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科举夙为外人诟病,学堂最为新政大端。一旦毅然决然舍其旧而新是谋,则风声所树,观听一倾,群且刮目相看,推诚相与;而中国士子之留学外洋者,亦知进身之路,归重学堂一途,益将励志潜修,不为邪说浮言所惑,显收有用之才俊,隐我不虞之诡谋,所关甚宏,收效甚巨。且设立学堂者,并非专为储才,乃以开通民智为主,使人人获有普及之教育,且有普通之知能,上知效忠于国,下得自谋其生。
——袁世凯等《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1905年)
材料二 夫科举,非恶制也。所恶夫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制,不胜其弊,及1893年始改用此种试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者莫如我,此法实我先民千年前之一大发明也。自此法行,而我国贵族寒门之阶级永消灭;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于学。此法之造于我国也,大矣!人方拾吾之唾余以自夸耀,我乃惩末流之弊,因噎以废食,其不智抑甚矣。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
——梁启超《官制与官规》(1910年)
(1)根据材料一概括袁世凯主张废除科举制度的原因。废除科举制有何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梁启超为什么主张“复科举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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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庚子回銮不久,清廷即设督办政务处,作为推行新政的总汇机关。对于政务处的职掌,从光绪上谕中可见,政务处是作为讨论改革、统汇内外臣工的条陈意见的机构。从实际操作来看,督办政务处下设若干办事人员,对于大小臣工议论改革的奏折,“均交政务处详审,分别可行与不可行”,然后上报朝廷,由朝廷决定是否施行。1906年,督办政务处改为会议政务处并隶属内阁后,政务处权限更有进一步的增加。从政务处的人选来看,已经大大突破了军机处的限制。政务处的设立,对于清朝的政治中枢是一个新的变化。前者外务部已分外交之权,今者政务处复分新政之权,故军机处之权,偏重于内政军事方面。不过,清末政治中,外交和新政最为重要,因此,掌管新政的政务处,其隐然成为清廷的决策中枢。
——摘编自郑伦班《军机处与清末中枢机构改革初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廷设立政务处的主要意图。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廷设立政务处的历史影响。
材料: 在清末预备立宪中,清政府以“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筹设咨议局。各省督抚对咨议局之议案有裁夺施行之权,对咨议局有监督、勒令停会和奏请解散之权,但本省督抚如有侵夺咨议局权限或违背法律等事,咨议局得呈请资政院核办。1909年,除新疆外,全国21省咨议局成立。咨议局议员全部由选民选举产生,这在中国尚属首次。绝大多数咨议局会前都制定了议事细则、旁听规则、办事处办事细则等。咨议局开议后,提出的议案主要包括保护咨议局职任权限、收回利权、纠举不法官吏、发展实业、发展新政宪政、减轻百姓负担、兴修农田水利等几个方面。议员们经常与督抚进行斗争,如云贵总督出告示要将盐价每百斤加价一两,云南咨议局认为增税累民,要求取消告示,进而决定停止开会,集体辞职,迫使其妥协。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政府的覆亡,咨议局的活动退出了历史舞台。
——摘编自侯宜杰著《20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咨议局的主要职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咨议局在近代民主宪政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材料 清末,清政府进行了司法制度改革。首先,初步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此前中国政刑不分,地方行政机关、中央的刑部、大理寺等均享有审判权。1906年,中央确立分权原则,刑部改为负责司法的法部,大理寺改名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的审判机关,并负责法律解释。1910年,颁布《法院编制法》等,规定全国审判机关的分类以及独立监察机关的配置,规定了公审、陪审、预审、回避、起诉执刑等项制度。……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制定《大清现行刑律》作为过渡性质的法典,同时制定《大清新刑律》,其中取消了某些法律特权。其次,改革传统的法律结构,彻底打破诸法合体的封建法规,将商法、诉讼法、民法等独立起来。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1)根据材料,分析晚清政府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政府进行司法制
【推荐1】材料一 科举非恶制也,所恶夫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制,不胜其弊,及1893年始改用此种试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者莫如我,此法实我先民千年前之一大发明也。自此法行,而我国贵族寒门之阶级永消灭;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于学。此法之造于我国也,大矣!人方拾吾之唾余,以自夸耀,我乃惩末流之弊,因噎以废食,其不智抑甚矣。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
