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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闲民
汪曾祺
我每天在西四倒101路公共汽车回甘家口。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天天见面,很熟了。有时车老不来,老人就搬出一个马扎儿来:“车还得会子,坐会儿。”
屋里陈设非常简单(除了大冬天,他的门总是开着),一张小方桌,一个方杌凳,三个马扎儿,一张床,一目了然。
老人七十八岁了,看起来不像,顶多七十岁,气色很好。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圆镜片的浅茶晶的养目镜——这副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眼睛很大,一点没有混浊,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眼神如一个天真的孩子。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花白了。他的人中很长,唇髭不短,但是遮不住他的微厚而柔软的上唇。——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信然。他的头发也花白了,向后梳得很整齐。他常年穿一套很宽大的蓝制服,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圆口布鞋、草绿色线袜。
从攀谈中我大概知道了他的身世。他原来在一个中学当工友,早就退休了。他有家,有老伴。儿子在石景山钢铁厂当车间主任。孙子已经上初中了。老伴跟儿子,他不愿跟他们一起过,说是:“乱!”他愿意一个人。他的女儿出嫁了。外孙也大了。儿子有时进城办事,来看看他,给他带两包点心,说会子话。儿媳妇、女儿隔几个月给他拆洗拆洗被褥。平常,他和亲属很少来往。
他的生活非常简单。早起扫扫地,扫他那间小屋,扫门前的人行道。一天三顿饭。早点是干馒头就咸菜喝白开水。中午晚上吃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他不上粮店买切面,自己做。抻条,或是拨鱼儿。他的拨鱼儿真是一绝。小锅里坐上水,用一根削细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赶”进锅里。他拨的鱼儿不断,一碗拨鱼儿是一根,而且粗细如一。我为看他拨鱼儿,宁可误一趟车。我跟他说:“你这拨鱼儿真是个手艺!”他说:“没什么,早一点把面和上,多搅搅。”我学着他的法子回家拨鱼儿,结果成了一锅面糊糊疙瘩汤。他吃的面总是一个味儿!浇炸酱。黄酱,很少一点肉末。黄瓜丝、小萝卜,一概不要。白菜下来时,切几丝白菜,这就是“菜码儿”。他饭量不小,一顿半斤面。吃完面,喝一碗面汤(他不大喝水),涮涮碗,坐在门前的马扎儿上,抱着膝盖看街。
我有时带点新鲜菜蔬——青蛤、海蛎子、鳝鱼、冬笋、木耳菜,他总要过来看看:“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什么,他摇摇头:“没吃过。南方人会吃。”他是不会想到吃这样的东西的。
他不种花,不养鸟,也很少遛弯儿。他的活动范围很小,除了上粮店买面,上副食店买酱,很少出门。
他一生经历了很多大事。远的不说。敌伪时期,吃混合面。傅作义。解放军进城,扭秧歌,“呛呛七呛七”。开国大典,放礼花。没完没了的各种运动。三年自然灾害,大家挨饿。“文化大革命”。“四人帮”。“四人帮”垮台……
然而这些都与他无关,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每天还是吃炸酱面,——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他平平静静,没有大喜大忧,没有烦恼,无欲望亦无追求,天然恬淡,每天只是吃抻条面、拨鱼儿,抱膝闲看,带着笑意,用孩子一样天真的眼睛。
