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材料一:2018年12月13日,清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某实验中学校园内发生打架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2018年12月5日,该学校一名初一学生刘某姿与同宿舍的同学王某晴发生了矛盾。随后王某晴联合同宿舍三名女生及邻宿舍三名女生在宿舍对刘某姿殴打多次。经公安机关鉴定,对刘某姿损伤做出轻伤二级鉴定结论。经对王某晴等七名涉案学生核查,王某晴、潘某、赵某霞、焦某晴、刘某涵、刘某莹、王某涵均系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
材料二:2018年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其中,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等行为属于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踢、拉扯头发,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侮辱被欺凌者人格等行为,属于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此外,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在社交媒体发表贬低或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等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对材料一发生的事件,有人说这不过是学生间发生的矛盾,没有必要进行法律处罚。你是否赞成这种说法?为什么?
(2)材料二说明在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欺凌的问题上,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规范。由此,请谈谈你对“法治”的理解。
(3)如果有同学被欺凌,你认为他(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