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语文综合库 > 作家作品 > 外国文学 > 其他外国作家
题型:现代文阅读 难度:0.65 引用次数:127 题号:583428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     梅希斯·海因萨尔

(1)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2)“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3)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4)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5)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6)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7)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噪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8)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9)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10)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11)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紧紧围绕“白痴”展开情节,先点病症,后叙原因。再写“白痴的生活”的种种表现及其意义,脉络清晰,结构严谨。
B.小说主人公维洛工作成就辉煌,家庭幸福美满,精神上却又高度焦虑、极度自卑、神经质并且极力掩饰自己这一症候。
C.作者以动人的细节描写、拟人手法,生动描绘了维洛与鸡、羊相处时的那种自然和谐,物我相融的状态,表现维洛在自然生物面前内心无比的惬意与幸福。
D.小说采用了以小见大的手法,为我们呈现了当今社会中某些人的矛盾复杂的内心,他们既要适应世俗生活,同时又渴望坚持自己的理想追求。
2.小说题为“白痴的生活”,而第五自然段写的却是主人公维洛“真实、体面且非常正常的现实生活”,作者这样安排有何好处?
3.小说主人公是否真的是一个白痴?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相似题推荐

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1.选文中格斯拉的店面有何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
2.概括选文中“我”流露出的复杂情感。
2019-07-16更新 | 118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爱先生的小辫子
(德国)乔希姆·弗里德里希
爱先生是个很平凡的人。他长了一张很普通的脸,留了个很一般的发型,就连他穿的西服几乎在任何一家商店都能买到。这样的人常常被其他人所忽视,爱先生也不例外。爱先生早上去上班,有时碰到他的邻居,他总是友好地问候邻居,但是邻居却不理会。在办公室的时候几乎没人给他打电话,即使有电话大多数也是打错了的。
有一天,爱先生送给他的小女儿安娜一件礼物——一套原装美发用具,里面有梳子、刷子、镜子和两个特别漂亮的红蝴蝶结。这件礼物他是在玩具店里买的。唉!在那里又是等到其他顾客买完后才轮到他。
“人们总是忽视我,”他对妻子说。
“或许你应该穿得更时髦一些,明天我们去服装精品店看看。”妻子提议道。
第二天,爱先生和他的妻子就去了市内卖最贵、最时髦的服饰的服装店。
“这是最新款式,只剩下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售货员拿了一条鲜艳的带点的彩色领带推荐道。
“太棒了!”爱先生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条领带。
第二天早上,爱先生系上新买的领带,照了照镜子,觉得格外漂亮。早餐后,爱先生和从前一样同安娜玩了一刻钟。
“爸爸,我可以用新梳子给你梳头吗?”安娜问。爱先生没有反对。
于是,安娜不仅给爸爸梳头,而且还给他扎了两个小辫子,并在辫子上系了两个漂亮的红蝴蝶结。爱先生入迷地欣赏着他的新领带,根本没意识到女儿所做的一切。当安娜回房间拿她的镜子时,爱先生看了一下表,哎呀,他必须马上走,否则就会错过那班地铁。他向安娜和他的妻子喊了声“再见”,就跑出了家门。当安娜从她房间出来时,大吃一惊,爸爸已经走了。天哪!爸爸头上还扎着两个带红蝴蝶结的小辫子呢!她希望爸爸不要生她的气。
在楼下,爱先生碰到他的邻居并友善地打招呼。邻居瞪大眼睛看着他,竟也跟他打了招呼。
“你系的是啥东西?”邻居问。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下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爱先生坐在办公室,他的老板从他的办公桌经过时停了下来。老板几乎每天都经过这里,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停下过。
“你系的是啥东西?”老板问。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我很满意!”老板喊道,“我们办公室需要时髦人物!你是新来的吗?”
“不,我在这儿工作二十五年了。”爱先生回答说。
“活见鬼!”老板喊道,“马上给你涨工资,让你的同事们瞧瞧,我是多么喜欢时髦人物!”
同事们对此感到吃惊,而爱先生却很高兴。
下班后,爱先生想给他的妻子和女儿买一些好吃的,晚上和她们一起好好儿庆祝一下。商店里挤满了人。那里正在举办一个时装发布会,年轻貌美的女模特在展示着新款的漂亮衣服。当爱先生挤进去后,所有的人都不再看年轻貌美的女模特和漂亮的衣服,而是把目光都转向爱先生。
突然,有一个男人手持麦克风来到他面前说:“您系的是什么?”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活见鬼!”手持麦克风的男人喊道,“我们的观众对此肯定感兴趣!我们可以约请您做一次电视采访吗?”爱先生高兴极了,满口答应了下来。
当爱先生回到家,他的妻子已经在等他了。她想告诉爱先生,女儿因为小辫子的事感到难过,她希望爱先生不要生气。
可爱先生根本没让他妻子开口说话,就迫不及待地给她讲起今天的美好经历。看来爱先生并不知道辫子的事。这时,安娜悄悄地把爸爸的辫子解开,取下红蝴蝶结。爱先生只顾着激动地讲,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妻子看他这么高兴,也就不再提小辫子的事了。
第二天早上,爱先生当然又系上了他那条新领带。
“天晓得我今天还会经历些什么事,”他出门的时候边走边想,“或许其他人也都会系这种领带。”
但是,他没看到有人系同样的领带,而是看到街头所有人的头上都扎了两个小辫子,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红蝴蝶结。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E.虽然邻居、老板和记者在小说中都是次要人物,但作者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刻画,他们的出场为主要人物的活动创设了典型的社会环境。
A.爱先生送给他的小女儿安娜一套原装美发用具这一情节,既能塑造爱先生的人物形象,又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B.系着红蝴蝶结的小辫子是这篇小说的线索,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它来展开的,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突显了小说的主题。
C.爱先生的老板和手持麦克风的男人在看到爱先生的“时髦”打扮后都说了一句“活见鬼”,他们当时的心理活动是基本一致的。
D.小说情节设置得非常巧妙:出门前,爱先生只顾欣赏他的新领带,没有注意到安娜做的事;回家后,爱先生只顾高兴,安娜为他解开辫子并取下蝴蝶结他也不知道。
2.爱先生是个怎样的人?请概括回答。
3.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结尾“街头所有人的头上都扎了两个小辫子,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红蝴蝶结”这一情节的作用。
4.这篇小说有哪些讽刺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2016-11-17更新 | 899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推荐3】四、阅读《米洛斯的维纳斯》选段,完成下列小题。

