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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127 题号:2088337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黄色的麦秸

肖复兴

1848年,意大利歌剧界不可一世的人物唐尼采蒂去世之后,他原来霸占的显赫的维也纳皇家剧院音乐总监职务空缺下来,不少人眼巴巴地窥伺着这个位置。官方请威尔第来担任这个职务,并有希望让其将来荣升为许多人艳羡不已的宫廷音乐大师。没有想到,威尔第回信,断然拒绝。

他说我不希望当什么宫廷音乐大师,我只希望住在我的庄稼地里,写我的歌剧。那时候,他正在写《游吟诗人》,他正着迷于十五世纪西班牙的风情,爱着剧中那位吉卜赛女郎阿苏塞娜,那种融合在她身上的既有女儿对母亲的爱也有母亲对儿子的爱,以及燃烧在她心里那种强烈的复仇火焰,都让威尔第情不自禁。遥远的吉卜赛热辣辣的阳光,融合着家乡田野上的清风,正鼓荡着威尔第的胸膛,他怎么能退下来去和那些曾经拒绝过他的达官贵人苟合?

他回到家乡圣阿加塔的乡下。

四十年后,1888年,在威尔第七十五岁高龄的时候,他已经熬到德高望重的岁数,那波里音乐学院再一次聘请他来担任音乐学院的院长,他冷笑地摇摇头,再一次断然拒绝。

他当然想起了当年米兰音乐学院是如何把自己拒之门外的情景。那时候,他十八岁,第一次从农村来到米兰报考音乐学院,被无情地拒之门外。他当然要报复在青春时期曾经无情折磨过他的大都市和那些趋炎附势的人们。他宁可住在乡村,也不愿意见到他们的嘴脸。

他曾经这样说过:到哪儿都行,只要不在米兰或者别的哪座大城市。最好是去农村耕耘土地。土地不会让人失望。他还是回到了家乡圣阿加塔的乡下。

威尔第向往乡村,向往土地。对于他,土地不仅是一方手帕,可以渗透失败的泪水;同时也是一只酒杯,可以盛满成功的酒浆。越是功成名就如日中天时,威尔第越是向往乡村,甚至对乡村的感情浓得化不开。他会忽然之间为自己小时候觉得故乡布塞托的天地狭小而不喜欢它感到羞愧,便迫切地渴望在故乡的田野里散步。故乡的田野,让他拥有重逢故人的感情,会给予他不期而至的灵感,他会如观察五线谱一样仔细观察土地,看土质好坏,攥起一把被阳光晒得暖暖的泥土,心里盘算着购置哪一片土地。早在《纳布科》刚刚成功之后他回到家乡的那时候,他就想购置大片土地,经营农场、猪圈、葡萄园。他觉得:土地是可以信赖的,是将来的依靠,是对一个饱受贫困煎熬人的补偿。而对于都市,他怀有的是痛苦的回忆、报复的心理。

威尔第实在是一个怪人。他的音乐是那样豁达、细致、温情,但生活中却是那样的刻板,甚至粗暴。在他的农庄里,他经常训斥、大骂雇用的农民,音乐和生活反差是如此之大。在这一点上,他确实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脱离不了农民的本性。他对文化界尤其厌恶,除了承认诗人曼佐尼,几乎和其他人没有任何来往。他把自己关在圣阿加塔,庄园之外发生的任何事情,他都不感兴趣。他只关心他的马、牧场、田地、播种、收割,天气不好的时候去观察天空,担心未来庄稼的收成;葡萄熟的季节,他会兴致勃勃地摘葡萄……

一生创作《茶花女》《阿依达》等二十六部歌剧的威尔第逝世的那天清早(1901年1月27日凌晨2点50分),所有车辆路过他的逝世地——米兰旅馆附近的街道,都放慢了速度,以便不发出响声。在这样的路上,铺满了麦秸。这些麦秸是米兰市政府下令铺的:为的是不使城市的噪音惊扰这位伟大的老人。

