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去主义
①“拿来主义”是鲁迅的一篇杂文的题目,现在已成为引进、吸收外来文化的一个专用名词,同样重要的是“拿去主义”,虽然未经鲁迅述及,却也值得一提。
②在“文化热”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是在有些同志的心目中,所谓“交流”,就是指“拿来”,至于“拿去”,对不起,意识不强,也许是没有考虑。这实际上是单向流程,而不是双向流程。“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国人是礼仪之邦,总不能光拿人家的啊!
③有些同志认为我国的民族文化落后、陈旧,对是否有输出价值和竞争能力表示怀疑。其实,这些同志未熟谙西方的心理和行情。须知东西方文化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互为补充,不可代替,从而构成世界文化整体。中国文化,诸如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汉代墓葬中的金缕玉衣、唐诗、宋词、《红楼梦》等等闻名世界,这是众所周知的。即使是未被我们重视的所谓“糟粕”,西方人的评价也常常出乎意外。例如老庄哲学和《易经》,我们认为是完全过了时的东西,而目下在西方却大为走运。许多科学家对目前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无法进行概括,他们找来找去,终于在老庄的“道”和《易经》的爻象中找到了合适的语言,并给予很高的评价。这里说明一个问题,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毕竟是一座内容丰富的宝库,我们大可不必妄自菲薄,说得自己一无是处。
④但是,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如果我们拿出去的永远是一些陈年百代的古董、祖传的遗物,那也不能使我们今天的中华儿女脸上增光。对西方读者来说,他们既想了解中国的昨天,当然也想了解中国的今天和明天。所以拿出去新的文化成果,才是今天中国人的光荣职责。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近几年来,西方学者对中国当代文化艺术有了较多的关注,就以文学方面来说,王蒙、冯骥才、谌容、张贤亮、王安忆等作家的作品已陆续有了各种译本,被介绍到西方,有的还有专著论述,成为新一代的汉学家的研究课题。但也应该承认,我国当代文化在西方的影响还是有限的,要在国际上占一席之地,赢得声誉,看来还要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
⑤推出中国当代的文化产品,当然必须顾及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如果不能反映八十年代中国的风貌,如果“拿去”的和“拿来”的是一样货色、一副面孔,人家是决不会报以青睐的。所以对热衷于“拿来”的同志来说,切忌以照搬为能事,以模仿为时髦。否则,“拿来”容易,“拿去”就困难了。正如一位来自美国的汉学家所说:“中国作家切不可费力去迎合西方读者的品味,要完全为中国读者而写,写出中国自己民族的特色,写出西方没有的风格。这样,才能引起西方读者更强烈的兴趣。
⑥“拿来主义”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拿去主义”也是我们所要强调的。中国的文学家、艺术家、文化人应该有勇气,有志气,广泛吸收、消化外来的营养,发展自己的优势,努力攀登文化高峰,拿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先人的优秀成果,贡献于全人类。
(选自《文学报》1986年8月21日)
1.文章第③段中提及中国文化中的一系列代表性成果有何作用?2.“‘拿来主义’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拿去主义’也是我们所要强调的”。结合全文,谈谈作者为什么认为我们要强调“拿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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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门槛下面都有一把钥匙
芦芙荭
顺子站在回村的路口。现在是秋天,风舔光了树上的叶子。他看见自己家的房子闪烁在那片树林里,心里有些紧张又有些害怕。
三年了。他离开村子都三年了。
顺子自出生起至上高中,就没离开过这个村子。村子里的人都是靠种地为生的,每天早上,屋外树上的鸟儿一开始喳喳,他们就起了床,孩子们背了书包去上学,大人们便扛了锄头下地去干活。一把锁锁了门,一把钥匙就丢在门槛下,全村人都可合法地使用,家家户户都这样。
在村里,谁都知道谁家的钥匙放在什么地方。有时,老张在地里干活,种子用完了,要回家去取种子,老李便从地里冒出头对他喊:“老张呀,顺道上我家取壶水给我捎来吧。”老张就会走到老李家门前,从老李家门槛下取出钥匙开了门,拿了水壶。那样子就好像进自家的门一样。因此,有了门槛下那把合法的钥匙,锁在村子里就成了风景的一个亮点,有了另一种耀眼的意义。
顺子家的钥匙也是放在门槛下的。顺子的父亲几年前就逝世了。尽管那时顺子已远离村子上了高中,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但顺子的母亲还是习惯将钥匙放在门槛下。顺子明白,母亲是怕自己在地里忙了,他回来进不了门。
可是,就在三年前,顺子的母亲突然就病倒了,村子里的人帮忙将顺子的母亲送到了县医院。当医生告知顺子他母亲的病情时,顺子呆住了。要治好母亲的病,需要一大笔钱。
顺子和母亲相依为命,哪来这么多钱呀?
顺子整整想了几天,救母心切,他决定铤而走险。
顺子有个同学曾带顺子去过他家,同学的父亲是一家企业的老板,很有钱,他家的保姆就是顺子同村的人,就在前两天,他的同学告诉他,他们一家要去国外旅游。
那天晚上,顺子等护士查过房,母亲也睡下后,便一个人悄悄出了门。
他在同学家那扇门前定定地站了好长时间,本能地将手伸向门槛下,门槛下没有钥匙,他便顺手按下了门铃。这时要是屋里有人,他就会放弃那个念头。
可他等了好长时间,屋里却没有动静。
在确定屋里没有人后,顺子从身上掏出了提前准备好的工具。
一切都是那样顺利。顺子将钱全都拿了出来,又放了一些回去,想了想,又放了一些回去。他将手里的钱掂了掂,确定这些钱足够给母亲治病了,才将钱揣进包里。欲出门,看见柜子上有纸笔,抖动着手,又不知怎的,他写了四个字:窃钱救母。他想,同学认得他的笔迹,便没有留名。
两天,仅仅两天,警察就将顺子从医院里带走了。
顺子被定为盗窃罪,判了三年半……
现在顺子借着黄昏的掩护,悄悄地走到自家的门前。
门锁着,那锁看起来冷冰冰的。
顺子习惯性地弯下身子,将手伸进门槛下面。竟然摸到了钥匙,还是那把,三年呀,难道这把钥匙一直在门槛下躺了三年?
