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韩非子 |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独在于主,则群众畏惧;威势分于臣,则令不行。故明主之治天下也,威势独在于主,而不与臣共。” |
马基雅维利 | “军队和法律是权力的基础,君主应当大权独揽,注重实力,精通军事。” |
孟德斯鸠 | “假如有一个君主,不但毫不使人民生活幸福,反而加以蹂躏和摧残,于是人民服从国君的基础立即丧失”“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 |
梁启超 | 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君权与民权合,则情易通,议法与行法分,则事易就,二者斯强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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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大一统是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的共同主张和要求。如孔子提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期望恢复周王朝“大一统”礼乐有序。孟子反对通过战争手段“以力服人”,实施“仁政”才可能实现“大一统”。法家以君主权力的一元化为思想基点,以统治天下为政治责任。儒家较早提出“大一统”的理想,却没有找到真正实践“大一统”的正确道路,其他学派则倾向于根据现实情况建立新的“大一统”秩序。战国时期以法家为主的诸家学派的共同努力,使“大一统”终于成为一种政治现实。
材料二 秦制创造了中央集权的高度统一以及相应的强大皇权,但秦亡于暴政。秦亡的惨烈教训,使后世执政者在施政中注意关怀民众的疾苦,从而使自秦朝断代了的民本思想得到有限回归。自汉高祖刘邦开始,汉代有为之君无不把安定民生放在关乎朝代盛衰兴亡的高度上加以考察。董仲舒在绝对维护君主权威的条件下,用“天人感应”的学说来教育与约束君主,防止因君权走向极端而导致国家政权的彻底失控。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为秦制配上了以儒学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系统,创造了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一体的大一统的政治文化。
——以上材料摘编自马平安《走向大一统》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儒家实现“大一统”的办法,分析法家推动“大一统”成为政治现实的原因。
(2)据材料一、二并结合先秦和秦汉时期的思想史,以“古代中国走向大一统”为主题写一篇小论文。(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通畅;280字左右)
材料 当战国时代, 百家并起,而秦是用商鞅而强国,用李斯而得天下的。秦始皇又力主任法为治,这时候,法家之学,自然盛行。在汉初,最急切的要求,便是休养生息,黄老清静无为之学,当然要见重于时。所以虽有一个叔孙通,制朝仪,定法律,然而只是个庙堂上的事,至于政治主义,则自萧何、曹参,以至于文帝、景帝,都是一贯的。...武帝是个好大喜功之主,什么兴辟雍、行巡守封禅等,在他都是不惮劳费的。于是儒家之学,就于此时兴起了。..武帝既听董仲舒的话,表彰六艺,罢黜百家。又听公孙弘的话专为通五经的博士置弟子。于是在教育、选举两途,儒家都占了优胜的位置。于是“一经说至百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儒家之学遂臻于极盛了。
——摘编自 吕思勉《中国通史》
评析材料中的观点(任一角度或整体),得出结论。(要求: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 法家为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将其要求和主张制定成法律,以此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手段,这就是所谓的“以法为本”“垂法而治”的“法治”。这与当时社会所倡导的“礼治”“德治”的治国方略具有本质的不同。儒家的“礼”是依照宗法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等级制度,而“法”则是依照政治权力的从属关系建构起来的一套等级制度。法家的法治是针对儒家的礼治所维护的宗法等级制度而提出来的。儒家思想者把治国的希望寄托在了“圣贤”的身上,而法家则强调治理国家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认为只要有了良法,并贯彻落实,就能把国家治理好,即所说的“依法治国,举措而已”。法家为了证明法治的必然结果提出了人性恶和进化论等理论用以推行法治。
——摘编自朱世英、赵翠娟《古代法家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
阅读材料围绕儒家与法家治国方略的分歧,自拟一个论题并加以阐释。(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
——节选自邓蜀生《影响世界的100本书》(2004年出版)
请从以上书单中至少选取两本书籍,从人类发展进程的角度拟定一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论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论述须史实准确、史论结合。)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世纪初,普鲁士首相施泰因称:“我们无需去摧毁所有的老传统,而是必须对它们作合乎时代精神的改造。我们不仅反对那些民主的空想家,而且也反对那些诸侯专横权利的捍卫者。从现状中,我们能发展起这样一种局势,它既不会砸毁一切,又能超出原有结构的气氛不断上演新的剧目。”
——摘编自丁平《探析普鲁士面临危亡而改革强国的促成因》
