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色的麦秸
肖复兴
1848年,意大利歌剧界不可一世的人物唐尼采蒂去世之后,他原来霸占的显赫的维也纳皇家剧院音乐总监职务空缺下来,不少人眼巴巴地窥伺着这个位置。官方请威尔第来担任这个职务,并有希望让其将来荣升为许多人艳羡不已的宫廷音乐大师。没有想到,威尔第回信,断然拒绝。
他说我不希望当什么宫廷音乐大师,我只希望住在我的庄稼地里,写我的歌剧。那时候,他正在写《游吟诗人》,他正着迷于十五世纪西班牙的风情,爱着剧中那位吉卜赛女郎阿苏塞娜,那种融合在她身上的既有女儿对母亲的爱也有母亲对儿子的爱,以及燃烧在她心里那种强烈的复仇火焰,都让威尔第情不自禁。遥远的吉卜赛热辣辣的阳光,融合着家乡田野上的清风,正鼓荡着威尔第的胸膛,他怎么能退下来去和那些曾经拒绝过他的达官贵人苟合?
他回到家乡圣阿加塔的乡下。
四十年后,1888年,在威尔第七十五岁高龄的时候,他已经熬到德高望重的岁数,那波里音乐学院再一次聘请他来担任音乐学院的院长,他冷笑地摇摇头,再一次断然拒绝。
他当然想起了当年米兰音乐学院是如何把自己拒之门外的情景。那时候,他十八岁,第一次从农村来到米兰报考音乐学院,被无情地拒之门外。他当然要报复在青春时期曾经无情折磨过他的大都市和那些趋炎附势的人们。他宁可住在乡村,也不愿意见到他们的嘴脸。
他曾经这样说过:“到哪儿都行,只要不在米兰或者别的哪座大城市。最好是去农村耕耘土地。土地不会让人失望。”他还是回到了家乡圣阿加塔的乡下。
威尔第向往乡村,向往土地。对于他,土地不仅是一方手帕,可以渗透失败的泪水;同时也是一只酒杯,可以盛满成功的酒浆。越是功成名就如日中天时,威尔第越是向往乡村,甚至对乡村的感情浓得化不开。他会忽然之间为自己小时候觉得故乡布塞托的天地狭小而不喜欢它感到羞愧,便迫切地渴望在故乡的田野里散步。故乡的田野,让他拥有重逢故人的感情,会给予他不期而至的灵感,他会如观察五线谱一样仔细观察土地,看土质好坏,攥起一把被阳光晒得暖暖的泥土,心里盘算着购置哪一片土地。早在《纳布科》刚刚成功之后他回到家乡的那时候,他就想购置大片土地,经营农场、猪圈、葡萄园。他觉得:土地是可以信赖的,是将来的依靠,是对一个饱受贫困煎熬人的补偿。而对于都市,他怀有的是痛苦的回忆、报复的心理。
威尔第实在是一个怪人。他的音乐是那样豁达、细致、温情,但生活中却是那样的刻板,甚至粗暴。在他的农庄里,他经常训斥、大骂雇用的农民,音乐和生活反差是如此之大。在这一点上,他确实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脱离不了农民的本性。他对文化界尤其厌恶,除了承认诗人曼佐尼,几乎和其他人没有任何来往。他把自己关在圣阿加塔,庄园之外发生的任何事情,他都不感兴趣。他只关心他的马、牧场、田地、播种、收割,天气不好的时候去观察天空,担心未来庄稼的收成;葡萄熟的季节,他会兴致勃勃地摘葡萄……
一生创作《茶花女》《阿依达》等二十六部歌剧的威尔第逝世的那天清早(1901年1月27日凌晨2点50分),所有车辆路过他的逝世地——米兰旅馆附近的街道,都放慢了速度,以便不发出响声。在这样的路上,铺满了麦秸。这些麦秸是米兰市政府下令铺的:“为的是不使城市的噪音惊扰这位伟大的老人。”
只有充满浪漫色彩和艺术气质的意大利,才会想起这样金黄的麦秸。
这金黄的麦秸,来自农村。这符合威尔第的心愿,让老人安息在乡村麦秸的气息里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威尔第回到了圣阿加塔的乡下,官方又一次请他出任要职,他因自己年事已高,断然拒绝了官方的请求。 |
B.威尔第不希望成为宫廷音乐大师,而是向往土地,他认为土地不会让他失望,宁可住在乡村也不愿去大城市。 |
C.威尔第年轻时来到城市,梦想被击碎,遭遇心灵的煎熬,他对城市有痛苦的回忆,甚至产生报复心理。 |
D.威尔第是一个怪人,虽然他的音乐充满了温柔细腻,但由于他农民的本性,他经常粗暴地斥骂他雇用的农民。 |
A.文章采用第三视角,围绕威尔第展开文章内容,通过细腻的笔触,刻画出一位丰富饱满的音乐家形象。 |
B.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运用比喻手法,把土地比喻成手帕和酒杯,生动地写出了威尔第对土地的向往和依赖。 |
C.文章正面描写了主人公的言行举止,同时也侧面描写了其他人物的举动,使得小说人物形象更加丰富。 |
D.文章第五段插叙了威尔第在城市里求学被拒之门外的情景,生动地写出了他在城市生活无助的状态。 |
4.为什么米兰市政府在音乐大师去世的清早在街道上铺满了金黄的麦秸?请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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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图
