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朝推行较为开明的治边政策。唐王朝确立了羁縻府州制度,以各边疆民族部落的分布范围作为羁縻府、州行政区划的基础,并在众多的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由都护府直接管理,再统于唐王朝中央政府。为了维护辽阔边疆地区的安定,唐王朝确立了军镇屯戍制度,军、城、镇等皆有使职专领,都有兵力配备。唐王朝对边疆民族总体上讲是以怀柔、招抚为主,采取和亲和册封政策,以改善或加强与边疆民族的关系。为了巩固对边疆的统治,唐王朝也采取了积极开发的政策,如发展屯田、开辟互市贸易等。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
材料二 1941年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了《边疆施政纲要》,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国民党政府在边疆治理上都不注重族际治理,而是采取区域治理的方式,从而逐步构建起一个区域主义取向的边疆治理架构,取代了长期存在的族际主义取向的边疆治理架构。但是,国民党政府在边疆治理方面没有什么大的建树。
——摘编自周平《我国的边疆治理研究》
材料三 中国边疆治理问题历来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了一系列治理边疆的新理论和新战略。党的十九大为我国新时代背景下的边疆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方式,为我国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边疆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政治遵循。
——摘编自邢广程《新时代中国边疆治理的新思路》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治边政策的特点并说明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国民政府边疆治理成效有限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时代边疆治理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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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秦汉时的乡里制度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到唐宋时期政府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官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到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官役制,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材料二 20世纪30年代,李宗仁等以“建设广西,复兴中国”为口号,开始了经营广西策略。提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三自政策,即“自治、自卫、自给”,以村为自治单位,实行村治。在推行村治过程中独创“三位一体”制:一个是崭新的创造的基层政治制度,一个是实现民权主义最具体的办法——村街民大会,一个是具有战斗性的组织和训练的民团。基层自治组织依托民团,实际上既作为政治动员的手段的同时也带有军事动员的意味。……这结束了广西乡村社会散杂而无严密组织的状态,过去历代王朝统治未曾到达的边远少数民族山区也都建立了乡村“政权机关”。
——摘编自侯晓光《村民自治研究:基于清末民国时期与改革开放时期的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乡村治理演变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20世纪30年代广西基层自治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社会影响。
材料一 正是儒家文化注重德治,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主要宣扬和倡导一种绝对无偿的进贡以体现对国家的忠心,使得古代中国的治税思想具有明显非法制的性质,剥削阶级往往以赋税为名进行横征暴敛。我国古代税收立法虽然也规定了课征的比例,但有法不依、法外征收现象非常普遍。通过巧立名目法外征收往往又使税收立法流于形式,征税随意性大,官吏使用权力的机会多,导致聚敛过度,超过人民的承受能力。
——摘编自樊静:《中西方税收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到民国时期,中国的税收制度逐渐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先是对城市工商业课征的间接税(注: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超过历史上的田赋,逐渐上升为主要的税收。国民党政府的间接税,除了关税、盐税以外,还对卷烟、面粉、棉纱、火柴、水泥等各种商品征收。比较重要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民党政府从外国引进了近代直接税制(注:直接税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所得税、房产税等),当时财政部曾经为此专设了直接税署。
——摘编自刘军:《中西方传统税收文化的比较》
材料三 在治税思想上,近代西方国家确立以税收法定主义为普遍原则,即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亦不能被要求纳税。而且,在西方所谓的法律仅限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英国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规定国王不经议会同意而任意征税是非法的,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凡开征新税、废除旧税,或制定、修改税法,都须以不违宪为原则,并经民选的议会审议通过。贵族、僧侣等阶层不再享有豁免税收的特权,纳税普遍原则和征税确定性原则得到广泛承认。