顺子进了门,又拿出那把锁,把手从门缝伸出去,将门锁上,顺手将钥匙放在了门槛下。这样,从他门前经过的人,就不会发现他回来了。他这次回来,只是想偷偷地看一眼这个家,看一眼他的母亲。他是没脸再在这里待下去的。
屋子里的一切都和三年前一样,不一样的是,三年前,每次回到家里,母亲就会忙前忙后,而现在,母亲却一动不动地待在墙上的黑边相框里……
那天晚上,是顺子这三年来睡的第一个好觉。直到第二天快中午时,他才被开锁的声音弄醒。顺子从卧房走出来时,见一个女人推开他家的门,走了进来。
女人看见顺子,吃了一惊。接着,她的表情由吃惊变为惊喜。“顺子,你回来了?”
这女人是同学家的保姆,她怎么进到家里来了?
顺子的疑惑写在了脸上。那保姆便说:“顺子,回来了好呀,村里人都说你是个孝子。村主任便安排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你家帮着打扫打扫,他想让你回来时,家里是干干净净的。这不,今天轮到我了。”
保姆说完,就开始扫地抹桌子,并不无内疚地对顺子说:“你的同学……从国外来电话说我不该报你的案……说你留了字,三年后你就会赚到钱还他,我弄得你三年无法赚钱……”
顺子在抹泪,那泪越抹越多,他不知道当时是保姆报的案,他说:“不,你做得对,我做错了,我没用合法的钥匙开门……我用犯法的手段也没有救活母亲……”
保姆说:“不要哭。”
顺子抹干眼泪继续说:“但是,这三年我也赚了,赚到了比钱还贵重的东西,我懂了:人人心里都要有一把守法的锁,守法和生命一样重要……”
这时已近中午,顺子看见村子里的人开始陆续从地里回来,他们走到门前,每个门槛下面都有一把合法的钥匙,每道门上都有一把锁。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A.顺子因偷盗被判刑,三年过后他回到村子,虽然看见自家房屋时有些慌张,但走到自家门前时仍非常自信能摸到钥匙。 |
B.顺子因同学家保姆的举报被判了三年半的刑,保姆认为自己不该报案,一直内疚不已,因此主动到顺子家打扫卫生弥补过失。 |
C.小说采用插叙的手法,插叙了顺子因偷钱为母亲治病而被判刑的事件,巧妙地促成了情节的逆转,使文章脉络清晰,结构紧凑,颇具匠心。 |
D.小说的侧面描写非常成功,顺子的同学就是借助保姆的话出场的,他认为顺子根本不是偷盗,会赚来钱还给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 |
3.小说写顺子刚回到家时感到“他是没脸再在这里待下去的”,你认为最后他是否会在村子里待下去呢?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家山
踏遍中华窥两戒,无双毕竟是家山。(龚自珍)
——题记
①年轻时,我喜欢独自哼唱苏联名歌《喀秋莎》。只要“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溜出嘴边,一种轻纱薄雾般的温馨感,便导引我返回医巫闾山脚下的故乡。其实,故乡影像,在我少年时橙色的梦里并不是很清晰、很确切,一切兰因絮果毕落于苍茫之中,只觉得家就是山,山就是家。只要推开屋舍的后门,闾山清泠泠、水洇洇的翠影,伴着天涯云树,便赫然闪现在眼前。当然最好是在久雨新晴的夏日,或者气爽天高的初秋,大地饱绽着新鲜,充满了泼辣的生机。
②我第一次亲近闾山,恰逢梨花开得正闹的时节。山坡上,原野里,到处泛滥着浩荡的春潮,浮荡起连天的雪浪。我们乘坐马车,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土路,穿行于花林树丛中,像是闯进了茫无际涯的香雪海,又仿佛粉白翠绿的万顷花云浮荡在我们的头顶上。几十年间,这个景象始终定格在我的记忆之窗上,只要闭上眼睛,它便立刻浮现出来,特别是当我听到那首名歌《喀秋莎》的时候。
③盛夏的一天,我同三位文友聚坐在北京地坛的一间小亭子里。一番豪雨过去,松林里的空气格外清鲜、凉爽。大家谈论的话题是退休后到哪里觅个合意的住所。一位说,老家烟台最为理想,碧树隐红楼,一枕清幽,春季繁花簇簇,夏天浓荫翳日,冬日又比较暖和。另一位来自云贵高原,他的首选是春城昆明。在北京闯荡了二十多年的小魏说,他想在地坛附近赁屋小住,风晨月夕,伴着虫吟鸟唱,到地坛信步闲游。他的这种想法马上遭到了质疑,大家都说他是受了史铁生的影响。地坛是史氏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那里几乎灌注了他全部的情感,可别人未必受得住那份苍凉与寂寞。大家谈笑风生,颇有孔门四子“各言尔志”的意趣。当三人把目光转向我时,我说,我要回闾山老家。
④我出生在闾山脚下。父亲望子成龙,希望我有所作为,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六岁进私塾,校歌头两句就是“闾左辽西我校在,钟灵毓秀作英才”。及长,读到《湛然居士文集》,发现元朝宰相耶律楚材在他七百多首的诗作中,忆及闾山的竟有二十来首。原来,耶律楚材生在北京,祖籍却在闾山西麓,那里也是他父亲及两个哥哥的庐墓所在。十几岁时,他曾回到闾山读了几年书。后来辅佐元太祖万里西征,而闾山旧隐仍然时萦梦寐,有诗可证:“闾山旧隐天涯远,梦里思归梦亦难。”回到大都之后,日理万机,但家山依然刻刻在念。他向往着回归退隐:“何时致政闾山去,三径依然松菊寒。”只是,这个愿望始终未能实现,直到五十四岁生命终结之时,他还在
⑤早在先秦典籍《周礼》中,即有关于全国名山“五岳五镇”的记载,五镇之一即为东北医巫闾。“医巫闾”系东胡语音译,意为“大山”。闾山在东北“三大名山”中尤负盛誉,风景绝佳,历代文人骚客登临寄兴,抒写情怀,留下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文。较之于水,山更切近禅关,远于人境,望之辄有潇洒出尘之想。而此间瘦劲的奇松,幽峭的危岩,以及丰富的神话传说,饶有一种清寒入骨的丰神和超然绝俗的意蕴。