肖复兴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里的第一个节气,我们又叫迎春、送春、打春、咬春、踏春、邀春、讨春。春字前面的那一个个不同的动词,无一不透露着我们对春天到来的喜悦和跃跃欲试之情。迎春、送春、打春。说的是一回事;踏春、邀春、讨春,说的是一回事;咬春,说的又是另一回事。
先来说咬春,立春这一日,民间是讲究要买个萝卜来吃的,这叫“咬春”,因为萝卜味辣,取古人咬得草根断,则百事可做之意。这个风俗自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清楚;皇宫内,要不要咬春,御膳单里有没有记载,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在民间,这一日却是人人要咬春的。在老北京,这一日从一大清早,就有人挑着担子在胡同里吆喝:“萝卜赛梨——”这是我小时候还能够听到的声音,见到的场面。那时候,再穷的人家,也要买个萝卜给孩子咬咬春。北京卖的是那种心里美萝卜,都是经过了一冬储存的,哪怕便宜得糠了心呢,也是要咬一咬的。
踏春、邀春和讨春,是指踏青郊游,皇都佳丽日,春日艳阳年,这是无论皇宫内外一律都要的必备节目。明诗专有记述;“东风渐次步青阳,龙过抬头蛰不藏。水出御河凝鸭绿,柳摇金屋变鹅黄。”这是官宦人家的踏春了。而民间流传的“高梁桥踏青,万柳堂听莺”,则是一般百姓人家了。高梁桥在城北,万柳堂在城南,是那时的一片旷野,清风朗日不花一文钱的,当然是穷人家的最好去处。在老北京,百姓人家的踏青郊游,在每年的三月三蟠桃宫庙会,达到高潮。清末震钩写的《天咫偶闻》中说蟠桃宫“庙极小,庙市最盛”,并形容它“地近河埂(埂,即河边空地),了无市语;春波泻绿,软土铺红;百戏竞陈,大堤入曲;农香人影,摇题春风,凡三里余”,并盛赞它是“一幅活《清明上河图》也”。春天在这里,降下了帷幕。这里所说的踏春、邀春和讨春,无论皇宫,还是贵族,还是百姓,体现的都是人们对土地的亲近之情和土地那种水乳交融的天然状态。
再来说迎春、送春、打春。三个词,打春的“打”字最抢眼,最生动。打春的风俗,最早来自皇宫,到底自什么朝代开始,我不清楚。只知道传说立春这一天,皇宫内外都要把它当作节日一般,是要格外隆重地庆祝一番。最早有立春之日要把皇宫门前立的泥塑春牛打碎一说,《京都风俗志》书中曾记载:宫前“东设芒神,西设春牛”。礼毕散场之后,“众役打焚,故谓之‘打春’”。那时,将春牛打碎,有鞭策老牛下地耕田的“催耕”之意,人们纷纷将春牛的碎片抢回家,视之为吉祥的象征。
这里说的芒神,就是春神,主宰一年的农事,这在《礼记》和《左传》里,都有记载。立春这一日,老北京的庙会里,一般都会卖“春牛图”,前面牵牛的那个男人,画的就是芒神。一般人家,哪怕已经进了城,不是农民了,也会把“春牛图”请回家,和那些拿回家里的春牛的碎片的意义是一样的,自己对自己祈祷,春神和春牛都是一年收获的保佑。
彩牛绘身,鞭炮齐鸣,还有人装扮成春官跑在道前相迎。接芒神,打春牛,这样的仪式,历史很悠久了。而且最早都是官里亲自出马操办这一切的,是要在宫内亲自迎接芒神和春牛的。最早时皇上还要像模像样做亲自扶犁状,剪彩一般,做个象征性的造型。宋《东京梦华录》书中曾经记载:芒神和春牛“从午门中门入,至乾清门、慈宁门恭进,内监各接奏,礼毕皆退”。可谓礼仪隆盛备至。
这样的风俗,一直延续到清朝,那时的“打春”,和最早以前的一哄而上“众役打焚”,拾取春牛碎片如鸟兽散回家以求吉祥的情景,已经有所不同。不过,礼仪似乎更加繁复,一列逶迤,由府尹带队,将春牛从午门抬入宫内,百官朝服,彩仗鞭牛,把那场面推向更加壮观的高潮,那场面颇似外国狂欢节时分满城沸腾热烈懒打春牛之后,众官退朝时,还可以得到皇上的“各以彩仗赠贻”,那些官员如以前农人把春牛碎片拿回家一样,乐不可支,求得一年的风调雨顺,其祈祷与保佑的含义,是和前辈一样的继承和延续。
据说,那时民间里泥制的春牛和以前也有所不同,肚子里要装有五谷,打碎之后散落出来的五谷,象征着五谷丰登。
明朝有许多诗是描写这种“打春”风俗的,说的就是这种意思;“春有牛,其耳湿湿,京师之野,万民悦怪。”“春有仗,其朱孔扬,丰年穆穗,千万礼箱。”因此,拿回家彩仗也好,抢其春牛的碎片也好,撒落一地五谷也好,还是鞭打春牛,劝其勤耕也罢,实际上都是对新的一年丰收的鞭策和期盼,算得上是从皇宫到民间的一次迎春总动员。虽然,现在再也见不到那壮观的场面了,但是,回想在北大荒插队时候,每年二次的春耕动员大会,晒场上,地头边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二排排拖拉机、播种机上披红戴花,多少和那场面有些相似。
清著名诗人钱谦益有诗;“迎春春在风城头,簇仗衣冠进土牛。”说明一直到清前期,这种彩仗鞭牛的风俗,还是盛行的。民俗的东西,就是这样演绎在宫廷内外,蔓延在历史的变迁之中,成为我们的一种想象,一笔财富,一幅遥远过去垂挂在今日的长卷迎春图。
(有删减)
1.第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2.文章的主体部分,为什么先写咬春,再写踏春、邀春和讨春,最后写迎春、送春和打春?请简要分析。
3.赏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点。
