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语文综合库 > 作家作品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现代 > 汪曾祺(1920-1997)
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234 题号:18599826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汪曾祺晚年写《鸡毛》,所写是他早年就读西南联大的见闻,小说有对青年及其成长的历史性反思,又有其深刻的现实性。
B.《鸡毛》通过再现两个人生轨迹并不相同的人物偶有的生活交集,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并以此探触了真实的人性。
C.文嫂尊学生为先生,先生们不知悉文嫂的身世,金昌焕还偷吃她的鸡,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表现出西南联大有冷酷而另类的学生。
D.小说篇幅虽短小,却对挣扎于社会底层的文嫂、金昌焕的生活,以及他们经历苦难、消解苦难的方式有独到的洞察与理解。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鸡毛》以笔记散文的格调讲述故事,作者信手拈来日常生活的细节,表现了人物最真实的性情及心理,一如行云流水,全无滞碍。
B.《鸡毛》里文嫂是串连全篇的人物,小说先刻画出文嫂勤苦持家且洁身自好的性格特点,再在强烈对比色彩中,引出金昌焕这号人物。
C.《鸡毛》用透亮笔调写文嫂的善;用暗讽手法写金昌焕的恶,厌憎他的抠门、损人利己,但肯定他的从不花钱买纸,并无揶揄的成分。
D.《鸡毛》看似并无贯穿小说始终的线索,名为《鸡毛》仅在结尾处写三堆不同色的鸡毛,刚提及便收场,却是刻画人物最重要的一笔。
3.小说以“鸡毛”为标题有何作用?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相似题推荐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本一:

苦瓜是瓜吗?

汪曾祺

昨天晚上,家里吃白兰瓜。我的一个小孙女,还不到三岁,一边吃,一边说:“白兰瓜、哈密瓜、黄金瓜、华莱士瓜、西瓜,这些都是瓜。”

我很惊奇了:她已经能自己经过归纳,形成“瓜”的概念了(没有人教过她)。这表示她的智力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阶段。凭借概念,进行思维,是一切科学的基础。

她奶奶问她:“黄瓜呢?”她点点头。“苦瓜呢?”她摇摇头。我想:她大概认为“瓜”是可吃的,并且是好吃的(这些瓜她都吃过)。

今天早起,又问她:“苦瓜是不是瓜?”她还是坚决地摇了摇头,并且说明她的理由:“苦瓜不像瓜。”我于是进一步想:我对她的概念的分析是不完全的。原来在她的“瓜”的概念里除了好吃不好吃,还有一个像不像的问题(苦瓜的表皮疙里疙瘩的,也确实不大像瓜)。

我翻了翻《辞海》,看到苦瓜属葫芦科。那么,我的孙女认为苦瓜不是瓜,是有道理的。我又翻了翻《辞海》的“黄瓜”条:黄瓜也属葫芦科。

苦瓜、黄瓜习惯上都叫瓜;而另一种很“像”是瓜的东西,在北方却被称为“西葫芦”。瓜乎?葫芦乎?苦瓜是不是瓜呢?我倒糊涂起来了。

前天有两个同乡因事到北京,来看我。吃饭的时候,有一盘炒苦瓜。同乡之一问:“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苦瓜。

他说:“我倒要尝尝。”夹了一小片入口:“乖乖!真苦啊!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说:“酸甜苦辣咸,苦也是五味之一。”他说:“不错!”我告诉他们这就是癞葡萄。另一同乡说:“‘癞葡萄’,那我知道的。癞葡萄能这个吃法?”

“苦瓜”之名,我最初是从石涛的画上知道的。我家里有不少有正书局珂罗版印的画集,其中石涛的画不少。

我从小喜欢石涛的画。石涛的别号甚多,除石涛外有原济、清湘老人、大涤子、瞎尊者和苦瓜和尚。但我不知道苦瓜为何物。到了昆明,一看:哦,原来就是癞葡萄!

我的大伯父每年都要在后园里种几棵癞葡萄,不是为了吃,是为了成熟之后摘下来装在盘子里看着玩的。有时也剖开一两个,挖出籽儿来尝尝。有一点甜味,并不好吃。而且颜色鲜红,如同一个一个血饼子,看起来很刺激,也使人不大敢吃它。当作菜,我没有吃过。

有一个西南联大的同学,是个诗人,他整了我一下子。我曾经吹牛,说没有我不吃的东西。他请我到一个小饭馆吃饭,要了三个菜:凉拌苦瓜、炒苦瓜、苦瓜汤!我咬咬牙,全吃了。从此,我就吃苦瓜了。

苦瓜是瓜吗?