这是一个活庄子。
一九九○年五月五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人就搬出一个马扎儿来”让“我”坐等,轻淡一笔,展示了老人平和温煦的人情味和暖人肺腑的夕阳余韵。 |
B.“我”常与老人攀谈,为了看老人拨鱼儿不惜错过车,回家后又学着老人的法子做拨鱼儿,买各种新鲜菜蔬,可以说也是一个“闲民”。 |
C.文中对老人在成为老人之前的身世并没有介绍,但社会动荡没在老人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仍“天然恬淡”,当年一定是一位智者。 |
D.“闹市闲民”叙写一位老人,在他身上作者注入了一种审美理念,那就是清心寡欲,顺应生命,天真自然。 |
A.文中详细地描写老人的居所、相貌、语言、动作等,层层皴染,以细腻的笔触,精细地描绘出了老人形象。 |
B.“儿媳妇、女儿隔几个月给他拆洗拆洗被褥”,从他儿媳妇和女儿身上,我们看到了孝情满溢,可见其家风纯正,堪可一赞,也侧面描写了这位老人。 |
C.“用一根削细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赶’进锅里”,一个“赶”字,就把稀面当成了鱼儿来写,是使用了比拟手法,富于情感,颇具灵性。 |
D.“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是插入语,看似与文章没有太大关系,却也说明了老人“闲”的原因。 |
4.文章结尾,作者为什么说老人是一个“活庄子”,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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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
汪曾祺
①天冷了,堂屋里上了槅子。槅子,是春暖时卸下来的,一直在厢屋里放着。现在,搬出来,刷洗干净了,换了新的粉连纸,雪白的纸。上了槅子,显得严紧、安适,好像生活中多了一层保护。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②床上拆了帐子,铺了稻草。洗帐子要捡一个晴朗的好天,当天就晒干。夏布的帐子,晾在院子里,夏天离得远了。稻草装在一个布套里,粗布的,和床一般大。铺了稻草,暄腾腾的,暖和,而且有稻草的香味,使人有幸福感。
③不过也还是冷的。南方的冬天比北方难受,屋里不升火。晚上脱了棉衣,钻进冰凉的被窝里,早起,穿上冰凉的棉袄棉裤,真冷。
④放了寒假,就可以睡懒觉。棉衣在铜炉子上烘过了,起来就不是很困难了。尤其是,棉鞋烘得热热的,穿进去真是舒服。
⑤我们那里生烧煤的铁火炉的人家很少。一般取暖,只是铜炉子,脚炉和手炉。脚炉是黄铜的,有多眼的盖。里面烧的是粗糠。粗糠装满,铲上几铲没有烧透的芦柴火(我们那里烧芦苇,叫做“芦柴”)的红灰盖在上面。粗糠引着了,冒一阵烟,不一会,烟尽了,就可以盖上炉盖。粗糠慢慢延烧,可以经很久。老太太们离不开它。闲来无事,抹抹纸牌,每个老太太脚下都有一个脚炉。脚炉里粗糠太实了,空气不够,火力渐微,就要用“拨火板”沿炉边挖两下,把粗糠拨松,火就旺了。脚炉暖人。脚不冷则周身不冷。焦糠的气味也很好闻。手炉较脚炉小,大都是白铜的,讲究的是银制的。炉盖不是一个一个圆窟窿,大都是镂空的松竹梅花图案。手炉有极小的,中置炭墼(煤炭研为细末,略加蜜,筑成饼状),以纸煤头引着。一个炭墼能经一天。
⑥冬天吃的菜,有乌青菜、冻豆腐、咸菜汤。乌青菜塌棵,平贴地面,江南谓之“塌苦菜”,此菜味微苦。我的祖母在后园辟小片地,种乌青菜,经霜,菜叶边缘作紫红色,味道苦中泛甜。乌青菜与“蟹油”同煮,滋味难比。“蟹油”是以大螃蟹煮熟剔肉,加猪油“炼”成的,放在大海碗里,凝成蟹冻,久贮不坏,可吃一冬。豆腐冻后,不知道为什么是蜂窝状。化开,切小块,与鲜肉、咸肉、牛肉、海米或咸菜同煮,无不佳。冻豆腐宜放辣椒、青蒜。我们那里过去没有北方的大白菜,只有“青菜”。大白菜是从山东运来的,美其名曰“黄芽菜”,很贵。“青菜”似油菜而大,高二尺,是一年四季都有的,家家都吃的菜。咸菜即是用青菜腌的。阴天下雪,喝咸菜汤。