因此,对我来说,关于复原米洛斯的维纳斯那两条已经丢失了的胳膊的方案,我只能认为全是些倒人胃口的方案,全是些奇谈怪论。当然,那些方案对丧失了的原形是做过客观推定的,所以,为复原所做的一切尝试,都是顺理成章的。我只不过是自找烦恼而已。然而,人们对丧失了的东西已经有过一次发自内心的感动之后,恐怕再也不会被从前的、尚未丧失的往昔所打动了吧。因为在这里成为问题的,已不是艺术效果上的数量的变化,而是质量的变化了。当艺术效果的高度本身已经迥然不同之时,那种可以称为对欣赏品的爱的感动,怎能再回溯而上,转移到另一个不同对象上去呢?这一方是包孕着不尽梦幻的“无”,而那一方却是受到限制的、不充分的“有”,哪怕它是何等的精美绝伦。

比如,也许她的左手掌上托着一只苹果,也许是被人像柱支托着,或者是擎着盾牌,抑或是玉笏?不,兴许根本不是那样,而是一座显露着入浴前或出浴后羞羞答答的娇姿的雕像。而且可以进一步驰骋想象——会不会其实她不是一座单身像,而是群像中的一个人物,她的左手搭放在恋人的肩头。人们从考证的角度,从想象的角度,提出形形色色的复原试案。我阅读着这方面的书籍,翻阅着书中的说明图,一种恐惧、空虚的感觉袭上心来。选择出来的任何一种形象,都如我方才所述,我对此无法再抱一丝怀疑而只能相信时,那我将怀着一腔怒火,否定掉那个真正的原形,而用的正是艺术的名义。

1.下列对选文中画线语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倒人胃口:这些修复方案缺乏想象力,技法低劣,全是些奇谈怪论,令人反感。
B.顺理成章:为复原所做的尝试以相对可靠的客观推定为基础,有一定的合理性。
C.空虚的感觉:作者驰骋想象对原形的种种猜想,说明图中都有,因而觉得失落。
D.一腔怒火:这些书籍竟然假借艺术的名义否定那个真正的原形,这让作者愤怒。
2.大水法的残垣是圆明园中一个著名景观,如今是否要修复还有争议。有人反对修复,理由是大水法的残垣和米洛斯的维纳斯一样具有残缺美。你认可该反对者的理由吗?请根据选文中对维纳斯残缺美的相关阐释谈谈你的看法。
2019-02-13更新 | 34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