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嘛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嘛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
D.这篇小说语言幽默有讽刺性,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
A.感慨黑头“有报恩之心”“很懂事”,忠于主人忠于家,心存怀念。 |
B.他做人讲礼讲面,此刻他悟出由于过于要自己的面子而冤责了黑头,致使造成悲剧,这“感慨”中就有沉重的自责。 |
C.他讲黑头“它比我还要面子”,这句话“自嘲”的意味很浓,是对自己重虚荣的批判。 |
D.感慨黑头和自己性格相近,更有知音难觅的伤感。 |
A.知恩图报,商大爷收养了它,它忠于主人忠于家。 |
B.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看家从不懈怠,并制服小偷。 |
C.“讲面子”,被主人打了就一去不回头,绝情绝义。 |
D.为面子所累,轻易“自残了结”,反为“名节”意识所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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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杨)掌柜
冯骥才
洋掌柜和杨掌柜是同一个人,一人二姓,音同字不同。这因为他有两个古董店,开在不同地方。在租界那边他叫杨掌柜,店名叫杨记古董铺,专卖中国的老东西。在老城这边他叫洋掌柜,店名叫洋记洋货店,只卖洋人的洋东西。
洋人喜欢中国人的老东西,中国人喜欢洋人的洋东西。头一个看明白这些事的是他,头一个干这种事的也是他。于是,他拿中国的东西卖给洋人,再弄来洋人的东西卖给中国人。这事他干得相当成功,不少赚钱。关键是他还有许多诀窍。
要想把东西卖得好,首先要把店铺、车马、行头都做得像模像样。租界那边的杨记古董铺看上去无奇不有,老城这边的洋记洋货店看上去古怪离奇。杨记古董铺在戈登堂西边街对面,戈登堂东边是利顺德大饭店,来天津办事或游玩的洋人都住在利顺德大饭店里,走出饭店便能瞧见古色古香的杨记古董铺了。洋记洋货店在海河边娘娘宫前广场旁的一条横街上,到娘娘宫来上香的人很容易逛到洋货店。两边店铺的选址都好,风水宝地,人气旺足,买卖好做。
他更着意在自己的行头上做文章。
在租界那边,他把自己扮成一个地道的中国人。一身袍子马褂,缎帽皮靴,材料上等,做工考究,关键是样子一定要古里古气,大拇指套着鹿骨扳指,叫洋人看得好奇。在老城这边,他胸前总垂着一根怀表的金链子,脖子上系一根深红色细绳领带,洋人看不伦不类,中国人看洋气十足。还有,他身上总冒一股子只洋人才用的香水味儿。这一来,他就成了店铺里最招人的肉幌子。
他刚刚干这买卖时,不缺中国古董,就缺洋货。他想出了一招——以物易物。这招很得用。若是洋人喜欢上哪一样中国的老东西,不用钱买,拿件洋东西来交换即可。然后他把这些从租界那边换来的洋货,再拿回到老城这边的洋货店来卖。两边的货源都不缺,买卖都好做。尤其是,洋人不懂中国东西的价钱,中国人也不懂洋东西的价钱。中间的差价全由他随机应变,怎么合适怎么来,这种无本买卖干起来就太容易了。
没有几年,他就在粮店前街买了一块挺宽敞的空地,大约六七亩,盖一座两进的大瓦房,磨砖对缝的高墙,石雕门楼,比得上东门里的徐家大院。他还买了一辆新式轿车,去到宫前或租界全都舒舒服服坐在自家的车上。有多少钱享多大的福。在海河两岸上干古董这行的,没人不羡慕他。有人骂他吃里扒外,吃洋饭,卖祖宗,可是你有他这种本事——一手托两家,两头赚,来回赚,华洋通吃吗?人家杨老板还下功夫学了几句洋话呢,谁行?再说,在租界里开古董铺,人家是第一家,在老城这边开洋货店,人家也是头一号。过去天津人知道嘛叫洋货店吗?都是人家杨老板开的头儿。别听人骂他,这帮人一边骂他,一边学他,也开洋货店。如今在他周边至少冒出六七家洋货店来。这条原本不知名的小街,人人都称作“小洋贸街”了。
