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历史
余华
一九三〇年八月,一个名叫谭博的男孩和一个名叫兰花的女孩,共同坐在阳光无法照耀的台阶上。作为少爷的谭博和作为女佣女儿的兰花,时常这样坐在一起悄悄谈论着他们的梦。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十七岁的谭博已经不再和十六岁的兰花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那时候谭博身躯里青春荡漾,他有时会突然拦住兰花,眉飞色舞地向她宣讲一些进步的道理。那时候兰花总是低头不语。在这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里,兰花与往常一样用抹布擦洗着那些朱红色的家具。谭博坐在窗前阅读泰戈尔有关飞鸟的诗句。兰花擦着家具时尽力消灭声响,她偶尔朝谭博望去的眼神有些抖动。她希望现存的宁静不会遭受破坏。然而阅读总会带来疲倦。当谭博合上书,他必然要说话了。最近,他常常梦见自己坐上了一艘海轮,这种渴望出门的欲望在清醒时也异常强烈。“我想去延安。”他告诉她。她迷茫地望着他,显而易见,延安二字带给她的只能是一片空白。他并不打算让她更多地明白一些什么,他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她近来梦中的情景。她重现了一九三〇的害臊。然后她告诉他近来她也有类似的梦。不同的是她没有置身海轮中,而是坐在了由四人抬起的轿子里,她脚上穿着颜色漂亮的布鞋。轿子在城内各条街道上走过。他听完微微一笑,说:“你的梦和我的梦不一样。”
一九五〇年四月,作为解放军某文工团团长的谭博,回到了他的一别就是十年的家中。此刻全国已经解放,那时候兰花依然居住在他的家中,只是不再是他母亲的女佣,开始独立地享受起自己的生活。谭博英姿勃发走入家中的情景,给兰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兰花已经儿女成堆了,她已经丧失了昔日的苗条,粗壮的腰扭动时抹杀了她曾经有过的美丽。
在此之前,兰花曾梦见谭博回家的情景,居然和现实中的谭博回来一模一样。因此在某一日中午,当兰花的丈夫出门之后,兰花告诉了谭博她梦中的情景。“你就是这样回来的。”兰花说。谭博听后也回想起了他在回家路上的某一梦,梦中有兰花出现,但兰花依然是少女时期的形象。
“我也梦见过你。”谭博说。他看到此刻变得十分粗壮的兰花,不愿费舌去叙说她昔日的美丽。有关兰花的梦,在谭博那里将永远地销声匿迹。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垂头丧气的谭博以反革命分子的身份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他是来料理后事的。此刻兰花的儿女基本上已经长大成人。谭博身穿破烂的黑棉袄在兰花身旁经过时,略略站住了一会儿,向兰花胆战心惊地笑了笑。兰花看到他后轻轻“哦”了一声。于是他才放心地朝自己屋内走去。过了一会儿,兰花敲响了他的屋门,然后问他:“有什么需要我?”谭博不知该说些什么。母亲去世的消息是兰花设法通知他的。这一次,两人无梦可谈。
一九八五年十月。已经离休回家的谭博,终日坐在院内晒着太阳。还是秋天的时候,他就怕冷了。兰花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她依然十分健壮。她将一盆衣服搬到水泥板上,开始洗刷衣服。谭博眯缝着眼睛,看着她的手臂如何有力地摆动。在一片“唰唰”声里,他忧心忡忡地告诉兰花:他近来时常梦见自己走在桥上时,桥突然塌了。走在房屋旁时,上面的瓦片奔他脑袋飞来。兰花听了没有作声,依然洗着衣服。谭博问:“你有这样的梦吗?”“我没有。”兰花摇摇头。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时间跨度大,展现了男女主人公不同的时代的生活、梦想,既是两个人历史的再现,也是一段特定时代历史的缩影。 |
B.小说自始至终特别突出中国发生过重大事件的年份,通过写谭博和兰花两个人的命运及其反抗,反映中国的社会现实。 |
C.小说作者用较短的篇幅将两个人半个世纪的命运变化勾勒出来,呈现出历史的戏剧性和人物命运的荒谬性。 |
D.小说第二段中写谭博窗前读诗、兰花擦拭家具的情景,运用了神态描写,表现兰花内心深处对谭博的浓浓爱恋。 |
3.小说以“梦”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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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出门远行(节选)
余华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这年我十八岁,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可是我一点也不累。黄昏就要来了,但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这一次我看到了,看到的不是旅店而是汽车。汽车是朝我这个方向停着的,停在公路的低处。司机的脑袋我看不见,他的脑袋正塞在车头里。车箱里高高堆着箩筐,我想着箩筐里装的肯定是水果。
我兴致勃勃地跑了过去,向司机打招呼:“老乡,你好。” 司机好像没有听到,仍在弄着什么。
“老乡,抽烟。”