——摘编自樊静:《中西方税收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税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民国时期中国税收较古代有何新变化;并简析其主要原因。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比古代中国,说明近代西方国家税收的历史影响。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在法的规范中也体现礼教价值观,“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即“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贵(上层贵族官僚)、功等八种人的犯罪,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先交大臣“议罪”,再奏请皇帝最终裁决。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就必然导致刑讯逼供一…,。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十二铜表法》,公开了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更为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摘编自朱汉国主编《历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近代西方发展历程,分析说明罗马法的思想内容对西方资产阶级法学影响深远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认识。
材料一 1950年初,中国先后与东欧五国签订了历史类和语言类留学生的双向派遣协议、技术类留学生的单向派遣协议。这些留学生负笈国外,开辟了新中国派遣出国留学生的先河。此后,中国政府还向苏联、朝鲜、越南、蒙古、埃及、印度等国家派遣了留学生。在这些留学生中很多人毅然放弃了国外的优厚待遇,不惜中断国外的学业,毅然决然回到祖国参加建设。
——摘编自李涛《中华留学教育史录》
材料二 1978年12月26日,新中国第一批52名访问学者赴美留学进修,从此揭开了中国向美国派遣留学人员政策的序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定并实施了新的、更大规模的、全方位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为中国当代留学活动注入了新的元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外交和国际关系领域都表现出了极大的自信和独立: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中国加入了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大多数国际组织,成为国际舞台上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极大地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此后,出国留学出现了留学渠道逐渐增多、留学规模逐渐扩大、出国热潮逐步形成的总趋势。
——摘编自剐艳《新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建国初期留学教育发展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留学教育发展的主要原因。
材料一 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和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为代表的当权统治集团开始把西方科技与新式工业引入中国,开创了近代第一轮求强求富的洋务运动,同时他们还提出了为政要先利民的主张,主张政府应更多关注经济领域。洋务运动以后,以严复为首的早期维新派人士逐步意识到振兴工商业是国家富强之道,立国之本。郑观应提出同列强要“决胜于商战”,马建忠认为“民富,商务为首”,康有为也主张通过发展商业,促进民富,进而推动国强。实业家张謇主张“富民强国之本,实在于工”。
——黄茂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国富民强”思想的理论嬗变和实践探索》
材料二 战前(1914年8月)注册的工业公司,共计146个,资本总额41148205元;而自1914年8月至1920年,新注册的公司就有272个,资本额为117434500元。所涉及的行业众多,尤以纺织业和面粉业这两个关系民众衣食的行业发展得最快。
——摘编自《中国年鉴第一回》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
材料三 (北京同仁堂)公私合营后的优势日益突显,职工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积极进行生产技术创新,设计研发了汽锅、药材粉碎机等生产设备,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从前4个小时可以生产出500斤女金丹,现在只需2小时。
边东子《国宝·同仁堂》
材料四 2013年,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英文名称为The Belt and Road,名称缩写为B&R)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边、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
(1)阅读材料一,概括晚清时期实现“民富”的主张。(2)阅读材料二,指出材料反映的历史现象,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出现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简析同仁堂生产效率变化的原因。
(4)阅读材料四,结合所学,概述中国倡议共建“一带一路”的可行性。