洋货店多了,争嘴的人多了。做买卖的人都是各显其能,各出招数,渐渐使他的洋记洋货店变得平平常常。同时,租界里的洋人们更喜欢跑到南门外的破烂市上淘老东西,那边的杨记古董铺也不新鲜了。
这事难了他,却难不住他。一年后,他忽然在两边店铺各花一笔钱,各使出了一招,这招别人同样想不到。
他从租界花钱请来一个法国人,叫马尔乐。人高腿长,金色卷发和胡须,尖鼻子可以扎人,八哥赛的蓝眼睛,胳膊上长了许多金毛,个头至少比普通中国人高两头。这种人若是发起疯来,会不会咬人?但是马尔乐分外和霭可亲,总是迷人地笑着,身上散出一种特殊的既不好闻也不难闻的气味。他用磕磕巴巴的中国话,耐心向买家解释每一件洋货。他还挺会开玩笑,这很适合天津人的口味。
洋人才能把洋货说明白。马尔乐的出现,表明只有洋记洋货店里的洋货才是地道的洋货。别的店里的洋货都是靠不住的。于是,杨家的大旗再一次在老城这边飘扬。
他租界这边也用了一个奇招。
他花钱把杨记古董铺后边一个空仓库买下来,打通了隔墙。这仓库铁顶木墙,高大宽阔,纵深很深。他从老城那边找了三四十个倒腾古玩的小商贩在这里摆摊。待小商贩们把中国人的老东西五彩缤纷、五花八门地一铺开,这仓库就像一个魅力十足的古玩市场。租界里的洋人不用再跑到老城那边去找古玩市场了。它开在了洋人身边,一扭身就进去了。半年之后,这里便成了洋人们来天津必来逛一逛、十分好玩又必有收获的“黄金去处”。杨掌柜一句话切中其中的奥秘:“洋人最喜欢自己来发现。”
他目光如炬,能够看透买家的心理,买卖必然是战无不胜了。他还不时把马尔乐调到租界这边来,帮着洋人寻宝淘宝。洋人信洋人,买卖真叫他玩活了。
北京那边干古董的,都羡慕他,但那边没有杨掌柜这种人。
(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不管做什么事情。掌柜的不做则已,做就做到位,做得像模像样,所以,他很在意自己的店铺车马等。 |
B.商场如战场,尽管干古董这行的都羡慕洋掌柜,但也有人骂他吃里扒外,可又学他,也开洋店,点明了文章主旨:揭露了国人的劣根性。 |
C.“杨家的大旗再一次在老城这边飘扬”,表明马尔乐的出现的确收到了理想的效果,也写出了招数之奇。 |
D.“他胸前总垂着一根怀表的金链子,脖子上系一根深红色细绳领带,洋人看不伦不类,中国人看洋气十足”。表明杨掌柜更着意在自己的行头上做文章。 |
A.洋掌柜和杨掌柜是同一个人,一人二姓,音同字不同。小说开篇的介绍简单但又非同凡响,不经意间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小说写“做买卖的人都是各显其能,各出招数,渐渐使他的洋记洋货店变得平平常常。”起到了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也为丰富人物形象做了很好的铺垫。 |
C.小说的语言朴实无华,通俗易懂,带有浓郁的津腔津味,表现出鲜明的地域色彩。 |
D.小说运用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用类似旁白的方式讲述杨掌柜的故事,同时对杨掌柜进行了外貌和语言描写,增强了表现力。 |
4.小说选自冯骥才的《世俗奇人》,“杨(洋)掌柜”又是怎样一位“奇人”?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苦夏
冯骥才
①这一日,终于撂下扇子。来自天上清爽的风,忽吹得我衣袂飞举,并从袖口和裤管钻进来,把周身溜溜地抚动。我惊讶地看着阳光下依旧夺目的风景,不明白从前那个酷烈非常的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
②四季是来自宇宙的最大的拍节。在每一个拍节里,大地的景观便全然变换与更新,四季还赋予地球以诗,故而悟性极强的中国人,在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这四个字恰恰就是四季的本质。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都依从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然而在这生命的四季里,最壮美和最热烈的不是这长长的夏么?