⑥闾山自东北逶迤西南,绵延百里。其地为塞外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游牧民族文化同汉族文化交融互汇的结合带。如果说,“整个内蒙古是古代游牧民族的历史舞台”,呼伦贝尔草原“是他们的武库、粮仓和练兵场”, 那么,闾山一线则是他们研习中原文化、接受华风洗礼的大课堂。辽朝以来,此间文风夙盛,耶律倍和他的八世孙耶律楚材先后在闾山佳胜处建立了读书堂,殿宇岿然,书香袅绕,千载以还,旧貌一直保持完好。
⑦闾山内外,碑碣如林,题刻触目可见,仅北镇庙即有五十六座诗文碑,其中,元代的达十二座。过去这一带私塾多,读书人多,藏书家多。现在,文化教育事业仍很发达,学书作画蔚然成风。山里民风淳朴,较少世故,只是由于过分质直、认真,有时不免透出几分呆气。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趣话,有个过路人向一位老者问询:“到大观音阁还得走多长时间?”老者瞪目不答。问路人以为遇见个聋子,便顾自向前走去。不料,刚刚迈出几步,便听老者在后面招呼:“回来,我告诉你,再有一袋烟工夫就到了。”那人怪他开始时何以不说,他说:“当时我不知道你的步子有多大。”逗得问路人噗嗤笑了。
⑧不到闾山,已经十几年了。这次旧游重到,感觉风物依然。在商品大潮滚滚滔滔、
⑨最后应该说明,耶律倍的读书堂,这次我并没有蹑履亲登,因为它高踞于闾山绝顶,实在太险峻了。像这类需要仰头方可逼视的事物,毕竟总觉得离平常心太远,因此,不去攀援也好。
(取材于王充闾的同名散文)
1.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A.宵衣旰食:为处理国事而辛勤地工作 |
B.搬了个道岔:改变了人生轨迹 |
C.无远弗届:广泛地渗透,深入地影响 |
D.陶然忘机:悠然闲适得忘了重要事情 |
A.作者喜欢苏联民歌《喀秋莎》中“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这句歌词,因而家乡梨花盛开的情景在记忆中特别清晰。 |
B.文章写元朝宰相耶律楚材一生勤于政事、忠心尽职,欲晚年退隐家乡而不得愿,其中寄寓了作者的悲愤之情。 |
C.闾山地区文风夙盛,读书人多,诗文碑林立,这与历史上它是游牧民族文化同汉族文化交融相汇的结合带有关。 |
D.耶律倍的读书堂位于闾山山顶,殿宇岿然,旧貌完好;但由于山路过于险峻,作者没能登临观览,不免感到遗憾。 |
4.有人认为,文章第③段删去更好。你是否同意?请说明理由。
中国古代书面语有文言与白话之分。一般而言,文言与白话的区别,主要在于书面语与口语的关系。大部分汉语史研究者认为,先秦时期的书面语与口语基本一致,汉魏以后二者出现分离现象,即口语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发生新变化,而书面语仍然以先秦典籍中的词汇、语法、句法等为标准,这就形成了文言。白话相对于文言而言,与口语的关系更为密切,大约萌芽于汉魏之际。魏晋以后,尤其到了唐代,文白分野渐趋明显。
古白话经过长时期的历史积累,至宋代有了质的飞跃。主要有两个表现:其一,口语向书面语领域的“渗透”加速,同时代的口语大量出现在书面语中;其二,口语进入书面语,涉及的文体进一步扩展,文学作品之外,以文言为主要载体的儒学及史学著作中也出现了白话。由此而始,古白话突破了文言的藩篱,渐渐登上大雅之堂。
大量口语词、方言词进入文学语言,是汉语词汇发展的特点之一。经过文学作品的传播,这些词汇与原有的普通词语渐渐取得并存的地位,并在以后的发展中显示出不同的生命力。这一特点在宋代的诗、词、文中都有所表现。人论宋诗,皆曰“以文为诗”,而口语入诗正是其重要表现之一。词在宋代的繁荣,也使口语进入书面语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宋代文学的各种文体,都不同程度地形成了口语化的特色。除了文学作品,更值得重视的是,受禅宗语录影响而产生的宋儒语录以及史学著作等非文学作品,也开始大量使用白话,形成对正统文言语体的重大突破。文言何以成为正统?就在它与儒家思想紧密联系,它是儒家原典本有的语体,继而成为儒家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宋儒语录与史著中出现白话,无疑大大动摇了文言的正统地位。
白话书面语在宋代多种文体中大量涌现的同时,相关的语言理论也有了显著的发展,说明这种语言现象带有“自觉”意识。书面语脱离口语毕竟不合语言的发展规律,人为地制造了阅读的障碍。早在文言势力强大的汉代,王充就针对书面语脱离口语的状况,倡导“文字与言同趋”,这就是后人所说的“言文一致”。唐初,史学家刘知几也强烈批评当时史官著史严重脱离口语,不仅在语言风格上“失彼天然”,而且还关系到史书记载的真伪,“华而失实,过莫大焉”。
到了宋代,在由雅入俗的文化变革中,“文字与言同趋”的观点渐入人心,明显影响了士人的语言观念和书写习惯。不少诗词作家在口语与书面语的关系上,都有明确的理论表述。宋代儒学的代表人物朱熹,在继承王充、刘知几语言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文字与言同趋”的观点。朱子根据书面语与口语的关系,明确把文字分两种,一种是“说”出来的,即与口语保持一致的书面语;一种是“做”出来的,即脱离口语的书面语。他认为先秦的诗文皆与口语接近,是“说”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他说:“古人文章,大率只是平说而意自长,后人文章,务意多而酸涩。如《离骚》,初无奇字,只恁说将去自;是好。后来如鲁直,恁地着力做,却自是不好。”
