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朝的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也就是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秦亡后,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材料二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开启了中国税制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在两税以前的近千年里,中国的人口高峰从西汉时的6000万上升到了盛唐时的约7400万,增加了不到1/4。而在两税以后的近千年里,中国古代的人口由北宋的1亿多上升到了晚清时的4亿多,增长了3倍。
——都建春、冯涛《税制变革、人口增长及其对中国历史演进的长期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西汉采取“与民休息”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唐代征税主要标准的变化,并概括两税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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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郡行政长官称守,掌一郡行政等事务,设郡尉负责军事。郡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县令。每年岁末,郡守派遣官吏赴京师上计,向中央呈交记录本郡情况的计簿。朝廷据此行赏罚。县则在郡上计前,向郡守呈交县计簿。中央派监御史监察郡政,纠举弹劾有罪过的官吏。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三 西周的封建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所以《隋书·地理志》说;“汉高祖矫秦始皇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这一点也是不错的。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1)据材料一,指出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分封制实施产生的政治作用。
(2)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来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郡县制全面推行的政治条件。
(3)据材料三,分析汉初的分封与周代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实行分封的后果及汉武帝采取的对策。
材料一 (西汉初年)以海内初定,子弟少(年少),激秦孤立亡藩辅,故大封同姓,以填(镇)天下。
——班固《汉书·高五王传》
材料二 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
——班固《汉书·主父偃传》
材料三 汉初统治者汲取秦亡的教训,采用道、法结合的黄老思想。黄老之学主张清静无为,正好适应了当时的现实要求。但是,该思想不利于统治者的治理和中央集权制的巩固。因此,汉武帝最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奉儒家思想为正统。
——摘编自威怀洋《中国古代治国经验及启示》
(1)据材料一,概括汉初“大封同姓”的原因。结合所学,指出西汉初年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及其影响。
(2)据材料二,指出汉武帝面对王国问题采取的对策及其作用。
(3)据材料三,分析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建议的原因。综上所述,西汉统治者调整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材料一
材料二 汉朝皇帝的高招是,延揽始终坚持封建制度的学派来支持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央集权国家的理念逐渐与这个文人阶层和儒家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这个文人阶层原来捍卫的是旧封建制度,但是在此之后,他们一直反对任何分裂活动。
——摘编自菲茨杰拉德《中国简明文化史》
(1)根据材料一分别提取图1、图2、图3中的历史信息,并据此说明与其相对应的历史时期。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为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在思想上采取的措施以及其措施产生的影响。
材料 从天宝年间始,“天子佚乐,而用不知节”,大地主官僚又大肆兼并土地。
安史之乱后,地方上诸侯割据,不供贡赋,“太仓空虚,鼠雀又饿”。762年刘晏出任盐铁使进行盐业改革。780年,宰相杨炎开始了两税法改革,基本内容是“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夺其数而赋于人”,“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周县,三十而税一”。夏秋两季征收,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两税法推行后效果显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但推行中弊端也逐渐出现,王夫之称“量事取资,上下其手,从中渔利,百姓自然横遭祸害”。
——摘编自马涛、周原《唐中叶刘晏理财与两税法改革的再评价》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实行两税法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杨炎的两税法改革。
材料一 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户口册)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两税法的特点及其实施产生的作用。
材料一 到了唐中叶,农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手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商品货币关系也有了初步的发展,这就使农村内部急遽分化,私家田庄获得了进一步的进展,土地兼并在迅速进行,均田制就在这种情况下逐渐瓦解了。……由于官僚、地主、僧侣等在永业、赐田、借荒、置牧等名义之下,分割去无数肥沃的国家土地,以致政府掌握的土地陷于枯竭状态;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急遽增加,受田人数日益增多,应受田数额大大增加,更加使得均田的给受发生严重不足的情况。
——摘编自王仲荦《隋唐五代史》
材料二 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首先计算州县每年所需费用和上交朝廷的数额,并以此数额向百姓征税,通过对支出的估量来制定收入的数额。无论主户、客户,都按现在的居地制订簿册;无论成丁、中男,都按贫富状况划为等级;流动经商的人,在所居州县纳税三十分之一,使他们与定居民户一同纳税,不能侥幸获利。定居百姓的赋税,在秋天和夏天两次征收。那些租、庸、调以及杂徭等全部省去,整个征税事务由度支统一掌管。
——摘编自柏杨《白话版资治通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中叶均田制瓦解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税法的特点。并谈谈你对中国古代税制改革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