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文化
【俄罗斯】安德烈.马卡罗夫著 李冬梅译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台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和《我们将从这里开始打败瑞典人》,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乔迁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整个这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里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只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这不难理解,不管是电视,还是互联网,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都没有,只有带着一个圆圆的小喇叭的收音机。
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准确的两项是( )A.小说的矛盾起于一套突如其来的房子,这套房子一石激起千层浪,打破了科利亚家的平静的生活,也由此激化了科利亚与妻子的矛盾。 |
B.科利亚儿子追求时尚,不喜欢用落后的纸质阅读方式,而喜欢用便利快捷的新式阅读方式来获取知识。 |
C.小说用繁笔,铺叙了姑妈留下的一些书的遭遇,有力地突出了书籍在科利亚家中人眼中的地位,揭示了他们只看重物质享受,轻视文化追求的本质。 |
D.文中多次写到科利亚较重视姑妈留下的一些书籍,说明他是个很有文化追求的人,可又拗不过妻儿,只好随波逐流了。 |
E.小说结尾说“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意味深长,说明科利亚也难经受住环境的影响和物质的诱惑,并不是真正地懂得文化的重要性。 |
3.请概括小说的主题思想,并结合现实谈谈自己的体会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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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的天空
【苏联】格·古里亚
我们的下面是铁和混凝土。我们的上面是混凝土和铁。
这是战后莫斯科的一个建设工地。机器在隆隆作响,电焊的火花向四面喷射。起重机忽上忽下不停地转动着,递给建筑工人水泥、砖头、铁。我们正站在乘客电梯上。
“你们得等一下,一个姑娘说道,“同意吗?”
参观者们在第十九层楼上有什么事要做呢?当然要等着。
可是,她不希望别人误解她的话。“这个时候人们不常利用电梯,所以你们需要稍微等候一下。”姑娘解释说。
电梯上很洁净,一切都擦得亮光光的。可是这种洁净并不是很容易就做到的。四周尘土飞扬,使得她不得不经常加以清除。这个姑娘名字叫娜达莎·库兹涅佐娃,她坐在小长凳上。她从电梯角落的架板上取下了一本书看起来。
“娜达莎!”
姑娘探询地瞧着我们,一对蓝眼睛中隐约有倦意了。头上包着深色的头巾。头巾下面露出一绺黑发,头巾上也有水泥点子。娜达莎的年龄多大呢?最多恐怕不过十八岁。是的,地证实了我们的推断,她才十七岁。
“你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吗?"我们很想知道,她为什么乐意参加工作,而不去念书。
娜达莎好像猜到了这一点。她说:“我父亲在这次战争中在波罗的海牺牲了……我母亲在机关工作……她除了我还有两个孩子,所以我得帮忙养活他……”
“你这是一本什么书?”
“这是一本代数。”
娜达莎把铁门砰然一声关上,我们就向上升了。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层……她答应把我们送到大学大厦的圆顶下面:“从那里可以看见整个莫斯科,一览无余。”
电梯把我们升得越来越高……我们又谈起了娜达莎的那本书。
“你在准备功课是不是?”
娜达莎转过头来瞧着我们说:“准备进这个正在建筑中的大学。我现在就在工地上的十年制学校里读书……瞧,已经到了。”
我们走上了平台,平台上堆满了钢架、生铁管、发出松脂气味的松木板……压缩机把空气压入管子时发出沉重的响声。
娜达莎从她的电梯里跑出来打电话:“丹娘吗?是你吗?你好呀。咱们的第一课是什么?你知道吗?……果然不出我预料……那么,好吧,我不会迟到……”娜达莎放下话筒,向电梯跑去。
一个钟头以后,我们又乘电梯下去。
“娜达莎,你有什么话要转给丹娘吗?”
娜达莎笑了:“问候她一声。”
“我们到哪里去找她呢?”
“你们不是要经过入口处的外室吗?”娜达莎解释说,“你们在那里就会看见她的。她在研磨大理后。”
铁门砰然一响,娜达莎又升向圆顶去了……大学总外厅将来要用美丽的大理石完全装饰起来。工人们在精心地研磨每一方石块。我们要寻找丹娘。在柱子后面的那一个可能就是她……可是那里有两个姑娘。哪一个是丹娘呢?我们走到离我们较近的那一个姑娘面前。
“请问你是不是叫丹娘?”
