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出处 | 内容 |
《史记·周本纪》 | 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於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武王)陈师牧野……纣师皆倒兵以战……甲子日,纣兵败 |
《尚书·武成》 | 甲子日昧爽(黎明)……会于牧野,(敌)前徒倒戈……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 |
《白虎通·礼乐》 | 纣为恶日久,残贼天下,武王起兵,前歌后舞。克殷之后,民人大喜 |
材料二 图是1976年陕西临潼出土的青铜器利簋,簋腹内底铸铭文如下:“武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事(官职)利(人名)金,用作檀公宝尊彝。”译文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纣,在甲子那天岁星(木星)正当其位的早晨灭亡了商。辛未那天,武王在军队驻地赏赐青铜给随从武王参加战争的利。利觉得很荣耀,为此铸造了这个青铜簋以作纪念。
材料三 在“夏商周断代工程”中,专家采取碳14测年法,用西周初年遗存中出土的炭样作了测年,框定武王伐纣之役发生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范围。天文学家依据铭文中所记“甲子”日“岁星”(木星)在中天的天象,用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表》,参照《国语·周语下》等文献记载的日月星辰位置的天象记录,结合文献、考古信息和天文条件的密合程度,在推算出的几个时间中,最终选定武王伐纣的最优时间在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甲子日)。
(1)依据上述材料中的信息,简要介绍“武王伐纣”这一历史事件。要求:表述成文,内容全面,逻辑清晰。
(2)结合材料三,谈谈你对“武王伐纣”时间界定研究过程的认识。
材料一 袁政府接受“二十一条”被国人视为奇耻大辱。(1915年)5月9日,北京总商会通电全国各省商会,痛陈“我国民苟欲自列于人类,五月七日之耻,此生此世、我子我孙,誓不一刻相忘!今请自本年五月七日始,我四万万人立此大誓:共奋全力,以助国家。”数日之间,北京总商会的通电在全国各地散发,各主要报章无不一再疾呼“勿忘国耻”!不仅报纸、墙上、商标上、信笺上到处可见“勿忘国耻”四字。一时间,国耻茶壶、国耻花瓶、国耻扇、国耻摄影等,无所不有。另一方面,在此全国群情激愤之时,纪念国耻的活动有时也流于形式:杯箸上刻国耻纪念而花酒照样吃;舞台广告皆书国耻字样而戏照样看;特别是麻将牌刻上国耻纪念后照样打。无怪乎有人叹息道:如此乐不可支,则对国耻其实又“愤于何有”。
——摘编自罗志田《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
材料二 表2 国民政府国耻纪念大事表
时间 | 活动 |
1928 | 公布《五九国耻纪念宣传大纲》:提出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扑灭中国共产党,完成北伐统一中国等口号 |
1929 | 公布《革命纪念日简明表》:将五九、济南、五卅、沙基惨案发生日列入国耻纪念日,规定全国下半旗致哀 |
1930 | 修正《革命纪念日简明表》:将四个国耻纪念日合并,特意将五九定为“国定纪念日”,规定停止娱乐宴会,号召各界一齐纪念 |
1935 | 公布《修正革命纪念日简明表》:明确了五九纪念日“全国一律下半旗,停止娱乐宴会致哀“等规定 |
1938 | 颁布渝字三五四号令:规定7月7日为抗战建国纪念日,并列入历书纪念 |
1940 | 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决议:将五九纪念并入7月7日抗战建国纪念日 |
对比材料二与材料一,概括指出民国时期国耻纪念的特点,并对国民政府时期国耻纪念活动的变化予以评析。