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柳宗元《封建论》)
“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顾炎武《郡县论》)
“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王夫之《读通鉴论·秦始皇》)
根据材料,提炼一个观点,以“郡县制”为主题,展开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 下表为中国古代历朝地方政府层级体制情况统计
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地方政府层级体制变化的演变规律,选取其中一个特点,加以分析说明。
图1西周形势图 | 图2秦朝形势图 |
图3元朝形势图(1330年) |
以上三幅图片体现了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地方管理制度。任选两幅图,简析其代表的两个时期地方管理制度的变化。(要求: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 自古迄今,如何处理统与治的关系,特别是如何解决统与治之间的冲突,是郡县制国家治理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治理”,其实包含两个层面:一为统,即国家对其疆域和人民的统治;一为治,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各项公共事务的治理。相应地,对于中国国家治理研究有三种视角,一是“统”的视角,一是“治”的视角,一是“统与治的关系”的视角。统与治的冲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中央统治与地方治理的冲突、国家统治与社会治理的冲突以及中央政府内部的政权与治权的冲突。
——摘编自曹正汉《论郡县制国家的统与治》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知识,就材料整体或其中任意一点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 王夫之认为封建论者是搞无益的争论:“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一如柳宗元所论,王夫之认为秦是行了大公,“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伴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王夫之认为,事物都有两面性,但郡县制与封建制相比要好得多,“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
——万昌华《郡县制度评价理论述评》
结合史料与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制度创新与实践”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有不少学者指出“封建专制”这一词的荒谬。刘北成指出:“在马、恩那里,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这是两个不相兼容的概念,凡是典型的、纯粹的封建主义,必然是‘等级的所有制’,其统治权是分裂和分散的,那就不可能有专制主义。”何怀宏也指出,“封建专制 ”从其本义来说,其实是自相矛盾的;“封建”就意味着分封,意味着权力分散,因而,如果是“封建”就不可能是中央集权,不可能是君主一人“专制”。
结合中国古代史的有关知识,评论材料中两位学者关于“封建专制“一词的观点。(要求围绕材料中的观点展开评论,概念清晰,观点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