4.结合全文,探究“迎春图”的丰富意蕴。
胡同的声音
肖复兴
胡同的声音,就是胡同里的叫卖声,北京人管它叫吆喝声。稍微上了点儿年纪的北京人,谁没有在胡同里听见过吆喝声呢?有了串街走巷的小贩那些花样迭出的吆喝声,才让一直安静甚至有点儿死气沉沉的胡同,一下子有了生气。
有的吆喝声,真的就是一首好听又上口的歌谣。比如,过年的时候,卖年画春联的小贩的吆喝:“街门对,屋门对,买横批,饶喜字。揭门神,请灶王,挂钱儿,闹几张。买的买,捎的捎,都是好纸好颜料。东一张,西一张,贴在屋里亮堂堂……”合辙押韵,朗朗上口。这里吆喝的“闹”就是买的意思,他不说买,而是说“闹”,是只有老北京人听着才能够体会得到的亲切劲儿。
再比如,秋天卖秋果的小贩吆喝:“秋的来,海棠来,没有虫儿来;黑的来,糖枣来,没有核儿……”用最简单却又最形象的语音,把要卖的海棠和黑枣的优点突显了出来。再比如,夏天卖酸梅汤的小贩吆喝声:“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一碗尝一尝!”小贩手里打着小铜板做的冰盏,就跟说快板书一样,颇有些自得其乐的意思。
……
这些吆喝声,真的太遗憾了,由于年龄的限制,我没听到过。这几个例子,都是从光绪年间蔡省吾的《一岁货声》中看到的。对这样的吆喝声,除了《一岁货声》,在其他书中,我只要是看见了,赶忙记下来。我觉得这应该属于民间艺术的一种,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种带有声音的注脚。
比如卖菜的小贩不会只是单摆浮搁地喊出所要卖的菜的菜名,总要给所要卖的蔬菜前面加一个修饰语,就像往头上加一顶漂亮的帽子。如果只是吆喝所要卖的菜的菜名,也得像是侯宝林相声里说的“茄子扁豆架冬瓜,胡萝卜卞萝卜白萝卜水萝卜带嫩秧的小萝卜……”一串连在一起的贯口,一口气的吆喝出来,水银泻地。
即便只是很普通的马牙枣呢,小贩也得特别的吆喝说:“树熟的大红枣来——”强调他的枣绝对不是捂红的。
哪怕只是一碗豆腐脑呢,小贩也要加上一句:“宽卤的豆腐脑,热的呀——”一个“宽”字,一个“热”字,把他家的豆腐脑好的地方,言简意赅,说得突出,又恰当,吆喝得抑扬顿挫,那么的诱人。
哪怕是冬天里到处都在卖的糖葫芦呢,小贩们都会这样叫喊:“冰糖葫芦,刚蘸得的——”让你听得出“冰糖”和“刚蘸得”,是他要突出的效果。
再看卖的哪怕是再简单的樱桃呢,再笨拙的小贩,也会加上一个修饰词:“带把儿的樱桃来——”想到齐白石画的那些鲜艳欲滴的樱桃,哪一个不是带把儿的呢?你就得佩服这些小贩们的审美心理,是和齐白石一样的。一个“带把儿”的樱桃,就像是带露折花一样,那么的可爱了起来。
我真的对这样的吆喝声充满兴趣,对这些小贩很是佩服。他们不仅将卖货声吆喝得那样悠扬悦耳,还让这样吆喝的词语那样有琢磨的嚼劲儿。可以设想,在以往的岁月里,如果缺少了这样丰富多彩的吆喝声,胡同里只是风声雨声,倒泔水的哗哗声,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该会少了多少的精神气儿,如今的老人们又会少了多少怀旧色彩的回忆?
吆喝声,尽管里面有不少美好的韵味在,但在时过境迁之后怀旧情绪的泛滥中,很容易被美化。毕竟吆喝声不是音乐,不是诗,是底层人为生活而奔波发出的声音,内含人生况味,和诗人笔下“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和《天咫偶闻》里记载皇上八月隔墙听到吆喝声而写下的诗句“黄叶满街秋巷静,隔墙声唤卖酸梨”并不一样。
读到的很多关于吆喝声的诗句,其中有这样两首,让我为之心里一动。
一首是夏仁虎《旧京秋词》中一句:“可怜三十六饽饽,霜重风凄唤奈何”,让我感动。下面还有一句注解:“夜闻卖硬面饽饽声最凄惋。”起码这里面触摸到了吆喝声中的人生的无奈与心酸的痛点。
一首是金煌《京师新乐府》中的一首《卖饽饽》:“卖饽饽,携柳筐,老翁履弊衣无裳,风霜雪虐冻难耐,穷巷锔立如蚕僵。卖饽饽,深夜唤,二更人家灯火灿,三更四更睡味浓,梦中黄粱熟又半……”写那寒夜里吆喝着卖饽饽的老人凄凉的情景,让我感动,想想在那些物质贫寒天气又寒冷的夜晚,那吆喝声,诗意是让位于夏仁虎所说的“凄惋”和金煌所言的“难耐”。人生中沉重的那一部分,世事苍凉的那一部分,往往弥散在夜半风寒霜重甚至雨雪飘时这样的吆喝声中。
蔡省吾在《一岁货声》的自序中说:“一岁之货声中,可以辨乡味,知勤苦,纪风土,存时令,自食于其力而益人于常行日用间者,固非浅鲜也。”
这一番话,对于一百多年后的我们,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他道出了胡同里的吆喝声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起码包括有怀旧的乡愁,前辈的辛劳,风土人情和气节时令民俗的钩沉这样四部分。尽管随着时代的大踏步前进,胡同的大量消失,这种农耕时代诞生的吆喝之声,已经基本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我们认同蔡省吾一百多年以前对吆喝之声的论述,那么,起码他所说的这四点,依然可以让我们存有对吆喝之声的一份认知和情感,以及对它们深入一些的研究。其意义与价值,“固非浅鲜也”,便会让我们像珍惜历史文化遗产一样,珍视并珍存它们。它们曾经是胡同的声音,也是历史的一种特别的回音。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贩串街走巷,吆喝声花样迭出,给极为安静的胡同增添了生气,这种叫卖声对于老北京人来说,是熟悉而亲切的。 |