“不,我叫季娜。”
“我们想找到准备升大学的那个丹娘。”
季娜嗤嗤地笑了。她的前额上有汗珠,鼻子上有雀斑。
“这里准备升大学的人可多啦。喔,我好像认识她。”
季娜便问她的女伴,手指着前面也有一个姑娘在工作的地方:“她是不是叫丹娘?”外室里人很多,很嘈杂。这里正忙着加工工作。裱糊顶棚、墙檐,用砖头铺砌墙壁,研磨大理石,焊铁,搅拌混凝土……这位姑娘为了盖过嘈杂的声音,又大声重复说:“她是不是叫丹娘?”那姑娘否定地摇摇头。
“好吧,不麻烦你了,季娜。请告诉我们,你们今天第一课是什么?”
“文学。”季娜答道,“怎么?”
“这样看来,你是不认识丹娘的。她的第一课是代数……”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首段两句看似同义重复,其实准确表现了“我们”置身于在建大楼中的空间感受,并透露出热火朝天的劳动氛围。 |
B.娜达莎“一对蓝眼睛中隐约有倦意了”,可见她已经不堪重负,因为她既要拼命工作帮助母亲养家,又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 |
C.小说通过记叙“我们”参观莫斯科一所在建大学时的所见所闻,以点代面,表现了卫国战争之后苏联百废俱兴的景象。 |
D.小说虽然主要围绕娜达莎展开叙述,但又巧妙地通过寻找丹娘的情节,塑造了特定时代背景之下的青年女性群体形象。 |
3.小说以“这样看来,你是不认识丹娘的。她的第一课是代数……”,请简要分析这样写有何好处。
①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②群体兴奋的来源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刺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它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③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掠货的想法,恨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④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来源,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拉丁族群体和英国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1980年的普法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
1.下列对文中“群体中的个体”和“单独个体”之间的区别解释最恰当的一项是( )A.“群体中的个体”是伟大的,“单独的个体”是渺小的。 |
B.“群体中的个体”是无意识的,“单独的个体”是有意识的。 |
C.“群体中的个体”是感性的,“单独的个体”是理性的。 |
D.“群体中的个体”是主动的,“单独的个体”是被动的。 |
A.群体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原始人也是一样,他们按照所受到的刺激因素决定自己的行为。 |
B.刺激因素的多样性决定了群体行为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群体可由最血腥狂热痴迷瞬间转为具有英雄气概,所以群体难以统治。 |
C.群体的强大力量,使得身在其中的个体变得没有思想、没有负罪感,极有可能做出杀人掠货等罪大恶极的举动。 |
D.同样面对战败,拉丁群体易怒,英国群体则较为冷淡,可见群体行为有可能表现得残酷,也有可能表现得怯懦。 |
朋友们,今天我对你们说,在现在和未来,我们虽然遭受种种困难和挫折,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是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中的。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奋起,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我今天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我今天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
这就是我们的希望。我怀着这种信念回到南方。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从绝望之岭劈出一块希望之石。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把这个国家刺耳的争吵声,改变成为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优美交响曲。
1.“这个梦想是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中的。”这句话中“这个梦想”和“美国的梦想”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分别是什么?2.“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从绝望之岭劈出一块希望之石。”句中“这个信念”具体指什么?
3.最后一段“我们将能把这个国家刺耳的争吵声,改变成为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优美交响曲”这个句子中的“刺耳的争吵声”和“优美交响曲”分别指什么?
4.节选的这部分文字在句式上有什么特点?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5.把下面的短句改写成一个长句,可以增删个别词语。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
套当
符浩勇
元亨当铺刘老板自在乐城南盛酒楼见到长衫人,就觉得与他会发生什么事。
那天,刘老板与洋货商行李老板在小镇南盛酒楼聚谈。前阵子当铺鉴别伙计张师爷预借了一年薪水回乡盖房去了,眼前当铺压货正紧,钱不凑手,正寻思融资周旋,而李老板腻烦洋货商行恶缠难磨,意愿甩掉商行,投资入伙典当行。
俩人频频端杯喝茶,眼睛却都在偷偷地打量对方。
那时,一个穿长衫衣的人走进了元亨酒楼。只见他寻了个临窗的座位坐下,脸带愁容,仰面叹息。
刘老板收回目光,说:“这人面生,好像不是本地的,看架势,或许是遇到什么难处?”