③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多是在夏天里。这是由于我们儿时的伴侣总是各种各样的昆虫。蜻蜓、天牛、蚂蚱、螳螂、蝴蝶、蝉、蚂蚁、蚯蚓,此外还有青蛙和鱼儿。它们都是夏日生活的主角;每种昆虫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甚至我对家人和朋友们记忆最深刻的细节,也都与昆虫有关。比如妹妹一见到壁虎就发出一种特别恐怖的尖叫,比如邻家那个斜眼的男孩子专门残害蜻蜓,比如同班一个最好看的女生头上花形的发卡,总招来蝴蝶落在边上;再比如,父亲睡在铺了凉席的地板上,夜里翻身居然压死了一只蝎子。这不可思议的事使我感到父亲的无比强大。再后来父亲挨斗,挨整,写检查;我劝慰和宽解他,怕他自杀,替他写检查——那时我最初写作的内容之一。这时候父亲那种强大感便不复存在。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夏天的意味全都发生了变化。
④在快乐的童年里,根本不会感到蒸笼般夏天的难耐与难熬。唯有在此后艰难的人生里,才体会到苦夏的滋味。快乐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一如这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苦夏。但我至今不喜欢谈自己往日的苦楚与磨砺。相反,我却从中领悟到“苦”字的分量。苦,原是生活中的蜜。人生的一切收获都压在这沉甸句的苦字下边。然而一半的苦字下边有一无所有,你用尽平生的力气,最终收获与初始时的愿望竟然去之千里,你该怎么想?
⑤于是我懂得了这苦夏——它不是无尽头的暑热的折磨,而是我们顶着毒日当头默默又坚忍的苦斗的本身。人生的力量全是对手给的,那就是要把对手的压力吸入自己的骨头里。强者之力最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也许为此,我的写作一大半是在夏季。很多作家包括普希金不都是在爽朗而惬意的秋天里开花结果?我却每每进入炎热的夏季,反而写作力加倍地旺盛。我想这一定是那些沉重的人生的苦夏,锻造出我这个反常的性格习惯。我太熟悉那种写作久了,汗湿的胳膊粘在书桌的玻璃上的
⑥在维瓦尔的《四季》中,我常常只听“夏”的一章。它使我激动,胜过春之蓬发、秋之灿烂、冬之静穆。友人说“夏”的一章,极尽华丽之美。我说我从中感受到的,却是夏的苦涩与艰辛,甚至还有一点儿悲壮。友人说,我在这音乐情境里已经放进去太多自己的故事。我点点头,并告诉他我的音乐体验。音乐的最高境界是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年年夏日,我都会这样体验一次夏的意义,从而激情迸发,心境昂然。一手撑着滚烫的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
⑦今年我还发现,这伏夏不是被秋风吹去的,更不是我们的扇子轰走的——夏天是被它自己融化掉的。因为,夏天的最后一刻,总是它酷热的极致。我明白了,它是耗尽自己的一切,才显示出夏的无边的威力。生命的快乐是能量淋漓尽致的挥发。但谁能像它这样,用一种自焚的形式,创造出这火一样辉煌的顶点?
⑧于是,我充满了夏之崇拜!我要一连跨过眼前辽阔的秋,悠长的冬和遥远的春,在一次与你相遇,我精神的无上境界——苦夏!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表达了作者对四季与生命之间关系的思考,最后用一个反问句突出对夏天的赞美,奠定全文感情基调。 |
B.作者认为欣赏音乐的最高境界不是欣赏乐曲本身带来的审美感受,而是将自己的经历赋予其中以提升审美境界。 |
C.第5段中的“美妙无比”是指作者在与酷夏的“苦斗”中锻造了生命的韧度,激发了创作热情,内心充满强者的喜悦。 |
D.本文首尾照应,开头作者不明白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结尾认识到夏是被它自己融化的,并由此产生了对夏的崇拜之情。 |
3.冯骥才先生认为“散文就是写平常生活中那些最值得写下来的东西。”请结合文章内容,从“平常生活”的角度分析本文选材的特点,从“最值得”的角度分析立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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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丁
