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宣慰司 | B.北庭都元帅府 | C.宣政院 | D.岭北行省 |
A.不利于地方政治稳定 | B.避免政府决策失误的出现 |
C.容易造成国家的分裂 | D.兼顾中央集权与行政效率 |
A.发展了中央集权模式 | B.削弱了地方的权力 |
C.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 D.强化了君主的权力 |
A.澎湖巡检司 | B.宣慰司 | C.湖广行省 | D.宣政院 |
材料一 周平王东迁后,周王室的地位一落千丈,出现了“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上逼主,下虐民”的局面,秦朝对周朝的封建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后,决定采用郡县制。秦国作为分封最晚的诸侯,地处西北,“戎俗,尚武勇,故其民风大近于质朴无华,不尚文礼之一途”,较少受到周朝带有封建性的礼仪制度的影响。秦朝建立后,疆域包括大量少数民族居住的边远土地,这些“化外之地”也必须要由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来管理,并且要由中央直接控制。所以,采用郡县制是必然的选择。
——摘编自黄栋法等《秦国、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探析》
材料二 秦汉以来,地方行政区划大抵依山川地形的自然地理界限来确定,客观上容易被地方长官当作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元代分省建置,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这样朝廷就比较容易控制了。岭北、辽阳、甘肃等行省的设置,以廪养或防范蒙古诸王为主要使命。陕西、四川、云南、河南四省的设置,则以军事襟要的镇遏控制为重心。江浙、湖广、江西三省,大抵以镇压新征服区域和搜刮财赋为基本宗旨。各行省的财赋支用权在成宗以后被规定在一千锭以下,司法方面,行省不得擅行诛杀,各地戍兵布置、调遣也始终由朝廷直接掌握。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结合所学,指出西汉初年在地方行政制度上作出的调整。
(2)根据材料二,概括元代行省制的特点。结合所学,简述行省制的历史作用。
A.顺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 B.消除了地方分裂割据的隐患 |
C.改变了地方积贫积弱的状况 | D.体现了因俗而治的治国理念 |
A.重视维护国家的统一局面 | B.着力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
C.保护小农对土地的所有权 | D.积极加强对外经济交往 |
材料一 嬴政建立统一国家后,把战国时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加以系统化、完善化,并推行于全国。这一制度主要有三个环节构成。一是建立国家元首制度……;二是成立中央政府机构……以协助皇帝领导全国军政事务;三是建立地方行政制度。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材料二 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确立并逐渐完善。中书省是受命于皇帝的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封驳朝廷政令的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三省长官并称宰相,分掌宰相职权……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三 秦汉以来,地方行政区别大抵依山川地形的自然地理界限来确定,客观上容易被地方长官当作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元代分省建置,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这样朝廷就比较容易控制了。……各行省的财赋支用权在成宗以后被规定在一千锭以下,司法方面,行省不得擅行诛杀,各地成兵布置、调也始终由朝廷直接掌握。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朝巩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并简析其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元代行省制的特点。结合所学,简述行省制的历史作用。
A.中央政府权威大为加强 | B.十分注重发挥少数民族的积极性 |
C.云南归中书省直接管辖 | D.治理边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
A.使得皇权空前强化 | B.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
C.拥有大权不受中央节制 | D.容易导致地方势力膨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