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议事会是抽签选举的,议员五百人,每一部落五十人,主席团职位由各部落轮流担任,其次序由抽签决定。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1)材料一反映了古代雅典公民的哪两种参政方式?在雅典民主政治中,这样的参政方式有何利弊?
材料二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古罗马]西塞罗
(2)材料二体现了罗马法中的什么思想?这一思想对罗马法的发展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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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一位西方史学家评价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成就时说:“不应看它没能做到什么,而应看它做到了什么。”
材料二 第3、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皇帝是帝国元首。……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
“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摘自19世纪七十年代欧洲两部重要的宪法
材料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请回答:
(1)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而言,雅典民主政治“做到了什么”值得我们肯定?《十二铜表法》明显地维护贵族的既得利益,但为什么仍然被视为平民的胜利?作为西方文明的源头,两者对后世西方产生了什么影响?
(2)材料三中的两部宪法体现了资产阶级代议制的什么特征?结合时代背景,分析这两部宪法问世的共同原因。
(3)除上述两部宪法外,在世界近代史上,还出现过哪些重要的宪法文献或民主政治文献?(至少举三个国家的文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请说出新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哪些制度构成?
(5)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改革开放后我国是如何“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
材料一 古希腊民主是人类实践民主和追求自由的开始,是后世追求民主、自由不竭的智慧源泉,是人类文明史上璀璨的明珠。
——《关于古希腊民主制度之局限研究》
材料二 雅典民主崇尚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每位公民被授予公民权或公职者就职的时候,都要宣誓“保护法律,忠于法律”。
材料三 第6表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十二铜表法》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希腊民主为“后世追求民主”提供了哪些智慧?
(2)结合所学知识,对雅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进行评述。
(3)据材料三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十二铜表法》的历史意义
材料一 公民大会每年召开40次,其中10次“主要会议”有一项固定议题:审查在任公职人员的表现,就其去留问题进行表决。
材料二 (发言人在公民大会上)不能就同一问题发言两次,说话不能模棱两可,不能诽谤、谩骂他人或讲下流话,不能打断他人讲话,不能攻击会议主席,必须上台发言,等等。
请回答:材料一告诉我们哪些历史信息?用简明扼要的词语解读材料二。(举例:“发言人不能一次提出两个问题或讨论两件无关联的事”可解读为“发言人只能就一个主题发言”。)用一、两句话写出你自己对现今会议发言的感受。(注:同学们,你的感受会很多,但请你用心写一句可能成为经典的话语;请老师们将同学们最经典的词句记录下来,一是作为同学们对老师的告诫,二是在方便的时候转告校长,三是上传给命题人。)
材料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性。为了避免法令违背这个法则,宗教决不能禁止或部分废止它,我们也无权通过元老院或人民使我们自己不受约束。”
(1)依据材料一,概括西塞罗对法律的基本认识。
材料二:西方近代民主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在于废除政治强制,遵守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共同的规则,政治家借助群众的力量将其细化为若干改造现行政治生活的要求,将其形式化、法律化,固定为一种永久性的、历史性的进步。
——摘编自应克复《西方民主史》
(2)结合所学,以英、美其中一国近代民主制度确立的史实为例,阐释以上观点。
材料三:
序号 | 重大事件 |
① |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等各界代表出席。 |
② |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③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
④ | 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率先实行村民自治。 |
⑤ | 1978年至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部,其中包括《1982年宪法》《民法通则》《刑法》《行政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 |
⑥ | 1982年,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
⑦ | 198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 |
⑧ | 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3)现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一个渐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阅读材料三,围绕现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某个方面,选用两则历史资料,提炼一个主题,并用所选资料对主题加以说明。
【示例】
主题: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完善序号:②⑦
说明: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重视法制建设,逐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材料一 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使各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同时,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
——摘编自郭守兰《西方法文化史纲》
材料二 在罗马法方面,不仅有举世公认的罗马私法,也有与私法相比毫不逊色的罗马公法制度。例如现代宪政制度中分权与制衡原则就是以罗马宪法为滥觞,在罗马共和宪法中,不仅存在同僚之间的分权(双执政官制),也存在执政官和其他行使积极权力的长官与行使消极权力的保民官之间的分权和制衡,最后还有五大宪制机关:人民大会、元老院、长官、保民官、祭司团彼此之间的分权与制衡,罗马的这些制衡机关也在后世逐渐发展成为议会、参议院、监察机关等政权机构。
——摘编自蒋安杰《正确认识希腊法与罗马法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一,概括影响罗马法律发展的因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的历史意义。
材料一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有生法,有守法(执行法度),有法于法(遵照法度行事)。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1)依据材料一,比较《论责任》和《管子》两书对法律认识的异同点。
材料二 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后,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下面是其内容节选。
君上大权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 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 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六、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 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 十、总揽司法权。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 | 臣民权利义务 一、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二、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三、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四、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六、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七、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九、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的背景,对其进行评价。
材料三 1563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劳工法。15—17世纪中叶,英国的劳工立法试图通过强力使雇佣双方恪守法律规定,没有体现雇佣双方个人自由选择的可能。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重要的旨在纺织业中缩短学徒的工作时间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1833年,英国诞生了第一个有效的工厂法。废除以管制为特点的家长式立法,为劳资关系松绑,成为这一时期英国社会立法的主要内容。从 19 世纪中叶到 20 世纪初,工人获得了与雇主平等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雇主责任法 》等一系列保护性立法进一步限制了雇主的自由,使其不能再任意侵害工人的利益; 工会的合法地位以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性得到确认。1959年英国修正了《工资委员会法》,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1964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 1972年颁布了《劳动合同法》; 1974年颁布了《技术安全和生产卫生法》; 1975年颁布了《就业保障法》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解读英国劳工立法的历程。(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