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06年清廷启动预备立宪时,对如何“预备”并无规划。磕磕绊绊两年后,清廷才公布了《宪政筹备九年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分年列示了1908—1916年预备立宪的应办事宜,堪称预备立宪的“顶层设计”。然而这一设计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预备事项中有20%属于一般行政事务,与宪政建设毫无关系。且在《清单》公布后不久,清廷又谕令各部院制定本机构的九年清单。于是,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修订法律馆等纷纷出台各自的九年筹备清单。其中一些部院的清单,如农工商部的共列128项,无一项与宪政有关。
——摘编自彭剑《清末新政能实现君主立宪吗?》
材料二 清末新政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非常可贵的开端”。但是由于清廷积弊太深,改革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 “新政”到处要钱,当时“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蔬菜等项,凡民间所有,几乎无物不捐”“当捐之行也,一盏灯一斤肉,一瓶酒,无不有税”。加之西方列强的肆意掠夺及自然灾害频发,农村经济凋敝,社会的下层,尤其是广大农民陷入破产的境地,因而激发了遍布全国的会党起事和民变。1905年,资产阶级革命团体联合成立中国同盟会,孙中山提出了完整的资产阶级革命纲领——三民主义。他还以广东为中心,在广西、云南的边境地带连续发动了几次起义。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摘编自张立胜《辛亥革命发生的必然性刍议》
(1)根据材料一、概述清末预备立宪存在的问题。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说明辛亥革命爆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