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有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到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一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雅典民主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民主的现代形式。首先,它完全排除了妇女。进一步来说,它也没有扩及到全部居民,仅仅局限于公民阶级。……然而,在这一范围内,或许有理由说,雅典民主比其现代形式运用得更充分。除十将军外所有官吏均通过抽签选出,所有公职的任期均限定一年……就其是直接的而非代议制的这一事实而论,雅典民主也不同于当代的理想。既然雅典人对被少数声名显赫的人统治不感兴趣,由所有男性公民组成的公民大会就差不多每周都开会对所有重大决定进行投票。
材料三 十八世纪的天才们不单只是哲学家或某个方面的学者,最重要的是他们极其关注社会,更加具有批判的精神和意识。这些人就如恩格斯所说的,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在这些启蒙学者的眼中,以往的一切社会形式和国家形式,一切传统观念,都被当作不合理的东西扔到垃圾堆里了。 ——陈乐民、周弘《欧洲文明的进程》
材料四 有学者认为,近代史上中国曾经有三次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机遇,第一次是辛亥革命时期;第二次是国民大革命基本推翻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第三次是抗战胜利后,但都与机遇擦身而过。——笑蜀《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材料五 《共同纲领》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年《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民生的经济建设事业。……196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成立西藏自治区。在西藏全区举行普选的基础上,组成了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在总共301位代表中,藏族代表226人,汉族代表59人,门巴族代表5人,回族代表4人,珞巴族3人,纳西族1人,怒族1人,其他代表2人。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说明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度与现代民主制度的不同。
(3)以法国为例,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中所说“不合理的东西”的具体表现并概括启蒙思想家为此提出的政治主张。
(4)阅读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请分别说明近代中国三次失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机遇的原因。
(5)根据材料五,概括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6)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对民主和法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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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摘编自周谷城《世界通史》《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前此选举,皆权在举之之人,士有应举之才,而举不之及,夫固无如之何。既可科举……不能应试者,有司虽欲徇私举之而不得;苟能应试,终必有若干人可以获举也。此实选举之官,徇私舞弊之限制。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材料三 全体公民从全体公民中选举职官;全体挨次进行统治,也挨次被统治;抽签参加政治机构……一切职司各人都不得连任;一切职司的任期都是短暂的。
——亚里士多德《政治史》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两图所示的两种选官制度。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科举制的历史进步性。
(3)根据材料三分析雅典选官制度的特点。
材料一:(雅典)最初为君主政体,不久让位于由九个执政官主持的寡头政治。他们全是贵族。急速发展的贸易创造出一个强有力的中产阶级,他们同失去产业的农民联合,要求政治自由化。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雅典有几百万常驻外来移民,主要从事工商业和金融业,为雅典人提供税收(公民不纳税),但却没有政治权利,也没有占有土地的经济权利。……雅典还一度盘剥附属国居民……甚至对退盟国公民进行大屠杀。
材料三:罗马法律对待外来民族的人较为开明。它“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即一种大而不充分的特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以上材料均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政治自由化”指什么?雅典民众要求“政治自由化”的经济基础是什么?这种“政治自由化”确立的标志事件是什么?
(2)材料二中雅典民主存在的不足是什么?造成了怎样的消极影响?
(3)根据材料三回答,与材料二相比较,罗马法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
(4)据材料二、三,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民主制本质上有何共同点?
材料一 从文明演进的角度来看,中西民主制度的第一次历史分野几乎是必然的,无论是古希腊的城邦民主,还是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他们都各自适应了当时当地的历史和地理条件,是制度演进的客观结果,而不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到清朝后期,当西方国家再一次回到民主制的时候,我们的老大帝国已经落后西方国家很多了,甚至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有识之士敏感地觉察到这将是“三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处于这场变局之中的许多人以为必须全盘西化,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才能救中国,却不料历史的演进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中西民主制度在这场持续近百年的历史变局中第二次分野。这一次分野,中国选择了民主制度,但中国所选择的民主不同于西方的民主。
——摘编自潘传表《中西民主制度的两次历史分野》
材料二 杰弗逊曾经说过:“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制宪者们精明地设置障碍,使权力不能集中在任何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之手,以避免胡作非为或盲动。控制的办法主要是使每个部门都在别的部门中发挥一定作用,有能力延缓甚至阻止其他部门的行动……
——钱满素《美国掀翻:分权·制衡·民主化进程》
(1)据材料一指出,中西民主制度第一次历史分野各自是如何实现的?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方政治两次分野之间的关系。
(2)材料二中“猜疑”的实质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制宪者们是如何“精明地设置障碍”,以避免总统“胡作非为或盲动”的?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的多少和区域的大小,分别建立各族民族自治机关。在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中国历史上)民族发展在地区上是互相交叉的……汉族曾经长时期统治中原,向兄弟民族地区扩张;可是,也有不少的兄弟民族进入过内地,统治过中原。这样就形成各民族杂居的现象,而一个民族完全聚居在一个地方的比较少,甚至极少。……历史的发展使中国各民族多数是杂居的,互相同化,互相影响。
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对外曾是长期受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内部是各民族在革命战争中同甘共苦结成了战斗友谊,使我们这个民族大家庭得到了解放。……在中国这个民族大家庭中,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
——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根据材料一,指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何时确立起来的,概括其主要内容。
(2)根据所学知识判断,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是新中国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在何时,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3)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依据是什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具有怎样的历史意义?