李老板转头瞥了一眼:“是很面生,脸烂眉结的,是怀才不遇吧,来,来,别因那败了喝茶的雅兴。”
果不其然,当天刘老板回到元亨当铺时,却见长衫人背着行囊在门外徘徊。
刘老板邀长衫人进屋,刚坐定,长衫人蓦然跪地,声泪俱下。
他说,他从南洋回乡寻亲,无奈家父惹了官司,押在京城大牢,说是如果花钱活动或能免杀身之祸,家当还有一宝,价值连城,家父有言在先,宁可赴死也不可抛售此物,况且此物乃前朝贡品,遗落民间……他来到乐城镇,暗里打听过刘老板的为人,打算挡些银两……
他说时从行囊里掏出一只立体状缎盒,虔诚打开,盒里一颗翡翠玉珠褶褶闪光。他说:“刘老板一定识得此夜明珠,可否当两仟大洋救父一命?”
刘老板盯着玉珠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记得张师爷说过前朝有贡品玉珠遗落民间;他也知道这无价之宝,典当后还会赎走;然而,两仟大洋救人性命谈何容易?出狱后能凑足本金也是枉心费力,退一步说,能把玩玉珠数日,转手又有如意收入……
长衫人救父心切,愿意立据为证:以当期三个月为限,当金两仟大洋,到期本金翻番。若逾期不赎,物归当铺;若提前赎当,本息不变。
刘老板亲自订正当据,盖印成交。
半月下来,张师爷从乡下回来了,他看到刘老板在爱不释手的把玩玉珠。
张师爷盯着通亮透体的玉珠并不惊讶,先是一言不发,左瞧右看,最后大惊失色:“坏了,这玉珠我见过它,就在我回乡的这半个月,在老家,就有人让我为它做过鉴别----这珠子底下还有一处瑕疵,仔细看,可以看到珠心碎裂处穿引一条纹线……没仔细瞧,瞧不出来的。”
刘老板夺过张师爷手中的放大镜,俯眼观视珠球,顷刻,他悬浮的心沉了下去,他也看到了珠心碎穿一条纹线……陡然他摔掉放大镜,哀叹:“我自想看人能看到骨头,没料想,我让鬼神缠上了……”
张师爷安慰他:“谁都会看走眼,要想办法让他回来赎!”
刘老板气打一处:“还会有什么鱼逃脱的钩勾,再会回头吃饵的?!”
张师爷在他耳边咕哝一番,蓦地,他露出一丝狡诈的笑意。
次日,刘老板在南盛酒楼里设宴,邀请小镇上头脸大户聚席。
大家坐定后,刘老板起身拱手说道:“各位乡亲,今日赏脸而来,我是要向大家透露一件事,前阵子,我被人耍了,当下了一件伪劣假货----所谓的皇宫玉珠。”
这时,张师爷打开缎盒,掏出玉珠捧上,大家呼地围拢过来,刘老板继续说:“就是它,如果不提醒,难看出它的瑕疵,珠心底有一穿纹。”李老板与众人附和:“没提醒,还真难看出来。”
刘老板很平静,说:“今天大家记证,我要当众毁了它,丢人不要紧,这东西不能留,看着会闹心,这东西确能够乱真,留着是个祸害,再不能留着它吭害人!”说着随手将玉珠猛摔地上,碎散开去。
酒罢宴散,大家起身告辞。李老板是最早赴宴的,却走在最后,说:“当铺经营风险也大,要不,我还是撤了股----”
刘老板看着他的背影冷冷一笑。
三天后的黄昏时分,长衫人飘然走进了元亨当铺。
刘老板大吃一惊,长衫人却说:“我这是来回赎夜明珠的。”
刘老板半晌没话,最后结巴地说:“你不是说,三月为限……”
长衫人掏出字据说:“有据为证,我可以提前赎当。”
刘老板接过字据说:“提前赎当本息不变。你原借走两千块大洋,要还四千。”
长衫人掏出银票递给刘老板,说:“这是本号钱庄的银票,大洋四千。”
刘老板验过银票,随手就交给王老先生下帐。长衫人急嚷道:“玉珠还没还呢?你下的什么账啊!”