⑦冬天的游戏:踢毽子,抓子儿,下“逍遥”。“逍遥”是在一张正方的白纸上,木版印出螺旋的双道,两道之间印出八仙、马、兔子、鲤鱼、虾……每样都是两个,错落排列,不依次序。玩的时候各执铜钱或象棋子为子儿,掷骰子,如果骰子是五点,自“起马”处数起,向前走五步,是兔子,则可向内圈寻找另一个兔子,以子儿押在上面。下一轮开始,自里圈兔子处数起,如是六点,进六步,也许是铁拐李,就寻另一个铁拐李,把子儿押在那个铁拐李上。如果数至里圈的什么图上,则到外圈去找,退回来。点数够了,子儿能进终点(终点是一座宫殿式的房子),就算赢了。次后进入的为“二家”、“三家”。“逍遥”两个人玩也可以,三个四个人玩也可以。
⑧早起一睁眼,窗户纸上亮晃晃的,下雪了!雪天,到后园去折腊梅花、天竺果。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白雪,生意盎然。腊梅开得很长,天竺果尤为耐久,插在胆瓶里,可经半个月。
⑨舂粉子。有一家邻居,有一架碓。这架碓平常不大有人用,只在冬天由附近的一二十家轮流借用。碓屋很小,除了一架碓,只有一些筛子、箩。踩碓很好玩,用脚一踏,吱扭一声,碓嘴扬了起来,嘭的二声,落在碓窝里。粉子舂好了,可以蒸糕,做“年烧饼”(糯米粉为蒂,包豆沙白糖,作为饼,在锅里烙熟),搓圆子(即汤团)。舂粉子,就快过年了。
(选自《家人闲坐,灯火可亲(愿你有家可回,有人可等,有盏灯为你守候)》,有改动)
1.下列加点字的读音和写法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 |
B.粗 |
C. |
D. |
A.第三段中“不过也还是冷的。南方的冬天比北方难受”将北方冬天与南方冬天进行比较,为后文描写取暖场景做铺垫,表明了作者对冬天到来的欣喜。 |
B.第六段描述了作者冬天吃的菜,展现了朴实无华而又富有烟火气的场景,是作者对冬天生活的美好回忆。 |
C.文章第七段运用动作描写、细节描写,描绘了冬天的游戏的场景,既表明了冬天游戏的丰富,又写出了冬天生活的乐趣。 |
D.文章按顺序写了上槅子,拆帐铺草,升火炉取暖,冬天吃的菜,玩游戏,舂粉子,折腊梅花、天竺果一系列冬天生活中的趣事,展现了温馨、朴实的人间烟火气。 |
E.全文以冬天日常生活中的事物组织材料,脉络清晰,思路严谨,语言朴实,情真意切。 |
踩碓很好玩,用脚一踏,吱扭一声,碓嘴扬了起来,嘭的一声,落在碓窝里。
4.有人说“外面有多冷,屋内就有多温暖”。朱自清也说“外面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请结合文章内容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种“温暖”、“幸福”感受的理解。
5.请联系下句,结合现实实例,谈谈你对人间烟火气的理解。
“烟火气”说白了就是一种生活气息,缺少“烟火气”的人,便少了生活的情趣,人生变得苍白无味。
(选自人民日报《多些“烟火气”》)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表达作者对下层百姓的同情和对他们的赞美之情。 |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有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1.概括第三段所描写人物的形象特点。2.作者在第四段中通过虚拟的旁观者来评说老头的行为,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3.赏析文中划横线部分。
4.本文开头两段不避其繁,结尾两段不避其简,作者为什么做这样的结构安排?
