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出台了《考选委员会组织法》《典试委员会组织法》《公务员任用法》《公务贯考绩法》等一整套文官考试任用、俸禄发放、奖惩与考核的法律。这表明当时的公务员制度( )
A.较为系统完善并得以全面实施 | B.体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进步性 |
C.选官制度化并杜绝了腐败现象 | D.组织严密保证了政府的效能 |
更新时间:2023-01-07 0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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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民国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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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北洋政府时期,铨叙局掌管全国荐任以上文官的任免,直属国务总理。而事实上文官的任免权在大总统手中,文官任命状也均由大总统署名盖印;文官惩戒由大总统掌管,一切文官惩处都由大总统凭个人好恶核定执行。这些规定
A.标志着文官考试制度的建立 | B.利于保持行政工作的稳定性 |
C.表明文官运作机制仍待完善 | D.推动民国初期政治的民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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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1930年,国民政府成立最高考试机关——考试院,依法行使考试、铨叙之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构之干预,全面负责各类公职人员考试及各级公务员管理。该机关的成立( )
A.继承了清政府学堂选官的传统 | B.是近代中国文官制度建立的标志 |
C.践行了孙中山的文官考试思想 | D.保障了成年公民获得教育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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