刘老板对张师爷说:“既然本息己还了,玉珠还给人家吧。”
张师爷从后堂端出锦缎盒来,长衫人顿悟,大惊失色:“你不是早……”
(节选自《超人气现代名家笑笑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以刘老板的心理活动入脾,用简洁的两句话设下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又交代了小说中的两个主要人物,引出了下文的故事情节。 |
B.刘老板在酒楼一件长衫人脸带愁容,后,又在店里听到他声泪俱下的诉说急需典当家传玉珠救父,加上自己又着实喜爱那颗玉珠,于是心一软就同意了。 |
C.刘老板故意当众摔碎玉珠,就是为了诱使长衫人来提前疏导,但摔珠三天后就见长衫人飘然而至,他没想到长衫人这么心急大的,所以还是“大吃一惊’。 |
D.小说语言生动凝炼,行文流畅,不少四字词语又让小说增添了几分古风清韵,用笔繁简得当,疏密有致,有的地方一笔带过,有的地方又细细描绘。 |
E.小说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长衫人主动上门典当玉珠,但不久张师爷就鉴别出玉珠是假,刘老板又将计就计,当众假摔玉珠,长衫人来提前赎当,却发现玉珠无损。 |
3.小说除了用直接的心理描写,还用了哪些描写手法来表现刘老板的心理?情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玉珠是长衫人为刘老板设的一个圈套,有人则认为这个圈套是李老板勾结长衫人设下的,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狗铃
张港
公元1977年那个冬天,让我心乱至今。那个冬天,知青竟然可以考大学了,更为竟然的是,考上者有我。然而,我苦死了。
苦在哈里这儿。哈里是一只人见人踢的瘦野狗,吃狗肉的都看不上它。它蔫蔫无声地睡在我的草房烟囱根下。那时我是“挑水员”,负责全队的热水,它是看上了烟囱根的热.我就许它进屋了。
每个早晨,太阳用影子将瘦瘦的我与瘦瘦的哈里拉得很长很长,一晃一晃。挑满了水,湿漉漉的我,倒板铺上喘气,哈里就用软软的舌头舐我的手。手心热热的,我有了被抚摸的感觉。抚摸,只有妈妈。于是,我就与它在一起了。
狗最应该有的叫声,可哈里从来没有,于是人人叫它蔫狗,而我偏叫它哈里,这其中潜藏着欧洲文学。
我的粮食从没够吃过,这回,我饿它也饿。我决心让跟我受罪的哈里好好吃他娘的一顿。那天,我
我先吃一口,它还不张口.我将油及肉倒进一盆开水,搅开了,它才与我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上了。从此,我与哈里分不开了。
我要上学了,除了胳膊除了腿,我什么也带不走。哈里怎么办?
我首先想到老蹦子。老蹦子长我几岁,是那种掉人堆就找不到的那种,他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但是也有,那就是从不说话,若说也是一个字,故称“一字一蹦*,演化为老蹦子。例如,学习《愚公移山》每人必须谈体会,轮到老蹦子,他说:“学。好。”红头涨脸往外憋第三字时,队长说:“这个老蹦子,发的一个言,啊——啊——发得,很好.比上回字数多出了一个倍.还要努上一个力,继上一个续。”
老蹦子一个人单着,正好哈里给他做个伴儿。再说,他不常挨饿,哈里跟他比跟我强。哈里从来没被拴过,这回可不行了。我割了条生马皮,打上眼儿,制成脖圈,一根绳子拴了哈里.看哈里又戴圈子又上绳,我好心酸。想起城里的哈巴狗脖上有个小铜铃,一跑哗啷唧响。我到龙镇买个小铜铃,算给哈里留下个纪念品。
我拖哈里到老蹦子那儿。可这老蹦子脑袋摇得仨一联儿五一串儿。我说:“你他妈的也太狠,不想让我读大学是不?好,我他妈的不念了!”