B.北京胡同的吆喝声与歌谣、快板书、相声的贯口等多种民间艺术有相似之处,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忽视的内容。 |
C.作者引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诗句,以此说明诗人因为怀旧而美化吆喝声,不能理解底层人生活的无奈与心酸。 |
D.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胡同的吆喝声基本消失殆尽,但它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值得我们珍惜并深入研究。 |
A.本文整体结构层次清晰,先是介绍北京胡同丰富多彩的吆喝声,然后围绕吆喝声展开抒情议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体验与理性思考。 |
B.作者对北京胡同吆喝声的描写,细节饱满,生动传神,使人如闻其声;对吆喝声的赏析,恰当精炼,有利于读者深刻领会其中的韵味。 |
C.本文书写了吆喝声与北京老百姓的密切联系,这种对物与人之间关联的追索与思考,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 |
D.本文将写作对象置于时间和空间的对话中,表达对个体存在价值与生命意义的思考。 |
4.作家往往通过锤炼语言让文章更具有艺术表现力,请从词语、句式、修辞这三个方面举出文中的例子,并作简要分析。
胡同的声音
肖复兴
①胡同的声音,就是胡同里的叫卖声,北京人管它叫吆喝声。稍微上了点儿年纪的北京人,谁没有在胡同里听见过吆喝声呢?有了串街走巷的小贩那些花样迭出的吆喝声,才让一直安静甚至有点儿死气沉沉的胡同,一下子有了生气。
②有的吆喝声,真的就是一首好听又上口的歌谣。比如,过年的时候,卖年画春联的小贩的吆喝:“街门对,屋门对,买横批,饶喜字。揭门神,请灶王,挂钱儿,闹几张。买的买,捎的捎,都是好纸好颜料。东一张,西一张,贴在屋里亮堂堂……”合辙押韵,朗朗上口。这里吆喝的“闹”就是买的意思,他不说买,而是说“闹”,是只有老北京人听着才能够体会得到的亲切劲儿。
③再比如,秋天卖秋果的小贩吆喝:“秋的来,海棠来,没有虫儿来;黑的来,糖枣来,没有核儿……”用最简单却又最形象的语音,把要卖的海棠和黑枣的优点突显了出来。再比如,夏天卖酸梅汤的小贩吆喝:“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一碗尝一尝!”小贩手里打着小铜板做的冰盏,就跟说快板书一样,颇有些自得其乐的意思。……
④这些吆喝声,真的太遗憾了,由于年龄的限制,我没听到过。这几个例子,都是从光绪年间蔡省吾的《一岁货声》中看到的。对这样的吆喝声,除了《一岁货声》,在其他书中,我只要是看见了,赶忙记下来。我觉得这应该属于民间艺术的一种,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种带有声音的注脚。
⑤比如卖菜的小贩不会只是单摆浮搁地喊出所要卖的菜的菜名,总要给所要卖的蔬菜前面加一个修饰语,就像往头上加一顶漂亮的帽子。如果只是吆喝所要卖的菜的菜名,也得像是侯宝林相声里说的“茄子扁豆架冬瓜,胡萝卜卞萝卜白萝卜水萝卜带嫩秧的小萝卜……”一串连在一起的贯口,一口气的吆喝出来,水银泻地。
⑥即便只是很普通的马牙枣呢,小贩也得特别的吆喝说:“树熟的大红枣来——”强调他的枣绝对不是捂红的。
⑦哪怕只是一碗豆腐脑呢,小贩也要加上一句:“宽卤的豆腐脑,热的呀——”一个“宽”字,一个“热”字,把他家的豆腐脑好的地方,言简意赅,说得突出,又恰当,吆喝得抑扬顿挫,那么的诱人。
⑧哪怕是冬天里到处都在卖的糖葫芦呢,小贩们都会这样叫喊:“冰糖葫芦,刚蘸得的——”让你听得出“冰糖”和“刚蘸得”,是他要突出的效果。
⑨再看卖的哪怕是再简单的樱桃呢,再笨拙的小贩,也会加上一个修饰词:“带把儿的樱桃来——”想到齐白石画的那些鲜艳欲滴的樱桃,哪一个不是带把儿的呢?你就得佩服这些小贩们的审美心理,是和齐白石一样的。一个“带把儿”的樱桃,就像是带露折花一样,那么的可爱了起来,跑进了人的耳朵里,钻进了人的心里。
⑩我真的对这样的吆喝声充满兴趣,对这些小贩很是佩服。他们不仅将卖货声吆喝得那样悠扬悦耳,还让这样吆喝的词语那样有琢磨的嚼劲儿。可以设想,在以往的岁月里,如果缺少了这样丰富多彩的吆喝声,胡同里只是风雨的萧萧声,倒泔水的哗哗声,麻雀的喳喳声,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该会少了多少的精神气儿?如今的老人们又会少了多少怀旧色彩的回忆?
