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宋代在地方行政制度上,规定地方长官由文官出任。地方行政架构为路—州—县三级制,其中,路一级不设最高长官,而是分设转运使(负责财政,将地方赋税转运中央),提刑使(负责司法),安抚使(负责军事)等。地方财赋除少数外,大部分要转运中央。地方厢军中强壮者升入禁军,弱小者留厢军。
——摘编自曾凡亮《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沿革》
材料二 忽必烈建元朝后,为了适应攻取南宋,中书省宰相被派往各地处理临时军政事务的形式频繁出现,并逐渐发展为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行中书省。元代行省掌军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粮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并在财政的上供和留用上实施三七分成的政策,但事无巨细,皆需咨文申禀中书省。元代行省实行的是种族交参和群官圆署制,即官员由是蒙古、色目、汉人交参任用,在决策上需集体参与,并以押署的形式定议。行省下的地方官员需要定期接受朝廷的考核,受命于朝而后仕。行省的疆域划分上打破传统,重新整合,如:将四川汉中划入陕西行省管辖范围内,湖广行省管辖岭南、广西等区域。
——摘编自乌云高娃《元代行省制度之现代价值》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宋代地方行政制度。(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行省制的其特点。综上所述材料谈谈你对地方管理制度的认识。
材料一 汉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西汉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作为西汉中央政府派出管理西域的地方机构。西域都护府的最高军政长官是西域都护,西域都护代表西汉中央政府管辖西域,……负责监督乌孙、康居等政权,“都护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西域都护府的设立标志着西汉正式将西域收归中央政府。
——摘编自孟辽阔《西汉中期西域都护府的设立及其重要意义》
材料二 宣政院是元朝在中央政府中设置的掌管全国佛教事务以及藏族地区军民之政的特殊机构,凡是有关藏族地区的军民钱谷、官吏任免、驿站交通的事务宣政院都需过问,从这个意义来说,宣政院的职能与一个行省机构类似,只是这个行省机构设在大都而不在藏族地区。由于藏族地区情况特殊,交通不便,宣政院在藏族地区还要行使或参与枢密院和御史台行使的职责,这又是宣政院与行省不同的地方。
——摘编自陈庆英《元代宣政院对藏族地区的管理》
(1)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元两朝边疆治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边疆治理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