看我要走,老蹦子手拦了一下,蹦出个“中”。
我就细细反复
我不得不上汽车了,我将狗绳拍老蹦子手心,又一次
想好的事,偏偏跟你反着。汽车开到老头山,回望活了九年苦了九年的雪山白树,又舍不得了。
雪野茫茫,一个黑点儿追着车跑。我的妈呀!我看出来了一—哈里。黑点儿越来越小,不见了,没有了,消失了,融化于一座白山。
大学一年,我收到农村来信,是老蹦子来的,一看就是央人写的,乱七八糟,但我懂了:哈里跑了,在老头山找到了,让冬狼掏干净了……
事情过去40年,年年想回农场,年年不敢.这回我下定决心,鼓起勇气去了。
全都认不得了.“写报纸那知青回来了”,乡亲们到招待所看我。个别的有当年的模样,多数怎么也对不上号――这是费脑筋的事。
来了个小伙子。我走时他肯定没有出生,这不用费脑筋。小伙子就是那种没有任何特点的小伙子,他怯怯的,脸涨涨的,对我鞠一个大躬,说:“那个……那个啥……你.…你……就是张老师?”
“是啊!你是——?”
“那个...那个啥………我是徐志正的儿子,徐志正是我爹,我父亲。”
“徐志正?徐志正?谁?”
小伙子看我,直了直,退了退,鼓鼓胸,说:“就…就是老老老——老蹦子!”“啊——老蹦子!老蹦子有儿子?他好吗?”
小伙子摇摇头:“没了。五年了。”
我心好堵,好想哭。
小伙子缓缓地掏出个小布包,一层一层打开:“张老师,我爹.给你的……最后交代的。可是.…可是……我打听不到你呀!”
小红布上,一个小小的铜铃。
青年人端铃近我,那铃儿,内里仁心哗啷一响。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用较大的篇幅,回忆“我”与哈里相遇、相处的过程,展现二者情感发展的脉络,交待了“我”即将上大学却“苦死了”的原因。 |
B.小说写分别时哈里追着汽车跑,在“我”的视线中逐渐消失,直至融化于一座白山。情节感人,凸显了哈里与“我”之间的深厚感情。 |
C.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使小说更加真切感人;语言具有浓郁的口语色彩和个性色彩,也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 |
D.两处“狠狠地”,突出了“我”让哈里美餐一顿的决心和诚意;两处“讲解哈里的脾气及遛法、喂法”,主要表现了“我”的细心和耐心。 |
3.小说结尾写40年后,“我”回到农场,老蹦子的儿子把狗铃郑重交还给“我”,这样处理有何艺术效果?请简要分析。
唢呐王刘靖安
在桠村,唢呐吹得好的人,就数李三毛和王吹吹。李三毛出道早,全村人都叫他锁呐王。按辈分,王吹吹是李三毛的徒孙,但这个徒孙却有点“大逆不道”。他放话说,当唢呐王可以,赢了我再说。
机会终于来了。张铁匠死了娘,请王吹吹去闹丧,和他搭档的刚好是李三毛。桠村吹唢呐一般是两人合奏,互相补充,互相应和,这样吹出的声音才好听。两人合吹了一曲,引出了一片唏嘘声。王吹吹得意洋洋地扬起头看天,斜也不斜李三毛一眼。
天上,笼一层黑云,像要下雨的样子。王吹吹就看着那层黑云,慢悠悠地说,你敢不敢比,比谁能把雨吹下来!