5.你认为作者刻画“捡烂纸的老头”这一人物有什么用意。
永远的门
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了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的身材,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正。衣饰素雅又不失时髦,风韵犹存。她在西街那家出售鲜花的商店工作。邻居们不清楚,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赋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莲蓬的,可想而知,梳理次数极少。背有点驼了。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肩胛,瘦削的手。只是那双眼睛大大的,闪烁着年轻的光,闪烁着他的渴望。
他回家的时候,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待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到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这只花瓶永久性的位置。除此以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雨朦朦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动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突然。
人们在整理画师的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他的屋子里尽管灰蒙蒙的,但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A.小说开篇对故事发生进行了环境描写,“古镇”“古井”“古老的平屋”创设古朴典雅的氛围,暗示这里的人们生活典雅,情趣高雅。 |
B.小说中多次出现高脚花瓶和鲜花的描写,主要体现出郑若奎内心的年轻活力和对爱的渴望,增加悬念,引起阅读兴趣。 |
C.小说以“永远的门”为题目,“门”含义丰富:既指墙上画着的门,也指人与人之间由于性格、顾虑等而无法跨越的“心门”。 |
D.小说情节发展线索是小院人们对郑、潘二人的感情变化:从泄气、盼望、遗憾同情、哀情敬意到愤懑再到惊讶的几个转折,可谓跌宕起伏、匠心独运。 |
3.有人评价这篇小说故事“含蓄隽秀、构思巧妙”,主要得意于小说结尾欧亨利结尾方式。你是否同意这篇小说结尾“既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结合原文内容说明理由。
本次列车终点
王安忆
陈信从新疆回到了上海。过惯了一个人省心的日子,如今感到真烦心。第二天是礼拜六,他天不亮早饭没吃便出了门。他想出去走走,找个开阔一点的地方。在空阔的北方过惯了,在上海总感到气闷。
他顺着江岸向前走去,前边是外滩公园。一进去便是一个喷水池,水从假山顶上落下,落在池子里。记得很久以前,水不是这么直接落在水面上的,水珠子落在一把伞上。伞下是一个妈妈,搂着两个孩子,笑嘻嘻地挤在一起躲雨。他小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座雕像时,是多么惊讶,多么喜欢。现在想起来,雕像是在冥冥中引起了共鸣。他们从来就是这么生活的。爹爹很早就死了,妈妈和他们三个相依为命,什么苦都吃过了。可就因为大家挤在一起,再怎么苦都是暖融融的。有一次刮龙卷风,一家四口人全挤在大床上,紧紧抱成一团。闪电,霹雳,呼啸的狂风,引得大家又害怕又兴奋。弟弟夸张地尖叫着,妈妈笑着诅咒老天,陈信以保护人的身份坐在离电灯开关最近的地方。雷打得真吓人,可真开心。这温暖,吸引着他,吸引着他归来。
水,落在空荡荡的水面上,激起一个个单调而空洞的水圈。一滴水珠落在他撑在池边的手背上,他忽然意识到,这水珠是从自己脸颊上滚落的。今天……他感到一种莫大的失望,好像有一样最美好最珍重的东西突然之间破裂了。他扭头走出了公园。
商店开门了,营业员都在卸排门板,亮出了橱窗。他走到一个橱窗跟前,不由自主地站住了脚。他感到心里忽然有什么被唤回了,是的,被唤回了。他离开上海时,心中留下了一片金色的记忆,而这记忆在十年中被误认为是上海了。于是,他便拼命地争取回来。上海,是回来了,然而失去的,却仍是失去了。
路上的人越来越多,漫上了人行道。人和人,肩挨肩,脚跟脚,这么密集地生活在一个世界里,然而彼此又是陌路人,不认识,不了解,彼此高傲地藐视着。那个地方却不是这样的,那里很清静,也许有些荒凉了,但走在街上,可以奔跑,可以信步,可以畅快地呼吸。因为城市小,人和人,今天不见明天见,低头不见抬头见。都是面熟的,相识的,一路走过去,几乎要不断地点头,招呼,倒别有一番亲切和温暖。看来,大有大的难处,小,却也有小的好处。