苦瓜原产于印度尼西亚,中国最初的种植地是广东、广西。现在云南、贵州都有。据我所知,最爱吃苦瓜的似是湖南人。有一盘炒苦瓜——加青辣椒、豆豉,少放点猪肉,湖南人可以吃三碗饭。

石涛是广西全州人,他从小就是吃苦瓜的,而且一定很爱吃。“苦瓜和尚”这别号可能有一点禅机,有一点独往独来、不随流俗的傲气,正如他叫“瞎尊者”,其实并不瞎,但也可能是一句实在话。

石涛中年流寓南京,晚年久住扬州,南京人、扬州人看见这个和尚拿癞葡萄来炒了吃,一定会觉得非常奇怪的。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从南方运来的。买的也都是南方人,近两年北京人也有吃苦瓜的了,有人还很爱吃。农贸市场卖的苦瓜都是本地的菜农种的,所以格外鲜嫩。看来人的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由苦瓜我想到几个有关文学创作的问题:

一、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提出:“这样的作品能写?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如现在的某些北京人。

二、《辞海》说苦瓜“未熟嫩果作蔬菜,成熟果瓢可生食”。对于苦瓜,可以各取所需,愿吃皮的吃皮,愿吃瓤的吃瓤。对于一个作品,也可以见仁见智。可以探索其哲学意蕴,也可以探讨其美学追求。北京人吃凉拌芹菜,只取嫩茎,西餐馆做罗宋汤则专要芹菜叶。人弃人取,各随尊便。

三、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苦瓜就是苦瓜——如果不是苦瓜,而是狗尾巴草,那就另当别论了。截至现在,还没有人认为狗尾巴草很好吃。

1986年9月6日

文本二:

二三十年来的散文的一个特点,是过分重视抒情。似乎散文可以分为两大类,抒情散文和非抒情散文。即使是非抒情散文中,也多少要有点抒情成分,似乎非如此即不足以称散文。散文的天地本来很广阔,因为强调抒情,反而把散文的范围弄得狭窄了。过度抒情,不知节制,容易流于伤感主义。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也是一切文学)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小姑娘似的话,何必呢。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但有时恐怕也不免“为赋新词强说愁”,感情不那么真实。

(节选自汪曾祺《蒲桥集·自序))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认为孙女对“苦瓜是不是瓜”的判断基于“苦瓜好不好吃”以及“苦瓜外表像不像瓜”这两个方面。
B.“我”的两个同乡第一次吃炒苦瓜时,都接受了苦瓜的“苦味”,并认可炒苦瓜这道菜的做法。
C.尽管各地对苦瓜的叫法或吃法不同,但总有人爱吃,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人的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D.文本一由人们对苦瓜的不同认知,影射文学创作与批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观点深刻,分析具体。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一从孙女识瓜写起,看似信笔写来,实则开门见山,紧扣文题,总领全文,使结构井然。
B.作者叙述了自己最初认识苦瓜的经历和吃苦瓜的趣事,使文章摇曳多姿,而又不旁逸斜出。
C.“苦瓜是瓜吗?”一句在文本一中单独成段,既照应标题,引发读者思考,又巧妙地引出下文。
D.文本一写北京人由“不吃苦瓜”到“也有吃苦瓜的了”的变化,为下文有关文学创作的讨论张本。
3.请结合文本二中作者阐明的散文创作思想,分析文本一是如何践行这种创作思想的。
4.如欲以“‘苦瓜’可以吃”为题写一则关于《苦瓜是瓜吗?》的小评论,请结合文本,列出评论要点。
2021-05-18更新 | 316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庙与僧