冯骥才
丁家原本是浙江绍兴的一个望族,燕王扫北来到天津,祖上在北城外南运河边弄到一个肥差——钞关的主事。丁家掌管这钞关在城北,人称“大关丁”。他家的大少爷丁伯钰也非比常人,他玩有玩的绝门,吃有吃的格色。
他不爱吃登瀛楼的锅塌里脊不爱吃全聚楼的高丽银鱼不爱吃天丰园的银沙紫蟹不爱吃德升楼的炒鲤鱼须子,不爱吃广东馆宁波馆京饭庄和紫竹林洋菜馆所有的名菜。在天津这码头上,天下各种口味一概全有,好吃的东西五花八门。这些东西,不光吃不过来,看都看不过来。可是丁大少爷口味个别,他顶爱吃一样,这东西吃不腻吃不够,却并不金贵,也不稀罕,街头巷尾到处见,就是——糖堆。
人笑他“富人穷嘴”,他不在乎。坐着胶皮车穿过估衣街时,只要看到街口有小贩卖糖堆,立时叫停了车,打发车夫去买一根,坐在车上,大口“咔哧咔哧”嚼起来。这模样城北的人全都见过。一次,一位京城阔少问丁大少:“这糖堆在我们京城叫作糖葫芦。老佛爷也爱吃糖葫芦,你可知道?”丁大少摇头。京城阔少神气起来,笑道:“老佛爷吃的糖葫芦是仙品,与你们这儿街头货色可是一天一地了。”随后他顺口又说了一句,“现在京城鼓楼前九龙斋饭庄掌勺的王老五,在御膳房里干过,据说就给老佛爷蘸过糖葫芦。”
等京城阔少一走,丁大少马上派两个能人,带许多银子,跑到京城把这退了役却正缺钱的御膳房的厨师请到了天津。这王老五人矮,微胖,小手,小脚,小鼻子,小耳朵,其貌不扬,也不好说话,可是身上透着一点威严。若不是出身名门,抑或身怀绝技,身上绝没有这般神气。待他到丁家院子当中,先支起火炉,架上铁锅,铺好石板和案板,随后把从京城带来的两个大包袱打开,将各种见所未见的干活的家伙,还有花花绿绿、奇香异味的食材,有章有法地铺开摆开。这阵势,叫四周围观的男仆女婢全都看傻了眼。丁大少咧开笑嘴,他家当院成了御膳房!
他头次见糖堆还能做得这么晶亮悦眼,五彩斑斓,玲珑剔透,好似一串串小花灯。他叫人把蘸好的糖堆送到家中各房,自己挑了新奇俏皮的一串,张口一咬,立时觉得自己已经是老佛爷了。从此,他只要想吃老佛爷的糖葫芦,就用车把王老五从京城拉来。有一次他还在家摆上一桌糖堆宴,把城中一些吃过见过的大人物全请来。一席过后,便将明里暗里笑话他吃糖堆的臭嘴们全堵了。要说天津卫会吃加上会玩的,大关丁的丁大少顶了天。
天底下无论坏事好事不会总在一个人身上,这叫物极必反。庚子年间,天降大祸,朝廷内乱,跟着是聚在紫竹林里的八国联军血洗了天津老城。大关丁家富得惹眼,便被联军抄得精光,此后他家的摇钱树——钞关也不叫干了。一下子,他从天上掉在了地上。联军屠城后不久,天就凉下来。大关丁只剩几间没烧毁的破屋子,他一家好几口,饥肠饿肚,睡觉没被,没东西可卖。
一天,他在估衣街上看见一个卖山里红的老乡,脑筋一动。他口袋只有几个铜子儿,便买了三五十个山里红,又去杂货店买了一小包糖,回家后切果、剔核、熬糖稀,然后从堆在墙角的苇帘中抽出几根苇秆,剥去干皮,露出白秆,截断削尖,穿果蘸糖,拿到街上一卖,都说好吃,顷刻卖光。他攥着钱又去买山里红、买糖、做糖堆,这么来来去去,跑来跑去,快断绝了的一口气就这么一点点缓过来了。
两个月后,大关丁居然有模有样站在估衣街江西会馆对面一条胡同口卖糖堆了。看样子他有几个钱了。天气凉,他居然穿上了一件二大棉袄,头戴无檐毡帽,脚下蹬兔皮里子的一双毡靴。一根裹着厚厚一圈稻草的木杆上,插满红通通的糖堆。估衣街上平日总有几个卖糖堆的,可人嘴挑好的,很快都认大关丁的了。大关丁的糖堆果大,足实透亮,糖裹得又厚又匀,松脆不粘牙;吃他一串,赛别人两串。
快到年底,丁大少手头阔绰些,开始在糖堆上玩起花活,夹豆馅的,裹黑白芝麻的,镶上各种干鲜杂果的,愈做愈好愈奇愈精,天津人吃了多少年的糖堆,还没吃过大关丁这些花样翻新的糖堆。这就奇了,他不过一个玩玩闹闹的少爷,哪来的这种能耐?谁也没想到,不过是当年御厨王老五在他家当院做糖堆时,他在一边拿眼看到的。他那时候并无心偷艺,王老五对这好吃的阔少爷也全无戒心。大少爷好奇便问,王老五有问必答。能人对自己的能耐向来守口如瓶,所以王老五在京城没有知音。到了天津卫大少爷这儿,百无禁忌,愈说愈得意,可就把一生的诀窍全说给了大少爷。大少爷拿糖堆当命,这些话听了自然全都记住。
大关丁过去是吃糖堆,今天是做糖堆。吃糖堆用嘴,做糖堆用心。一旦用心,能耐加倍。他还将山里红改用北边蓟县的,黄枣改用漳洲的,苇秆改用白洋淀的。天津是码头,要什么有什么。大关丁亲口吃过老佛爷的糖葫芦,只有知道那个味儿才能做出那个味儿来。天津又有租界,有洋货,他能知道洋人哪样东西好。他把白糖改为荷兰的冰花糖,不单又甜又香,还分外透亮,看上去每个红果外边都像罩个玻璃泡儿。这些法子,一般小贩哪里知道?