他身不由己地跟随着人流向前走,自己也不知道走向哪里。他很茫然,十年里那点渗透他心灵的苦苦的而又是甜甜的思念,消失了。十年里那种充实感也随即消失了。他的目的地达到了,下一步,他该往哪儿走?人活着,总要有个目的地。人生的目的地,总归应该是幸福,而不是苦恼。他忽然感到,自己追求的目的地,应该再扩大一点,是的,再扩大一点。
他郁闷的心情开朗了一点,好像沉重的乌云开了一条缝,一线朦朦胧胧的光透了进来。虽然是朦胧隐约的,但确实是光。
“阿信!”他转脸一看,见马路上,熙熙攘攘的行人中间,无可奈何爬行着的一辆公共汽车窗户里,伸出大哥的半个身子,向他伸着手。大哥背后还有大嫂。他不知出了什么事,
掉转身子追着汽车跑去。大哥一把抓住他的手,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他心里一酸。大嫂也伸手抓住他:“阿信,你可别想不开!” “你们想到哪儿去了?”陈信笑了,眼泪却也滚了出来。 “回家吧!”哥哥说。
“好的,回家。”他忽然感到羞愧,为自己把十年的艰辛当作王牌随时甩出去而感到羞愧。妈妈、哥哥、弟弟、嫂嫂,都有十年的艰辛。当然,人生中,还不仅是这些,还有很多很多的欢乐!比如,林荫道、小树林、甜水井,天真无邪的学生、月牙儿般的眼睛……可全被他忽略了。好在,还有后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今后的日子还很长很长。该怎么过下去,真该好好想一想。
又一次列车即将出站,目的地在哪里?他只知道,那一定要是更远、更大的,也许跋涉的时间不止一个十年,要两个、三个,甚至整整一辈子。也许永远得不到安定感。然而,他相信,只要到达,就不会惶惑,不会苦恼,不会惘然若失,而是真正找到了归宿。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在小说中提到了在新疆生活的陈信拼命地争取回到自己的故乡上海,但回来后,他感到与上海越来越陌生、疏远,有些东西永远失去了。 |
B.陈信正因为一个人居住,没有朋友,太过无聊,所以很烦闷,连早饭都不吃就趁着假期出去走走,就是想找回那曾经失落的青春岁月。 |
C.陈信一路走着,最后被他大哥、大嫂一把抓住,生怕他一时想不开,叫他回家;而陈信也忽然感到羞愧,因为他已意识到自杀的念头是错误的。 |
D.陈信原来在新疆生活,那个地方人少,清静,但人际关系紧张,彼此高傲地藐视着;回来后觉得上海的人多,尽管家人在上海,但自己难融其中 |
3.文章中的陈信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环
奚同发
飞奔到医院时,一眼瞧见窦文贵躺在急救室眼望天花板一动不动,杜继宏“哇”地哭了出来。退休后九年,窦文贵走完自己最后的岁月,撒手人寰。杜继宏最清楚师父不瞑之目的内涵,心说,师父,我会让您安心地闭上双眼。
窦文贵的讣告,不仅发布于晚报、日报,许多手机朋友圈也转发,与生前低调相比,这次可谓轰轰烈烈。都能理解,毕竟人生最后一回,且非逝者可以左右,徒弟、同事、亲朋一干在操作。退休后的八年多时间,窦文贵带着老伴儿辗转安吉、五指山、侯马、农安、莒县、江津、常熟……只为图个清静,躲开因当年警察职业所带来的各种困扰——没想到,最后一年,突发脑梗,抢救过来,说话和下肢都不方便了,两人不得不回到他工作多年的城市。
送行那天,来了不少同事、领导,统一穿便装,还有一些案犯家属。殡仪馆吊唁厅门前过道,摆了一张小桌,与他人以往在此签名送礼不同,现场有人指挥来宾依次按下指印。据解释,此系从警一生的窦文贵,留下的一个别样要求。追悼仪式后,手指印册将随遗体一同火化。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逝者为大,人们也纷纷照办。也有人至此表示,走错了地方,转身即去。
杜继宏发现,老班没来。窦文贵去年回来不久,便把他叫到家,安排了后事,其中第一局,虽然不少在逃案犯落网,老班果然不曾露面。
当年窦文贵已把老班堵在他家院里。面对两名警察,老班还是要硬交手,很快被摔趴下。上手铐时,听到屋里一老人沙哑音问话:“谁呀,谁在院儿里?”
老班咬着牙低声说:“让我再见老娘一眼,这辈子肯定没机会了,求你了。”他的泪噼里啪啦滚了一脸。
窦文贵有些犹豫,老班老娘守寡多年且一只腿痛,因邻里打伤她养的狗,两家争执,没想到老班当夜杀了人家九口。
“你可想好,如果逃跑,别怪我开枪。”窦文贵说。
“你尽可放心,我一命换九命,值了。我不会跑了,跑哪儿都是死。”老班大声说。
等老班进屋,窦文贵与队友分头,一个守前门一个守后窗。他听到老班喊娘,娘就哭,问他是否杀了人。他说没有的事。娘说前些日公安都找上门啦。他说那是查户口。然后听老班说:“娘,你渴了吧,我去给你倒水。”娘说:“孩儿你放心,娘不渴,你倒水自个儿喝吧!”娘又哭起来。
老人的哭声断断续续,有时还边哭边说。直到没了动静,窦文贵觉得不对劲儿,推门,才发现门从里面顶住了。
他急喊:“开门,开门!老班,老班……”
没回声。
他大喝:“再不开门,就开枪了!”
