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庚子之变后,国人无论朝野咸知非变法不足以自存。到1903年,君主立宪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在国内知识界和留学生中勃兴起来。1905年,“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一唱百和,异口同声”。督抚和出使各国大臣的奏请也是立宪运动蓬勃的原因。最终,清政府也不得不做出改革政体的姿态。
清廷预备立宪之措施梗概为:1906年7月,清廷下诏仿行宪政,以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入手。1907年8月,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察馆。9月,清廷成立制宪局,筹备资政院及各省咨议局,命令成立省、州、县各议会。1908年8月清廷颁布“宪法大纲”,定九年之后召开国会。只是议会可与商议,但不决定政府的决策。后清廷缩短预备立宪年限,改于1913年召开议院。
——摘编自王富聪《清末新政时期统治者内部对立宪政体的接受进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政府改革政体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廷预备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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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下表所列为清末新政期间军事制度改革的部分举措(据[美]费正清等编《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下册>)整理)
时间 | 举措 |
1901年 | 命令各省改建兵制;取消旧式武举,各省创办武备学堂。 |
1903年 | 设立练兵处为招募和训练斯军的中央机构 |
1904年 | 决定把新军建成三十六镇,为常备军,归练兵处控制;派遣学生到日本士官学校留学,建立军事学堂制度,为新军培养军官。 |
1906年 | 后部与练兵处合并为陆军部,统帅全部陆军。 |
1907年 | 将张之洞和袁世凯调至中央,使他们不再直接统兵。 |
1910年 | 北洋六镇军队全部被置于陆军部直接统驭之下;建立海军处。 |
1911年 | 设军谘府,摄政王以两位弟弟分别为海军大臣和军谘使。 |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军事制度改革。
材料一 清朝前期里甲制内容基本同于明初,仍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选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户。清中叶以后,里甲制便被保甲制替代。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清政府颁布上谕,规定了对保甲组织中保正、甲长、牌头的赏罚措施,对保甲编制.给以灵活政策,规定“村庄虽小,即如数家亦可编为一甲”,“如村落畸零,户不及数者,即.就其少数编之”。至于其人选,按照清政府的规定,乡、保一级的职役应为:“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者,报官点充”。
——摘编自唐鸣《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材料二 1909年,清廷先后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和城乡镇自治章程,次年,又颁布京师地方自治章程及府厅县地方自治章程,把地方自治制度,分为省、府厅州县、城镇乡三级,明确规定,“地方自治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按照定章,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受地方官监督办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自治所费取之于民,增租加税,经办官吏又多中饱私囊,以致民怨沸腾。时人评价说,“今日称地方自治者,不曰自治,曰官治也,吾则日非惟官治,亦绅治也,绅治、官治,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摘编自吴永明《清末民初的地方自治述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保甲制度的特点,并分析里甲制被保甲制替代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中时人对地方自治评价的理解。
材料 在改革前期主要进行了体制内的改革,即对行政机构、教育体制、军事体制等方面做了变动。以1905年为转折,清政府派遣大臣出洋考察立宪国政治,制定改革蓝图,并宣布预备立宪。紧接着民主议事机关谘议局和资政院也相继建立起来。然而,由于清王朝已经奄奄一息,在皇族内阁出台后,清末新政在四面烽火中彻底走向失败。作为清政府最后十年生命里的大事件,一方面,推行晚清新政是内忧外患的逼迫,是为了实现自我保全而不得不进行的一一次改革;另一方面,改革实施的一系列措施较之以往的“祖制不可违”确实让中国迈出了走向近代化的步伐,但历史的合力最终将中国推向了革命,在更加猛烈的炮声中新政偃旗息鼓。
——摘编自李冬雪《清末新政政治改革论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清末新政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
材料 作为政治改革重心所在的中央机构的改革,贯穿清末新政时期旧政改革和宪政改革的全程。1901年开始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归并詹事府于翰林院,撒通政使司;设商部、学部、巡警部、练兵处、财政处5个新机构,增设资政院以“博采群言”,审计院以“核查经费”。后设立学部、农工商部、民政部、度支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外务部.邮传部理藩部等中央十部。裁撤军机处,颁布了“采取各国君主立宪之制”的上谕,成立“责任内阁”,即“皇族内阁”。并特别设立了弼德院,作为皇帝亲临顾问国务之所,用来防止权位下移。清末新政中,新机构很大程度上是在对旧机构的颠覆中逐渐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的参谋部即清末新政时期的军咨府,九个行政部几乎全盘接受清末新政时期的中央十部。
——摘编自梁慧丽《论清末新政时期的中央机构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新政时期清政府中央机构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政时期清政府中央机构改革的意义。
材料一 唐代宰相机构叫政事堂,设置这个机构的目的是因为“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后来政事堂由门下省移到了中书省。唐代的隆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权较重而又行使得体。唐代将相权分割成几个机关,实行群相集体负责制,使得宰相们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遇有军国大事,于政事堂召开宰相联席会议,来决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皇帝的一切诏、敕、制书,均需在政事堂会议讨论研究,然后决定其是否颁布。而且下颂的诏敕,需要宰相副署,并盖上“中书、门下之印”才能生效,否则就是违制,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就可以不执行
——摘编自《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出版)
材料二 清入关后的中枢机构主要包括内阁、军机处。内阁沿袭于明代,是协助皇帝办理军国大事的政府最高机构,奉旨后转发六科或各部院传抄遵行,但雍正建立军机处以后,“密勿重务成在军机”,内阁“秉成例而行,如邮传耳”。军机处设立于雍正八年,由单纯办理军事,逐步扩大到其他政务。在军机处设立以后的180多年中,它始终是辅助皇帝办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一个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归皇帝钦定,并秉承其意旨办事。清末中央机构发生了变动。咸丰十年,设立了以处理“外国事务”为目的的总理各国事务衡门。1901年,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资政院始设于光绪三十三年,清廷在上谕中说:“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宣统三年,设立责任内阁,是全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新组成的责任内阁成员,绝大部分都是满洲亲贵,被称做“皇族内阁”,所以自成立之日起,便遭到上下的反对,不到半年,便宣告废除。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三省制的运作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前期中枢机构的职能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中央机构变动的原因。
材料一 隋文帝开皇七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工商不得入仕。开皇十八年诏令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脩谨、清平幹济二科举人……当时之制,尚书举其大者,侍郎铨其小者,则六品以下官吏,成吏部所掌;自是,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州郡无复辟署矣。文帝诏令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古今,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者,不限多少,不得不举。炀帝大业三年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大业五年再次诏令四科举人。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
——摘编自《通典》卷十四卷十五、《册府元龟》卷645等
材料二 1906年,李端棻、华之鸿、于德楷、任可澄、唐尔镛等贵州名任创办贵州通省公立中学堂(今贵阳市第一中学前身)。
1908年,贵州通省公立中学堂新校舍全景,图画教员景方桢等绘
——摘编自“贵阳一中校史陈列馆”
材料三 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包括考选制度和铨叙(按资历或劳绩核定官职的授予或升迁)制度两大部分,由考试院具体负责管理公务员的考试、任用和铨叙……重要职位的公务员“应由该党长官,促研究党义,随时介绍入党”“与党无深切关系,特非所宜,突出党性”。
——摘编自《中华民国史格案资料汇编(第二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朝选官制度的特点并简析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如何认识贵州通省公立中学堂的创办。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