这时他才使了使劲,将头从里面拔出来,并伸过来一只黑乎乎的手,夹住我递过去的烟。我赶紧给他点火。他将烟叼在嘴上吸了几口后,又把头塞了进去。
于是我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不一会他修好了车,就盖上车盖跳了下来。我赶紧走上去说:“老乡,我想搭车。”不料他用黑乎乎的手推了我一把,粗暴地说:“滚开。”
我气得无话可说,他却慢悠悠地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然后发动机响了起来。我知道要是错过这次机会,将不再有机会。于是我跑到另一侧,也拉开车门钻了进去。我准备与他在驾驶室里大打一场。然而他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地看起我来,这让我大惑不解。
我舒服地坐在座椅上,看着窗外,和司机聊着天。现在我和他已经成为朋友了。我已经知道他是在个体贩运。这汽车是他自己的,箩筐里的苹果也是他的。
现在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旅店,这汽车这司机这座椅让我心安而理得。
可是这汽车抛锚了。于是他又爬到车头上去了,脑袋又塞了进去。过了一会他把脑袋拔了出来,把车盖盖上。
“修好了?”我问。
“完了,没法修了。”他说。
我想完了,“那怎么办呢?”我问。“等着瞧吧。”他漫不经心地说。
我仍在汽车里坐着,不知该怎么办。眼下我又想起什么旅店来了。
司机这时在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他从第一节做到最后一节,做得很认真。我在里面也坐不住,于是,打开车门也跳了下去。我在想着旅店和旅店。
这个时候我看到坡上有五个人骑着自行车下来,每辆自行车后座上都用一根扁担绑着两只很大的箩筐。那五个人骑到我跟前时跳下了车,我很高兴地迎了上去,问:“附近有旅店吗?”他们没有回答,而是问我:“车上装的是什么?”
我说:“是苹果。”
他们五人推着自行车走到汽车旁,有两个人爬到了汽车上,接着就翻下来十筐苹果,下面三个人把筐盖掀开往他们自己的筐里倒。我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情景让我目瞪口呆。我明白过来就冲了上去,责问:“你们要干什么?”
他们谁也没理睬我,继续倒苹果。我上去抓住其中一个人的手喊道:“有人抢苹果啦!”这时有一只拳头朝我鼻子上狠狠地揍来了,我被打出几米远。爬起来用手一摸,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了,鲜血像是伤心的眼泪一样流。
司机此刻正在慢慢地散步,我朝他喊:“你的苹果被抢走了!”可他根本没注意我在喊什么,仍在慢慢地散步。
这时候,坡上又有很多人骑着自行车下来了,每辆车后都有两只大筐,骑车的人里面有一些孩子。他们蜂拥而来,又立刻将汽车包围。他们都发疯般往自己筐中装苹果。才一瞬间工夫,车上的苹果全到了地下。那时有几辆手扶拖拉机从坡上隆隆而下,跳下一帮大汉开始往拖拉机上装苹果,那些空了的箩筐一只一只被扔了出去,所有人都像蛤蟆似地蹲着捡苹果。
我大声骂着:“强盗!”扑了上去。于是有无数拳脚前来迎接,我全身每个地方几乎同时挨了揍。我想叫唤一声,可嘴巴一张却没有声音。我开始用眼睛去寻找那司机,这家伙此刻正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
那个时候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只能用眼睛看着这些使我愤怒极顶的一切。我最愤怒的是那个司机。
坡上又下来了一些手扶拖拉机和自行车,他们也投入到这场浩劫中去。我看着他们将车窗玻璃卸了下来,将轮胎卸了下来,又将木板橇了下来。轮胎被卸去后的汽车显得特别垂头丧气,它趴在地上。我看着地上越来越干净,人也越来越少。
现在只有一辆手扶拖拉机还停在趴着的汽车旁。有几个人在汽车旁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拿走。看了一阵后才一个一个爬到拖拉机上,于是拖拉机开动了。
这时我看到那个司机也跳到拖拉机上去了,他在车斗里坐下来后还在朝我哈哈大笑。我看到他手里抱着的是我那个红色的背包。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背包里有我的衣服和我的钱,还有食品和书。可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
我看着拖拉机爬上了坡,然后就消失了,我这时又饥又冷,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天色完全黑了,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我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座椅没被他们撬去,这让我心里稍稍有了安慰。我就在驾驶室里躺了下来。我闻到了一股漏出来的汽油味,那气味像是我身内流出的血液的气味。外面风越来越大,但我躺在座椅上开始感到暖和一点了。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我躺在汽车的心窝里,想起了那么一个晴朗温和的中午,那时的阳光非常美丽。我记得自己在外面高高兴兴地玩了半天,然后我回家了,在窗外看到父亲正在屋内整理一个红色的背包,我扑在窗口问:“爸爸,你要出门?”