仍然没有回声。大冬天,窦文责冒一头汗,全身便撞去——农村的两扇对开门,板厚闩硬,哪儿撞得开。守后窗的队友赶来,两人喊着一二共同发力撞了两下,才听里面说:“来了。”大门一分两开,老人迎门而立,窦文贵绕过她,屋里早没了老班的人影。
“人呢?人呢?快说!”队友催问。
老人一瘸一拐坐回床头,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说:“跳窗……了……”
两人先后跳窗去追,哪儿追得到。增援警力赶到,仔细搜查才发现,老班老娘床下的破箱子压着一个洞,通往院里的柴草棚。二人进屋后,老班才借机外逃,方向各异,南北不同。从此,这个人似乎人间蒸发。
直到窦文贵退休,交回枪那一刻,脑海中闪现的仍是老班的一脸泪。
窦文贵逝后不到半年,老伴儿也随他而去,二人就合葬在一片山清水秀的公墓。这里仅有一个守墓人不时清扫墓园落叶或道路。
窦文贵逝世周年的次日,晚霞已挂天边,一对男女抱着孩子来打听窦文贵的墓,一脸胡子的守墓人指点后继续面无表情扫地。三人来到墓前,男的上酒摆果品祭拜一番,十多分钟后,一行出了墓园,男子递给女人一个信封说:“钱一分不少你的。”女人说声“谢谢”,抱起孩子坐上停在路边的小车走了。
男子双手插兜,回望一眼墓园,轻轻一叹,然后沿着梧桐夹道的公路徐徐而行,不料其间一棵树后走出守墓人,还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老班,终于等着你了。”
“你搞错了,我不姓班。”
此时,男子身后嘟嘟嘟响着摩托,停下,又举起三支枪。其中一人道:“老班,真有你的,跑了这么多年,你以为化个装就能跑掉吗……”
回到窦文贵墓前,杜继宏深鞠一躬说:“师父,依您安排,两局已结,您可以瞑目了。只是第三局您老不曾明示,也不知能否如愿。”
……
“小杜,祝贺你,成功告破多年的命案,局里要给你记功!”听他道谢,李副局长又说,“还是谢你师父吧!守墓,也是他的建议。他把你从警校里挑出来,很看好你。可你这脾气急、太毛躁,蹲守总沉不住气,有几次一点儿动静就出击,结果打草惊蛇。跟踪时,常被各种外界因素干扰。街头一对恋人吵架或遇扒手,你都可能跟丢目标。我想,这一年守基,应该如你师父所愿,磨成了一把好刀!”
杜继宏的泪憋在眼眶,硬没让掉下来。他心底明白,师父墓地周围一孔孔隐藏的摄像头,成为让一个个目标陆续落网的利器。年代不同了,蹲守精神固然可取,但与师父时代的手段各不相同,许多许多,其实无高下之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窦文贵退休后一直带妻子辗转各地,反映了警察职业可能给从业者在退休后带来各种困扰的现实。 |
B.小说中老班娘守寡多年且身体残疾,在警察抓捕老班时,她协助老班逃脱,可见她是个不幸又愚昧的人。 |
C.小说中面对杀人嫌犯老班满脸的泪水和再见母亲最后一面的请求,窦文贵的犹豫表现了他柔情的一面。 |
D.小说结尾的议论告诉我们,随着科技的进步,案件侦查可以更多凭借科技力量,“蹲守精神”不再重要。 |
3.小说中窦文贵去世前将徒弟杜继宏叫到家中安排后事,进行布“局”,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说明窦文贵所布之“局”的内容及实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