他在钞关长大,懂得做事要讲规矩。他每天必走一条路线,起自针市街,东穿估衣街和锅店街,西至大胡同止。天天下午,按时准到。只是刮风、下雨、三伏天不出来。北门里的富人多,想叫他到那儿去卖,被他婉拒。他说他每天做的东西有限,只够估衣街那边的老主顾。他的糖堆是在估衣街上卖出名来的,心里总装着这里的老主顾们。
这一来,大关丁又站了起来。
于是,估衣街上天天能见到他。他富裕起来后,衣装也更像样。小瓜皮帽是用俄国的材料定做的,褂子裤子干干净净。他面有红晕,眸子发光。每到一个小胡同口,必朝胡同里边喊一声:“堆儿——”
他人高腹圆,嗓门粗,中气足。一声可以直贯胡同深处。
天津再没人贬他,反而佩服这人。人要闹得起,也得穷得起。阔不糟钱,穷就挣钱。能阔也能穷,世间自称雄。
(选自《俗世奇人》,有删改)
1.下面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前面不避其繁地写丁大少不爱吃各种高档酒楼食物,是为了突出他喜好的特别,体现他的“奇”。 |
B.大关丁家因为富得惹眼,在八国联军血洗天津时被抄掠一空,大关丁一家陷入了饥寒交迫的困境。 |
C.王老五在京城对他的手艺守口如瓶,可他到了天津却把诀窍说给大关丁听,是因为大关丁拿糖堆当命,王老五认为找到了知音。 |
D.小说用大关丁衣服和卖糖堆场景的变化,映照了他从“天上掉到地上”到“又站起来了”的过程。 |
A.小说采用多种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从外貌、神态、动作等方面塑造了大关丁这一人物。 |
B.小说以大关丁的视角叙述故事,写出了其日常生活变化的真实情状,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 |
C.小说写王老五到丁府做糖堆的情节,为后文写大关丁落魄时自己做糖堆做了铺垫,推动情节发展。 |
D.小说句式富有变化,有短句和整句,运用“格色”“顶了天”等天津方言,体现了作者的写作特色。 |
4.大关丁能从“落魄”走向“复兴”的内在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其实,我并不是想帮她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春节过后没多久,我带着一大包行李去外地上学。我的女朋友到车站去送我。
公交车站离火车站大约还有一百多米的距离。我一下车,就见一个女孩,拿着一个写着“求助”的纸招牌,在向前面一个人诉说着什么。那人不耐烦地挥着手说“去去去”,并不看女孩一眼,只顾走自己的路。
看到我和女友,那女孩向我们走过来。女孩大约十四岁的样子,穿着单薄的衣服,小脸冻得红扑扑的。女孩对我说她母亲半年前病故了,靠卖苦力养活全家。父亲两个月前也病倒了,家里欠了一大笔债。开学时间就要到了,她的学费还没有筹够。能借的地方都借遍了,没有办法,她只好求好心人来帮忙。
我疑心她是骗子,不想给她钱,但我又怕女朋友说我小气,于是我指着自己的行李说:“你帮我把这包背到车站,我就给你五块钱。”
女孩连忙说道:“谢谢!谢谢!”说着,从我手里接过行李包,吃力地背在身上,兴奋地走在前面。
女友一拉我的衣服,说:“你怎么忍心叫这么个小女孩帮你背包。”
我一愣,没想到女友会这么说,生怕地会因此生气,于是灵机一动说:“我只是想让她靠自己的劳动挣钱,不想让她小小年纪就当乞丐。”
听了我的话,女友笑了。小女孩回过身来深深地鞠了一躬,又说了一声“谢谢”。
到了车站,我去排队买票,女孩背着包站在我旁边。我说:“你把包放下歇一会儿。
女孩说:“不用,你给我那么多钱,我得多背一会儿。”那一刻,我真的有些感动了。
买好票,我给了她十元钱。她不要,说:“说好是五块钱的。”我劝她收下,说算是帮她了,女孩想了想说:“那你把地址给我,将来我有钱了,一定会还你的。”我说不用还了,女孩坚持要我的地址,我于是写下来给她了。
这件事过后我就没放在心上。多年以后,一天,我正在办公室办公,一个姑娘到办公室找我。她穿得虽然很朴素,但很得体。她问:“你还记得我吗?”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她是谁,只好摇了摇头。她说:“你还记得八年前在火车站给你背包的那个小姑娘吗?”