只有充满浪漫色彩和艺术气质的意大利,才会想起这样金黄的麦秸。

这金黄的麦秸,来自农村。这符合威尔第的心愿,让老人安息在乡村麦秸的气息里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威尔第回到了圣阿加塔的乡下,官方又一次请他出任要职,他因自己年事已高,断然拒绝了官方的请求。
B.威尔第不希望成为宫廷音乐大师,而是向往土地,他认为土地不会让他失望,宁可住在乡村也不愿去大城市。
C.威尔第年轻时来到城市,梦想被击碎,遭遇心灵的煎熬,他对城市有痛苦的回忆,甚至产生报复心理。
D.威尔第是一个怪人,虽然他的音乐充满了温柔细腻,但由于他农民的本性,他经常粗暴地斥骂他雇用的农民。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采用第三视角,围绕威尔第展开文章内容,通过细腻的笔触,刻画出一位丰富饱满的音乐家形象。
B.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运用比喻手法,把土地比喻成手帕和酒杯,生动地写出了威尔第对土地的向往和依赖。
C.文章正面描写了主人公的言行举止,同时也侧面描写了其他人物的举动,使得小说人物形象更加丰富。
D.文章第五段插叙了威尔第在城市里求学被拒之门外的情景,生动地写出了他在城市生活无助的状态。
3.文章第二段写威尔第对自己写的歌剧《游吟诗人》中主人公的态度,有什么作用?
4.为什么米兰市政府在音乐大师去世的清早在街道上铺满了金黄的麦秸?请谈谈你的理解。
【知识点】 肖复兴 记叙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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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迎春图

肖复兴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里的第一个节气,我们又叫迎春、送春、打春、咬春、踏春、邀春、讨春。春字前面的那一个个不同的动词,无一不透露着我们对春天到来的喜悦和跃跃欲试之情。迎春、送春、打春。说的是一回事;踏春、邀春、讨春,说的是一回事;咬春,说的又是另一回事。

先来说咬春,立春这一日,民间是讲究要买个萝卜来吃的,这叫“咬春”,因为萝卜味辣,取古人咬得草根断,则百事可做之意。这个风俗自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清楚;皇宫内,要不要咬春,御膳单里有没有记载,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在民间,这一日却是人人要咬春的。在老北京,这一日从一大清早,就有人挑着担子在胡同里吆喝:“萝卜赛梨——”这是我小时候还能够听到的声音,见到的场面。那时候,再穷的人家,也要买个萝卜给孩子咬咬春。北京卖的是那种心里美萝卜,都是经过了一冬储存的,哪怕便宜得糠了心呢,也是要咬一咬的。

踏春、邀春和讨春,是指踏青郊游,皇都佳丽日,春日艳阳年,这是无论皇宫内外一律都要的必备节目。明诗专有记述;“东风渐次步青阳,龙过抬头蛰不藏。水出御河凝鸭绿,柳摇金屋变鹅黄。”这是官宦人家的踏春了。而民间流传的“高梁桥踏青,万柳堂听莺”,则是一般百姓人家了。高梁桥在城北,万柳堂在城南,是那时的一片旷野,清风朗日不花一文钱的,当然是穷人家的最好去处。在老北京,百姓人家的踏青郊游,在每年的三月三蟠桃宫庙会,达到高潮。清末震钩写的《天咫偶闻》中说蟠桃宫“庙极小,庙市最盛”,并形容它“地近河埂(埂,即河边空地),了无市语;春波泻绿,软土铺红;百戏竞陈,大堤入曲;农香人影,摇题春风,凡三里余”,并盛赞它是“一幅活《清明上河图》也”。春天在这里,降下了帷幕。这里所说的踏春、邀春和讨春,无论皇宫,还是贵族,还是百姓,体现的都是人们对土地的亲近之情和土地那种水乳交融的天然状态。

再来说迎春、送春、打春。三个词,打春的“打”字最抢眼,最生动。打春的风俗,最早来自皇宫,到底自什么朝代开始,我不清楚。只知道传说立春这一天,皇宫内外都要把它当作节日一般,是要格外隆重地庆祝一番。最早有立春之日要把皇宫门前立的泥塑春牛打碎一说,《京都风俗志》书中曾记载:宫前“东设芒神,西设春牛”。礼毕散场之后,“众役打焚,故谓之‘打春’”。那时,将春牛打碎,有鞭策老牛下地耕田的“催耕”之意,人们纷纷将春牛的碎片抢回家,视之为吉祥的象征。

这里说的芒神,就是春神,主宰一年的农事,这在《礼记》和《左传》里,都有记载。立春这一日,老北京的庙会里,一般都会卖“春牛图”,前面牵牛的那个男人,画的就是芒神。一般人家,哪怕已经进了城,不是农民了,也会把“春牛图”请回家,和那些拿回家里的春牛的碎片的意义是一样的,自己对自己祈祷,春神和春牛都是一年收获的保佑。