⑪吆喝声,尽管里面有不少美好的韵味在,但在时过境迁之后怀旧情绪的泛滥中,很容易被美化。毕竟吆喝声不是音乐,不是诗,是底层人为生活而奔波发出的声音,内含人生况味,和诗人笔下“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和《天咫偶闻》里记载皇上八月隔墙听到吆喝声而写下的诗句“黄叶满街秋巷静,隔墙声唤卖酸梨”并不一样。
⑫读到的很多关于吆喝声的诗句,其中有这样两首,让我为之心里一动。
⑬一首是夏仁虎《旧京秋词》中一句:“可怜三十六饽饽,霜重风凄唤奈何”,让我感动。下面还有一句注解:“夜闻卖硬面饽饽声最凄惋。”起码这里面触摸到了吆喝声中人生的无奈与心酸的痛点。
⑭一首是金煌《京师新乐府》中的一首《卖饽饽》:“卖饽饽,携柳筐,老翁履弊衣无裳,风霜雪虐冻难耐,穷巷锔立如蚕僵。卖饽饽,深夜唤,二更人家灯火灿,三更四更睡味浓,梦中黄粱熟又半……”写那寒夜里吆喝着卖饽饽的老人凄凉的情景,让我感动,想想在那些物质贫寒天气又寒冷的夜晚,那吆喝声,诗意是让位于夏仁虎所说的“凄惋”和金煌所言的“难耐”的。人生中沉重的那一部分,世事苍凉的那一部分,往往弥散在夜半风寒霜重甚至雨雪飘时这样的吆喝声中。
⑮蔡省吾在《一岁货声》的自序中说:“一岁之货声中,可以辨乡味,知勤苦,纪风土,存时令,自食于其力而益人于常行日用间者,固非浅鲜也。”
⑯这一番话,对于一百多年后的我们,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他道出了胡同里的吆喝声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起码包括有怀旧的乡愁,前辈的辛劳,风土人情和气节时令民俗的钩沉这样四部分。尽管随着时代的大踏步前进,胡同的大量消失,这种农耕时代诞生的吆喝之声,已经基本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我们认同蔡省吾一百多年以前对吆喝之声的论述,那么,起码他所说的这四点,依然可以让我们存有对吆喝之声的一份认知和情感,以及对它们深入一些的研究。其意义与价值,“固非浅鲜也”,便会让我们像珍惜历史文化遗产一样,珍视并珍存它们。它们曾经是胡同的声音,也是历史的一种特别的回音。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贩串街走巷,吆喝声花样迭出,给极为安静的胡同增添了生气,这种叫卖声对于老北京人来说,是熟悉而亲切的。 |
B.作者引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诗句,以此说明诗人因为怀旧而美化吆喝声,不能理解底层人生活的无奈与心酸。 |
C.北京胡同的吆喝声与歌谣、快板书、相声的贯口等多种民间艺术有相似之处,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忽视的内容。 |
D.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胡同的吆喝声基本消失殆尽,但它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值得我们珍惜并深入研究。 |
A.本文整体结构层次清晰,先是介绍北京胡同丰富多彩的吆喝声,然后围绕吆喝声展开抒情议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体验与理性思考。 |
B.作者对北京胡同吆喝声的描写,细节饱满,生动传神,使人如闻其声;对吆喝声的赏析,恰当精炼,有利于读者深刻领会其中的韵味。 |
C.本文书写了吆喝声与北京老百姓的密切联系,就如同《我与地坛》,这种对物与人之间关联的追索与思考,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 |
D.与《故都的秋》围绕北平秋天的特点来描写不同,本文将写作对象置于时间的转换中,旨在表达对生存意义的思考和文化式微的伤感。 |
4.作家往往从用词、句式、手法方面来让文章更具有艺术表现力,请结合9~11自然段,对此简要分析。
我的梦想
莫 言
①最早发现我有一点文学才能的,是一个姓张的高个子老师。他教我们语文,是我们的班主任。他的脸上有很多粉刺,眼睛很大,脖子很长,很凶。他一瞪眼,我就想小便。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训我,我不知不觉中竟尿在教室里。他很生气,骂道:“你这熊孩子,怎么能随地小便呢?”我哭着说:“老师,我不是故意的……”
②大约8岁的时候,我在村里小学读三年级,因为生活的自理能力很差,加之上学时年龄较小,母亲给我缝的还是开裆裤。为此,常遭到同学的嘲笑。张老师到我家去做家访,建议母亲给我缝上裤裆。我母亲不太情愿地接受了他的建议。缝上裤裆后,因为经常把腰带结成死疙瘩,出了不少笑话。后来,大哥把一条牙环坏了的洋腰带送我,结果出丑更多。一是,六一儿童节在全校大会上背诵课文时掉了裤子,引得众人大哗;二是,我到办公室去给张老师送作业,那个与张老师坐对面的姓尚的女老师非要我跟她打乒乓球,一打,裤子就掉了……
③在我短暂的学校生活中,腰带和裤裆始终是个恼人的问题。大概是上四年级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关于五一劳动节学校开运动会的作文,张老师大为赞赏。后来,我又写了许多作文,都被老师拿到课堂上念,有的还抄到学校的黑板报上,有一篇还被附近的中学拿去当作范文学习。有了这样的成绩,我的腰带和裤裆问题也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问题。
④后来我当了兵,提了干,探家时偶翻箱子,翻出了四年级时的作文簿,那上边有张老师用红笔写下的大段批语,很是感人。因为“文革”,我与张老师闹翻了脸。我被开除回家,碰到张老师就低头躲过,心里冷若冰霜。重读那些批语,心中感慨很多。那本作文簿被我的侄子擦了屁股,如果保留下来,没准还能被将来的什么馆收购了去呢。
⑤11岁时,我辍学当了放牛娃后,经常会忆起作文的辉煌。村里有一个被遣返回家劳改的“右派”,他是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毕业生,当过中学语文教师。我们是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他给我灌输了许多关于作家和小说的知识。什么神童作家初中的作文就被选进了高中教材啦,什么作家下乡自带高级水啦,什么作家读高中时就攒了稿费三万元啦,什么有一个大麻子作家坐在火车上见到他的情人在铁道边上行走,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结果把腿摔断了……他帮我编织着作家梦。
⑥我问他:“叔,只要能写出一本书,是不是就不用放牛了?”