父亲转过身来温和地说:“不,是让你出门。” “让我出门?”
“是的,你已经十八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
后来我就背起了那个漂亮的红背包,父亲在我脑后拍了一下,就像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于是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十八岁的“我”初次出门远行,面对陌生的环境,涉世不深的“我”容易被眼前新鲜的事物所吸引,出门对“我”而言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
B.汽车抛锚,哄抢苹果的人打伤了阻拦的“我”,苹果的真正主人——司机漠不关心,还拿走我的行李离去,“我”孤零零地站在汽车前,遍体鳞伤。 |
C.在遭遇世界给“我”的残酷的成人礼之后,“我”坐回汽车,孤独而又痛苦,十分想念家中的温暖,这是一场失去所有的、失败的旅程。 |
D.小说通过“我”的经历和思考,揭示了理想与现实的距离以及成长的艰辛,生动地揭示了世界的荒诞无常和青年人在这种荒谬人生面前的迷惘。 |
3.“旅店”在小说中有什么象征意义?
蹦蹦跳跳的游戏
余华
在街头的一家专卖食品和水果的小店里,有一张疲惫苍老的脸,长年累月和饼干、方便面、糖果、香烟、饮料们在一起,像是贴在墙上的陈旧的年历画,这张脸的下面有身体和四肢,还有一个叫林德顺的姓名。
现在,林德顺坐在轮椅里,透过前面打开的小小窗口,看着外面的街道,一对年轻的夫妇站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他们都是侧身而立,他们中间有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男孩穿着很厚的羽绒服,戴着红色的帽子,脖子上扎着同样红色的围巾。可是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男孩却是一身寒冬的打扮。
他们三个人站在街道的对面,也就是一家医院的大门口,他们安静地站在嘈杂进出的人群中间,作为父亲的那个男人双手插在口袋里,侧着脸始终望着大门里面的医院,他的妻子右手拉着孩子的手,和他一样专注地望着医院,只有那个男孩望着大街,他的手被母亲拉着,所以他的身体斜在那里,男孩的眼睛热爱着街道,他的头颅不停地摇摆着,他的手臂也时常举起来指点着什么,显然他还在向他的父母讲述,可是他的父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男孩的父母迎向了医院的大门,林德顺看到一个发胖的护士和他们走到了一起,站住脚以后,他们开始说话了。男孩的身体仍然斜着,他仍然在欢欣地注视着街道。
那个护士说完话以后,转身回到了医院里面,男孩的父母这时候转过身来了,他们拉着儿子的手小心翼翼地走过街道,来到了林德顺小店的近旁。父亲松开儿子的手,走到林德顺的窗口,向里面张望。林德顺看到一张满是胡子茬的脸,一双缺少睡眠的眼睛已经浮肿了,白衬衣的领子变黑了。林德顺问他:
“买什么?”
他看着眼皮底下的桔子说:“给我一个桔子。”
“一个桔子?”林德顺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伸手拿了一个桔子:“多少钱?”
林德顺想了想后说:“给两毛钱吧。”
他的一只手递进来了两毛钱,林德顺看到他袖管里掉出了几个毛衣的线头来。
当这位父亲买了一个桔子转回身去时,看到那边母子两人正手拉着手,在人行道上玩着游戏,儿子要去踩母亲的脚,母亲则一次次地躲开儿子的脚,母亲说:
“你踩不着,你踩不着……”
儿子说:“我能踩着,我能踩着……”
这位父亲就拿着桔子站在一旁,看到他们蹦蹦跳跳地玩着游戏,直到儿子终于踩到了母亲的脚,儿子发出胜利的喊叫:
“我踩着啦!”