彩牛绘身,鞭炮齐鸣,还有人装扮成春官跑在道前相迎。接芒神,打春牛,这样的仪式,历史很悠久了。而且最早都是官里亲自出马操办这一切的,是要在宫内亲自迎接芒神和春牛的。最早时皇上还要像模像样做亲自扶犁状,剪彩一般,做个象征性的造型。宋《东京梦华录》书中曾经记载:芒神和春牛“从午门中门入,至乾清门、慈宁门恭进,内监各接奏,礼毕皆退”。可谓礼仪隆盛备至。

这样的风俗,一直延续到清朝,那时的“打春”,和最早以前的一哄而上“众役打焚”,拾取春牛碎片如鸟兽散回家以求吉祥的情景,已经有所不同。不过,礼仪似乎更加繁复,一列逶迤,由府尹带队,将春牛从午门抬入宫内,百官朝服,彩仗鞭牛,把那场面推向更加壮观的高潮,那场面颇似外国狂欢节时分满城沸腾热烈懒打春牛之后,众官退朝时,还可以得到皇上的“各以彩仗赠贻”,那些官员如以前农人把春牛碎片拿回家一样,乐不可支,求得一年的风调雨顺,其祈祷与保佑的含义,是和前辈一样的继承和延续。

据说,那时民间里泥制的春牛和以前也有所不同,肚子里要装有五谷,打碎之后散落出来的五谷,象征着五谷丰登。

明朝有许多诗是描写这种“打春”风俗的,说的就是这种意思;“春有牛,其耳湿湿,京师之野,万民悦怪。”“春有仗,其朱孔扬,丰年穆穗,千万礼箱。”因此,拿回家彩仗也好,抢其春牛的碎片也好,撒落一地五谷也好,还是鞭打春牛,劝其勤耕也罢,实际上都是对新的一年丰收的鞭策和期盼,算得上是从皇宫到民间的一次迎春总动员。虽然,现在再也见不到那壮观的场面了,但是,回想在北大荒插队时候,每年二次的春耕动员大会,晒场上,地头边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二排排拖拉机、播种机上披红戴花,多少和那场面有些相似。

清著名诗人钱谦益有诗;“迎春春在风城头,簇仗衣冠进土牛。”说明一直到清前期,这种彩仗鞭牛的风俗,还是盛行的。民俗的东西,就是这样演绎在宫廷内外,蔓延在历史的变迁之中,成为我们的一种想象,一笔财富,一幅遥远过去垂挂在今日的长卷迎春图。

(有删减)

1.第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文章的主体部分,为什么先写咬春,再写踏春、邀春和讨春,最后写迎春、送春和打春?请简要分析。
3.赏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点。
4.结合全文,探究“迎春图”的丰富意蕴。
2021-04-16更新 | 195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胡同的声音

肖复兴

胡同的声音,就是胡同里的叫卖声,北京人管它叫吆喝声。稍微上了点儿年纪的北京人,谁没有在胡同里听见过吆喝声呢?有了串街走巷的小贩那些花样迭出的吆喝声,才让一直安静甚至有点儿死气沉沉的胡同,一下子有了生气。

有的吆喝声,真的就是一首好听又上口的歌谣。比如,过年的时候,卖年画春联的小贩的吆喝:街门对,屋门对,买横批,饶喜字。揭门神,请灶王,挂钱儿,闹几张。买的买,捎的捎,都是好纸好颜料。东一张,西一张,贴在屋里亮堂堂……合辙押韵,朗朗上口。这里吆喝的就是买的意思,他不说买,而是说,是只有老北京人听着才能够体会得到的亲切劲儿。

再比如,秋天卖秋果的小贩吆喝:秋的来,海棠来,没有虫儿来;黑的来,糖枣来,没有核儿……用最简单却又最形象的语音,把要卖的海棠和黑枣的优点突显了出来。再比如,夏天卖酸梅汤的小贩吆喝声: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一碗尝一尝!小贩手里打着小铜板做的冰盏,就跟说快板书一样,颇有些自得其乐的意思。

……

这些吆喝声,真的太遗憾了,由于年龄的限制,我没听到过。这几个例子,都是从光绪年间蔡省吾的《一岁货声》中看到的。对这样的吆喝声,除了《一岁货声》,在其他书中,我只要是看见了,赶忙记下来。我觉得这应该属于民间艺术的一种,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种带有声音的注脚。