汪曾祺

我的行李已经由人先放在我要住的房间里去了,我就一直走到方丈室找“当家的”和尚。当家的早已经迎了出来。

这个和尚整个可以用一个“黄”字括尽了。第一,他胖得很,说胖还不大对,应当说肉多得很。腮帮子坠坠的,脑后长平了又打了折,连上下眼睑都“厚夺夺的”。于是,我想,你总不能再不想起你自己上菜场买小菜的那段生活了。他从头到脚都是黄的。说真的,最唤起我的黄的印象的是他那双肥脚,我一辈子没见过那么黄的脚。他就从肿肿的脚踵一直黄上去。 黄而发暗,不反光。——当然,我是主张胖也可以含在黄里的。

当家和尚领我进了方丈室,把他两个猪眼睛摆在我面前。这真是一个“方丈”,不能更大。一张大床占去一半。 后来一次当家的招呼一个老太婆 “你怎么老不到庙里来坐坐”,老太婆说: “你那个房子, 哈巴狗都转不过身来! ”她没有念过书,不知道有“厅事前不容旋马”这句话,她不是抄袭。 和尚请我抽一支烟,我不能不抬起头来看看,因为我又辨出一种气味来了; 果然,一大块咸肉挂在梁上!一颗琥珀色油珠正凝在末端,要滴不滴的。——我希望你对这块咸肉不要大惊小怪,像我当初一样。庙里还养得三口小猪,准备过年时卖去两只,留一只自己杀了吃呢。

方丈室在正殿的旁边。殿上一般供着三世佛,有渔鼓磬钹。这殿上,在我住在庙里那么些日子之中,只有一次显得极其庄严,他们给一家拜梁皇忏的那一次。庙里和尚一齐出动,还请来几个客僧,唱了好几天。屋上拖下长长的播,炉里烧起降香,蒲团上遮了帔垫,和尚像个和尚,庙像个庙,其余的时候只是那三尊佛冷清清坐着。早晨黄昏,有个小和尚做功课。一个人矮矮的跪在长凳上,点了香,看了油,敲磬三声,含含糊糊的念起来,不知甚么道理,听来颇觉哀楚。

小和尚十一二岁。虽穿了和尚衣服,可是赤着脚。坐在屋里总听见他赤脚打在天井石板上拍拍的响。那是他跟一条狗闹着玩,或是他追黄狗,或让黄狗追他。虽然当家和尚说他淘气得很,常常打他。一挨打,他就伏在门口布袋和尚脚下悠悠的哭,只有过年那几天我见他兴奋过一阵子。外面许多孩子跑到庙里来滚钱,他也参加了,而且似乎赢了几个。

庙里大和尚一共三个。当家的,二师父一一乡下多叫他为二当家的,以小和尚口气,称之为二师父,还有一个,被称为能师父。所以有这么一个比较特别的称呼,是因为他不是在本庙出家的。

听小和尚说,能师父不是这里的人,虽然因为在这庙里住了很久,说话已经与别的和尚一样,听不出外乡口音。这家伙衣服总是挺挺括括,腰是腰,缝是缝,哪怕是一件旧的,也称身合样。听说他还有个本领,是能够“飞铙”。这在盂兰会焰口中可以见到。是用两片大铙要出许多花样,或让它在手指顶上的溜溜转;或哗啦啦掷向半天,用手或铙接住,反身背手,丢挡叉腰,百无一失。这能飞饶的和尚又必皆会吹笛拉胡琴,唱百种时调小曲。这和尚透着一股机灵鬼巧。若说他能不沾染甚么事情,教人不信。他如何会住到这么一个乡下小庙里来,就当有些缘故,绝不是普通行脚挂单。

乡下法事少,长日清闲。当家的把几天来旧账画一画,算算离收租尚远,到殿上扬声叫能师父。能师父正用修脚刀修他左边脚掌的一片老皮子,心里正想,到时候了,怎么还……,一听那个像闷在木桶里的叫唤,即放下小刀,拂去脚皮,枕头下抽出一卷票子,挑了两张破烂的,回答一声“来了”。大殿上现成有吃饭桌子,不用搭。好,打牌了。其实村上两个闲汉照例来得正巧,庙里有一副二十年老麻将,骨子面子虽有些地方脱了节,用糯米饭粘过,粘过又脱,不过大家摸起来都顺手。我有时也去看看,当家的教我学学,说是“不难的,多用点脑筋就会了”。

