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1/1/28/2645961477373952/2646160741392384/STEM/49503475-8a12-432d-b257-15dc4fa9901e.png?resizew=246)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1/1/28/2645961477373952/2646160741392384/STEM/3b2ea1c3-5386-44f7-b72b-66e2cd6806a1.png?resizew=283)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1/1/28/2645961477373952/2646160741392384/STEM/cc858365-15ca-4025-a235-5b409c0235c2.png?resizew=319)
分别提取图1、图2、图3的相关历史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其相对应的性质。
相似题推荐
材料一 守旧而维新、复古而开明,这样一种二重性的立场,使得儒家学说能够在维护礼教伦常的前提下,一手伸向过去、一手指向未来,使正在消失的贵族分封制宗法社会和方兴的大一统国家之间架起了桥梁。这就是为什么儒学在当时能够成为“显学”,以及虽然于变革动荡的形势下显得迂阔难行,而到新社会秩序巩固后又捧上独尊地位的原因。
——张岱年《中国文化概论》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儒家思想在西汉取得独尊地位的原因。
材料二 朱熹认为:“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王守仁认为:“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为圣教第一要义。”
(2)根据材料二,说明朱熹和王守仁关于贯通明理的途径有何差别?试指出两者所属的哲学流派。
材料三 黄宗羲认为:“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顾炎武提出要因地制宜,振兴商业;黄宗羲在《原君》中宣称皇帝乃是“天下之大害”;明末清初的思想家们主张为学应求务实,应关乎国计民生,致力于社会变革,并身体力行。
——摘自《朱文公文集·答张敬夫》
(3)明清时期,儒家思想发展到新的阶段,其最突出的思想主张是什么?结合材料三概括指出这种思想主张在政治、经济和学术方面的具体表现。
材料一 以激烈变革的时代为背景,以崛起的士阶层为骨干,以兴旺的私学为基地,战国时代,学术思想界出现了诸子并起,学派林立,相互驳难的空前繁荣的文化气象,揭开了中国文化史上最为光彩夺目的篇章。
——摘编自冯天瑜等著《中华文化史》
材料二 “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 “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
——董仲舒《春秋繁露》
材料三 (魏晋时期)佛道的流行对中国传统的儒家学说构成了威胁,儒家奋起反击……韩愈的思想比较粗糙,还不足以与佛老相抗衡。到了宋代,理学的兴起,儒家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理学家提出“理”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它以儒家的礼法、伦理思想为核心,吸收佛道思想中的精粹,形成了析理精微,论证明确的哲学体系,这是两汉的粗糙儒学所无法比拟的。
——摘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1)材料一中“文化气象”指的是什么局面?并据材料一,指出这一局面出现的经济背景。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董仲舒的主张,并说明其提出该主张的目的。
(3)据材料三,指出儒学走向“精微”的表现。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代理学诞生的背景。
【推荐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周秦以来,中国形成了自创一格的“中华法系”,成为公认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却始终未变。自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朝野上下,争言变法,于是有了新律之萌芽。法制改革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新政开场后,刘坤一、张之洞在“江楚会奏三疏”中率先提出修订新律。1902年,清政府正式派沈家本、伍廷芳二人兼取中西,修订法律。1903年,设修订法律大臣,以“务期中外通行”为修律原则,参照古今,以“中国法律与各国参互考证”制定中国新法。1910年,清政府删改《大清律历史》,改革“民刑不分、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律结构,又根据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原则,试行“政刑”分离,司法独立,中国之司法、行政分立自此而始。虽然新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旧观念旧势力的抵制,但是它提出的许多刑名至今仍被沿用,其中体现的近代法律精神进一步推动了中国法制的近代化。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法制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法制改革的特点及其影响。
材料一 日本明治维新时……依据英国模式建设铁路、电信、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纺织工业等;参照法国模式变革法制,改革军事(后来采用普鲁士模式),海军当然还是学习英国;大学则学习美国。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以《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蓝本,确立了同欧美各国民主政体大相径庭的天皇制度,走上了近代化之路。
材料二 19世纪末,清朝光绪帝意识到有必要对帝国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他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法令,这段日子被称为“百日维新”。他们将地方政府集中在北京的领导之下,建立新学校传播欧洲的学风,鼓励西方式的生产方式,按西方方式建立一支军队。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指出日本向西方学习的特点和局限性。
(2)根据材料二概括“百日维新”中中国学习西方的主要措施。与材料一相比其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3)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
材料一 清末变法改制前,我国的司法制度自古只有办理之专官,无特设之法院,司法权多由各级行政部门掌管。
——郭志祥《清末与民国时期的司法独立研究》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西方各国以中国审判方式野蛮、监狱条件恶劣为借口纷纷攫取了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但他们在审判中依据各自所属法律所规定的审判原则处理案件,令人耳目一新,使时人得以更直观的方式与西方审判制度、审判观念、审判原则相接触。1906年清政府着手司法官制改革:改刑部为法部,统一管理司法行政,不再兼理审判;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中央审判机关,专掌最高审判。1910年清廷通过了《刑事诉讼律草案》与《民事诉讼律草案》,明确把诉讼分为刑、民两部分,为审判中的民刑分立确立了法律依据。1910年颁行《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及其细则,以法令的形式初步确定了通过考试选取法官的制度,并严格规定了考试章程。在所颁布的《宗室觉罗诉讼章程》中,更是规定过去享有司法特权的“宗室”在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起诉、被诉等审理过程中都不再享有特权,而与汉人“一体同科”,满洲宗室犯罪,必须像汉人一样关进监狱。
——龚春英《清末审判制度改革与中国法制近代化》
请回答: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审判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并简析推动审判制度改革的主要因素。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审判制度改革对我国近代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