⑦他说:“岂止是不用放牛!”然后,他就给我讲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讲了那些名作家一天三顿吃饺子的事。大概从那时起,我就梦想着当一个作家了。别的不说,那一天三顿吃饺子,实在是太诱人了。
⑧1973年,18岁的我就跟着村里人去昌邑县挖胶莱河。冰天雪地,三个县的几十万民工集合在一起,人山人海,红旗猎猎,指挥部的高音喇叭一遍遍播放着湖南民歌《浏阳河》,那情那景真让我感到心潮澎湃。夜里,躺在地窖子里,就想写小说。
⑨挖完河回家,脸上脱去一层皮,自觉有点脱胎换骨的意思。跟母亲要了五毛钱,去供销社买了一瓶墨水,一个笔记本,趴在炕上,就开始写。书名就叫《胶莱河畔》。第一行字是黑体,引用毛泽东的话: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第一章的回目也紧跟着有了:元宵节支部开大会,老地主阴谋断马腿。故事是这样的:元宵节那天早晨,民兵连长赵红卫吃了两个地瓜,喝了两碗红黏粥,匆匆忙忙去大队部开会,研究挖胶莱河的问题。老支书宣布开会,首先学毛主席语录,然后传达公社“革委”关于挖河的决定。那部小说写了不到一章就扔下了,原因早已记不清。如果说我的小说处女作,这篇应该是。
⑩1978年,我23岁,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战士。当了兵,吃饱了穿暖了,作家梦就愈做愈猖狂。我在黄县站岗时,写了一篇《妈妈的故事》,写一个地主的女儿(妈妈)爱上了八路军的武工队长,离家出走,最后带着队伍杀回来,打死了自己当汉奸的爹,但“文革”中“妈妈”却因为家庭出身为地主,被斗而死。这篇小说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天天盼着稿费来了买手表时,稿子却被退了回来。后来又写了一个话剧《离婚》,写与“四人帮”斗争的事,又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盼望着稿费来了买块手表时,稿子又被退了回来。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尾。信的大意是:刊物版面有限,像这样的大型话剧,最好能寄给出版社或是剧院。信的落款处还盖上了一个鲜红的公章。我把这封信给教导员看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折腾得解放军文艺社都不敢发表了!”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讽刺我还是夸奖我。
后来,我调到保定,为了解决提干问题,当了政治教员。因基础太差,只好天天死背教科书。文学的事就暂时放下了。一年后,把那几本教材背熟溜了,上课不用拿讲稿了,文学梦便死灰复燃。我写了许多,专找那些地区级的小刊物投寄。终于,1981年秋天,我的小说《春夜雨霏霏》在保定市的《莲池》发表了。
1.作者为了实现自己的写作梦想坚持创作,从不懈怠。请你简要概括作者18岁、23岁时创作的经历。(1)18岁时:
(2)23岁时:
2.结合文章第④段中“重读那些批语,心中感慨很多”,说一说当时作者具体有哪些感慨。
3.文章第⑩段中“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尾”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方法?有什么作用?
4.莫言是一位非常讲究语言艺术的作家,他在语言表达上追求淡淡的幽默。请你从文中找出一句来进行简要赏析。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辞缘缘堂——避难五记之一
丰子恺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寇突犯我故乡石门湾,我不及预防,仓猝辞缘缘堂,逃出火线,迤逦西行。如今故园已成焦土,飘泊将及两年,在六千里外的荒山中重温当年辞家的旧梦,不禁心绪黯然。
走了五省,才知我的故乡,真是一个好地方。石门湾水路四通八达,我们无需用脚走路。倘使你“走”到了城里,旁人都得惊讶,家人怕你伤筋,你自己也觉得吃力。唉!我的故乡真是安乐之乡!孟子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回江南的空前浩劫,也许就是安乐的报应罢!
然而好逸恶劳,毕竟是人之常情。克服自然,正是文明的进步。忧患而不进步,未必能生;安乐而不骄惰,决不致死。所以我对于安乐的故乡,始终是心神向往的。
石门湾郊外没有一块荒地,稻麦之外,四时蔬果不绝,风味各殊。尝到一物的滋味,可以联想一季的风光,可以梦见往昔的情景。往年我在上海,冬天吃新蚕豆,一时故乡清明赛会、扫墓、踏青之景,以及绸衫、酒旗、戏鼓之状,憬然在目。倘然遇见丝绵,那更使我涌起乡思来。因为这是我乡一带特有的产物。古人要五十岁才得衣帛,我们乡人无论老少都穿丝绵。“人生衣食真难事”,而我乡人得天独厚,这不可以不感谢,惭愧而且惕励!