——梁启超《官制与官规》(1910年)
材料二 科举制的废除,使得精英开始多元化了。不再往国家流动,而是流落到民间,国家与精英的关系在1905年后出现了疏离。在某种意义上,清政府是毁在废科举上。说得绝对一点,不废科举,何来“辛亥”?没有“(19)05”,何来“(19)11”?科举的废除还造成一个后果,民国找不到使得民族国家一体化的整合方式,某种意义上说,辛亥革命的胜利乃是地方士绅的胜利,中央不再能控制全国。此外,科举废除后,这套比较具有公平性的选官制度没有找到替代品,结果吏治大坏,任人唯亲、派系政治等泛滥成灾。所以科举的废除在某种程度上比辛亥革命更重要,它倒是一场真正革命,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2005年许纪霖在“科举废除百年”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概括科举制的利弊。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科举制的废除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材料一 依照传统理论,从政之道首先要有良好的人格和品性,一个从政者应该是一个有德行、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居于官位,一方面能保证更大程度地发挥权力的正面效能,防止权力异化,另一方面,在“上行下效”的原理下,好的官德会形成良好的官风,好的官风又会带动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如果民众都能自觉效法官员的道德行为,天下之治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所以,儒家一贯秉持“有治人,无治法”的观点,主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教重于言教,这一观点为后代执政者所普遍接受。
——孙季萍、冯勇《中国传统官僚政治中的权力制约机制》
材料二 英国革命后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但保留了国王许多特权,如录用官员之权,于是国王封官许愿,笼络人心。不少昏聩无能之辈在政府中高居要职。可见,在英国革命胜利初期,议会对国王的均衡和制约关系并不稳定。政治丑闻屡见不鲜,政府声名狼藉。随着英国的两党制成熟,下院多数党控制内阁,哪一个政党执政,就把官职作为“胜利果实”进行分赃,分给他们的支持者。所以,每次执政党的更替都要引起政府人员的大换班,使政府工作混乱。可见,无论是“恩赐官职制”还是“政党分赃制”,都有严重的弊端。一个是营私舞弊,买卖官职,使不学无术之徒充斥官场;另一个是造成行政系统动荡,政策缺乏的连续性。为了使政府在政党轮替时工作保持稳定,19世纪初,在政府各部设立“常务次官”及其下属的“文职服务员”,按规定他们不得参加政党活动,也不与内阁共进退。19世纪40年代,英国完成工业革命,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党长期执政。到19世纪后期,自由党政府颁布改革文官体制的法令,规定文官均需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剥夺了贵族垄断官职的特权,确立了英国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度的创立是工业资产阶级反对封建残余势力和资产阶级保守势力的胜利,从此剥夺了他们对行政机构的控制,使官员成为执行政府意志的可靠工具。
——摘编自王铭《英国文官制度述论》
材料三 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但无力解决“新政”所需资金,只能加重旧税,增设新税。统治者不仅不思惩治腐败,渡过难关,反而乘机巧立名目,搜刮百姓,官员们中饱私囊,既增添了“新政”的难度,也败坏了“新政”的形象。下层人民忍无可忍,只好奋起抗争。
清朝长期实行捐官制度,“新政”曾下令废止,但实则一直存在,这就降低了官员的素质,助长了腐败。至于清政府的办事效率,更是低下,往往公文旅行,流于形式。“朝廷颁布一令,政府恭录谕旨寄之督抚,督抚下之司道,以旅行于各府各州县,而政府之能事毕矣。其行之有效与否,政府不复过问也……虽以奉旨交办之事,迁搁数载,亦遂久而若忘,因循废弛,遂以不振。”
——摘编自肜新春《晚清中国道路》,高旺《晚清中国的政治转型》
(1)依据材料一说明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下的为官和施政之道。你如何评价这样的为官和施政理念?
(2)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二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解读。(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3)清政府实行“新政”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材料三揭示了导致“新政”失败的哪些因素?
材料一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法律之诏令 。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皆可独专。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总纲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三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摘编自《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下册
(1)根据材料,说明两部宪法内容的区别。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两部宪法内容差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