李三毛一怔,望了望天,沉思了一会,说,好吧,谁先?王吹吹又看了看天,那云比先前更黑了,黑得像要掉下来。雨马上就要下了,不能让他抢了先机。王吹吹有了主意,笑着说,你是前辈,让我先来吧。王吹吹把“前辈”两个字说得很重。李三毛不介意,大度地说,好,你先!王吹吹吸气、鼓腮……一曲哭丧调,徐徐吹了出来。喇叭对着黑云,黑云开始慢慢翻卷。王吹吹哭了,看热闹的人哭了,但雨却没掉下来。泪眼朦胧中,王吹吹看见李三毛抹了把眼睛,手里的唢呐对准了黑云。李三毛吹的是同一首曲子。一曲没吹完,在场的人全都不能自已,众皆号淘大哭。天上的黑云翻得更快了,一团更大的黑云罩上了头顶。黑云终于掉下来了,变成了哗啦啦的雨,像人们哗哗的泪。
李三毛赢了,但王吹吹心服口不服,说要找时间再比比,谁赢了,才是真正的唢呐王。
不比了,我把它让给你吧!李三毛说。
让给我?你这是臊我脸哩。王吹吹甩下这话,不管张铁匠如何挽留,自顾自收了家伙,回家了。
以后,村里人只能闻其唢呐声,很少见到王吹吹其人了,有时一连十来天也不见他的人影儿。他这是在苦练绝技哩。村里人说。李三毛呢,处变不惊,该干啥还干啥。请他的人,排队成了长队。他经常是走了东家,去西家,很少落屋。这天中午,李三毛从桐村闹丧回来,渴了,环顾四周,没处有水喝。于是,他对不远处一丛杂草说,把水拿来我喝点吧!过了一会,一个人从中走了出来,竟是王吹吹。王吹吹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李三毛喝了水,盯着王吹吹的脸,问,跟了我这么多天,有收获了?吹给我听听?王吹吹却扬了扬了头,说,谁跟你了?我也是路过这儿。李三毛知道王吹吹一向傲气,即使是偷艺,也不会承认的。李三毛转移话题,问,还比吗?当然比!王吹吹挺着胸,脱口而出。好吧,你赢了我,我才高兴哩,李三毛笑着说,你还是跟在后面,小心别让人发现了。说完,他快走了几大步,甩下了王吹吹。
没过多久,大槐的婚期到了。他经不住怂恿,有意请了李三毛和王吹吹。大家都等着看好戏哩。
快比吧,今天,你们谁赢了,谁就是唢呐王。
刚扯开场子,村里人里三层外三层就围了过来,大喊大叫。
今天,我们比吹流行歌曲,看谁吹得多,吹得好。王吹吹高声说。
好!李三毛手心揉搓着下巴上的胡茬子,低声应战。
这次,你先来!王吹吹说。
李三毛也不推辞,吹了一首《太阳出来喜洋洋》。吹完,人们鼓掌叫好。王吹吹吹的是《妹妹你大胆往前走》,吹完,也赢得一片叫好声。就这样,二人一言不发,你吹完了,我接上;我吹完了,你接上。大槐院子里满是树,像一片绿云,云朵里,鸟儿飞来了,叽叽喳喳地应和。
天,渐渐黑了。灯光,亮起来了。
王吹吹和李三毛还在吹。
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二人的嘴肿了,没力气了。吹到半夜,李三毛接不上了,他含着唢呐,吸不进气。一吸,嘴就痛。还吹吗?李三毛歪着嘴问,吹!王吹吹吐出这个字,使出吃奶的力气又吹上了。可是,他只吹到一半,就瘫在了地上。看王吹吹倒地,李三毛打起精神,一曲吹完,也像散了架,瘫了下去。
李三毛多吹半首,又赢了。
毕竟,李三毛上了年纪,经这一折磨,从此一病不起。不久,他就死了。出殡那天,王吹吹披麻戴孝,把李三毛送到了坟地。
第二天,有人说,在李三毛的坟地里,唢呐寂寞地响了一个晚上。一些人不信,就跑去找王吹吹,想问个明白。家里没有,他们就去了坟地。果然,王吹吹坐在地上,一根手指上,全是凝固的血块。嘴里的唢呐,杵在地上,吹出的只是断断续续的“嘘——嘘——”声。他的嘴,已经肿成了香肠。
坟前的石碑上,写着三个血字:唢呐王。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A.王吹吹对前辈李三毛先是不服气,继而是偷师,最后为逝去的李三毛吹唢呐祭奠,这一系列的变化反映了他对李三毛认识的改变。 |
B.在张铁匠家闹丧时,二人首先一曲合奏,引来众人由衷的喝彩,但这无法分出胜负,于是王吹吹提议比试谁先“把雨吹下来”。 |
C.王吹吹不屑于李三毛把“唢呐王”的名号让给自己,而是一定要比赛定输赢,这表现他虽然重名但也不是一味追求虚名。 |
D.小说大量运用对比的手法突出了李三毛“唢呐王”的形象特点。或是李王二人的对比,或是王吹吹前后不同态度的对比。 |
3.小说在叙述王吹吹和李三毛的两次比试时,都出现了景物描写,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