缘缘堂就建在这得天独厚的环境中。缘缘堂构造用中国式,一切奢侈、烦琐的布置,一概不入。全体正直、高大、轩敞、明爽,具有深沉朴素之美。我认为这样光明正大的环境,适合我的胸怀。
我们在缘缘堂怀抱里的日子约有五年。回想这五年间的生活,处处使我憧憬。春天,桃树戴了满头的花,在门前站岗。门内朱楼映粉墙,蔷薇衬绿叶。院中秋千亭亭地立着。这幸福的光景,使我难忘。夏天,葡萄棚上的新叶,把室中人物映成绿色的统调。垂帘外时见参差人影,秋千架上时闻笑语,这畅适的生活也使我难忘。秋天,芭蕉的叶子高出墙外,夜来明月照高楼,房里有人挑灯夜读,伴着秋虫的合奏。这清幽的情况又使我难忘。冬天,炭炉上时闻普洱茶香,儿童们伴着坐到深夜,直到北斗星转向。这安逸的滋味也使我难忘。现在飘泊四方,但凡我身所在的地方,只要一闭眼睛,就看见无处不是缘缘堂。
九月二十六日,是我的生辰。这时嘉兴已炸得不成样子。我家还是做寿。而宾朋的谈话异乎寻常。有人从上海逃回来,他说上海无数难民无家可归,聚立在租界紧闭的铁栅门边,日夜站着。租界里的同胞拿面包隔铁栅抛去,无数饿人乱抢。有的面包落在地上的大小便中,他们自挣得去吃!我们一个本家从嘉兴逃回来,他说有一次轰炸,看见一妇人躲在墙脚边喂奶,忽然弹片飞来,恰好把那妇人的头削去。这无头的妇人依旧抱着婴孩危坐着,并不倒下。我听了他的话,想起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就讲给人听:猎人入山打猎,远远看见一只大熊,他连发数枪,均中要害,大熊却危坐不动。他走近察看,大熊两眼已闭,血水流下。但是它两只脚抱住大石头,危坐涧水边。猎人再走近细看,才见大石底下的涧水中,有小熊正在饮水。大熊倘倒下了,那石头势必压死她的宝贝。直待猎人掇去了她手中的石头,她才倒下。呜呼!坐客散去了。这便是缘缘堂最后一次聚会。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六日,是石门湾被宣告死刑的日子。石门湾在那一天,真可谓“朝为繁华街,夕暮成死市”。那天,我照例在画《漫画日本侵华史》。只听得玻璃震响,一连数次。心知不妙,出门探问。有人说:“我们这没有设防,决不会来炸的。”大家照旧安居乐业。
正午,一架飞机低低地飞过。石门湾没有警报设备。以前飞机常过境,大家跑出去,站在门口,仰起了头观赏,如同春天看纸鸢,秋天看月亮一样。这天大家依旧出来观赏。谁知他们正要选择不设防的城市轰炸,可以放心地投炸弹,可以多杀些人。飞机盘旋一周,看见毫无一个军人,纯是民众妇孺,而且都站在门外,非常满意。地面上无论哪一个人的生死都操在空中的刽子手手里了!忽然一阵冰雹似的声音在附近的屋瓦上响过,墙壁摆动,桌椅跳跃,玻璃窗齐声大叫。我们挤成一堆,默然不语,但听见墙外奔走呼号之声。飞机还没离去,大有再来的可能,非预防不可。于是有人提议,钻进桌子底下,把丝绵被覆在桌上。我在幼童时代,曾经作此游戏。现在年已过半,却效儿戏,又看见七十岁的老太太也效儿戏,这情状实在可笑。且男女老幼共钻桌底,大类穴居野处的禽兽生活,这行为又实在可耻。这可说是二十世纪物质文明时代特有的盛况!
沿河家家闭户,处处锁门,石门湾顿成死市,不见人影。忽然一家楼上,发出一阵肺病者的咳嗽声,全市为之反响,凄惨逼人。我悄然而悲,肃然而恐。破晓起身,出门时我回首一望,这是我与缘缘堂最后的一面。
其实,在这风声鹤唳之中,有许多人想同我们一样地走,为环境所阻,力不从心。我恨不得有一只大船,尽载了石门湾及世间众生,开到永远太平的地方。向村人告别,我心如刀割!但脸上强自镇定,叮嘱他们“赶快筑防空壕,后会不远”。不能再说下去了。
一九三九年
(有删改)
1.对文中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一再用“我”“我的”或“我们”描述故乡或乡人,朴素的用语中寄托着对故乡的无限爱恋之情。 |
B.文章用较多篇幅描写石门湾得天独厚的环境,缘缘堂优雅安逸的生活,为后来遭受日寇轰炸埋下伏笔。 |
C.缘缘堂不仅是供人居住的现实家园,也是承载作者生活愿景、艺术审美、道德理想的文化与精神家园。 |
D.在“冰雹似的声音”“玻璃窗齐声大叫”的环境中大家默然不语,写出了面对轰炸时人们惊恐的心理。 |
A.第六段反复书写“使我难忘”,既显示出对和平安宁生活的向往,更凸显了漂泊在外、无家可归的悲伤与痛苦。 |
B.作者写大熊护子时,有意把“它”替换为“她”,将大熊人性化,暗含将熊的兽面人心与侵略者人面兽心对比。 |
C.文中的“朝为繁华街,夕暮成死市”以夸张的手法写石门湾的变故,与“朝如青丝暮成雪”一句的手法相同。 |
D.文章末段中“我恨不得有一只大船……”几句,与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异曲同工。 |
4.鲁迅说:“讽刺作者虽然大抵为被讽刺者憎恨,但他却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讽刺,在希望他们的改善,并非要捺这一群到水底里。”请根据鲁迅的观点,结合文中画线的句子谈谈你的理解。