二师父若是回来,则牌桌上三个光头,二师父圆圆的,眉眼口鼻都无棱角,而且一脸是笑。二师父比能师父高大,没有当家的肉多,面色红润,额门发光。他穿得整整齐齐,一个纽子都不缺,当胸一挂大念珠,鞋底都是白的。他身上东西多半是杭州货。二师父回来,一家,应当说一庙,不,还是说一家吧,一家都欢喜。小和尚第一个奔出去又奔进来,手上一个包袱,包袱里有他的芝麻饼。能师父,当家的,都上二师父屋里去了,连那个老香火道人都兴冲冲去打洗脸水,二师父那条雪白的毛巾招他爱。二师父难得回来住几天。二师父另外“有”个庙,弄得很“得法”,春上才募了一个殿子,又给菩萨开了光。

有一天,我正在庙后看小牛吃奶,小和尚来叫我。

“哎,去看,二师父回来了。”

二师父实在不比这个小牛好看,我说我不去。听说这回回来要住一阵,总要见到的。

“哎,二师父把师母接来了!”

这可实在有点出乎我意想之外。

事情一晃就八九年了,我有时也想想。当家的大概总死掉了,我似乎看见他黄黄的坐在一口缸里。现在当家的应当是小和尚。能师父想是没有还俗,多半是离开到别处去了;至于二师父,他应该有两个儿子了。我还想知道那个小小院子如何了。院在殿后,迤东有两间屋,我住。有两个小门,可以关死,与外面隔绝,门上两行墨书:一人一世界,三邈三菩提。我闲常出来走走,则从另外一个圆门回来,经过三个小石塔,那是和尚的坟。院中夏天绿杨中知了极多,现在该落满一院桐叶了吧。桐叶落在我的屋瓦上哗啦啦响。我很怀念那个老香火道人,他须眉皆白,一腿筋疙瘩,终年在门前打草鞋,我没有听他说过一句话。若要坐船,招呼他,立刻给拿桨。船扁而小,通身漆成红色,坐到那里去,一望而知是庙里的。呵,才起水的鱼,多鲜的菱角。

(本文原载于1946年10月14日上海《大公报》,有删改)

[注]梁皇忏:佛家常用的超度忏法。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第一人称叙写了一段少年时期在庙中生活的所见所闻,文中的寺庙有着浓郁的世俗性和人间烟火气。
B.小说用一个“黄”字概括了“当家和尚”的外在形象,既是其肤色特征,也是其体态特征,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C.小说叙述了和尚们给一家拜梁皇忏的经过,念经过程极其隆重而庄严,似乎是寺中和尚做的唯一正事,目的是消除灾难,听来引人哀楚。
D.二师父喜欢外出闯荡,时常带一些时髦货回来,自己又另外“有”个庙,最令人意外的是竟然结了婚,因此,“我”对他很是不屑。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 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太婆说“你那个房子,哈巴狗都转不过身来!”口语化的表述,非常符合农村老太的身份特征,生动地从侧面写出了方丈室的狭小。
B.文中写小和尚和黄狗的玩闹,颇具童趣,体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和尚该有的真实生活状态,属于文章的点缀之笔,与中心若即若离。
C.文中对能师父“飞铙”技艺的描写可谓笔酣墨饱,不仅突出了能师父的“能”、寺中和尚的一人一面,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D.最后一段以猜想作结,构思精妙,既是对上文人物叙述的照应,也是对可能发生事件的推测,言辞中包含着对解除束缚的渴望。
3.文中寺庙与寻常寺庙颇为不同,请结合文本概括说明。
4.戏剧化叙事通常是指将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放大,重点表达其中最具有戏剧元素的情节。有人认为,本文体现了汪曾祺的非“戏剧化”叙事风格,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2024-04-05更新 | 18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论述类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的一种趋势。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有些篇近似散文,《白净草原》尤其是这样,都德的《磨坊文札》也如此,鲁迅的《故乡》写得很不集中,废名的《竹林的故事》可以说是具有连续性的散文诗,萧红的《呼兰河传》全无故事。沈从文的《长河》没有大起大落,大开大阖,没有强烈的戏剧性,没有高峰,没有悬念,只是平平静静,慢慢地向前流着,就像这部小说所写的流水一样,这是一部散文化的长篇小说。 大概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小说有一点像山、而散文化的小说则像水。