父亲才说:“快吃桔子。”
林德顺看清了男孩的脸,当男孩仰起脸来从父亲手中接过桔子的时候,林德顺看到了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可是男孩的脸却是苍白得有些吓人,连嘴唇都几乎是苍白的。
然后,他们又像刚才在街道对面时一样安静了,男孩剥去了桔子皮,吃着桔子在父母中间走去。
林德顺知道他们是送孩子来住院的,今天医院没有空出来的床位,所以他们就回家了。
第二天上午,林德顺又看到了他们,还像昨天一样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不同的是这次只有父亲一个人在向医院里面张望,母亲和儿子手拉着手,正高高兴兴地玩着那个蹦蹦跳跳的游戏。隔着街道,林德顺听到母子两人喊叫:
“你踩不着,你踩不着……”
“我能踩着,我能踩着……”
母亲和儿子的声音里充满了欢乐,仿佛不是在医院的门口,而是在公园的草坪上。男孩的声音清脆欲滴,在医院门口人群的杂声里,在街道上车辆的喧嚣里脱颖而出:
“我能踩着,我能踩着……”
接着,昨天那个发胖的护士走了出来,于是这蹦蹦跳跳的游戏结束了,父母和孩子跟随着那个护士走进了医院。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也是上午,林德顺看到这一对年轻的夫妇从医院里走了出来,两个人走得很慢,丈夫搂着妻子的肩膀,妻子将头靠在丈夫的肩上,他们很慢很安静地走过了街道,来到林德顺的小店前,然后站住脚,丈夫松开搂住妻子的手,走到小店的窗口,将满是胡子茬的脸框在窗口,向里面看着。林德顺问他:
“买一个桔子?”
他说:“给我一个面包。”
林德顺给了他一个面包,接过他手中的钱以后,林德顺问了他一句:
“孩子好吗?”
这时候他已经转过身去了,听到林德顺的话后,他一下子转回脸来,看着林德顺:
“孩子?”
他把林德顺看了一会儿后,轻声说:
“孩子死了。”
然后他走到妻子的面前,将面包给她:
“你吃一口。”
他的妻子低着头,像是看着自己的脚,披散下来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她摇摇头说:
“我不想吃。”
“你还是吃一口吧。”她的丈夫继续这样说。
“我不吃。”她还是摇头,她说:“你吃吧。”
他犹豫了一会后,笨拙地咬了一口面包,然后他向妻子伸过去了手,他的妻子顺从地将头靠到了他的肩上,他搂住了她的肩膀,两个人很慢很安静地向西走去。
林德顺看不到他们了,小店里的食品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就继续看着对面医院的大门,他感到天空有些暗下来了,他抬了抬头,他知道快要下雨了。他不喜欢下雨,他就是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倒霉的。一个很多年以前的晚上,在滴滴答答的雨声里,他抱着一件大衣,上楼去关上窗户,走到楼梯中间时突然腿一软,接着就是永久地瘫痪了。现在,他坐在轮椅上。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反复提到孩子与母亲蹦蹦跳跳地玩着游戏的场景,快乐而富有生机,让人印象深刻。而最后孩子却死了,前后对比,增强了文章的悲剧性。 |
B.小说从林德顺的视角展开叙述,写了一对年轻夫妻带活泼可爱的孩子去看病,最后痛失爱子的故事,并交待了林德顺在整个过程中的情绪和情感的变化。 |
C.“将满是胡子茬的脸框在窗口”“满是胡子茬”说明丈夫无心也无时间去注意自己的形象。“框”字面意是镶嵌的意思,说明丈夫为孩子看病的事情身心俱疲,非常劳累。 |
D.小男孩“戴着红色的帽子,脖子上扎着同样红色的围巾”的“红色”象征蓬勃的生命,这与后文小男孩生命的逝去形成鲜明的对比,增添了悲剧色彩。 |
3.小说略写了男孩生命终结的过程,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兰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苦根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
“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刚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们都在笑我,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
“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
“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身子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
“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
“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
“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
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