我想了想,终于想起那个瘦小可怜的小女孩,看看眼前这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脸的真诚,真的和那小女孩很像。我问:“你就是那个小女孩?”
她点了点头说:“是。”然后告诉我,她找到我父亲家,我父亲告诉她我在这里上班,她就找到我办公室来了。她说:“我是来还钱的。”
我突然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如果不是女友在场的话,我也许像前面那个人一样粗暴地对她说“去去去”,我其实没有真心想帮她。我告诉她不用还了,那算不了什么的。
她说:“不!你错了,那对我非常重要!因为你让我明白了,我其实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挣钱的。你不知道,那时我真的有了做乞丐的想法。是你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她接着告诉我,从那以后,地靠给人打零工挣够了学费。现在,她已经大学毕业,并且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她是特意来向我表示感谢的。
我没想到,当初我的一次并非出自本心的善举,竟然改变了她的一生。我对她说:“你如果真心想感谢我,就去多帮助一些像你当初一样需要帮助的人吧,也许你的帮助会改变他们的一生。
她愉快地答应了。从那以后,遇到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也会尽可能地给予帮助。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人认为,“女朋友”这个角色是不可或缺的,她推动了情节的发展,突出了文章的主题。 |
B.“我”的无意之举帮了女孩,而女孩的致谢才真正教育了“我”。 |
C.“我只是想让她靠自己的劳动挣钱,不想让她小小年纪就当乞丐。”这句话改变了女孩的一生,却不是“我”的真心话。 |
D.“我”对女孩的帮助是违心的,女孩对“我”的感谢是真诚的。 |
3.依据文章内容,分析女孩得到了哪些帮助?结合本文,探究我们该不该帮助陌生人?
老羊倌的年
朱华胜
太阳挂在山梁,洒下金色的光芒,有的树叶已经泛绿。老羊倌像往常一样,大年三十这一天,早早就把羊赶到山上,让羊吃个饱。他养着两只羊,一条大黑狗。他说,养多了我管不过来,养两只羊、一条狗做伴,我都七十三岁了。
他看着这对奔跑的羊和身边吐着舌头的大黑狗,心里乐开了花。自从儿子走了以后,每年过年乡政府都会给他送来过年的大米、肉、油,还有一个红包。特别是在城里工作的那个小石头,每年春节这个小子都要回来过年,给他带两条烟。这不昨晚又给他送了两条红烟来。想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包。凑近鼻孔,使劲闻了闻,好香。现在不能抽,回家再抽。自己是看山人,更要防火。虽然村里几年前就不要他看山了,说年纪大了。但他跑得动,坐不住。还是像往常一样,太阳出来他上山太阳西落他下山,日日坚持巡山。
有人说,老羊倌憨得很,自己守了一辈子的山,还把儿子也培养成一个守山人。谁都知道,守山人很穷,成天在山林里走着,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山林又不是他一家的,也不能给他家带来富裕,他这是何苦呢?像他这样一家人都守山的并不多见。
乌蒙山山连山。几年前,大小山谷里私挖乱采严重,不像现在管得严。有几个外地人来山上偷砍树木,老羊倌的儿子发觉了,在纠缠中,儿子不慎滚落石沟,抢救无效死亡。儿子死后的第七天,老羊倌赶着羊,背上斧头,向山里走去。这一走,就走到现在,就是十五个春秋。儿媳在儿子离去的第三个年头,在他的催促下,改嫁到邻村,逢年过节,都要领着孙女来看他。
知足吧,老羊倌自言自语,我活一天,就要巡山一天。他走到山顶,眼神里亮了起来。山那边还是山,山山相连,这是人赖以生存的山。山脚是溪水,水连着水,这都是咱们祖祖辈辈的命根子啊。山上生长着很多树和花,他闭上眼睛就能数出它们的名:青松、罗汉松、亮松、杜鹃等。
有村民说,老羊倌爱山林,那儿有他儿子的味道。儿子经化成一棵树,一年四季,与他相伴。
夕阳向晚,村子里传来零星鞭炮声。今天是大年三十,他决定早些下山。
春节的山村,喜气洋洋,村娃一群群,嬉闹追打。红灯笼、红年画、红对联。家家飘出肉香味,伴随袅袅炊烟,在村子上空弥漫,久久不散。
“爹!”“爷爷!”老羊倌定睛一看,那不是儿媳吗?那不是长高了出落得水灵灵的孙女吗?她们怎么来了?