麦田物语
王安忆
我插队的地方,是淮河流域的平原,一年两季作物,一季麦子,一季黄豆。种豆的记忆都是与农作的劳苦联系在一起,犁去麦茬,耩下黄豆,由于牲畜不足,总是七八个人拉一具耩;黄豆出芽长叶正逢盛暑,锄豆子的活计就拉开帷幕,豆苗匍匐在地上,叶间漏出灰白的地皮,锄板划开,有深褐色的新土翻出,转眼又叫烈日晒干;也不知老天爷如何算计的,挂豆荚的当口,一定连日大雨,豆地变成一片汪洋;倘若侥幸适时退水,便露出稀疏低矮的豆棵,未熟已衰,收获亦是戚然的,镰刀在枯瘦的豆棵里划拉,干瘪的豆荚裂出豆粒儿,滚在板结的地上——那是耗尽膏腴的土地,来不及歇地一茬接一茬耕种,多少嗷嗷待哺的口在等着。而麦子却是这贫瘠土地的亮光。麦子的长势总是比较顺利,经过夏季的风雨动荡,秋冬是安谧静好的,麦种就在这时候着床睡眠,然后苏醒,正迎来生机勃勃的春天。即便是在这里,疲惫不堪的土地上,春风依然是撩人的,麦子在这时节长起来了。可怜见的,它依然算不上茁壮,但却按时按令地拔节、抽穗、灌浆,你真是要惊讶大自然的手笔,它造出了什么呀!麦秆挺直,叶片修长,再扭扭地垂下,麦粒儿排列得端正,麦芒齐刷刷。我们那里有一个耕种的习惯,就是将豌豆间播在麦地里,麦子黄了,豌豆正好绿了,麦芒呢,亮闪闪。看麦的,割草的,走路的,尽可以下到麦田间,摘嫩豆角,连壳吃,甜津津的。等麦子割倒,打下,麦粒儿里滚着豌豆粒儿,磨成的面,绿莹莹,蒸出的馍,也是绿莹莹。
收麦的日子,阳光明媚,麦棵在刀口悄然倒下,拦腰扎成捆,举上大车,砌起黄金的城,辘辘走过大路,进了庄。麦秸的色泽特别光亮圆润,巧手的姊妹将麦秸捋平,编成戒指和手镯,套在结实黝黑的指和腕上。麦秸是庄户人的宝,茅草房漏了,是用它苫房顶;倘要是烧锅,就一定是烧最好的待客的饭食,麦秸火着得快,烧得透,燃得尽,蒸发面馍,发得老高,贴饼子,几蓬火就红了锅底,饼一下子透了;麦秸铡成麦穰子,细细洒在半熄的火上,星星点点明灭着,锅里的稀饭就黏稠了。在收割的麦地里,用麦秸燎麦子,火灭烟起,一股子麦香扑面而来。总的说来,烧麦秸是奢侈的事情,因麦穰是牛半年的口粮。起房子时,麦穰是和在泥里做土坯,就像水泥里的钢筋,是庄户人的建材。最不济的麦秸,是用来填毛窝,毛窝是农人冬天的御寒装备。苘麻编成鞋壳,填进麦秸,伸进脚去,全身都热了。那留在地里的麦茬,被犁铧翻起来,做了豆地的草肥,养育歉收的秋庄稼。麦子就是这么温润着农人清寒的岁月,点亮了黯淡的视野。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麦子,叫做荞麦。当大水彻底淹没豆地,播种的节令也错过的时候,还赶得及种上一季快熟的庄稼,那就是荞麦。在地势略高,退水早的地里,赶紧撒下种,几乎转眼间,出土长叶开花。荞麦花是白色的,在我们村庄田地的高处,平地里还泥泞着,沤烂着倒伏的豆棵,可这里那里,是纯洁的荞麦花,就像在安慰受委屈的心。荞麦的果实却是黑黄的,有一股子韧劲,特别难对付。刁蛮的老婆婆算计刚过门的新媳妇,第一顿饭就让做荞麦面馍。新媳妇的手插在面里,拔也拔不起来,和面的黄瓦盆摔烂了,面还在手上。要能做好荞麦面的饭食,就什么也难不倒了。
我曾经在小说《上种红菱下种藕》里写道,船老大载和尚走水路,让和尚讲故事听,和尚的故事里有一则,讲的是江西的觅宝人。这觅宝人跟循的宝脉断了踪迹,却已远离家乡,身在荒僻,眼看山穷水尽,却忽然从老鼠洞里挖出一把麦种,于是开荒下种,来年长出一片麦田,觅宝人想,这大约就是他要找的宝了。陈雨航先生看到这一节,忽来电话,说有无限的感慨,这时方才意识这麦田也是那麦田。埋头往格子纸上栽字儿,竟是落到“麦田”。就这样,人常常看不到自己的喜欢,有一次,朋友喜得贵子,命我起名,我给的就是一个“麦”字,也才知道心里一向存着什么。这大概就叫做“缘”吧!
2007年元月19日上海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种豆的劳苦和收获,看似与“麦田物语”无关,实则为后文写麦田里的故事做了铺垫,以此表达作者对麦田的深厚感情。 |
B.第二段细数“麦秸是庄户人的宝”,从苦房顶、烧锅到做庄户人的建材、御寒装备和草肥,琐细的记述背后是作者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和深刻体验。 |
C.巧手的姊妹用麦秸编戒指、手镯戴,刁蛮的婆婆算计刚过门的媳妇,作者既表达了对农人的质朴的爱美之心的赞美,又对其狭隘和自私进行了揭露和批判。 |
D.作者善于借助修辞增强语言表现力,比如“豆苗匍匐在地上”“麦芒呢,亮闪闪”“砌起黄金的城”等等描写,就既给人形象感,又充满感情。 |
3.文章最后一段内容与作者记忆中的“麦田”看似无关,实则颇具匠心。作者这样写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