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理藩院负责管理蒙古、西藏、青海、回部(清朝对新疆天山南路的通称)各藩部。理藩院所管理的“藩”与明朝朝贡体系中的外藩是不同的。外藩并不属于中国,但是清朝的“藩”属于自己政权体系的一部分。这种思维和过去各个王朝用羁縻、封赏、和亲的间接方式控制草原势力的做法,有着根本的区别。清朝对蒙古、西藏、青海、回部的管理对应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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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盟旗制度 | 金瓶掣签 | 改土归流 | 奴儿干都司 |
B | 乌里雅苏台将军 | 驻藏大臣 | 西宁办事大臣 | 伊犁将军 |
C | 单于都护府 | 会盟 | 行都指挥使司 | 护乌桓校尉 |
D | “九边”军镇 | 宣政院 | 北庭都元帅府 | 渤海郡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