夕阳的余晖中,坐在田边的老人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过来,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噪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
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节选自余华的《活着》,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先写福贵讲述自己的境遇,再写福贵买生,最后以局外人的视角描写晚归的场景,脉络清晰,行文的转换与起伏自然、和谐。 |
B.福贵心知自己时日无多,便决定买一头老牛。有了老牛,福贵就像有了伴儿,自此相依为命,情节发展与人物心理感受相依相随。 |
C.卖牛人惊讶的反应、连呼“今天合算”的话语,以及旁边人哄笑的细节,都衬托出福贵买老牛的反常,突出了福贵对生命的怜悯。 |
D.文末写土地像女人召唤儿女般召唤黑夜来临,以景物变化象征生与死的相依、命运的不可抗拒,这样的写法使文章具有哲学意味。 |
3.美国作家艾米丽卡特评价这部小说“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请结合文本分析这一特点。
断魂枪
老舍
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
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半醒的人们,揉着眼,祷告着祖先与神灵;不大会儿,失去了国土、自由与主权。门外立着不同面色的人,枪口还热着。龙旗的中国也不再神秘。枣红色多穗的镖旗,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声名,连沙子龙,他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
把小院的门关好,熟习熟习他的“五虎断魂枪”。这条枪与这套枪,二十年的工夫,给他创出来“神枪沙子龙”五个字,没遇见过敌手。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在他手下创练起来的少年们还时常来找他。他们都有点武艺,可是没地方去用。有的在庙会上去卖艺,还时常去走会。虽然算不了什么,他们打扮得像个样儿,他们是神枪沙子龙的徒弟——虽然沙子龙并不承认——得到处露脸。没钱,上沙老师那里去求。沙老师不含糊,不让他们空着手儿走。可是,为打架或献技去讨教一个招数,沙老师有时说句笑话,马虎过去,有时直接把他们赶出去。
王三胜——沙子龙的大伙计——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摆好了家伙。抹了一鼻子茶叶末色的鼻烟,他抡了几下竹节钢鞭,把场子打大一些。放下鞭,没向四围作揖,叉着腰念了两句:“脚踢天下好汉,拳打五路英雄!”向四围扫了一眼:“乡亲们,王三胜不是卖艺的。有爱练的尽管下来,王三胜以武会友,有赏脸的,我陪着。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诸位,有愿下来的没有?”他看着,准知道没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条钢鞭更硬,十八斤重。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脸上绷紧,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踩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地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有功夫!”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
“下来玩玩,大叔!”王三胜说得很得体。
点点头,老头儿往里走。这一走,四处全笑了。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地往前拉扯,像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一点没理会四围怎样笑他。
“神枪沙子龙的徒弟,好,让你使枪吧,我呢?”。
“三截棍进枪吧?”王三胜要看老头子一手,三截棍不是随便就拿得起来的家伙。
老头子又点点头,拾起家伙来。王三胜努着眼,抖着枪,脸上十分难看。
老头子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子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老头子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别走!”王三胜擦着汗:“你不离,姓王的服了!可有一样,你敢会会沙老师?”
“就是为会他才来的!”老头子的干巴脸上皱起点来,似乎是笑呢。
“你老贵姓?”他问。
“姓孙哪,”老头子的话与人一样,都那么干巴。“爱练,久想会会沙子龙。”
沙子龙不把你打扁了!王三胜心里说。他脚底下加了劲,可是没把孙老头落下。但是,沙子龙是没对手的。准知道孙老头要吃亏,他心中痛快了些,放慢了些脚步。
到了客栈,他心中直跳,唯恐沙老师不在家,他急于报仇。他知道老师不爱管这种事,可是他相信这回必定行,他是大伙计,不比那些毛孩子;再说,人家在庙会上点名叫阵,沙老师还能丢这个脸吗?
“三胜,”沙子龙正在床上看着本《封神榜》,“有事吗?”
“栽了跟头!”
