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材料 明仁宗朱高炽,明朝第四位皇帝,明成祖朱棣长子,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至洪熙元年(1425年)五月在位。在位期间,仁宗倡导以仁政治国,从停止采买入手。取消了郑和预定的海上远航,停派去云南和交趾(安南)的采办黄金和珍珠的使团。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下令减免赋税,对于受灾的地区无偿给以赈济,开放一些山泽,供农民渔猎,对于流民一改往常的刑罚,采取妥善安置的做法。政治上改组内阁,授予他的某些心腹顾问显贵的品位,并要求阁员在他对重要事务作出决定前在密封的奏章中提出意见或建议,大学士亲自参加了决策。接着赦免了建文帝旧臣和平反冤狱,使得许多冤案得以昭雪(如建文忠臣方孝瑜的“诛十族”惨案,永乐朝解缙的冤案都在这一时期得到平反)。对科举制度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时进士之中多为南方人,为了保证北方人可以考中进士,他规定了取中比例“南六十、北四十”,这一制度一直被沿用至清朝。在思想上,崇尚儒学,褒奖忠孝,还在京城思善门外建弘文馆,常与儒臣终日谈论经史。外交上让精干的军事将领守卫北方诸前哨以防东蒙古人的入侵,继续保持与中亚和南洋各国的纳贡关系。明仁宗将明朝由开创转向守成,为“仁宣之治”奠定了基础。
(1)根据材料,概括明仁宗的改革举措。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仁宗改革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