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提升官员才干处理繁多的政务 | B.调动地方各级官员的积极性 |
C.配合军机处行使中枢机构职能 | D.皇帝加强对官僚队伍的控制 |
材料《明史》于顺治二年开始纂修,朝廷组建修撰人员,由满汉人员共同参与,康熙四年,徐元文为监修,推荐晚明遗老万斯同入史局,才真正开始编撰。直到乾隆四年(1739年)全部刊刻完成,历时九十余年。万斯同,浙江鄞人,师从大学者黄宗羲。康熙十七年招请黄宗羲修史,黄宗羲拒绝,但建议学生万斯同入史局,以“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奸贤托布衣”劝勉。万斯同遂以布衣参编《明史》19年,不受官俸。其间,受到官方《明史》总裁官张玉书等人的延请,修撰不缀。由于当时去前朝未远,加上官修这一方便条件,《明史》能在十分丰富的史料基础上纂修成书。《明史》在选择材料时,凡史实靠不住的,一般弃而不取;有些材料本身没有事实根据,但流传较广的,则姑著其说,而指出其不可信。《明史》多载史料原文,特别是明代奏疏,凡切于当时利弊的,多经采录。《明史》中仪象、推步等都附图说明,可谓实行了郑樵提倡的“左图右书,不可偏废”的主张。
——摘编自南史明《明史评介》
(1)根据材料概括《明史》纂修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明史》纂修的影响。
A.有巩固北方边防的政治目的 | B.对提升军队战斗力成效卓著 |
C.旨在传承蒙古骑射文化传统 | D.说明清廷重视锻炼人的体魄 |
A.加速了佛教的中国化 | B.确立了藏传佛教的国教地位 |
C.对蒙藏实现分而治之 | D.利于维护大一统的政治秩序 |
A.体现了民族平等的原则 | B.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管理 |
C.说明驻藏大臣地位最高 | D.消除了西藏地区的社会矛盾 |
地域 | 内容 |
东南 | 1684年清朝在台湾设府,隶属福建省 |
东北 | 康熙前期组织雅克萨自卫战,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 |
西北 | 平定准噶尔叛乱和大、小和卓叛乱;1762年在新疆设伊犁将军;清朝在蒙古族地区设盟、旗进行统治 |
西南 | 册封达赖、班禅,设驻藏大臣,1793年颁布《软定藏内善后章程》29条,以法律形式明确和落实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辖权 |
土官改为流官,强化了清政府对西南地方各民族的管理 | |
南方 | 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巩固统一 |
A.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 B.致力于内地与边疆的一体化 |
C.改变了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 | D.表明民族管理方式较为单一 |
A.意在表达对中原文化的认同 | B.加速了全国各民族的大融合 |
C.清除了华夷之间的对抗纷争 | D.旨在强化满清政权的合法性 |
A.弥补了明初宰相制废除的不足 | B.强化了皇帝对官僚机构的控制 |
C.利于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 D.影响了晚清民初的政治走向 |
A.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 B.官员俸禄入不敷出 |
C.南书房地位提高 | D.君主的高度集权 |
材料一 明清鼎革之际,有不少“不肯事清”的中国人,跟随海外贸易的航路逃往国外。清初,清统治者将这些不肯事清的所谓“汉人”的华侨视为“背弃祖宗庐墓”的“莠民”和“自外王化”的“弃民”。“华侨入海,非奸则盗”“不是通番,就是叛逆”。为防止沿海人民出洋增强寓居海外“汉人”的力量,清政府对海外贸易及华侨出入国采取了严厉的限制措施。对于荷兰、西班牙等殖民主义者在殖民地大肆屠杀华侨的暴行,清政府不闻不问。
——摘编自许肇琳《试析清代前期华侨政策及海外移民转变》
材料二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在秘鲁等地的华工及华侨受到大规模的、骇人听闻的迫害,清政府立即与秘鲁、西班牙政府进行交涉,并派出容闳等官员前往该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于1874年与秘鲁订立“查办虐待华工专条和商约”,使西班牙等国作出了一定的让步。
随着与海外联系的加强,清廷特别是洋务派逐渐认识到:侨居海外的华侨绝大多数都是被生活所迫才出国的。他们虽侨居海外,身在异邦,却心系祖国。在新加坡,“华民十五万,富甲各埠,除衙舍公产外,所有实业,华人居其八,洋人仅得其二”。1905年,陈宝琛发起组织的福建全省铁路有限公司,南洋华侨投资就达200多万元。
——摘编自韩小林《论清代华侨政策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朝初期与晚期清政府对待华侨态度的差异及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晚清华侨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