综观之,古代汉语书面语发展到宋代,已然形成文白对立的形势。一方面,作为正统语体的文言在多种文体的书面语领域仍然固守着自己的阵地;但另一方面,口语向各种书面语领域的“入侵”也在全方位地展开。在有的领域,比如史学书面语中,文言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在文学领域,白话已渐呈兴盛之势。
(摘编自《宋代文白消长与小说语体之变》)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A.汉语史研究者认为,文言是未随时代变化,以先秦典籍中的词汇、语法等为标准的语体。 |
B.汉魏以后文白逐渐分野,唐代尤为明显,到宋代,白话逐渐向书面语渗透,登上大雅之堂。 |
C.文言之所以是正统,是因为它是儒家原典的本有语体,且它和儒家思想的联系非常紧密。 |
D.朱熹进一步发展了“文字与言同趋”的观点,他明确把文字划分为书面语与口语两种语体。 |
A.文章按时间顺序阐述了古代文言和白话在不同历史时期与口语的关系。 |
B.文章用宋代不同体裁的作品证明了白话在宋代已经渗透到文史领域。 |
C.文章纵向阐述了“言文一致”这一语言理论从汉代、唐朝到宋朝的发展过程。 |
D.本文用“分总”的结构,旨在强调写文章不能一味模仿古人而排斥时代语言。 |
A.如果书面语与口语始终保持一致,就不会出现后来的文言、白话分野的现象。 |
B.古人“文字与言同趋”这一语言理论,意在强调书面语应该与口语保持致。 |
C.如果史官们一直采用文言记录史实,有可能会使史书失去本应有的真实性。 |
D.朱熹反对一味模仿古文,反对学习那些“说”出来的与口语接近的先秦诗文。 |
换茬
刘正权
春酒还没吃完,春分就开始刨园子了。
园子里其实没啥可刨的,除了不包心的白菜就是菠菜,小青菜也有,不过都像纽扣似的扣在地上,春寒刚过,还没来得及舒展叶片。
春分是对那畦老韭菜动上了心思,二贵跟在春乡身后,不情不愿的。二贵说:“春捂秋冻,园子的菜刚缓过劲儿,还得在土里再捂捂才好!”春分白一眼二贵:“是你自己想捂酒杯子才对吧?”春捂秋冻是说气候和穿着上的事呢,跟园田无关。
春分把锹递给二贵,说:“你把韭菜给全挖出来,我把根分一分,去掉老根老系,选那壮实的,芽旺的,重新排!”
“排”就是“栽”的意思,韭菜根小,得一丛一丛排一起,挤着长,那长相才欢实。
二贵还是不想动锹,二贵就扯由头说:“小刚来电话了!"二贵知道春分最惦记小刚,年前一听说他打工不回来过年,连腊贷都少备了一半。
春分这回却没把宝贝儿子的电话当宝,只淡淡“嗯”了一声,接着说:哪天他不来一回电话?二贵只好快快下了锹,气不顺使劲就大,一锹翻起一大丛韭菜根来,春分弯下腰,那丛韭菜,用铲子敲散土,把韭菜一根一根理开,剪去根须,往一边放,准备待会排,二贵撇下嘴说:“好端端的长土里,非得挖出来再排进去,当是移栽油菜,能增产啊!”春分不吭气,她知道二贵有情绪,男人的德性得顺了毛摸,惹急了免不了鸡飞狗跳的。二贵又嘟哝说:“小刚说,去年形势就不怎么好,那个厂今年怕呆不下去了!”
春分说:“是吗?换个厂也好,地不换茬不长,人不挪窝不旺,儿子想换新环境跟这韭菜地换茬不也一样吗?”一茬一茬剪得齐齐整整的韭菜根带着芽就在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话中重新排进了土。
小刚的电话又来了,这次是打给春分的,小刚说:“娘,我联系了个新厂!新厂离市区远,我不想在厂里住,条件差!”
春分冷了口气说:“那你回来住吧,家里条件不差,有爹有娘侍候着!”小刚没了声音,挂了电话,小刚听出娘是话里有话。二贵说:“你咋这样跟孩子说话呢?”春分说:“出门在外就要吃得苦,不然啥能耐也不会长!”
二贵还要说话,春分说:“你忘了去年那畦萝卜啊!”二贵就想起来了,去年入秋时,二贵把一车鸡粪全肥进那畦萝卜地里,结果腊月里,那萝卜全烧得空了心。
“莫非你也想儿子出去几年成个空心萝卜回来?”春分又白了一眼二贵,二贵就悻悻地闭了嘴。反正是春酒没得吃了,二贵干脆一甩外套:“做就做个够,顺手把那行葱也给分了吧!”二贵知道眼下分葱还早了点,故意拿话挤兑春分。
哪知春分一拍手,说:“我正想说呢,这几天我听了天气预报,说一周内温度回升,分葱正是时候呢!”
二贵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脑门,咋睁着眼往枪口上撞呢,二贵毕竟不是懒人,一旦干顺了手,就觉得眼里的活都该干。当春分还在排葱时,二贵已抽空回了趟家。春分以为二贵口渴了回去喝茶,没曾想二贵却从屋里拎了水桶和瓢来,他是给韭菜浇定根水呢。
二贵三两瓠就把韭菜地给浇了,.跟着又气喘吁吁拎了桶要浇刚分好的葱。
春分手一伸:“别添乱,这葱不能浇的!”
二贵很奇怪,说:“咋啦,韭菜能浇,葱不能浇?”
春分说:哪韭菜是老根,水分少,老根扎进新土,得定根,让芽吸收水分往上长,这葱就不一样。”
“这葱就不一样啊?”二贵爱想到,种个菜还那么多学问。
“葱白里水分多,你就是挖起来放-边剪掉叶,过三五天它也会从里面长出新叶的!”春分说。二贵一想也是的,放久了的蒜啊葱啊还真是这么回事,能从里面长出新叶。
“还有一宗你不晓得,”春分停了一下又说,“这刚分的葱得等上面的叶给太阳晒破叶管,新叶才能钻出来,有时候,环境恶劣点也未必是坏事!”
“万物有万物的活法呢!”二贵感叹说。
“所以啊!”春分意味深长看一眼二贵,“我先前才会那样口气给小刚说话”
二贵放下水桶,憨憨地笑,说:“我咋就没想到刚才对小刚是话里有话呢!”
“你啊,是吃春酒吃昏了头!”
