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波峰与波谷、恢宏与古朴、鼎盛与革新 |
B.波峰与波谷、恢宏与古朴、经世与玄思 |
C.创新与再造、传承与新变、集成与转型 |
D.倾覆与再建、辉煌与成熟、经世与玄思 |
2 .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建安十九年,刘备命诸葛亮管理蜀政。原益州牧刘璋“性宽容,无威略”,境内刑律废弛,豪强肆虐妄为,黎民怨声载道。诸葛亮厉行法治,与法正等人制定《蜀科》,“作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皆有条章,以训励臣僚”。他反复强调“教令为先,诛罚为后”。坚持“赏不遗远,刑不阿贵”。马谡违反节度,造成街亭之失,他力排众议,依法将其处斩,并上《街亭自贬疏》,自请贬官三级,并将之公布于天下。诸葛亮虽责人以严,但待人以诚,对犯人家属绝不牵连。与诸葛亮同为托孤重臣的中都护李严,恣意矫旨,殆误战机,诸葛亮上书请将其废黜流放,然其子李丰仍留丞相府为官,继续受到信任和重用。自此,蜀地“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据陈寿《三国志·蜀书》
(1)根据材料,概括诸葛亮依法治蜀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诸葛亮依法治蜀的意义。
材料一 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
——《战国策 ·魏策三》
材料二 从服装和语言的改革说来,鲜卑旧服不合于“华夏衣冠”传统,也不适宜于中原农业社会的生活,鲜卑语言……不适宜于作全社会的交际工具。
——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
材料三 古今言者,胥以为商君变秦,为废仁义而即暴戾,若由文而退之野。是岂知商君之为缘饰秦人戎狄之旧俗,而使渐进于华夏之文耶?凡商君之法,多袭秦旧,而非商君之自我作古。
——蒙文通《古史甄微 ·秦之社会》
材料四 此汉化政策其子孙遵行不替,及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其汉化程度更为增高,至宣武、孝明之世,则已达顶点,而逐渐腐化矣。然同时边塞六镇之鲜卑及胡化之汉族,则仍保留其本来之胡化,而不为洛都之所浸染……六镇鲜卑及胡化汉族既保持胡部特性,而不渐染汉化,则为一善战之民族,自不代言。
--陈寅恪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秦国民风特点和中原看待秦国、北魏旧俗所体现的观念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商鞅变法“袭秦旧”与“进华夏”并举的措施;根据材料三、四指出北魏移风易俗的两种不同趋势。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当时移风易俗的认识
4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