“爷爷。你看,妈妈今天一大早就炸了很多酥肉、豆腐圆子、荞丝洋芋片,还蒸了一碗八宝饭,给爷爷送来了!”孙女的眼睛亮闪闪的,笑眯眯说着,揭开手里的提篮,香气扑鼻。
“哇,好香!”老羊倌笑了,咂了咂嘴,花白胡子在跳舞。
“大爹,你再不下山我都要来喊你了。今晚跟我去过。”柱子人未到,声音先跑了进来。
“不啦,我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你看我儿媳,送来这么多好吃的,再加上你们的,政府给的,够吃到正月底了。”老羊倌笑容溢满皱纹间。
突然,大黑狗跑了出去,跟在一个人身后亲热地跳着。
“爷爷,”隔壁胖丫双手端着一个大碗,碗里冒着热气,“爷爷,我妈做的牛肉炖山药排骨汤。”
随着胖丫说话的声音,村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了起来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老羊倌泪眼婆娑,望向墙上挂着的儿子的照片。儿子望着他,也在笑。
过年啰。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开篇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也写出了老羊倌的生活状态,为下文他儿子的意外埋下了伏笔。 |
B.老羊倌能够闭着眼睛数出山上生长的很多树和花的名字,是因为他喜爱这山林。 |
C.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老羊倌“咂了咂嘴,花白胡子在跳舞”,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他的开心和满足。 |
D.小说结尾写老羊倌流下了眼泪,这眼泪既是老羊倌被众人惦挂的感动之泪,也是老羊倌对已故儿子的思念之泪。 |
3.小说把时间设定在“大年三十”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第六病室
契诃夫
一个秋天的早晨,伊凡·德米特里翻起大衣领子,在泥泞中啪嗒啪嗒地走着,穿过小巷和一些偏僻的地方,费力地去找一个个小市民的家,凭执行票向他们收款。
在一条巷子里他遇到四个荷枪实弹的士兵押送着两名戴着手铐的犯人。以前伊凡·德米特里经常遇见犯人,每一次他们都引起他怜悯和不安的感觉,可是这一次相遇却给他留下一个异样的、奇怪的印象。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他也可能戴上手铐,就这样由人押着,走在泥地里,送进监狱去。在邮局附近,他遇见一个认识的警官,对方跟他打了招呼,还和他一道走了几步,不知为什么他又觉得这很可疑。回到家里,他一整天都想着两个犯人和荷枪的兵,一种莫名其妙的惶恐不安的心情妨碍了他阅读和集中精力思索。
晚上他在屋里没有点灯,夜里也不睡觉,老想着他可能被捕,戴上手铐,关进监狱。他想不出自己有什么过失,而且可以保证他今后也绝不会去主动犯罪。可是,难道不会有人诬陷吗?难道法院不可能出错吗?难怪千百年来人民的经验告诫我们:谁也不能发誓不讨饭,不坐牢。而在现行的诉讼程序下,法院的错判是完全可能的,不足为怪的。那些对别人的痛苦有着职务或事务关系的人,如法宫、警察和医生,久而久之,出于习惯势力,会变得麻木不仁,以致对他们的当事人即使不愿意也不能不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从这方面讲,他们同在后院里杀羊宰牛而看不见血的农民没有丝毫区别。在对人采取这种敷衍塞责、冷酷无情的态度的情况下,为了剥夺一个无辜的人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判他服苦役,法官只需一件东西:时间。只要有时间去完成某些法定程序,然后就万事大吉——法官就是凭这个领取薪水的,事后你在这个离铁道二百俄里的肮脏的小城去寻找公正和保护吧!