比如卖菜的小贩不会只是单摆浮搁地喊出所要卖的菜的菜名,总要给所要卖的蔬菜前面加一个修饰语,就像往头上加一顶漂亮的帽子。如果只是吆喝所要卖的菜的菜名,也得像是侯宝林相声里说的茄子扁豆架冬瓜,胡萝卜卞萝卜白萝卜水萝卜带嫩秧的小萝卜……一串连在一起的贯口,一口气的吆喝出来,水银泻地。

即便只是很普通的马牙枣呢,小贩也得特别的吆喝说:树熟的大红枣来——强调他的枣绝对不是捂红的。

哪怕只是一碗豆腐脑呢,小贩也要加上一句:宽卤的豆腐脑,热的呀——一个字,一个字,把他家的豆腐脑好的地方,言简意赅,说得突出,又恰当,吆喝得抑扬顿挫,那么的诱人。

哪怕是冬天里到处都在卖的糖葫芦呢,小贩们都会这样叫喊:冰糖葫芦,刚蘸得的——让你听得出冰糖刚蘸得,是他要突出的效果。

再看卖的哪怕是再简单的樱桃呢,再笨拙的小贩,也会加上一个修饰词:带把儿的樱桃来——想到齐白石画的那些鲜艳欲滴的樱桃,哪一个不是带把儿的呢?你就得佩服这些小贩们的审美心理,是和齐白石一样的。一个带把儿的樱桃,就像是带露折花一样,那么的可爱了起来。

我真的对这样的吆喝声充满兴趣,对这些小贩很是佩服。他们不仅将卖货声吆喝得那样悠扬悦耳,还让这样吆喝的词语那样有琢磨的嚼劲儿。可以设想,在以往的岁月里,如果缺少了这样丰富多彩的吆喝声,胡同里只是风声雨声,倒泔水的哗哗声,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该会少了多少的精神气儿,如今的老人们又会少了多少怀旧色彩的回忆?

吆喝声,尽管里面有不少美好的韵味在,但在时过境迁之后怀旧情绪的泛滥中,很容易被美化。毕竟吆喝声不是音乐,不是诗,是底层人为生活而奔波发出的声音,内含人生况味,和诗人笔下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和《天咫偶闻》里记载皇上八月隔墙听到吆喝声而写下的诗句黄叶满街秋巷静,隔墙声唤卖酸梨并不一样。

读到的很多关于吆喝声的诗句,其中有这样两首,让我为之心里一动。

一首是夏仁虎《旧京秋词》中一句:可怜三十六饽饽,霜重风凄唤奈何,让我感动。下面还有一句注解:夜闻卖硬面饽饽声最凄惋。起码这里面触摸到了吆喝声中的人生的无奈与心酸的痛点。

一首是金煌《京师新乐府》中的一首《卖饽饽》:卖饽饽,携柳筐,老翁履弊衣无裳,风霜雪虐冻难耐,穷巷锔立如蚕僵。卖饽饽,深夜唤,二更人家灯火灿,三更四更睡味浓,梦中黄粱熟又半……写那寒夜里吆喝着卖饽饽的老人凄凉的情景,让我感动,想想在那些物质贫寒天气又寒冷的夜晚,那吆喝声,诗意是让位于夏仁虎所说的凄惋和金煌所言的难耐。人生中沉重的那一部分,世事苍凉的那一部分,往往弥散在夜半风寒霜重甚至雨雪飘时这样的吆喝声中。