只打了个不甚长的哈欠,沙老师没别的表示。
王三胜心中不平,但是不敢发作;他得激动老师:“姓孙的一个老头儿,门外等着老师呢;把我的枪,枪,打掉了两次!”他知道“枪”字在老师心中有多大分量。
客人进来,沙子龙在外间屋等着呢。彼此拱手坐下,他叫三胜去泡茶。三胜希望两个老人立刻交了手,可是不能不沏茶去。孙老者没话讲,用深藏着的眼睛打量沙子龙。- 5 -
沙子龙很客气:“要是三胜得罪了你,不用理他,年纪还轻。”
“教徒弟不易!”孙老者说。
“我没收过徒弟。走吧,这个水不开!茶馆去喝,喝饿了就吃。”沙子龙从桌子上拿起缎子褡裢,一头装着鼻烟壶,一头装着点钱,挂在腰带上。
“我来为领教领教枪法。”
“五虎断魂枪?”沙子龙笑了:“早忘干净了!早忘干净了!告诉你,在我这儿住几天,咱们各处逛逛,临走,多少送点盘缠。”
“教给我那趟枪!”孙老者抱了抱拳。
沙子龙下了台阶,也抱着拳:“孙老者,说真的吧;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齐入棺材!”
孙老者的胡子嘴动了半天,没说出什么来。到屋里抄起蓝布大衫:“打搅了,再会!”
沙子龙把客人送到小门,然后回到屋中,对着墙角立着的大枪点了点头。
王三胜和小顺们都不敢再到土地庙去卖艺,大家谁也不再为沙子龙吹腾。“神枪沙子龙”慢慢似乎被人们忘了。
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沙子龙的大徒弟王三胜对过去的辉煌有着无限留恋、眷念,依然固守着江湖本性,保有对于武学的迷恋和热情,也希望师父不要退出江湖。 |
B.孙老者性格豪爽,他偌大年纪,武艺仍然十分高强。为了传承“五虎断魂枪”,他专程赶来领教断魂枪法,显示了很强的进取心。 |
C.文中说“他的世界被狂风吹走”,“他的世界”指的是沙子龙当年走镖事业的辉煌。而“狂风”指的是西方世界武力和文化的影响。 |
D.断魂枪不仅是一种武艺,更是沙子龙英雄人生的折射。面对时代大变局,他只有伤感和无奈,心中充满了英雄末世的落寞与悲哀。 |
E.本文语言简洁短促,富有力度,还大量运用北方口语,与沙子龙、王三胜、孙老者等市井人物的身份相契合,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 |
3.结合文本简析小说是如何表现“神枪沙子龙”风采的?
大师
于坚
我遇见他总是在会议上,坐在一个角落里,很少说话,不到他发言的时候,两条腿抖个不停,仿佛在抽风,表情激动,蓄势待发,搞得坐在他旁边的人也很紧张。到他发言,总是很吃力的样子,手挥舞着,眼睛斜瞪,眼白放大,仿佛正从一口深井里面提水,而水太深、太重,提不起来的样子。令人很担心,觉得他的话非常重要。但他最后说出来的总是语焉不详、鸡毛蒜皮、小题大做、不得要领,会议讨论南极洲是否会融化的重大问题,他却说小区里面没有花园也是不对的,浪费时间,被主持人中途打断。大多数时候他保持沉默,极力控制着由于渴望发言而即将抽风的种种症状,他有很多话要说,但坚强地自我克制住了。他在会议小休或者去洗手间的时候会突然爆发,哗啦啦地说起话来。他的口音非常奇怪,似乎躲在喉结这块岩石下面,原始的声音,没有一般受过发声训练的人的那种磁性,音箱感,自信。他的声音像非洲人说话,尖利刺耳而又嘶哑低沉,混杂着彼此矛盾的音质,一方面滔滔不绝,一方面又不愿意声张似的,因此听上去口齿不清,像是慢速穿过岩石即将到站的地铁。某个有着播音员嗓门的同事教育他,打开你的喉咙,把声音放出来,那人公鸡般的夸张地伸缩着嘴巴,这样,这样!他扬起脖子,跟着比划了几下,哑的,没声音出来,就放弃了。我从来没有在会议以外的场合见过他,我们总是一起开会,会议结束后分头离去,他总是最先离开会议室,因为坐在后面。
我一向对那些在会议上不说话的人抱有好感,总觉得真理是在这些人的沉默里面,我们心有灵犀地相视而笑。我总是对每一个落日怀着好感,而对迈步中天、滔滔不绝的辉煌日头没有感觉,当太阳发言的时候,我总是躲得远远的,钻到世界的阴影堆里。只有在冬天,在寒流之后,我才喜欢那头顶的太阳,它已经变得暖暖的,不是那么声色俱厉了。