结合材料与所学世界史的相关知识,围绕“传承与变革”自行报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简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孤立法律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要用联系的观点来看待法律和其他社会领域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重要的法律思想包括法律和自由的关系,他认为法无禁止就是人们自由活动的依据。他还认识到权利和权力之间的辩证关系,约束权力才能保障自由,有节制的权力之下才会有真正的自由,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是节制权力唯一可行的方案。他提出法律和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律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可以带动社会的变化。
——摘编自谢斌《论启蒙运动在法律思想史中的地位》
结合材料与所学世界史的相关知识,围绕“法律与自由”自行拟订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历史的记忆
相关人物 | 记载 | 出处 |
林则徐 | 1839年,林则徐使粤前夕:“死生命也,成败天也,苟利社稷,不敢竭股肱以为门墙辱” | 《林文忠公传》 |
1840年“八月后,启明星伏不见……以英夷作乱,水师提督关天培、湖南提督祥福阵亡为应验之证” | 《英夷入粤纪略》 | |
1840年8月,林则徐被革职钦差大臣后,“抑知夷性无厌,得一步又进一步!若使威不能克,……制造炮船,则制夷亦可裕如……苟有裨国家,虽顶踵捐糜,亦不敢自惜” | 《密陈办理禁烟抗英不能歇手片》 | |
1840年9月,道光帝下旨将林则徐革职:“交部严加议处,来京听候部议”……林则徐赴戍途中写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 《林则徐传》 | |
赫德 | “事实上,不正常的情况才是一切弊端的根源,这就是,外国商人享有特权地位,不受中国的司法管辖;传教士也同样超脱了中国法律的束缚,他们的到来促使各种流弊滋生;外国官员根据条约采取了其他地方闻所未闻的行动” | 《这些从秦国来:中国问题论集》 |
孙中山 | 1900年惠州起义未成功,孙中山曾回顾说,在广州起义失败时,人们还视其为“乱臣贼子”,而到惠州起义失败后,“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息,恨其事之不成”,表明“国人之迷梦已有渐醒之兆” | 《孙中山全集》 |
义和团民 | 时为怀来知县的吴永说:“庚子之役,于吾国创已巨矣,痛已深矣”“然拳匪虽陋,尚知愤外侮之侵迫,同心以卫国家,特苦其智不足耳。缕指二十年来之事变,吾未尝不叹此辈之影响,犹为未可厚非也” | 《庚子西狩丛谈序》 |
一位御史在奏折中所说:“方今天下强邻虎视,中土已成积弱之形,人心愤激久矣。每言及中东一役,愚父老莫不怆然泣下,是以拳民倡议,先得人和,争为投钱输粟。倡始山东,盛于直隶,现传及各省。所至之处,人多羸粮景从。父老莫可拴束,妻子不阻挽,独悻悻以杀敌致果为心” |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 |
根据材料,谈谈你对梁启超观点的认识。(要求:表述成文,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
不同时代的民本内涵有所区别,先秦时代的儒家民本思想具有继承性和发展性,奠定了中国特色民本思想的基调,明末清初,君主专制不断强化,理学盛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进步思想家,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本思想,要求限制君权,体现了一定的民主思潮,起到了思想启迪的作用。
时期 | 人物 | 言论或主张 |
先秦时期 | 孔子 | “均无贫”“修文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
墨子 | 统治者对小民要“兼相爱,交相利” | |
孟子 | 仁政,以德服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 |
封建社会 | 董仲舒 | 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 |
柳宗元 | 吏为民役 | |
黄宗羲 | 天下为主,君为客 | |
近代时期 | 康有为 | 天下之公,非一人之私 |
梁启超 | 反对“君为政”,主张“民为政” | |
孙中山 | 平均地权,节制资本 |
——摘编自崔之清《儒学的民本思想初探》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民本”思想,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言之有理,表述清晰)
材料 马克思在谈论法国大革命时,曾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所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当人们好像刚好在忙于改造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并创造前所未闻的事物时,恰好在这种革命危机时代,他们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为他们效劳,借用他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衣服,以便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的一幕。”
——摘编自【德】卡尔·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试用中西方任意一次政治革命或者改革的历史事实来对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加以说明。(要求:自拟标题,结论明确,史实清楚,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