春分说完扛起锹,大步跨过那畦菜地。
一阵风吹过,新排的韭菜和葱苗舒伸开来,一片新绿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二贵以“春捂秋冻”作为自己不情愿刨园子的借口,而春分则以“你自己想捂酒杯子”奚落二贵,使他无言以对,只得跟着春分去干活。 |
B.小说的语言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如“男人的德行得顺了毛摸心地不换茬不长,人不挪窝不旺”“结果腊月里,那萝卜全烧得空了心”等。 |
C.小说对小刚的描写虽只有寥寥数笔,但刻画了一个既想进取又不肯吃苦的年轻人形象, 对母亲春分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衬托作用。 |
D.小说先写二贵不得不跟着春分分韭菜,然后写二贵主动积极地分葱,丈夫对待农活前 后态度的对比,表现了春分对丈夫的感化与影响。 |
3.赏析小说结尾景物描写的表达效果。
大憨
施永杰
公社干事关新民骑车要到大黄庄蹲点。
上路不大会儿,天下雨了,路面慢慢起泥,他只得下车推着沿路边走,路边有草,车子还能推。很快车轮和泥瓦之间沾满了泥巴,推不转了。他把车子马腿支起,折根树枝掏泥巴。掏净后,推不多远,泥巴又满了,又停下来掏。反复几次,已是气喘吁吁,身上也分不清哪是雨水哪是汗水了。
同志,上哪儿去啊这是?咋搞成这样了?
关干事身后响起闷雷似的问话。关干事转身一看,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赤脚大汉,光着脊梁,浑身上下就一条蓝士林布做的短裤,左胳肢窝里夹着一双已穿得发白的解放牌黄球鞋,方面大耳,一身肌肉疙瘩。
我到大黄庄。还有多远?
好几里哪!我就是那庄上的。走!先到我家里歇歇。大汉说着,也不管人家同不同意,弯腰把右胳膊伸进三角架里,只轻轻一挑,自行车大粱就稳稳地落到了肩膀上,拔腿就走。
关干事忙问:你家啥成分?
雇农!大汉头也不回只管往前走。
富农?大汉说话字音有些含混,关干事没听清,疑惑地问了一句。
大汉立即停下脚步,转过头,瞪着吓人的大眼珠子,吼道:是比贫下中农还贫的雇农,不是富农!咋的了?富农你就不让我扛车了?
关干事不说话了。
还没到大黄庄,雨停了,大汉就扛着车子把关干事送到大队部。
后来,关干事调查摸底,才知道大汉叫黄大憨。
大黄庄的社员反映,队长和会计不和,责任在会计,他私心太重,队里账目不清。关干事就找队长谈话,建议撒换会计,让黄大憨接任。队长一听,哈哈大笑,说,大憨没上过学,不识字,还是个半吊子(智障)。队长接着说,不过,这人很负责任,他觉着对的事,就坚决干好,九头牛也拉不回,还不怕得罪任何人。关干事说,那就给他找一个适合他干的事儿吧。队长说,让他当监督员,就是不让社员养的猪跑出村口钻到地里糟蹋庄稼。队长给关干事做了详细说明。
这个村子四周是三四丈宽的池塘,水也很深,全村只有南面一个两丈宽的路坝。社员养的猪白天由养猪户轮流赶到河坡里放牧,养猪户家里都建有猪圈,按说应该很好管理的。可是养猪实在不容易。社员的口粮都很紧张,猪饲料大多是河水下面的杂草和河坡里的猪娃草、苜蓿等野生植物。猪也是整天饿得嗷嗷叫。猪对社员太重要了,家里年底各项大的开支就靠卖猪的钱。少数社员深夜或是凌晨就偷着把自家的猪从路坝放出去。猪钻到庄稼地里吃饱后天亮之前又回到自家圈里。后来队里就让各户轮流站岗守住路坝,但也没管住。队里又排班,到地里去抓猪,抓住一次罚扣五斤免购点(口粮),但值班的也是睁只眼闭只眼,都怕得罪人,最终也没管住。
队长说,要是大憨愿意干的话,说不定他一个人就能治住。
队长跟大憨一说,大憨特别高兴。水稻快成熟的时候天还不冷。每天村里人睡定后,他就裹件破大衣,搬把破椅子坐到村口。几次半夜里有人到村口“侦查”,想把猪放出去,大憨忽地站起来吼道:谁?想干啥?“侦查”的人立即退了回去。
一个乌云遮月的晚上,大憨在茅房里拉肚子,拉了好长时间,比往常晚去了好大会儿。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一头猪忽地一下从路坝外稻田里蹿进村里。大憨起身就去追那头猪,那头猪跑得快,他就在后面穷追不舍,一直把那头猪累趴在地上。他用绳子把猪拴在了村口的树上,就去通知队长叫社员来认领。
这头猪是他二叔家的。二叔来了,把大憨狗血喷头骂了一顿说:半吊子,你不是在稻田里抓住的,咋能说我的猪下了稻田?我早起放圈让猪遛遛,我就在后面跟着哩。大憨瞪着血红的眼珠子说:我就是看着它从稻田里蹿上来的!二叔,你说这是你的猪啵?要不是你的,咱叫队长派人把它赶到街上卖了,钱归队里。二叔说,别叫我二叔!要认我这个二叔你还坑我?半吊子!大憨说,你说谁半吊子?
二叔咋啦?别说二叔,就是我二儿也不行!
在场的人“哄”的一声笑了。
忽然,场外响起一个人鼓掌的声音,原来是蹲点的关干事。他已放下肩上背的粪箢子——他喜欢庄稼,常在生产队长会上说“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养它”。他到各生产队巡查都是背着粪箢子。他对在场的社员说:大憨的话虽粗,但很在理。大家说是不是?
