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孟子·滕文公》记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按亩课取地租,地租的比例则按照土地的好恶而定轻重。唐朝两税制中以资产为标准课税,相对之前一直占主要地位的以人丁为标准的课税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另外两税制本身也简化了征税手续,改变了以前租庸调的征收体系,简化了附着于庸调的多重杂役。明朝的一条鞭法开始了赋和役的基本合一,清朝摊丁入亩实现赋役合一,全部依照土地为标准征税,并全部实行货币化。古代中国每个朝代都存在着伴随政权兴衰的周期式转变,政权及社会治安的状况是可以反映当时社会赋税负担水平的度量表。当政权处于动荡的特殊时期也就成了赋税负担水平的极限,也掀开了新的政权出现的序幕。
—摘编自韩万渠等《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浅析》
材料二 近代以来,中央集权财政体制逐步瓦解。1913年,北洋政府拟划分方案,田赋、盐税、关税、常关税、统捐、厘金等大宗税种归国家税,田赋附加税、地捐、商税、牲畜税等小税种归地方税。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划分国家收入地方收入标准案”,将盐税、海关税及内地税、常关税,烟酒税、厘金等划为国家税,将田赋、契税、牙税、当税,屠宰税等划为地方税。近代中国,在引进西方国家的印花税、营业税等现代税制之初,往往放弃官征制而采用传统的包征制或代征制。1928年11月13日,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呈文行政院、立法院及财政部指出:“包商乃为恶制,彼既以本求利,何所不用其极。于是而商民种种纠纷,种种痛苦,随以俱来矣。应通令全国,永远革除。”1931年2月召开的北方财政会议决议废止包征制:“从前所有包纳捐税,无论属之国家,属之地方,应一律取消,改归官家直接征收。”20世纪30年代,占国民经济30%多的工商业承担了85%以上的税收;占国民经济60%多的农业所承担的税收不足15%。
—摘编自柯伟明《民国时期税收制度的嬗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的规律,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国时期中国税收制度演变的特征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