅”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知识点】 毛姆 其他小说

相似题推荐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奔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表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3.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4.请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021-08-24更新 | 19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双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刀锋(节选)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埃略特具有一种神奇的判断能力。他在里维埃拉附近看到一艘内河炮舰,就猜到这里又要成为达官名流休养的地方。他对这段海岸很熟悉。过去他到罗马为教廷办事,归途中在蒙特卡洛的巴黎旅社住上几天,或者在戛纳某个朋友的别墅里逗留几天。但那都是在冬季。近来他听到传言,人们已开始把这地方当作夏季休养地而大谈特谈。那些大旅社依旧在营业;巴黎《信使报》的社会栏里登载着夏季住这些旅馆的旅客名单,埃略特谈到这些熟悉的名字赞不绝口。

“这世道我已经厌倦了,”他说,“如今我到了享受自然之美的年纪。”这话说得没头没尾,有点言不由衷。埃略特过去一直认为大自然有碍人们参加社会生活,对于那些眼前有摄政时代的立柜或者华托的画不去欣赏,却不厌其烦地去看一个湖或一座山的人,埃略特完全不能容忍。这时他已有很大一笔钱可用。

他决定拿这笔钱在里维埃拉岸上买一幢房子。他选中了昂蒂布作为他透世的隐居地。这地方介于戛纳和蒙特卡洛之间,位置很好,从两个地方往这里来都很方便;但是,到底是天意,还是他那可靠的本能,使他选了一个很快就将是名流云集的地方,谁也说不上来。住在一个有花园的别墅里有点儿土气,不符合他那挑挑剔剔的情趣,因此他在旧市区买了两所面海的房子,打通成一座,装了暖气设备、浴室及美国推销到欧洲的那些卫生设施。那时正时兴酸洗,因此,他在房子里布置上经过良好酸洗处理的古老的普罗旺斯家具,也适当地照顾了现代化,在房子里布置了一些现代织品。他仍然不愿肯定某些盲目崇拜者所大肆吹捧的毕加索、布拉克等这样一些画家,但他过很久之后终于赞成了印象派,因而在他的房屋四壁挂上了一些非常好看的图画。我记得有一张莫奈画的河上行舟,一张毕沙罗画的塞纳河码头和桥,一张高更画的塔希提风景,一张雷诺阿画的金发少女侧面像。他的房子布置停当,看起来鲜净、明快、脱俗,并且很朴素,而这种朴素你一看便知,只有投入巨资才能做得到。

接着埃略特一生中最辉煌灿烂的阶段开始了。他把他的优秀厨师长从巴黎带来,很快人们都说在里维埃拉就数他家的饭菜烹调最佳。他招待客人的宴会极其丰盛但又从不过分。地中海沿岸到处都有欧洲各国的王亲贵族。有来自俄国的罗曼诺夫皇族,有来自奥地利的哈普斯堡皇族,有来自西班牙、西西里和帕尔马的波旁皇族。埃略特招待他们。还有来自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和比利时的非皇家血统的王爷王后、公爵和公爵夫人、侯爵和侯爵夫人。埃略特招待他们。冬季,瑞典国王和丹麦国王曾在这儿的海滨小住,西班牙的阿方索王室时而也到此做短暂访问。埃略特招待他们。埃略特接待他们时的举止风度,一直令我钦羡不已,在他优雅、恭敬地向这些皇亲国戚鞠躬行礼时,他依然能保持一个据说是人人生而平等的国家公民的独立风范。

我到处游历几年之后,在费拉角买了一所房子,因而常常见到埃略特。承蒙他看得起,我的地位已大大提高了,有时候他举办最豪华的宴会也请我参加。

“老弟,照顾我的面子,请来吧。”他常说,“我和你一样明白,有皇室王族的人在,宴会就开不好。但是其他人想认识认识他们,我对他们这些可怜虫也得表示一点儿意思吧。不过,天晓得,他们根本不配。他们是世界上最忘恩负义的人,他们利用你,当你对他们不再有用的时候,他们就把你当作破烂撂到一边,他们受了你数不尽的好处,但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会跨过马路来给你帮一点点忙,作为对你的报答。”

埃略特费尽心机和地方当局拉上了关系,地区行政长官和教区主教,在司教总代理的陪同下常常光顾他的宴会。这位主教在进入教会以前当过骑兵军官,在大战期间指挥过一个团。他脸色红润,身体肥胖,爱像在兵营里那样信口开河,他的那位面色苍白、一本正经的司教总代理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生怕他说出些有失身份的话。但是,这位主教对管理他的教区一职非常胜任,他在饭桌前的俏皮话逗人发笑,他在教堂讲坛上滔滔不绝的讲道也异常感人。他称赞埃略特对教会的虔诚慷慨,他喜欢埃略特待人和气、提供美食;这两人成了至交。埃略特于是自诩自己在两界左右逢源,如果我能冒昧直言的话,他是在上帝与财神爷之间做了非常令人满意的工作安排。

埃略特对自己的房子甚为得意,急于向妹妹炫耀,想让她看看他现在生活起居的派头,见见与他交往的高贵朋友。她过去对他不完全赞成,现在,她将不得不承认他成功了。

(有删改)

文本二:

我们要注意到两个关键性的词,一为“讲述”,一为“显示”。所谓“讲述”,就是叙述者时不时地到场亮相,他要告诉读者,这个故事是他讲的;他会对小说中人与事加以一定的解释与判断,流露出对那些人与事的感情。如契诃夫的《装在套子里的人》。而所谓的“显示”,就是这个叙述者差不多完全地消失在文字的背后,让读者在阅读时独自面对一段生活,面对一个人、一件事。这个不肯露面的叙述者,只是客观地将那些人与事呈现出来。

(摘编自人教版选修教材《外国小说欣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一在介绍埃略特的宴会客人时进行了繁复的罗列,强调客人来自五湖四海,身份都是王公贵族,显示了埃略特的宴会规格之高。
B.从文本一埃略特的话语中能看出他对皇室王族的人不屑一顾,只因其他人想认识他们而邀请他们参加宴会,这说明埃略特善解人意。
C.文本一中埃略特以被“当作破烂”的比喻说法和他们不会“跨过马路来给你帮一点点忙”的细节来极言皇室王族之人的无情无义。
D.文本一借描写埃略特的房屋和宴会塑造其形象,体现了“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创作原则,这与契诃夫对别里科夫居所的描写作用相似。
2.文中为什么说埃略特那句“没头没尾”的话“言不由衷”?请结合文本一谈谈你的理解。
3.文本二介绍了两种叙述方式,请简要分析“讲述”这一叙述方式在文本一中是如何体现的。
2023-05-31更新 | 118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著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她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3.毛姆说:“讲故事的人只需从自己的视角讲他确定的事。”请据此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021-06-10更新 | 11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