忽然有一天在灰色的大街上看见他,他正在金碧路的人行道上向东走去。这是我在国家会议之外第一次看到他。他走路的样子真像一位大师。灰色的象,缓慢地移动着,似乎喧哗的大街不过是一座安静的森林。他身体里面装着一块石头,神情茫然,看着一切而不是某一点,显然已经灵魂出窍,神游物外了。这个人听不见汽车队列的嘈杂、看不出红灯的警告,茫然地走下人行道,在众目睽睽之下,穿过了车流,他那置身度外的神情就像盲人聋人。有的司机被这个人的傲慢激怒,愤怒地按着喇叭,他全然听不见,那么慢地移动着,就像一块石头驾着风飘在洪流之上。
我有些不能肯定他就是我认识的那个坐在会议室后排的人,相貌是对的,但身体反映出来的气质、灵魂状态完全不是那个人。难道这就是他沉默着的部分,那桶总是被会议压制着的永远打不起来的深井中的水。他像大师那样傲慢,重重地、缓慢地、抢着老于所说的那种“一”,走掉了。落日那样消失在灰色大街的另一头,累暗在后面簇拥着他。
在另一次会议的时候,我再次遇见他,我想告诉他我在大街上看到的这一幕。但看着他愚钝、欲言又止、即将抽风的样子,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不能肯定那个在大街上走过的大师,是否与他有关。我只是随便说起,我那天在金碧路看见你了。是的。他说,我最近经常走路去上班,从气象路开始,穿过金碧路,一直走到东方广场旁边的尚义街,大约要走四十分钟,这么走比坐车好多了,我已经瘦了不少。他满足地笑起来,这样的微笑,足以肯定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会场是“我”与“他”的连接点,文章由此切入描写“他”在会场的种种表现,再现了“他”对会议发言的期待、急切而又不被重视的窘迫之态。 |
B.写“他的声音像是非洲人在说话”、同事教“他”发音技巧,都为了说明“他”奇怪的口音,是以调侃的方式写“他”的说话带给人的切身感受。 |
C.想“躲得远远的”“钻到世界的阴影堆里”,是会议上很少发言的人们,因不满发言者的“声色俱厉”“滔滔不绝”,而产生的厌恶和躲避心理。 |
D.文章叙写“他”在会场内外迥然不同的表现,看似不合情理却又合乎常理,其中蕴含着作者关于会议对人的压制的忧虑和反思,这是文章的深刻之处。 |
3.文章较为夸张地连续使用“抽风”“深井里面提水”之类的词句,描述“他”的形象,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小 矮 人
【波兰】姆罗热克
从前有个挂牌“小小”的矮人剧团,一个很认真的常设团体,每周至少有四场演出,大胆涉猎了所有剧目。文化部因而把它提高到了样板矮人剧院的水平,并授予了一个新的名称,这个扩大了的叫法是“中央小小”,对此谁也没有感到奇怪。这个剧院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在这里找到一份差事,成了每一个业余的或职业的矮人演员的幻想。不过,这家剧院的编制早已配备齐全,拥有精兵强将。有个矮人是该剧院最杰出的明星,他表演情人和英雄的角色,因为他最矮小。他大获成功,收入可观,评论界对他天才的演技赞不绝口。如果剧院得以存在,首先是由于他的功劳。
有一次,他在化妆室里化装——那是在《勇敢的包莱斯瓦夫》首场戏公演之前,他担任剧中的主角——突然发现镜子里没有照出他的金皇冠,可皇冠明明是戴在他头上的呢!过了一会儿,他出台的时候,皇冠碰到了上方的门框,掉落到地板上,像个铁壶盖子一样在地上滚,还发出金属的铿锵声。他拾起皇冠,走到前台。第一幕结束后他回到后台化妆室,本能地低下了头。“中央小小剧院”的房子是根据剧团的比例为它特建的。
《勇敢的包莱斯瓦夫》一幕一幕往下演,而我们的演员在进出化妆室时都习惯性地低下了头。偶尔他瞥见了剧院老理发师的目光正停留在自己身上。理发师也是个矮人,但还不够矮小,由于太大,就不能登台演出,只能做些辅助工作;他怨天尤人,灵魂深处对一切事和每个人都充满了妒忌。他的目光是那样专注,那样阴沉。小矮人怀着不快心情走上舞台。过了一段时间这种不快心情仍然没有离开他;每天带着这种不自觉的感情睡去,又带着它醒来,虽然极力想摆脱它。他自我欺骗,佯装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快,下意识地去抵制心中早已萌发的怀疑。时间并没有给他带来平静。恰恰相反,有一天,他从化妆室走出来的时候,不得不低下头,尽管头上没戴皇冠。在过道里他又跟理发师擦肩而过。
