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历代变法和改革 > 中国古代的重要变法和改革 > 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31 题号:1671450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鲜卑旧墟石室嘎仙洞及祝文”(下图),发现于内蒙古自治区。拓跋鲜卑旧墟石室,很早就见于古代文献。但因没有明确记载和实证,石室的具体位置久无定论。1980年,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一个山洞一嘎仙洞石室内的石刻祝文。其文字内容不仅与《魏书·礼志》中记载的北魏皇帝此次祭祖的祝文文字基本相同,且多出78字。由此得以确证嘎仙洞即传世文献记载中的北魏拓跋鲜卑族“石室”祖庙,由此证实了大兴安岭、呼伦贝尔草原就是拓跋族鲜卑部的发祥地。



——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材料二   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基本解决了土地兼并所造成的土地和劳动者之间的分离,保证了每个劳动者都拥有了运用其劳动力所必需的土地。在此基础上,北魏变旧的以户计征的租调制为新的以丁计征的租调制,具体规定是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结婚的男子四人,奴婢八人,耕牛20头,也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出产麻布的地区,可以布代帛缴纳。以丁夫计征的租调制具有一定的均赋意义。虽然奴婢和耕牛的租调大大低于一般丁男丁女,但大地主占有大量奴婢和耕牛毕竞必须承担纳税义务,那些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大地主家族荫占的大批劳动力也必须承担赋税,从而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户调制的弊端。

——摘编自张守军《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1)根据材料一,分析嘎仙洞石室祝文的史料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北魏孝文帝改革中赋税制度变化的原因及北魏孝文帝赋税制度改革的意义。
【知识点】 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

相似题推荐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北魏初年,地方官吏多为武人,又没有俸禄,劫掠、贪赃之风盛行,流民聚众反抗频频。孝文帝时,官员考课制度确立。依《尚书》确定“三载一考”原则;将前代笼统的“仰列殿最”细化为三等七品,政绩优劣皎然有别;“考即黜陟”,“上上者迁之,下下者黜之,中者守其本任”。外考令明文规定:“每岁终,州镇列牧守治状,及至再考,随其品第,以彰黜陟”,“治状”主要包括劝课农桑、流民归附、开建学校等多方面政绩。五品以下中央官员的考课由尚书负责,五品以上的则由孝文帝“亲与公卿论其善恶”。

——摘编自戴卫红《北魏考课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孝文帝时期官员考课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北魏官员考课制度的作用。
2021-04-21更新 | 379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北魏孝文帝上台以后,对法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鲜卑拓跋部依据旧有习惯法原只“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直到太和中期,孝文帝诏群臣议定官制,中央设有廷尉、御史中尉、五局司直、廷尉正监评等官职, 地方由州牧、刺史、太守等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延兴四年(474)孝文帝下令凡“狱有大疑,乃平议焉”,“事无大小,皆令据律正不得疑奏。”又诏曰:“自今以后,非谋反、大逆、干纪、外奔、罪止其身而已。”太和三年(479)“令中书令高间集中秘官,制定法律”,对违反礼教的做法,都要以违法行为来处置。在实行均田令的同时, 孝文帝于太和十年(486)、十一年(487) 连续下诏:“凡轻系之囚,宜速决之,无令薄罪久留狱扦。”以此解脱一些无罪或轻罪被囚的犯人, 增加劳动人手,恢复农业生产。北魏律定本,成为了北周与北齐的法律制度源头。

——摘编自邓奕琦《北朝法制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孝文帝法制改革的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孝文帝推行法制改革的意义。
2021-04-21更新 | 18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鲜卑旧墟石室嘎仙洞及祝文”(下图),发现于内蒙古自治区。拓跋鲜卑旧墟石室,很早就见于古代文献。但因没有明确记载和实证,石室的具体位置久无定论。1980年,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一个山洞——嘎仙洞石室内的石刻祝文。其文字内容不仅与《魏书·礼志》中记载的北魏皇帝此次祭祖的祝文文字基本相同,且多出78字。由此得以确证嘎仙洞即传世文献记载中的北魏拓跋鲜卑族“石室”祖庙,由此证实了大兴安岭、呼伦贝尔草原就是拓跋族鲜卑部的发祥地。


   

——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29

材料二   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基本解决了土地兼并所造成的土地和劳动者之间的分离,保证了每个劳动者都拥有了运用其劳动力所必需的土地。在此基础上,北魏变旧的以户计征的租调制为新的以丁计征的租调制,具体规定是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结婚的男子四人,奴婢八人,耕牛20头,也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出产麻布的地区,可以布代帛缴纳。以丁夫计征的租调制具有一定的均赋意义。虽然奴婢和耕牛的租调大大低于一般丁男丁女,但大地主占有大量奴婢和耕牛毕竟必须承担纳税义务,那些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大地主家族荫占的大批劳动力也必须承担赋税,从而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户调制的弊端。

——摘编自张守军《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1)根据材料一,分析嘎仙洞石室祝文的史料价值,并说明材料中用到的历史研究方法有何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北魏孝文帝改革中赋税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魏孝文帝赋税制度改革的意义。
2022-08-29更新 | 153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