蔡省吾在《一岁货声》的自序中说:一岁之货声中,可以辨乡味,知勤苦,纪风土,存时令,自食于其力而益人于常行日用间者,固非浅鲜也。

这一番话,对于一百多年后的我们,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他道出了胡同里的吆喝声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起码包括有怀旧的乡愁,前辈的辛劳,风土人情和气节时令民俗的钩沉这样四部分。尽管随着时代的大踏步前进,胡同的大量消失,这种农耕时代诞生的吆喝之声,已经基本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我们认同蔡省吾一百多年以前对吆喝之声的论述,那么,起码他所说的这四点,依然可以让我们存有对吆喝之声的一份认知和情感,以及对它们深入一些的研究。其意义与价值,固非浅鲜也,便会让我们像珍惜历史文化遗产一样,珍视并珍存它们。它们曾经是胡同的声音,也是历史的一种特别的回音。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贩串街走巷,吆喝声花样迭出,给极为安静的胡同增添了生气,这种叫卖声对于老北京人来说,是熟悉而亲切的。
B.北京胡同的吆喝声与歌谣、快板书、相声的贯口等多种民间艺术有相似之处,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忽视的内容。
C.作者引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诗句,以此说明诗人因为怀旧而美化吆喝声,不能理解底层人生活的无奈与心酸。
D.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胡同的吆喝声基本消失殆尽,但它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值得我们珍惜并深入研究。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整体结构层次清晰,先是介绍北京胡同丰富多彩的吆喝声,然后围绕吆喝声展开抒情议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体验与理性思考。
B.作者对北京胡同吆喝声的描写,细节饱满,生动传神,使人如闻其声;对吆喝声的赏析,恰当精炼,有利于读者深刻领会其中的韵味。
C.本文书写了吆喝声与北京老百姓的密切联系,这种对物与人之间关联的追索与思考,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
D.本文将写作对象置于时间和空间的对话中,表达对个体存在价值与生命意义的思考。
3.作者描写了北京胡同吆喝声的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4.作家往往通过锤炼语言让文章更具有艺术表现力,请从词语、句式、修辞这三个方面举出文中的例子,并作简要分析。
2022-11-20更新 | 186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胡同的声音

肖复兴

①胡同的声音,就是胡同里的叫卖声,北京人管它叫吆喝声。稍微上了点儿年纪的北京人,谁没有在胡同里听见过吆喝声呢?有了串街走巷的小贩那些花样迭出的吆喝声,才让一直安静甚至有点儿死气沉沉的胡同,一下子有了生气。

②有的吆喝声,真的就是一首好听又上口的歌谣。比如,过年的时候,卖年画春联的小贩的吆喝:“街门对,屋门对,买横批,饶喜字。揭门神,请灶王,挂钱儿,闹几张。买的买,捎的捎,都是好纸好颜料。东一张,西一张,贴在屋里亮堂堂……”合辙押韵,朗朗上口。这里吆喝的“闹”就是买的意思,他不说买,而是说“闹”,是只有老北京人听着才能够体会得到的亲切劲儿。

③再比如,秋天卖秋果的小贩吆喝:“秋的来,海棠来,没有虫儿来;黑的来,糖枣来,没有核儿……”用最简单却又最形象的语音,把要卖的海棠和黑枣的优点突显了出来。再比如,夏天卖酸梅汤的小贩吆喝:“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一碗尝一尝!”小贩手里打着小铜板做的冰盏,就跟说快板书一样,颇有些自得其乐的意思。……

④这些吆喝声,真的太遗憾了,由于年龄的限制,我没听到过。这几个例子,都是从光绪年间蔡省吾的《一岁货声》中看到的。对这样的吆喝声,除了《一岁货声》,在其他书中,我只要是看见了,赶忙记下来。我觉得这应该属于民间艺术的一种,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种带有声音的注脚。

⑤比如卖菜的小贩不会只是单摆浮搁地喊出所要卖的菜的菜名,总要给所要卖的蔬菜前面加一个修饰语,就像往头上加一顶漂亮的帽子。如果只是吆喝所要卖的菜的菜名,也得像是侯宝林相声里说的“茄子扁豆架冬瓜,胡萝卜卞萝卜白萝卜水萝卜带嫩秧的小萝卜……”一串连在一起的贯口,一口气的吆喝出来,水银泻地。

⑥即便只是很普通的马牙枣呢,小贩也得特别的吆喝说:“树熟的大红枣来——”强调他的枣绝对不是捂红的。

⑦哪怕只是一碗豆腐脑呢,小贩也要加上一句:“宽卤的豆腐脑,热的呀——”一个“宽”字,一个“热”字,把他家的豆腐脑好的地方,言简意赅,说得突出,又恰当,吆喝得抑扬顿挫,那么的诱人。

⑧哪怕是冬天里到处都在卖的糖葫芦呢,小贩们都会这样叫喊:“冰糖葫芦,刚蘸得的——”让你听得出“冰糖”和“刚蘸得”,是他要突出的效果。

⑨再看卖的哪怕是再简单的樱桃呢,再笨拙的小贩,也会加上一个修饰词:“带把儿的樱桃来——”想到齐白石画的那些鲜艳欲滴的樱桃,哪一个不是带把儿的呢?你就得佩服这些小贩们的审美心理,是和齐白石一样的。一个“带把儿”的樱桃,就像是带露折花一样,那么的可爱了起来,跑进了人的耳朵里,钻进了人的心里。

⑩我真的对这样的吆喝声充满兴趣,对这些小贩很是佩服。他们不仅将卖货声吆喝得那样悠扬悦耳,还让这样吆喝的词语那样有琢磨的嚼劲儿。可以设想,在以往的岁月里,如果缺少了这样丰富多彩的吆喝声,胡同里只是风雨的萧萧声,倒泔水的哗哗声,麻雀的喳喳声,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该会少了多少的精神气儿?如今的老人们又会少了多少怀旧色彩的回忆?