材料一:早在初建布达拉宫时,松赞干布就曾招请许多汉族工匠到拉萨献技,使吐蕃建筑受到了汉民族的一定影响。五世达赖重修布达拉宫时,清朝康熙皇帝还特派了114名汉族工匠前往拉萨协同修建。在藏汉等各族工人的齐心协作下,布达拉宫得以顺利完成。布达拉宫的许多殿堂都采用了中原汉式传统的建筑方法,同时又按照藏族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宗教精神,在某些地方进行了创造性的加工。
——摘编自郭卫平《从布达拉宫看西藏地方与祖国的关系》
材料二:在我国,汉族人口多,占的地方少,少数民族人口少,占的地方大。中国如果采取联邦制,就会在各民族间增加界墙,增加民族纠纷。所以我们不采用这种办法,而要实行新的政策。
——摘自周恩来(1957年3月25日)
(1)根据材料一,指出布达拉宫的建筑特色及其形成原因,并分析这一特色体现的精神文化内涵?
(2)元朝和清朝管理西藏地区的机构分别是什么?相应的职责是什么?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实行的“新政策”,并分析其产生的积极意义?
材料一 “法制”就是法律制度……而“法治”即法的统治(Rule of Law),法律至上,标志着民主政治同法制、人治是对立的……“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材料二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指出材料一中“法治”的本质,材料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怎样落实的?
(2)材料二反映了怎样的思想?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具体史实说明我国是如何实践这一思想的。
(3)综合以上材料,归纳中国的民主政治走过了怎样的历程?
材料一 (雅典的公民大会)有最终决定政策的权力,并有权在公开法庭听取上诉,参加执政官的选举,对个人授予特权。参加公民大会的人可以自由发言,讨论完毕通常进行举手表决,在大多数情况下,简单多数便确定了结果。
——《不列颠百科全书》
(1)材料一所说“公民大会”在雅典民主政治中处于何种地位?何人有资格参与公民大会并举手表决?
材料二 第一条 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
第二款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
第三款……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名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条 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和具有同样任期的副总统,应照下列手续选举……
第三条 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2)根据材料二,指出美国宪法是如何体现民主原则并防止专制的。
材料三 1912年12月,中国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国会选举。根据选举法规定,获得登记的选民共有42,933,992人,占人口总数的1/10。国会选举结果如下:
——《北洋军阀史料汇编》
(3)简述中国进行第一次国会选举的背景,材料三体现了哪些当时中国民主政治出现的新气象?(列举一项)
材料四
(4)依据材料四,写出新中国在民主政治建设中逐渐形成的三大制度。
材料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对民族区域自治作了全面、具体的制度性规范。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常设的民族工作部门。自设立以来,国家民委委员制不断完善。目前,有兼职委员单位32个,委员单位包括了国务院主要职能部门和涉及民族事务管理的重要单位。40年来,我国自治州和自治县(旗)的数量,分别比改革开放前增加了2个和59个,建立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数量也由原来38个增加到44个。《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08年,国家民委增设监督检查司。
——摘编自雷振扬等《改革开放40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后我国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现。(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的意义。
【推荐3】史料一 (中国历史上)民族发展在地区上是互相交叉的……形成各民族杂居的现象,而一个民族完全聚居在一个地方的比较少,甚至极少。……
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对外曾是长期受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内部是各民族在革命战争中同甘共苦结成了战斗友谊,使我们这个民族大家庭得到了解放。
——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史料二 为庆祝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中共中央代表团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拉萨向西藏自治区赠送“民族团结宝鼎”。宝鼎周围的浮雕分别为“签订十七条协议”……“腾飞的西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历史性画面。
——《中国青年报》
史料三 2005年5月,国务院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部分修改,其中就包括增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张来明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探究]
(1)根据史料一,概括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
(2)根据史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
(3)根据史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应该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