材料一 面对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金融体系的混乱,各个国家更加怀念传统的国际金本本位制,1943年9月至11月,英美两国代表在华盛顿就战后货币体系问题举行会谈,双方会谈的结果是采用美国的“怀特计划”吸收英国“凯恩斯计划”中的一些成分。
——摘编自奔增的《国际货币体系演变及现实困境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材料二 西方尤其是美国在衰落,而之前所有的全球经济治理规则是在美国主导下确立起来的。美国的衰落就意味着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虽然不一定是要“去美国化”,但至少要谈化美国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新兴国家的崛起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提出了需求。当然,全世界都十分明白,美国主导权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全球经济治理体素主导权的易手,事实上,任何单一的国家都无法取代美国的地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只能在多层次的主体间开展多层次的博弈。
——摘编自《关于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几个问题》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初期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出现的背景及举措。
(2)据材料二,归纳当今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今中国主张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原则和方案。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后初期与当今中国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呈现不同的性质。
材料一 中国从远古时期起就强调血缘宗法关系,很早就以血缘为基础形成了宗族。宗族是在家庭的基础上以“宗”统“族”的社会组织,由人们在聚族而居、各家各灶“家”的基础上,通过“立宗收族”的手段组成的社群组织。……宗族在宋代以后发生很大变化……宋明以来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包括祠堂、族长、族谱、族田等内容,其核心就是祠堂族长的族权。宗族往往设有义学、乡兵、养济院等组织,宗族组织机构建立的任务就是主持宗族内族人集会,检查族人善恶,处理族内纠纷。
材料二 清朝建立后,朝廷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宗族与保甲并列而成为向国家负责的一级地方社团组织,规定:城镇中“保、甲长管理一甲之事,族正为一族之纲,而两邻住居切近,更当休戚相关,互相稽查”。如有“纠众持械互斗者,该保、族、邻即预防阻止,如劝阻不从,即赴地方官报明,免其连坐”。同时,朝廷还授予族长有处理本族中承嗣权、教化权、经济裁处权、治安查举权等权利,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宗族作为辅助地方政权、维持地方秩序的一级非官方组织,与保甲并行,这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何一鸣《清代: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历史时期——以清代基层社会组织重建和社会治理为视角的考察》
(1)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宗族关系的特点,并简述宗族组织的发展历程。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宗族组织发展的作用。
材料一 凡有政事,先由中书取旨撰拟诏敕,付门下审覆,再下尚书施行;步骤精密……惟是事权分立,往往发生流弊,尤以中书门下两省,或论难往来,各逞意气。太宗深察其弊,乃令三省长官合署办公,是谓政事堂,此实唐代宰相制度之一进步也。
——摘编自严耕望《唐代文化约论》
材料二
第12条 | 每旦,令未冠子弟朗诵“居家则孝悌,处事则仁恕,凡所以济人者皆是也。” |
第86条 | 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 |
第128条 | 子孙不得与人眩奇斗胜两不相下,彼以其奢,我以吾俭。 |
——摘编自尹超凡《郑氏家规的伦理价值探析》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宰相制度的内容,并简析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归纳《郑氏家规》对族人的伦理教化要求。
(3)两则材料反映了两种历史现象,试说明它们之间的内在一致性。
材料一 (西周)被封者率本族人到封地后,首先建立军事据点,由点向面扩展。这种据点称为“国”,“国”以外称为“野”。国、野的居民称为国人、野人。前者是以周部族为主体的统治部族成员,承担当兵作战的义务;野人是被征服地区的传统居民,是井田制下的劳动者。
(秦汉)在郡县在籍男子承担徭役的基础上,普遍征发丁役当兵。如汉代男子在23﹣56 岁之间,必须服兵役2年。汉武帝时还从熟悉胡、越情况的汉族、匈奴族平民中募兵,以应战争需要。
——摘编自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张帆《中国古代简史》等
材料二 官府经营贸易称回图贸易(简称回易)。在两宋时期,军队广泛从事回易活动。宋初,太祖特许将领在“所部州县,笼榷(指盐铁酒等商品专卖)之利悉与之,恣其回图贸易,免所过征税”。中央政府为军队回易广开绿灯最直接目的是补贴军费,但将领“名为赡军回易,而实役人以自利”。由于回易的普遍,大量士兵不参与训练,军中有“匠民、乐工、组绣、机巧,百端名目,多是主帅并以次官员占留手下,或五七百人,或千余人”,所制产品多为将领回易赢利。“诸军屠酷(指经商)城市,日夺官课,重载络绎,不税一钱”“且是挟朝廷之势,以争利于市井”。
——摘编自李洪《宋代军队回易述论》等
(1)依据材料一概括西周到秦汉兵源的变化,结合所学分析变化的背景。(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评述宋代军队回易盛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