从此,谁也不敢再偷着往庄稼地里放猪了。
(选自《小小说月刊·上半月》,2020年10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场面描写来烘托气氛,如“在场的人“哄’的一声笑了”句,写人们听到大憨怒怼二叔“笑”的场面,充满诙谐感。 |
B.“公社干事”“解放牌黄球鞋”“雇农”“富农……小说用这些富有时代特色的词语,巧妙地把读者引入特定的环境。 |
C.小说语言地方风味浓郁,又充满个性化,如“一个人就能治住”写出队长对大憨的信任;如二叔骂大惑“半吊子”,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幽默风趣。 |
D.小说以“从此,谁也不敢再偷着往庄稼地里放猪了”一句结尾,言简意赅,既交代了大憨担任监督员的结果,也暗含若作者对大憨的赞美之情。 |
3.黄大憨具有怎样的形象特征?请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田间话絮
和谷
①雨水时令过后,渭河北原却下了一场透彻的大雪,洋洋洒洒,让人尝到了乍暖还寒的味道。归时雪满故园路,两道曲曲弯弯的车辙在引我回到老家。这么盈尺厚的雪,别说在春初,也就是在数九寒冬也是罕见的。尽管是姗姗来迟了的春雪,也足以使庄稼人开心,丰年有了指望。
②雪霁之后,屋檐上的冰凌在滴答着晶莹透亮的水珠,积雪的边缘也在滋滋地融化,阳光下的雪水便泥泞了乡间的土路。麻雀和喜鹊的喳喳声,摇落了柳树、桐树、核桃树枝丫上的残雪。半晌工夫,朝南的向阳山地便将雪白的绒毯变戏法似地化为乌有,湿漉漉的田坡在暖阳下酣畅地呼吸着,一片氤氲的气象。
③在坡路的拐弯处,我碰见了碎爷。他扛了一把锃亮的锄头,说是去地里转悠。我和碎爷一起走过守护着老宅的古槐旁,远远就看见五叔弓着腰在油菜地里忙活。油菜是去年秋后种的,不畏严寒,从越冬到入春一直是绿油油的,稍遇暖风即绽芯抽薹子。待到山原上的水桃花、杏花、杜梨花露出粉白的眉眼,油菜地便金黄璀璨,招蜂引蝶,点亮寂寥了一个冬天的穷乡僻壤。
④碎爷在油菜地边荷锄而立,与五叔搭讪着,探节数时,量晴校雨,其舒坦的话语是雪霁晴朗的自然氛围所赋予的。五叔拿一把小铲,在茁壮的油菜丛中剜荠荠菜和茵陈芽子,说是咬春尝鲜,也可用来喂鸡的。在老家,牛马骡驴业已绝迹,猪狗羊鸡也很少有人养。知道五叔抽烟,恐怕也是村上最后一位抽旱烟的老汉了。我敬上一支烟给五叔,他却板着脸说,我不吃纸烟,好烟烂烟一个味儿,不如我的旱烟锅子。
⑤五叔就地畔坐下,与碎爷拉话,我成了一个插不上言的旁听者。他们说,大油菜籽比小油菜籽产量高,但不香,味儿不正。买的混合油在热油锅里不见增量,好的纯菜籽油会膨胀变多。我发现油菜地里栽了不起眼的一排排小花椒苗,青色的,刺儿尖锐。五叔说,种的油菜是自己吃的,不算经济账,人家一亩花椒能收入几千元,干椒湿椒有人上门来收购,种麦也就三五百元,不值钱。花椒中的大红袍收益好,但没有难伺候的老品种狗椒吃起来香。记得几十年前,全村仅有沟畔上的一树狗椒,别说椒籽,就连椒叶子也被捋光了。谁家油锅里放入几粒花椒,满村人都闻到了香味儿。是人的味觉迟钝麻木了,还是花椒退化抑或变种了?是谁给老花椒起的名字,为啥叫了个“狗椒”?
⑥我问,这些年麦子普遍增产,啥原因?碎爷说,机械化耕种,土壤深翻了,底肥化肥跟得上,合理密植,种子也改良了。早先牲畜犁地浅,粪土效力低,籽种近亲繁殖,当然产量少,吃不饱肚子。碎爷用脚蹭着路边密匝匝的野燕麦苗,说这东西自生自灭,却从来没有断种。
⑦若算计经济账,种麦子的收益一年也顶不了一个月进城打工的收入,庄稼人是念及对土地和粮食的与生俱来的情感,才不忍心撂荒生存的根本。而流转规模化经营、生态观光、美丽乡村的前景,近在咫尺,亦艰难繁复。
⑧沟对岸,背洼洼里的残雪在春日下泛着光,不日会冰雪消融,毕竟,春分之后就是清明了。碎爷和五叔说,山挡不住云,树挡不住风,节气不饶人,神仙也挡不住。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的景物描写点明了时令、地点,烘托出田野自然清新、生机盎然的氛围。 |
B.文章描写碎爷扛锄头去地里转悠、五叔弓腰在油菜地忙活,表现出他们作为庄稼人的勤劳和对土地的深厚感情。 |
C.文中“守护着老宅的古槐”,老家曾经有“牛马骡驴业”、“猪狗羊鸡”,用“牲畜犁地”等内容,意在表明老家是穷乡僻壤、生活方式落后。 |
D.文章最后碎爷和五叔的话,一方面表现出以他们为代表的农民对时节变化的熟悉,另一方面暗示了农村变化的必然性。 |
向儿童学习
王开岭
每个人的身世中,都有一段能够称得上“伟大”的时光,那就是他的童年。泰戈尔有言:“诗人把他最伟大的童年时代,献给了人类。”或许亦可以说:孩子把他最美好的孩提岁月,献给了成人世界!童年的伟大即在于:那是一个怎么做梦怎么遐想都不过分的时段,那是一个有能力让孩子相信梦想可以成真的年代……一个人的一生中,所能给父母和亲人留下的最珍贵礼物、最难忘的纪念,就是他遥远的童年了。
德国作家凯斯特纳在《开学致词》演说中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激动得几乎颤抖了。他是这样说的:“你们现在想回家了吧?亲爱的小朋友,那就回家去吧!假如你们还有一些东西不明白的话,请问问你们的父母!亲爱的家长们,如果你们有什么不了解的话,请问问你们的孩子们!”
请问问你们的孩子们!多么精彩的忠告,多么让人沉思的警策啊!