⑪吆喝声,尽管里面有不少美好的韵味在,但在时过境迁之后怀旧情绪的泛滥中,很容易被美化。毕竟吆喝声不是音乐,不是诗,是底层人为生活而奔波发出的声音,内含人生况味,和诗人笔下“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和《天咫偶闻》里记载皇上八月隔墙听到吆喝声而写下的诗句“黄叶满街秋巷静,隔墙声唤卖酸梨”并不一样。

⑫读到的很多关于吆喝声的诗句,其中有这样两首,让我为之心里一动。

⑬一首是夏仁虎《旧京秋词》中一句:“可怜三十六饽饽,霜重风凄唤奈何”,让我感动。下面还有一句注解:“夜闻卖硬面饽饽声最凄惋。”起码这里面触摸到了吆喝声中人生的无奈与心酸的痛点。

⑭一首是金煌《京师新乐府》中的一首《卖饽饽》:“卖饽饽,携柳筐,老翁履弊衣无裳,风霜雪虐冻难耐,穷巷锔立如蚕僵。卖饽饽,深夜唤,二更人家灯火灿,三更四更睡味浓,梦中黄粱熟又半……”写那寒夜里吆喝着卖饽饽的老人凄凉的情景,让我感动,想想在那些物质贫寒天气又寒冷的夜晚,那吆喝声,诗意是让位于夏仁虎所说的“凄惋”和金煌所言的“难耐”的。人生中沉重的那一部分,世事苍凉的那一部分,往往弥散在夜半风寒霜重甚至雨雪飘时这样的吆喝声中。

⑮蔡省吾在《一岁货声》的自序中说:“一岁之货声中,可以辨乡味,知勤苦,纪风土,存时令,自食于其力而益人于常行日用间者,固非浅鲜也。”

⑯这一番话,对于一百多年后的我们,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他道出了胡同里的吆喝声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起码包括有怀旧的乡愁,前辈的辛劳,风土人情和气节时令民俗的钩沉这样四部分。尽管随着时代的大踏步前进,胡同的大量消失,这种农耕时代诞生的吆喝之声,已经基本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我们认同蔡省吾一百多年以前对吆喝之声的论述,那么,起码他所说的这四点,依然可以让我们存有对吆喝之声的一份认知和情感,以及对它们深入一些的研究。其意义与价值,“固非浅鲜也”,便会让我们像珍惜历史文化遗产一样,珍视并珍存它们。它们曾经是胡同的声音,也是历史的一种特别的回音。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贩串街走巷,吆喝声花样迭出,给极为安静的胡同增添了生气,这种叫卖声对于老北京人来说,是熟悉而亲切的。
B.作者引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诗句,以此说明诗人因为怀旧而美化吆喝声,不能理解底层人生活的无奈与心酸。
C.北京胡同的吆喝声与歌谣、快板书、相声的贯口等多种民间艺术有相似之处,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忽视的内容。
D.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胡同的吆喝声基本消失殆尽,但它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值得我们珍惜并深入研究。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整体结构层次清晰,先是介绍北京胡同丰富多彩的吆喝声,然后围绕吆喝声展开抒情议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体验与理性思考。
B.作者对北京胡同吆喝声的描写,细节饱满,生动传神,使人如闻其声;对吆喝声的赏析,恰当精炼,有利于读者深刻领会其中的韵味。
C.本文书写了吆喝声与北京老百姓的密切联系,就如同《我与地坛》,这种对物与人之间关联的追索与思考,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
D.与《故都的秋》围绕北平秋天的特点来描写不同,本文将写作对象置于时间的转换中,旨在表达对生存意义的思考和文化式微的伤感。
3.作者描写了北京胡同吆喝声的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作家往往从用词、句式、手法方面来让文章更具有艺术表现力,请结合9~11自然段,对此简要分析。
2022-12-06更新 | 332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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