②散文化的小说一般不写重大题材。在散文化小说作者的眼里,题材无所谓大小,他们所关注的往往是小事,生活的一角落,一片段。即使有重大题材,他们也会它大事化小,散文化的小说不大能容纳过于严肃的、严峻的思想。这一类小说的作者大都是性情温和的人,他们不想对这个世界做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拷问和卡夫卡式的阴冷的怀疑。许多严酷的现实,经过散文化的处理,就会失去原有的硬度。鲁迅是个性格复杂的人:一方面,他是一个孤独、悲愤的斗士,同时又极富柔情。《故乡》《社戏》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惆怅和凄凉,如同秋水黄昏。散文化小说是清澈的泉水,它的作用是滋润,不是治疗,这样说,当然是相对的。

③散文化的小说不过分地刻画人物。他们不大理解,也不大理会典型论。海明威说:不存在·典型,典型是说谎。"要求一个人物像一团海绵一样吸进那样多的社会内容,是很困难的。透过一个人物看出一个时代,这只是评论家分析出来的,小说作者事前是没有想到的。小说作者只是看到一个人,觉得怪有意思,想写写他,就写了,如此而已。散文化小说作者通常不对人进行概括,看过一千个医生,才能写出一个医生,这种创作方法恐怕谁也没有当真实行过。散文化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神似,轻轻几笔,神完气足。

④散文化小说的最明显的外部特征是结构松散。只要比较一下莫泊桑和契诃夫的小说,就可以看出两者在结构上的异趣。莫泊桑的小说因为看重结构,所以人为的痕迹很重,倒是契诃夫好像完全不考虑结构,写得轻轻松松,随随便便,潇潇洒洒,他超出了结构、于是结构更多样。 苏东坡所说的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是散文化小说作者自觉遵循的结构原则。

⑤有一些散文化的小说所写的常常只是一种意境。《白净草原》写了多少事呢?《竹林的故事》写的只是几个孩子对于他们的小天地的感受。阿索林所写的修道院是静静的,声音、颜色、气味,都是静静的。散文化小说往往都有点怀旧的调子,甚至有点隐逸的意味。我不认为这是消极的,他们没有忘记窗外的喧嚣而躁动的尘世。

⑥散文化小说的作者十分潜心于语言。他们深知,除了语言,小说就不存在。他们希望自己的语言雅致、精确、平易,他们让他们对于生活的态度于字里行间自自然然地流出。散文化的小说会给小说的观念带来一点新的变化。

(摘编自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都德的《磨坊文札》、鲁迅的《故乡》等一系列作品表明散文化是世界小说的发展趋势。
B.以沈从文的《长河》为标志,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小说是山,而散文化的小说则是水。山有高低曲折,水有深浅缓急。
C.鲁迅不想对这个世界做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拷问和卡夫卡式的阴冷的怀疑,因此《故乡》《社戏》写得如同秋水黄昏。
D.散文化小说的作者十分潜心于语言,希望自己的语言雅致、精确、平易,在字里行间自自然然地流出他们对生活的态度。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门见山提出中心论点,然后分别从题材、人物、结构、意境和语言几个方面论述散文化小说的特点。
B.文章第二段例举《故乡》《社戏》是为了论证鲁迅是一个孤独、悲愤的斗士,作品缺乏严肃、严峻的思想。
C.文章第三段在论述散文化小说不过分刻画人物的特点时,运用了引用论证和比喻论证,论述有力而又形象。
D.文章中心论点明确,各个分论点以并列结构的方式逐一展开,语言通俗晓畅生动形象,论证手法也比较丰富。
3.根据原文内容,对“看过一千个医生,才能写出一个医生”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是对小说塑造典型人物的一种形象说法。意指小说中的人物是作者在现实生活中广泛观察、概括、提炼出来的。个性与共性高度统一的人物形象。
B.是对小说塑造典型人物的一种形象说法。意指散文化小说作者只是看到一个人觉得怪有意思,想写写,轻轻几笔,神完气足,就成了典型。
C.是对小说塑造典型人物的一种形象说法,海明威并不承认有这种方法存在。这种创作方法在实际创作中,根本就没有人当真实行过。
D.是对小说人物形象的一种分析鉴赏方法。透过一个人物看出一个时代,这只是评论家分析出来的。相当于“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2024-03-04更新 | 9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