然而,儿童的美德和智慧,常常被大人们粗糙的双目所忽视,常常被不以为然地当废电池一样地扔进岁月的垃圾沟里。而很多时候,孩提时代在教育者那儿,只是被视作一个“待超越”的初始阶段,一个尚不够“文明”的低级状态……父母、老师、长辈都眼巴巴焦急地盼着,盼望他们尽早地摆脱这种幼小和单薄,“从生命之树进入文明社会的罐头厂”(凯斯特纳),尽早地成为和自己一样“散发着罐头味的人”……继而成为具有教育下一代资格的“大人”“成品人”。
也就是说,儿童在成人们眼里,一直是被当作“不及格、非正式、未成型、待加工”的生命来关爱和呵护的。
这实在是天大的误会,天大的错觉,天大的“自不量力”。
1982年,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尼尔·波茨曼出版了《童年的消逝》一书。书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即:捍卫童年!作者呼吁,童年概念是与成人概念同时存在的,儿童应充分享受大自然赋予的童年生活,教育不应为儿童未来而牺牲儿童的现在,不能从儿童未来的角度来提早设计儿童的现在生活……
“回家问问孩子们!”这并非一句戏言,一个玩笑。
在热爱自然,热爱动物,热爱和平、反对杀戮、保护环境,维持生态……无数方面,有几个成年人能比孩子理解得更真诚、更本色,履行和实践得更彻底更不折不扣呢?
当成年人忙于毁灭森林、猎杀珍禽、锯掉象牙、分割鲸肉……忙于往菜单上填“熊掌、蛇胆、鹿茸、猴脑……”的时候,难道不应回家问问自己的孩子们吗?当成年人昧着良心欺上瞒下、言不由衷、对罪恶熟视无睹、对丑行隔岸观火……的时候,难道不应回家问问自己的孩子们吗?
有一档电视节目,播放了记者暗访一家“特色菜馆”的情景,当出现一只套铁链的幼猴面对屠板——惊恐万状、拼命向后挣逃的画面时,我注意到:演播室的现场观众中,最先动容的是孩子,表情痛苦最强烈的是孩子!最先失声啜泣的也是孩子!无疑,在很多良知判断上,成年人已变得失聪、迟钝、麻木不仁了。一些由孩子脱口而出的常识,在大人们那里,已开始变得嗫嚅不清、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了。
可以说,儿童在对人间善恶、好歹、美丑的区别,在保持清晰的看法、作出果决的判断和立场抉择方面,比成人要健正、纯粹得多。儿童生活比成人要朴实、要干净、要简单明朗、要有尊严。他不懂得妥协、欺骗、撒谎、虚与委蛇……等“厚黑”技巧,他对危弱者的同情和救援之慷慨、施舍之大方是最令人感动的,堪与最纯洁的宗教行为相媲美。
“天真”——这是我心目中所能作出的对人的最高褒评!简单、清澈、不掺杂质即是美!拒绝复杂、浑浊和阴暗即是美!流畅、朴实、纯净、坦然、不折不扣……即是美。比如琥珀,比如玉石,比如婴孩的瞳仁、鸽子的神情、少女的皙肤……
那时候,我们以为天上的星星一定能数得清,于是便真的去数了……
那时候,我们以为所有的梦想明天都会成真,于是便真的去梦了……
可以说,童年所赐予我们的幸福、勇气、快乐、鼓舞和信心……童年所教会我们的高尚、善良、正直与诚实,比人生的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多得多。
凯斯特纳的《开学致词》固然是一篇捍卫童年的宣言,令人鼓舞,让人感动和感激。但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后来呢?有过童贞岁月的他们后来又怎样了呢?一个人的童心是如何从他的生命中不幸消失的?即使有过天使般的笑容和花朵般的纯净又能怎样呢?倒头来仍免不了钻进其父辈们的躯壳里去,以至你根本无法区别他们……就像“克隆”的复制品一样:一样的臃肿、一样的龌龊、一样的功利、一样的俗不可耐、无聊透顶……
一个人的童心宛如一粒花粉,常常会在无意的“成长”中,被世俗经验这匹蟑螂悄悄拖走……然后,花粉消失,人变成了蟑螂。这也就是康·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生命丢失”罢。
所谓的“成熟”,表面上是一种“增值”,但从生命美学的角度来看,却实为一种“减法”过程:不断地交出生命中天然的美好元素和纯洁品质,去交换成人世界的某种经验、某种生存策略和实用技巧。就像一个单纯的天使,不断地掏出衣兜里的珍珠,去换取巫婆手中的玻璃球……
从何时起,一个少年开始学着嘲笑天真了,开始为自己的“幼稚”而鬼鬼祟祟地脸红了?
(有删改)
1.下列各组加点词的读音都相同并且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罪 | B. |
C. | D. |
A.第一段中泰戈尔说“诗人把他最伟大的童年时代献给了人类”,从全文看,可以理解为诗人通过诗作表现的是自己童年的生活。 |
B.“请问问你们的孩子们”,作者反复呼告,是说孩子比大人更真诚、更本色,履行和实践得更彻底更不折不扣,大人应该向孩子学习。 |
C.文中两次提到德国作家凯斯特纳的《开学致词》,第一次是用来指出孩子们拥有美德和智慧;第二次是借此转换文意,指出童心容易消失,表达作者的惋惜之情。 |
D.文中说“倒头来仍免不了钻进其父辈们的躯壳里去,以至你根本无法区别他们”,表达出作者对童心最终失去的无可奈何的悲叹。 |
4.文章题目是“向儿童学习”,纵观全文,作者主张向儿童学习什么?