这一天他决心正视现实。他在自己雅致的套间里,拉上窗帷,给自己量了身高。这一测量说明了一切。再也不存在什么幻想,他长高了。
傍晚,他瘫倒在沙发上,喝着一杯格罗格酒。第二天他砍掉了鞋后跟。他希望长高只是一种过渡现象,或许过些时候又能缩回去。在一段时间里砍掉的鞋后跟确实帮了他的忙。终于有一回他走出化妆室,正好老理发师在场,便故意挺了挺胸脯,额头上却碰了个大青包。他从那人的眼中看到了讥讽。
他为何长高了?他体内的生长激素为何过了这么多年突然从昏睡中苏醒?剧团已经发
现了吗?有几次他看到老理发师在幕后的一些角落里跟演员们窃窃私语,他一走过去,絮语声便戛然而止,换成了毫无意义的闲扯。他留心观察伙伴们的面部表情,但是从他们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走在街上越来越少碰见老太太对他说:“小家伙,你跟妈妈走丢了吗?”倒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对他说:“请问,先生……”他回到家里,倒在小床上一动不动地躺着,
眼望着天花板。可是后来他不得不改变姿势,因为他的双脚伸出了小床外,麻木了。这张小床对于他已经太短了。
终于,他对“中央小小剧院”的同事们也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他们都已看到,或者都已猜到是怎么回事,昔日热情洋溢的评论也沉寂了,对他的赞扬也愈来愈少见。到处遇见的都是同情的或嘲弄的眼神。或许这只是他那亢奋的想象力在起作用?幸好领导没有改变对他的态度。在《勇敢的包莱斯瓦夫》演出中他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当然不像演《哈姆雷特》那样成功,但毕竟也是很成功的。领导照常毫不犹豫地指定他扮演《黑衣骑士》中的主角,这个剧已经发了海报。
排练过程中尽管他很痛苦,但并没有经历什么特殊困难就实现了首次公演。他坐在镜子前面,不看镜子就化好了装。舞台监督按了铃,他从座位上沉重地站起来,不意脑袋竟撞碎了天花板上的电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整个剧团的人在灯光明亮的过道上站成了半圆圈,理发师站在中央。理发师身边站的是剧团里另一位扮演情人的演员,同样很有才华,但迄今他只能演B角,就是因为高出了几个厘米。两人默默对视了片刻。
他不得不同剧院告别了。后来随着身高增长,他变换过几种职业,在青年剧院跑过龙套,当过跑腿的,在有轨电车线上扳过道岔。他已经是个中等身材的成年男子了。
他经受过怎样的痛苦?他有什么感觉?他的姓氏早已从海报上消失了,早已被人忘到九霄云外。他在保险部门当了个职员。
这样又过了许多年,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为了度过周末的自由时间,他走进了矮人剧院。他坐在观众席上高兴得适度,笑得也适度,并不曾表露出过分的兴趣。一边看表演一边剥着薄荷糖糖纸。散场后,他来到衣帽间,穿上了深蓝色的长大衣,扣上了扣子,满意地嘘了一口气,因为等着他的是一顿可口的晚餐。
“不错,一群很好玩的小矮人。”他自言自语地说。
(有删减)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A.小说多次写到理发师看着小矮人,这样写表现了小矮人的内心世界,以为别人别有用心;为下文写小矮人因为个高而不得不离开小矮人剧场作了铺垫。 |
B.《小矮人》中,个头的长高却是一种悲剧,因为当矮小变成一种在剧团里出人头地的资本的时候,失去矮小就是失去竞争的优势。 |
C.《小矮人》这个故事的情节看起来似乎不可能、不真实,而且滑稽可笑,但是在荒诞中却蕴含着朴实可信,因为生活中真有这样的小矮人。 |
D.《小矮人》是一篇荒诞派小说,表现扭曲了的荒唐画面、滑稽可笑的人和事,旨在 批评波兰统治阶级对下层百姓的奴役。 |
E.姆罗热克是波兰当代文学中荒诞派的代表作家,本文文字洗练,挖苦、嘲笑人们思想意识中的许多弱点和社会中的阴暗面。 |
3.小说结尾为什么要写小矮人走进小矮人剧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