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第5课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政权更迭与民族交融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拓跋鲜卑本是游牧民族,北魏建国后开始发展农业,到孝文帝时期,确立了以农耕为主的经济模式。随着经济转型,法律制度也发生相应变化。北魏太武帝修改律令,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害其亲者,轘之。”太和十一年(487),孝文帝下诏:“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而律不逊父母,罪止髡刑,于理未衷,可更详改。”北魏前期游牧经济下,官吏依靠班赐获得生产生活所需物资,班赐的最大来源是掠夺战争。为了约束官吏,整治秩序,北魏设置赃罪,但贪污仍屡禁不止。孝文帝时期,实行班禄制,为官吏发放俸禄。盗罪在历史上由来已久,至迟在西晋时“盗”有了法律意义上的概括。拓跋氏隆兴之时,规定:“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太武帝以降,对于盗取官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盗劫官私财物者流放至边地,甚至处以死刑。太和十六年(492),孝文帝亲自勘定流刑:“诏群臣于皇信堂更定律条,流徒限制,帝亲临决之。”流刑自此入律成为正刑。这一系列措施,适应了经济转型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为北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姚周霞《转型前后北魏经济变迁对立法的影响》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法制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魏法制改革的背景。
2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在塑造华夏正统过程中,北魏政治文化具有特殊性,其礼仪仍保留有拓跋鲜卑旧俗,但北魏吸纳华夏礼仪、开创新局的态势不容小觑。虽偏安江南,东晋南朝在礼仪制度上居于优势地位,仍以华夏文化正统自居。道武帝开国以后,北魏统治者华夏认同观念潜滋暗长。延至孝文帝,自觉塑造华夏正统的意识更为突出。中书监高闾认为判别华夷的标准在于是否“地据中夏”,具有鲜明的政治地理的概念。同样在文化标准上,北魏虽然有限度地承认南朝作为华夏政权的合法性,但以“中夏”自居,视南齐为“南夏”。由此可见,北魏正统观念存在地域与文化两种不同的判别标准,但无论具体标准为何,均凸显出孝文帝积极塑造北魏为华夏正统王朝的强烈意识。

——摘编自赵永磊《争膺天命:北魏华夏天神祭祀考论》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孝文帝“塑造北魏为华夏正统王朝”的有利因素。
(2)据材料概括北魏政治文化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魏政权塑造华夏正统产生的积极影响。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真题 名校

3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2016-11-27更新 | 3141次组卷 | 42卷引用:【全国百强校】江西省南昌市第十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