5.文章结尾“从何时起,一个少年开始学着嘲笑天真了,开始为自己的‘幼稚’而鬼鬼祟祟地脸红了?”,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热爱生命
蒙田
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度”,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的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的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在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却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语)
不过,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生之艰辛或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1.作者想凭借 和 使生命过得丰盈饱满。
2.对“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句话作用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承上,印证上文有人对生活的错误理解和态度:“不堪生之重压”“白白虚度此生”。 |
B.启下,过渡到下文作者对生命的终极归宿——“死亡”的理解和态度。 |
C.一句话概括了糊涂人枯燥无味、寄希望于虚幻未来的消极人生。 |
D.作者引用这句话,意在强调“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才能使生命富有乐趣,“丰盈饱满”。 |
A.这是从生命的终极归宿上来看待生命的本质。 |
B.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而有限的,死是无法避免的。 |
C.看清了“生之本质”,就不必惋惜生命,因为反正是要死的。 |
D.生命有限,更应倍加珍惜生命,快乐面对人生,让人生充满乐趣。 |
A.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就会感到死而无憾,也就不感到死的痛苦。 |
B.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及时行乐,充分享受各种乐趣,这样就虽死无憾。 |
C.糊涂的人消极懒散,生活乏味,总是留下很对遗憾,临死时必会感到苦恼。 |
D.在有限的生命中追求无限的价值,就可以超越死亡,超越生命本身。 |
快乐的猪
韩振远
朋友说自己的愿望是做一只快乐的猪,我觉得像遇见一位哲人,从此喜欢上了她。人一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当牛做马,其他像如狼似虎,猥琐若鼠,绵善如羊,动若兔,敏如猴都相对容易,唯有想成为猪,难矣!若能成为快乐的猪,则幸之甚矣。
猪的哲学是安于现状,只看眼前,不想以后。人活到五十岁才知天命,猪从一出生就随遇而安乐天知命。世世代代都被人屠宰,从没有苦大仇深,永远是傻乎乎的样子。猪是人类最早的朋友,也是人类宰杀最多的动物,但猪与人类从没有恩怨情仇,谈不上痛恨,也谈不上感激,看似浑浑噩噩,憨态可掬,实际高明无比,看似糊涂,实乃聪明,这样,人就得老老实实伺奉,猪也乐得享受,根本不在乎平庸,可以无为,决不碌碌,在意的事只有长身体,因而心宽体胖。猪把忙忙碌碌、殚精竭虑之类的词统统让给了人类,人说:生命不息奋斗不已。猪不同意。人说:活着就要思考。猪也不会同意。猪不想当苏格拉底,也不想做洛克菲勒、乔布斯,要的只是当下快乐地生活。猪是入世的,只会接受,不会拒绝,无论忧郁还是悲愤,随你吧,猪才不在乎。至于回报嘛,猪有猪的讲究,不求过程,只要结果,快乐一生,最后用身体回报,供人宰割,做“庖厨之用”。猪的一生结束后,毋需哀荣,更不需永垂不朽,怎么评价是人的事。
许多人欣赏王小波那只特行独立的猪,是因为自己平庸,在为那只猪叫好之际,集体被王小波幽了一默。其实,只要做了猪就该顺应猪道,不然,会在不断地赶杀中失去自我,王小波的那只猪最后就变成了一只没人疼的野猪,风餐露宿流浪田野,实在可怜。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中,猪不堪忍受人类压迫,发动了一场革命,结果变成与人一样残忍的动物,将动物庄园弄得血腥味十足,完全没有猪味,着实可恶。
做一只快乐的猪并不容易。集体化时期,我曾当过两年饲养员,喂过一大群猪。我家也先后喂过许多只猪,因而,我深知猪之生活三味。给生产队喂猪时,我把猪分成两圈,一只即将分娩的女猪单独养在一座条件较好的猪舍里,像个佣人般天天打扫清理,如同伺候住在别墅里的贵妇。十几只克郎猪群养在一座条件极差的圈里,由他们泥里水里蹚,任圈里臭气熏天并不理会。经常看到的情况是,那位别墅里的贵妇猪形单影只,落落寡合,而群养的平民猪则嬉闹追逐,嗷嗷欢嚎,好生快活。我把煮好的两种食物分别倒进槽里时,两边圈里的猪对食物的态度也大不一样。一边是精制美食,贵妇猪吃得十分秀气,像林黛玉一样煞起眉头,挑肥拣瘦,郁郁寡欢,连我都生出几分怜悯。另一边,不等食物落下,已集体欢呼,像梁山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般个个表现出旺盛的食欲,吃得气吞山河。后来,等产下猪娃后,有一大群孩子相伴,那边的秀气猪才恢复了常态。由此我认为,猪和人一样不喜欢离群索居,居住空间不宜过大,宜居足矣;食物不宜过细,可口足矣。
我家喂猪有许多故事,其中一头猪是我用捡来的钱买的。15岁那年,我与同伴逛集市,地上一卷票子赫然进入视线,我像做贼一样捡起来,数了数一共二十多块。贫困让我们的情操都不很高尚,根本没想到失主的痛苦,也没有商量,不约而同想到用这些不义之财买两只猪娃。和人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个人各抱一只白胖胖的猪娃回到家。那时候,连人也吃不饱饭,哪有食物喂猪,被我买来的猪娃可遭了大罪,经常处于饥饿状态。猪圈就在大门口,我常常望着饿得嗷嗷叫的猪束手无策,而猪呢,瘦得像只山羊一样身材苗条,但它并没有抱怨,经常瞪着一双渴望的眼睛与我对视。终于有一天,被饿得忍无可忍的猪逃走了。我不知道那么小的猪什么时候练出一身飞檐走壁本领,能从那么高的圈墙跳过,光凭这身手,其本领至少不在王小波那头特行独立的猪之下。此后几天,我走遍了周围的村庄,逢人便问看没看见我的猪,又走进田野,在疾风中不断呼唤。后来意识到,猪才不会到旷野里觅食,它需要人间烟火,而不是流浪天涯,一只在田野里踽踽独行的猪,想起来都可怜。最后,终于在离猪圈不到五十米的邻家红薯窖里找到了它。在深达一丈,暗无天日的红薯窖里,它生活得很快乐,我相信它是嗅到食物的气味自己跳进去的,因为从红薯窖的位置看,绝无失足可能。在食物和自由之间,它宁愿选择前者。
我养的猪都不快乐,这不能怨我,因为它们和我一样都出生在一个不快乐的年代。孔子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猪不需颜回那么高尚的情操,它的快乐虽是本能的,却也需要条件,首先要有快乐的环境和快乐的资源,不然只能像我的猪一样遭罪。可见,做猪易,想做快乐的猪大不易,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想做快乐的猪的人太多,从网上输入“快乐的猪”查询,能获得上亿个网页,不知这些朋友是不是具备快乐的条件。
(选自《散文百家》2018年第6期)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想成为快乐的猪太难,因为环境条件的要求非常高。 |
B.用捡来的钱买猪,“我”的情操不很高尚,因而猪以出走作报复了。 |
C.王小波笔下的猪特立独行,并非猪们生活的常态。 |
D.作为饲养员,“我”非常熟悉猪的特性,按照猪的需求来养猪。 |
3.文章的开头和结尾把做猪与做其他动物、与做人相比较,有何意图?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