从此,这种担心被捕入狱的念头,不分白天黑夜地折磨着伊凡·德米特里。在他眼里,所有路过他窗下的人和走进院子的人,都可能是奸细和暗探。中午,县警察局长通常坐着双套马车从街上经过,他这是从城郊的庄园去警察局上班。可是伊凡·德米特里每一次都觉得:马车跑得太快,他的神色异样,显然他急着跑去报告,城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犯人。每逢有人敲门或者拉铃,伊凡·德米特里就吓得浑身哆嗦,一看见女房东家里有生人,惶惶不安的感觉就侵袭了他。
尽管他明白,从事实和常理看来,他的这些恐惧都荒诞不经;另外,如果看开一点来说,只要问心无愧即使被捕坐牢也没什么可怕的。但他的思考越是理智,越是合乎常理,他的内心就越感到强烈的惶恐不安,他所遭受的折磨就越厉害。这种感觉就像一个隐士想在一片从未遭受砍伐的树林中,开出一小块地方来搭建个小屋,以作安生之地,他用斧子砍得越起劲,树林却长得越茂盛一样。最终,伊凡·德米特里意识到,想得再多也无济于事,于是索性不再思考,放任自己完全沉溺在绝望与恐惧之中。
他开始喜欢一个人待着,尽量避免与人接触。他特别害怕有人使坏整他,偷偷塞贿赂在他的口袋里,然后去告发他。或者他自己无意中写错了公文,看起来就像他在伪造文书,或者他把别人的钱给弄丢了。他的脑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活跃机敏过,每天都能想出成千上万条各种各样的理由,证明自己确实应该担忧自己的自由和名誉。对自身的极度担忧,使得他对外界,尤其是对书籍的兴趣大大降低,他的记忆力也衰退得十分厉害。
天亮后,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几个修炉匠敲响了女房东的门。尽管伊凡·德米特里心里清楚,这几个人是来翻修厨房里的炉灶的,但内心强烈的恐惧掌控了他,使他相信他们是打扮成修炉匠的警察。于是他悄悄地溜出屋子,光着脑袋,上衣也没穿,沿着大街拼命奔跑,一副惊骇万分的样子。在他身后,有几条狗汪汪叫着追他,有个男人在不住地喊叫,风在他耳边呼啸,这一切都让伊凡·德米特里觉得:全世界的暴力都聚集在我的背后,现在要来抓住我。
最终,有人拦住了他,并把他送回了住处,又打发女房东去请医生。医生安德烈·叶菲梅奇给他做了个检查,然后开了一张有在头上冷敷的药液和一种镇静剂的药方,然后皱着眉头、摇着头离开了。伊凡·德米特里在家里无法生活和接受治疗,人们只好把他送进医院。伊凡·德米特里被安置在性病病室里,他每天夜里不睡觉,发脾气,搅得其他病人不得安宁,不久,在安德烈·叶菲梅奇的指令下,他被转到了第六病室[注]。
一年后,伊凡·德米特里完全消失在了城里人的生活中,他的书被女房东搬出房间,胡乱堆在屋檐下的雪橇里,这引起了顽皮的孩子们的兴趣,很快就被一本本地拿光了。
(节选自《第六病室》,有删改)
【注】第六病室:专住精神病患者的病室。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通过伊凡·德米特里凭执行票向小市民们收费以及写公文等情节,可以推测出其小公务员的身份。 |
B.“法院的错判是完全可能的,不足为怪的”,这正说明了俄国沙皇专制统治的黑暗荒唐与昏庸无能。 |
C.女房东这一人物虽着墨不多,但其作用不可低估,她在某些情节中适当地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
D.小说虽然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但情节紧凑,波澜起伏,多角度塑造了一个“被害妄想症”患者形象。 |
3.有人评价契诃夫的小说“在荒诞外表下包裹着讽刺的内核”,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对这一评价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